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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范例【实用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范例【实用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第一篇】一、人员配置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观察点工作人员实行封闭管理。具体人员配置如下:(一)观察点负责人:1名,要求具有较强管理和协调能力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担任。(二)医务人员:按照医务人员与隔离对象不低于2:50的比例配备(按每50名隔离对象配备1名医生、1名护士的标准配备)。(三)其他工作人员:包括信息联络、清洁消毒、安全保障、后勤保障、心理辅导等方面人员,人员可兼职,数量可参考按照医务人员数量的3至4倍进行配备。二、人员职责(一)观察点负责人:全面负责本观察点工作,包括人员安排及对外联络等工作。(二)医务人员:负责观察点医疗相关工作,包括隔离对象本底信息核查、症状、体温监测、心理监测、常规医疗服务、人员转运、健康教育和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等。(三)信息联络员:负责观察点的各种信息收集、表格填写及对外报送工作。(四)清洁消毒员:负责观察点使用期间和解除隔离后的内部和外环境的清洁消毒工作。(五)安全保障员: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和安全保障工作。(六)后勤保障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生活保障,以及观察点的各种物资的保障工作。(七)心理辅导员:负责隔离对象和工作人员的人文关怀工作。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卫生防疫和工作人员要求一、卫生防疫要求(一)在集中隔离观察点居住期间,应当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近距离接触时需做好佩戴口罩等个人防护措施。(二)所有隔离对象在观察期间不允许与其他隔离对象接触。除工作人员外,严格限制人员进出。如确需前往集中观察点内公共区域活动的,应当佩戴医用防护口罩,彼此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驻留时间,尽量不触碰公共区域物品及设施。(三)应定时开窗通风,并根据气候条件适当调节开窗时间;使用空调系统通风时,应选择分体空调,如使用集中空调,保证空调运行正常,加大新风量,全空气系统关闭回风。(四)每天对走道、楼梯等场所进行1次消毒,至少清理1次垃圾,必要时及时清理。隔离期间房间和卫生间可由隔离对象自行消毒。(五)加强集中隔离观察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做好生活保障。(六)出现病例的房间、设施及物品在疾控部门指导下由专业人员进行终末消毒及评估。(七)解除隔离观察转出后的房间、设施及物品,由观察点工作人员进行清洁和消毒。二、工作人员要求(一)加强管理和培训集中隔离观察点和相关人员派出单位要对所有工作人员开展有关新冠肺炎集中隔离知识的培训,确保其做好个人防护,掌握二级防护装备穿脱方法和科学消毒知识。要加强对现场消毒人员的培训,确保消毒人员能正确配置消毒药剂和使用消毒器械,规范开展消毒操作。同时,做好手卫生和个人防护。(二)非医学观察区的日常生活管理1.工作人员进入隔离观察点后,实施封闭管理。在未完成当轮集中隔离观察之前,不得离开隔离观察点。2.工作人员尽量不串门、不在室内开展聚集活动。低楼层尽量步行,不乘坐电梯。(三)医学观察区的防护和管理1.防护监督管理设施(1)穿脱防护服处须设有穿衣镜,便于所有工作人员在进行个人防护装备穿脱时能进行自检自纠。(2)医学观察区内所有公共区域均应设有全程视频监控设备,对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工作情况进行24小时不间断监控。所有视频资料要定期拷贝,至少保存1年。2.各类工作人员防护要求(1)标本采集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双层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必要时,应加穿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2)环境清洁消毒人员: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和长袖加厚橡胶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的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或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防水围裙或防水隔离衣。使用自吸过滤式防颗粒物呼吸器时,须根据消毒剂种类选配尘毒组合的滤毒盒或滤毒罐,并做好消毒时的个人防护。(3)其他工作人员:除采样人员和环境清洁消毒人员外,其他所有进入医学观察区域的相关人员(包括但不限于症状监测人群、流行病学调查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均须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N95及以上级别颗粒物防护囗罩或医用防护口罩、防护面屏或护目镜、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3.其他注意事项(1)无关人员不得靠近和进入医学观察区。(2)除医学观察所需物资外,其他任何物资不得进出医学观察区。严禁未经许可的快递包裹和外卖进入医学观察区,不得自医学观察区发出快递包裹。(3)工作人员穿脱防护服时,应有专人在旁协助和监督指导。脱卸时不得接触污染面。脱卸防护装备的每一步均应进行手消毒。所有防护装备全部脱完后应再次洗手和进行手消毒。(4)脱下的防护眼罩、长筒胶鞋等非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直接放入盛有消毒液的容器内浸泡;其余一次性使用的物品应放入黄色医疗废物收集袋,作为医疗废物集中处置。(5)所有工作人员应做好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目前要求工作人员每日1次核酸检测)集中隔离点各项规范要求【第二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区域内传染病防治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传染病防治工作。(一)区防控领导小组1.指定相关工作机构统筹设置本区集中隔离观察点,按照隔离观察点规模和流程设置配备足够的工作人员。2.建立区级层面人员、物资等协调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部门职能。3.组织文旅、消防、卫生、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共同对集中隔离观察点的消防、安全、保障、垃圾处理等基本条件进行评估验收。4.组织相关部门定期对集中隔离观察点各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5.建立隔离点工作人员激励机制,做好对工作人员的关心关爱工作。定期组织对工作人员进行核酸检测,组织进入隔离区的工作人员在完成任务后进行14天的隔离医学观察休整和核酸检测。(二)街乡1.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生活用品保障和后勤、安保人员防护用品配备等日常管理工作。2.配合做好集中隔离观察点出入口人员登记排查工作,确保集中隔离观察点安全稳定。3.所在街乡派出所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治安工作,依法处置突出问题,负责工作人员和留观人员的犯罪、吸毒、精神障碍等背景审查工作。(三)区卫生健康委1.选派医务人员参加隔离观察点专业技术服务工作。2.指导工作人员开展隔离观察,做好个人防护。3.组织医务人员对隔离对象中精神障碍患者和较重基础性疾病人员进行病情研判和初步治疗工作。(四)其它行业主管部门文旅、消防、公安、市场监管、住建、城市管理、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等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宾馆酒店管理、消防和公共安全、(医疗)垃圾清运处置、污水处理的监督和实施、突发事件应对等工作。领导小组有关工作机构负责隔离观察点防护物资供应保障。(五)区疾控中心1.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接收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指令,提供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的相关信息。隔离期满后,综合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结果,向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下达密接和次密接解除隔离的指令。2.指导集中隔离观察点工作人员和医学观察对象做好个人防护和消毒。3.负责密切接触者和密接的密接数据统计和信息报送。(六)区卫生健康监督所1.对集中隔离观察点落实《传染病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废弃物存储、登记、消毒等情况开展监督检查。2.对集中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开展监督检查。(七)经营单位1.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协助落实集中隔离点各项防控措施。2.保障集中隔离观察点各种生活设施设备正常运转。3.配合街乡政府在隔离区设置废弃物集中收储点,配备废弃物所需处置设施。4.保障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运转正常,符合隔离点气流组织要求。5.物业部门负责生活区垃圾收储分类管理工作。二、组织架构在集中隔离观察点设立临时办公室,下设防控消毒组、健康观察组、信息联络组、安全保卫组、后勤保障组、病例转运组、人文关怀组。抽调街乡政府、公安、安保、医疗卫生机构、服务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组成,准备后备梯队轮替。以上各组可根据隔离观察人员数量据实设立,组间视情合并职能。各组职责如下:(一)防控消毒组1.负责培训、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和消毒工作;2.负责集中隔离观察点日常消毒和人员正常解除后实施预防性消毒及质量控制。加强公共区域开窗通风,做好环境清洁卫生,每日对地面、门把手和电梯按键等人员触碰较多部位、公共卫生间、垃圾桶等进行消毒,指导工作人员个人防护。(二)健康观察组每日逐个房间收集体温记录或了解电子测温情况,询问并记录观察对象健康状况,指导留观人员个人防护,开展健康宣传并定期巡查,提示隔离观察对象未经同意,不得擅离隔离房间,要求对不遵守隔离观察要求的应及时劝阻。督促观察对象做好开窗通风、室内清洁和消毒。(三)信息联络组负责建立留观人员数据库,每日收集报送信息,与相关单位做好观察对象信息对接,每日例会会务保障,工作人员健康监测信息收集报告。(四)安全保卫组负责隔离观察点封闭管理,做好出入人员排查、测温核码等工作。每日巡视消防、门窗、监控设施等安防设备运转状况,依法处置突出问题。(五)后勤保障组做好隔离观察对象生活、防护物资等保障,巡视水电气暖等设施设备运转状况,检查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六)病例转运组负责观察对象的接收、转移,观察对象出现异常时,及时协调转运到定点医疗机构排查诊治。(七)人文关怀组加强对隔离对象的人文关怀和温馨服务,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支持。隔离点所在区防疫指挥部要成立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领导小组,指定专人统筹协调相关工作。同时,设立心理援助热线,向社会公布热线电话号码,向隔离人员提供心理支持、心理疏导等服务,缓解隔离人员的负面情绪,预防与减轻疫情所致的心理困顿,防范心理压力引发的极端事件。发现隔离人员可能有精神卫生问题时,及时向对口精神卫生医疗机构转介。三、卫生学要求(一)选址1.应当相对独立,与人口密集居住与活动区域保持一定防护距离,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产品生产、储存区域,以及存在卫生污染风险的生产加工区域,不得在医疗机构设置集中隔离场所。2.集中隔离场所应当为合法建筑,其基础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安全、消防安全、抗震防灾、城市建设、环境保护等标准要求,配备有保证集中隔离人员正常生活的基础设施。优先选择楼层较低的建筑作为隔离场所,确保室内各类设施的安全,尤其高楼层窗户、阳台、天井等应当加强封闭式安全防护。(二)平面布局1.合理功能分区隔离点内部根据需要分为生活区、医学观察区和物资保障供应区等,分区标示要明确。(注:参考国家防控方案第七版相关内容)2.厢式电梯换气扇、地下车库、通风系统保证正常运转,符合隔离点的气流组织要求。(三)通风应当具备通风条件,能够为集中隔离观察对象提供独立房间和独立卫生间,满足日常消毒措施的落实。(四)隔离点废弃物处置1.每个房间在卫生间和生活区各放置一个垃圾桶,要求隔离对象在桶内均套上医疗废物包装袋,每次清理垃圾时要求将医疗废物包装袋袋口扎紧封口,置于房间门口,由工作人员统一清理。.2.工作人员清理废弃物时,应穿戴工作服、一次性工作帽、一次性手套、防护服、KN95/N95及以上颗粒物防护口罩或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或防护面屏、工作鞋或胶靴、防水靴套等防护用品。发现医疗废物包装袋封闭不严或有破损的,用预先配制的1000mg/L含氯消毒液(配制方法:某含氯消毒液,,有效氯含量为5%,配制时取1份消毒液,加入49份水)喷洒于封口处或破损处,再外加一层医疗废物包装袋套装封口。3.集中隔离场所所有垃圾均应当装入黄色医用垃圾处理袋内,每日定期集中回收,每日定期集中回收处理,按医疗废物的技术要求进行收集、储运和无害化处理。工作人员收集完毕后做好个人清洁,并用含酒精速干洗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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