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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通用4篇】【导语】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的“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通用4篇】”精品文档,供您参考阅读,希望对您有所帮帮!喜欢就下载吧。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第一篇】1、社团组建方式。学校依据师资情况和学生需求组建学生社团并安排辅导老师。支持学生自发组织社团并聘请辅导老师,经学校批准后可以开展活动。社团名称由学生和辅导老师共同讨论确定。2、社团招募方式。一般每学期初进行社团招新和人员调整,控制人数避免增加管理难度。坚持“自愿参加”和“双向选择”的原则,学生报名社团要先经家长同意。社团老师和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一学期内不再变更。3、活动时间地点。学校统一规定社团活动的时间。社团按计划坚持开展活动,并做好记录。活动时间为每周五下午后两节,地点要相对固定。学校努力为社团活动的开展创造条件。各班主任要熟知本班参加各社团的学生名单,并通过微信、短信、家长会等途径将学生参加的社团名称、辅导老师和活动时间告知家长。4、社团考勤管理。各社团成员和辅导老师按时到指定地点集合,不迟到不早退。学生因事因病不能参加活动的要提前请假。辅导老师活动前先点名,如人数不全务必核查原因。活动中加强学生管理,避免学生中途无故离开。班主任要做好配合工作,组织好放学,合理安排课外辅导和卫生值日,督促学生按时参加社团。因班级事务、课业辅导、病假事假等有学生不能参加社团活动的,班主任要主动和社团老师沟通。社团活动结束后,辅导老师再次清点人数,无误后统一回教室。社团老师因病因事请假或因工作原因不能开展社团活动的,要于当天中午前通知相关班主任和社团管理人员,由社团管理人员协调安排,并由班主任传达给学生。因学校统一安排活动需取消社团活动的,先由学校通知社团老师,然后由社团老师通知班主任,再由班主任通知学生(同样要在当天中午前传达到)。5、活动过程要求。每次活动时要认真组织,注意文明礼仪、纪律卫生,加强安全教育,避免发生安全事故。6、社团收费管理。各社团不得收取学费。需要购买学习用品的,坚持自愿原则,提倡家长自行购买,家长支持统一代购的要提前签订同意书。7、社团绩效管理。各社团要积极参加各级比赛,为学校争得荣誉。学校每学期末举行社团成果展演,定期进行优秀社团、优秀成员的评选表彰。社团辅导工作量计入评优评先和绩效考核量化范围。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第二篇】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经费管理,使学生社团经费能够合理、有效使用,根据《北海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管理办法(试行)》,特制定本条例。第一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包括会员会费、社会赞助、捐赠、社团创收和院团委、系部分团委提供的活动经费。第二条会费的收缴在吸收会员时一并进行,收费前,必须报社团管理部门审批同意,否则相关负责人须承担责任。收费按照学术科技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10元/人,其他类型社团每学年会费不超过8元/人的标准执行。会费的收缴必须遵行自愿的原则。第三条学生社团如因某种原因另行收费的,需事先将收费理由及收费标准报社团管理部门,经批准方可收费。私自乱收费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四条社团管理部门视社团活动开展情况可以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第五条学校鼓励各学生社团通过勤工俭学获取活动经费,但是禁止在校园内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纯粹的商业销售行为。第六条学生社团收取的会费以及社团在存续期间以社团名义取得的其他收入必须严格按照社团宗旨的要求使用,任何个人及组织均不得非法使用社团的财产。第七条学生社团经费的使用坚持先审批,后使用的原则,每次经费使用须经社团负责人会签,数额较大的,须报送社团管理部门审批。第八条学院每年拨出的专项经费,主要用于每届社团文化节的开展和院团委根据各社团工作计划资助社团举办有全校影响或有重大意义的活动。第九条社团申请专项经费时,需先将详细计划和经费预算报经院团委审核批准,各社团必须严格按照批复开支。第十条学生社团接受赞助、捐赠,必须符合国家法律和该社团章程的规定,并报社团管理部门通过。根据与赞助、捐赠的单位个人约定的期限、方式、用途来合理使用,并在事后向社团管理部门提交经费使用清单。第十一条学生社团经费应统一设帐、专人管理。学生社团每学期末须公布正式的财务收支使用总结报告,以供管理部门及学生社团会员检查、监督。第十二条向社团管理部门报销活动经费须使用国家正式发票,发票须注明用途并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社团内部活动经费收支正式发票与普通收据均可,并须注明用途,由经手人和该社团负责人签名方可入帐。第十三条院团委将定期对各社团财务负责人进行培训,加强帐册管理、发票管理,监督经费使用。第十四条对社团活动使用经费过程中,谋取个人不正当利益的,或因经费管理混乱,造成恶劣影响后果的,一经查实,予以严肃处理。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第三篇】总则为完善社团组织机构,便于社团管理及远景规划,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此章程。第一条社团名称:律动音乐社第二条社团性质:本社团为学生当代音乐文化传播及交流组织,自愿结成。社团宗旨:“让所有喜欢音乐的人共同享受音乐带来的乐趣。”活跃校园音乐艺术文化氛围,倡导原创精神,为有梦想、爱音乐的青春构筑一个交流的平台;了解当代音乐艺术知识,加深对音乐与社会历史文化之间关联的认识与理解,传播多元音乐文化。第三条本社团接受梧州职业学院团委的领导,在学生会社团部的具体指导和管理下开展工作。第一章关于社团第一条律动音乐社是梧州职业学院团委、学生会社团部直接领导下音乐爱好者自己的组织,是学生第二课堂的重要组成,是大学生发挥艺术水平的殿堂,是大学生陶冶艺术情操的摇篮;第二条:音乐社以丰富大学生课余文化生活,提高大学生文化素质与艺术修养为己任,以提高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繁荣校园文化,创建文明校园为目的;第三条:本社团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梧州职业学院的有关规定;第四条:音乐社将积极配合梧州职业学院工作,努力与其他兄弟社团合作,共同营造美好生活。第二章关于会员第六条:音乐社会员以音乐学习交流,探讨切磋,共同进步并最终提高综合文化素质为目的;第七条:梧州职业学院在校正规注册生,思想健康,热衷于艺术追求,均可以申请加入本社团;第八条:会员入会程序:1申请入会;2填写入会情况调查表;3社长及各部门审核通过;4交纳会员会费,并填写有关表格;5加入本社;6由本社有关部门颁发会员证;第九条:会员的权利和义务:1会员有向社团提意见和建议的权利;2会员有对本社工作的批评建议和监督的权利;3会员递交申请报表后,有自动退会的权利;第十条:本社会员档案由本社妥善存档;第十一条:提前退出的社团成员酌情退还部分社费;第十二条:会员使用本社会员证,须严格遵守本社会员证使用的有关规定;第十三条:新学期的前两周为会员登记、注册时间;第十四条:会员如有严重违反本章程的行为,经本社干事商议,可予以强行取消会员资格;第三章组织机构与部门职权第十五条:本社主要负责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思想健康;2热心学生社团工作,对社团会员负责;3有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4学习刻苦努力,综合素质高;5大学期间未受过学校的处分;第十六条:社团负责人从本社团成员中产生,本着个人自荐与民主推荐的原则,选出候选人经过社团管理委员会上报团委审批;第十七条:社团各主要负责人任期一年(特殊情况与社团利益严重影响者须有大部分会员通过,酌情延期);第十八条:各部门职权:社长:1带领社团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负责社团整体的组织管理,协调各部之间有序开展活动和工作;2召集和主持执行机构会议;3检查会员代表大会、社团执行机构决议的落实情况;4代表本社团签署有关重要文件;5协调组织各种重大活动;6具有决策权和监督权;副社长:1协助社长领导各部门,执行会议后各干部的决议;2注意学员会员的态度,掌管好所有学员会员的名单;3负责社团的公假事务;4配合好社长的工作,与社长相辅相成;策划部:负责活动的计划和组织;外联部:1负责与其它社团及活动中心沟通各项事宜;2负责与其它同性质社团联系;3负责与商家接洽广告赞助之事宜;4负责各项活动的对外联络及邀请事宜;宣传部:1负责活动海报、邀请卡的设计、制作及张贴;2负责设计社员资料卡;3制作宣传资料;4协助活动部布置活动场地;第十九条:音乐社最高领导为社长。副社长积极配合和帮助社长处理日常事务,组织实施年度计划并协调各分支机构开展工作。各部的日常工作由本部部长做出总结,并向社长汇报,最后讨论做出决定;第二十条:各部部长全面负责所在部的各项工作,副部长协助部长开展工作;第二十一条:各部设立干事若干名,由各部正、副部长提名,报理事会审核通过后产生;第二十二条:各部的干事须听从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完成各项工作;第二十三条:各部成员须团结一致,积极努力做好各项工作;第四章纪律第二十四条:本社团处分分为警告、取消会员资格等两种;第二十五条:无故不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年度累计三次为警告,四次取消会员;因故不能参加本社团各项活动及会议的,须事先向有关部门请假,经允许后,方按请假办理;第二十六条:对败坏社团声誉,破坏会员团结,违反社团章程的会员,社团有权对其进行取消会员资格处分;第五章奖惩制度第二十七条:社团各项比赛活动将设立物质、精神等各种奖励政策;第二十八条:每学年末对社团成员进行综合评定;第二十九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社团主要负责人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员”:1工作积极负责,认真执行社团章程;2对社团的发展有卓越贡献;3以本社团会员的名誉在各大报刊杂志上发表学术性文章或作品,为社团争得荣誉的;第三十条:本社每年评选一次“社团积极分子”和“优秀社团成员”,评选由各部门推荐人选,经有关部门审核通过后产生;第三十一条: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考虑评选“优秀社团成员”:1积极认真地参加社团活动、会议的;2为社团的发展积极献策献计,且确实起到积极作用的;3代表本社团参加有关比赛、活动,并为社团争得荣誉的;4对社团发展有杰出贡献的;第三十二条:对于违反校规校纪及社团章程的社团成员,或学习成绩较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对于无不正当理由不参加社团各项活动、会议的会员取消其本年度评优及提名资格;第六章财务管理制度第三十三条:社团经费的主要来源:1会员交纳的会费;2各企、事业单位及公司的赞助;3其它一切合法所得;第三十四条:本社经费必须用于本章程所定范围内的活动和和社团自身的发展,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在会员中分配;第三十五条:本社的资金按照“取之有道,用之有度”的原则,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财务资料全面、真实、准确、完整;第三十六条:本社团经费必须接受会员代表大会的监督,资产来源于专项资金或社会捐赠、资助的,必须接受社团中心的财务审计,本社团经费,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私分;第三十七条:社团的资金主要用于各种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及其它日常开支;第三十八条:各部门有权按照本规定报销有关开支,但报销前须向社长申请,经同意后,持有关发票,社长签字后,予以报销;第三十九条:财务组要做到总帐明细,帐单清晰,并定期公开,接受全体会员的监督;第七章会员证管理制度第四十条:本社会员证正面为“音乐社团”字样,会员姓名等;第四十一条:会员证经本社盖章,注册后有效;第四十二条:会员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涂改、转借、顶替使用;第八章社团的活动第四十三条:社团的各类活动必须严格遵守校社联的有关规定;第四十四条:各部门的组织活动及会议,须事先写好活动或会议计划;第四十五条:社团开展活动或召开会议时组织部须做好点名记录工作,其他部门开会或开展活动由部长安排,认真作好点名登记工作,每月月底上报秘书部审核;第四十六条:各部门每学期须做好工作计划,学期末须写好工作总结,上交社团接受社团和校社联的审核;第九章终止程序第四十七条:本社团完成宗旨或自行解散或由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本社团执行机构提出终止提议;第四十八条:本社团终止提议须经会员代表大会表决通过,并报指导老师审查同意;第四十九条:本社团终止前,须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第十章附则第五十条:本章程经20__年12月1日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的最终解释权归音乐社会员代表大会执行机构所有
本文标题:社团组织规范管理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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