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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1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2007年4月2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07年第三次临时会议批准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规范企业财务会计行为,维护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国家证监会有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第二条公司设置财务审计部,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作为独立的会计机构办理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并负责审查,稽核企业及其所属分支机构的各项财务收支、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有关项目资料。第三条公司设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领导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第四条公司的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依照《会计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正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一切经济业务。第五条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不得无故中断会计工作。第三章会计信息质量要第六条会计核算工作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同时也必须遵本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第七条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会计事项的处理必须于当期处理,不得擅自提前或滞后。第八条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凡经营活动中涉及外币计算的,必须按事先确定的国家公布的汇率折合人民币记账,同时登记外币金额、种类及汇率,适用汇率的方法一经确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第九条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2第十条会计记录必须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一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第十二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第十三条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不同子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四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第十五条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第十六条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第十七条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第四章流动资产第十八条本公司的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个营业周期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其中应收及预付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应收利息、应收股利、其他应收款等。存货包括库存商品、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等,流动资产采取分类核算方法。第十九条设置现金及银行存款日记账,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按金融机构名称和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若有外币存款,还必须分别人民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3币存款和外币存款进行明细核算。第二十条本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是指为了近期内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资产,包括随时可以变现的股票、债券、等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以取得时的公允价值入账,相关交易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应当单独确认为应收项目。取得的利息或现金股利,应当确认为投资收益。资产负债表日,应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处置该金融资产时,其公允价值与初始入账金额之间的差额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同时调整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第二十一条应收及预付款项以实际发生额计价入账。其中,应收票据按票据面值计价,其利息收入或贴现利息支出,记入财务费用。第二十二条坏帐准备的提取范围及方法,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除汇总、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款以及正常信用结算期内的应收款项以外,其余全部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均为坏账准备的计提范围。坏账准备的计提方法为:采用个别认定法与账龄分析法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可收回性与其他应收款项存在明显差别的应收款项,采用个别认定法计提坏账准备。对于其他不纳入个别认定范围的应收款项,按账龄分析计提,具体比例为:1年以内(含1年)的,按余额的5%计提;1—2年(含2年)的,按余额的10%计提;2—3年(含3年)的,按余额的30%计提;3年以上的,按余额的100%计提。第二十三条存货是在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各种物资。委托其他单位代销,储备或加工的商品、材料物资等不作为本公司的存货,但视同本公司的存货管理。第二十四条存货的计价原则(一)购进,经营商品按取得的实际成本(进价不含增值税)加由本企业负担的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等计价;材料物资、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按进货总价加由本企业负担的可直接认定的运杂费等计价;期货交易的实物交割(购入)以交割价加由本企业承担的运杂费计价。(交割价中含有增值税的予以剔除)。(二)自制,按照制造过程中的各项实际净支出计价。(三)委托外单位加工,按照实际耗用的原材料或半成品加运杂费、加工费、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4交纳的税金及扣除加工过程中的有关收入后计价。(四)接受(除固定资产外)投资,按照评估确认价值或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价。(五)盘盈,参照同类存货的实际成本计价,没有同类存货的,按市价或评估价计价。(六)接受捐赠,按照发票,报关单所列金额加企业负担的运费、保险费、缴纳的税金计价。无发票账单,按有关协议或市价或评估价计价。第二十五条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或者个别计价法核算存货的销售和领用存货成本。但一经确定,同一会计年度内不得随意变更。第二十六条存货的盘盈、盘亏处理:盘盈存货,冲减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盘亏和损毁存货,区别不同原因处理,属于正常盘亏的,记入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属于非常损失的部分,列入营业外支出,属于保管过失的,扣除保管人及保险公司赔款和残料价值后,计入经营费用或管理费用。第二十七条存货跌价准备的提取:中期期末或年终,由于存货遭受损毁,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或销售价格低于成本等原因,使存货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存货跌价准备应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值的差额提取。第五章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第二十八条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本公司的投资性房地产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本公司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器具、工具等。第二十九条固定资产的计价原则(一)外购固定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使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可归属于该资产的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和专业人员服务费等。(二)自行建造固定资产的成本,以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三)投资者投入固定资产的成本,按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5(四)改扩建,按该项固定资产原值加上改扩建发生的实际净支出计价。(五)融资租赁,按租赁协议规定的价款加由企业负担的运输装卸、保险等费用计价。(六)接受捐赠,以发票、报关单及有关协议或参照同类固定资产的国内国际价格或评估价计价入账。第三十条固定资产采用分类折旧,平均年限法计提,残值率为3%-5%,固定资产分类和折旧年限见附录。计提时间从投入使用的次月起至停止使用的次月止,计提折旧的范围:房屋和建筑物;在用的机器设备、仪器仪表、运输工具、季节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设备,融资租入和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出的固定资产。不计提折旧的范围:未使用不需用的机器设备;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项目交付使用以前的固定资产;提足折旧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如下表所示:资产类别估计经济使用年限年折旧率房屋建筑物20-40年2.375-4.85%通用设备8-18年5.27-12.13%运输设备5-12年8.08-19.40%其他设备4-20年4.75-24.25%第三十一条在建工程支出是指为购建固定资产或对固定资产进行技术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发生的支出,包括工程设备、材料等专用物资,预付工程价款,未完工程支出,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价。虽已交付使用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工程,可先估价转入固定资产,并计提折旧,竣工决算办理完毕后,按实际成本调整原估价。第三十二条固定资产有偿转让收入或清理报废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的净收入与其账面净值(固定资产原值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以及固定资产盘亏、毁损、报废的净收益或净损失,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第六章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第三十三条无形资产是指公司拥有或者控制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无形资产主要包括专利权、非专利技术、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特许权等。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6第三十四条无形资产的计价原则:(一)接受投资,按评估价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二)购入,以实际支出计价。(三)其他来源,以实际支出成本或评估价计价。无形资产在计价入账时,需备有包括所有权或使用权证书的复制件、作价的依据和标准等资料。无形资产投资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一般控制在20%以内(土地使用权除外)。第三十五条无形资产的摊销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采用直线法在其使用寿命内系统合理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摊销。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如下表所示:无形资产类别摊销年限土地使用权20年~50年专利技术10年专有技术10年商标权10年许可、资质证书10年出租车营运证10年电脑软件5年第三十六条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每年末,检查各项无形资产预计给公司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益的能力,对预计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应当计提减值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项目计提。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第三十七条长期待摊费用的摊销方法:长期待摊费用摊销年限(从受益年份起)增容费10年平均摊销租赁费5年平均摊销装修费5年平均摊销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7加盟费10年平均摊销经营租赁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5-10年平均摊销第七章长期股权投资第三十八条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期限在一年以上,以现金、实物、或无形资产等资产投入被投资企业,或通过受让方式取得被投资企业股权的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可分为:(一)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子公司投资。(二)企业持有的能够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的权益性投资,即对合营企业投资。(三)企业持有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即对联营企业投资。(四)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性投资。第三十九条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计量:(一)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支付的合并对价与初始投资成本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企业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在购买日按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公允价值计量及合并发生的相关费用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应计入当期损益。(三)非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及取
本文标题:财务会计制度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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