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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第一篇】根据县委的统一部署,县委第一巡察组于2019年7月4日至8月21日对朱溪镇党委进行了巡察。巡察期间,巡察组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根本政治任务,紧紧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以及省委巡视整改落实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紧盯领导班子和关键少数,深入查找政治偏差,充分发挥巡察的政治监督、组织监督、纪律监督作用。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2019年9月3日,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9月17日,县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第十轮巡察情况汇报,林虹书记发表了重要讲话,对巡察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2014年以来,朱溪镇党委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把政治纪律摆在前面,稳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党委班子成员既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又做到分工不分家,有较强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作风务实,工作有部署有落实,朱溪水库重点工程推进有力,基本完成“百日攻坚”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一、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1.基层组织管理宽松软,对基层组织把控力不足。一是部分重点工作推进不够有力。如信访工作,党委化解不力,干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2018年涉纪信访量位居二类乡镇首位,2018年对省委巡视组交办的后塘村信访件化解不力,导致今年后塘村重复访已达15件次。二是对部分村级选举的把控力有所欠缺。如2017年村监会主任选举时,后岸村、小园村、金庄村等三村党支部提出的候选人全部落选,最后由镇党委分别指定村监会中的一名委员主持工作。2.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足。一是以党政联席会议代替党委会议行使议事决策职能,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没有充分体现。如在2014年1月6日班子会议上讨论党代会筹备工作;在2014年4月2日班子会议上讨论镇中层干部选拔、发展党员事宜。二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县委县政府强化砂石资源管控决策力度不够。如2018年11月利坑村村民周金伙伙同他人非法盗窃朱溪水库库区石块外运出卖,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将移交检察机关起诉。3.党内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不到位。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如2015年2月25日镇书记办公会议,讨论科室与办事处人员调整事宜,会议记录显示没有其他参会人员意见,只有党委书记应波一人的发言。4.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有偏差。一是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严肃,走过场。民主生活会缺少辣味,没有起到“红红脸,出出汗”的效果。如2016年2月1日、2017年1月16日的民主生活会只有自我批评没有相互批评。镇机关支部组织生活会内容记录随意、资料保管不当。如2017年的组织生活会没有记录在“三会一课”记录本上,且原记录本遗失。组织生活会相关记录存在后补情况。如2018年1月15日、2018年7月16日的组织生活会,会议记录存在前后两种完全不同的笔迹。二是党政联席会议不严谨,存在会议记录后补现象。如2014年3月13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中,最后的武装工作内容与其他内容的字迹不同;2015年1月5日的班子会议记录中,最后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与其他内容字迹不同,后补迹象较为明显。三是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够到位。档案管理不到位存在遗失情况,如镇机关支部2014年至2016年的“三会一课”记录本遗失。“三会一课”记录本填写不规范。如2017年3月15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缺席人数、缺席人员名字栏未填写;2017年12月15日机关支部党员大会,实到人数28人,实际签到只有23人;机关支部2017年7月10日与2017年9月10日两次支委会的会议记录人都为同一人,但会议记录笔迹明显不同。(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1.思想不够重视。对意识形态工作认识还不够深刻、到位。部分同志认为意识形态工作是宣传线条工作,对意识形态工作投入的精力不足,存在重业务、轻管理的现象。所提供材料以2016年至2018年为主,2015年材料很少,且存在抄袭、后补迹象,2015年至2018年,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工作汇报只提供1篇且没有具体时间、党内意识形态通报情况仅提供1篇、镇党委无开展意识形态工作实地检查记录;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材料2015年缺2篇,2016年、2017年各缺1篇;2015年意识形态工作汇报材料缺失;《朱溪镇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的实施方案》重复发文;《朱溪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通报制度》等未正式发文;《2017年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自查报告》半年度和全年的报告内容基本重复。2.学习不够深入。思想政治学习缺乏系统性,上级要求学的就学一点,存在实用主义思想,缺乏钻研精神,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多,流于形式;“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专题学习教育活动开展不够深入;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重要文件和重要工作部署等方式单一,学习记录少,学习心得体会少,存在学用脱节的现象。如2018年5月21日党委中心组学习会发言稿系网络文章(2017年12月,于文新《学习和贯彻十九大的心得体会》)改编;2018年1月15日党委中心组专题学习会,发言没有结合朱溪实际,学用脱节。3.阵地管理不够有力。文化阵地相对缺乏,8家文化礼堂,建设缺乏特色。如部分村文化礼堂标识未做到亮化,未标明开放时间、年度最美人物未标明时间,部分村文化礼堂视频交互系统建设有待加强。对于网络阵地的风险点不敏感,网络舆情应对与管控存在短板,主动引导网络舆情意识需加强,相关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健全。如2018年9月,朱溪水库移民户在微信和微博上虚假发布房子被强拆,捏造无家可归,大冬天野外烤火取暖情况,进而在网上制造混乱,朱溪镇对此应对不到位。(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1.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一是中层股级干部提拔任用程序不规范。2014年至2018年,朱溪镇党委在中层股级干部提拔任用过程中,没有进行民主推荐。二是人员聘用不规范。如2015年10月19日朱溪村某党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2017年5月23日,在其尚在处分影响期情况下,朱溪镇党委聘用其为朱溪镇信访巡调工作组组长,并以2000元/月的标准发放工资;2014年至2018年期间,镇党委聘用编外人员未签订聘用合同;2014年至2018年,违规聘用朱溪派出所6名协警组建镇消防队,并以每月总计5000元发放工资。三是编外用工清理不到位。根据仙编办〔2018〕17号文件精神,要求各单位对编外用工进行清理规范,2018年5月朱溪镇违规聘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的某工作人员,且一直聘用至2019年5月,未按文件规定予以清退。2.党建基础工作不扎实。一是存在村级党组织长期未发展党员情况。如朱溪村、沙头村、大洪村等党支部五年未发展党员。二是发展党员相关会议记录缺失。如镇机关支部某党员于2017年3月1日预备党员转正,但机关支部的“三会一课”记录本中没有转正相关会议记录。三是党费收缴不足额。据初步统计,2014年至2018年党费补缴57笔,共计34168元。四是对有案底的村主职干部清退不到位。2018年底,我县根据中央扫黑除恶推进会精神部署受过刑事处罚村干部清退工作,官屋村党支部书记王准志于1993年被判五年有期徒刑,镇党委没有及时进行清退,直至此次巡察发现,才于8月12日免去了王准志村党支部书记的职务。(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1.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禁而不止。一是违规给公职人员发放补贴。2015年至2018年历次人代会、党代会期间违规给部分与会公职人员发放补贴共万元。违规从镇行政运行经费中列支发放信息宣传奖励费,2014年至2016年累计发放信息宣传奖励费万元。违规支付电信包月费用,2014年以134元/月的标准为班子成员15人支付电信套餐费用。二是存在违规发放村主职干部补贴、奖励问题。无依据发放村干部综合考核奖励,如2016年6月,无依据发放村干部综合目标考核奖励万元。违规给村主职干部发放各类会议、培训误工补贴,2014年至2018年累计给村主职干部发放各类会议、培训误工补贴共计万元。超额发放党代会误工补贴,如2015年2月3日的十四届五次党代会,2016年10月27日的十六届七次人代会均以200元/天的标准超额发放误工补贴。三是违规公务接待。违规异地接待仍有发生,如2014年10月至2014年12月,分别在深圳合顺渔米粥酒店、深圳德兴城大酒楼、椒江林邻林餐厅、椒江葭沚海鲜城违规异地接待,共消费3292元;2015年7月在台州开发区小渔村美食店违规异地接待消费746元;2016年2月分别在杭州喜顿饭店、崇川区丽豪假日酒店违规异地接待消费共1259元。无公函接待仍旧比较普遍,如2016年共有公务接待200多次,其中只有不到30次的公务接待有公函。同时违规同城接待、陪餐人数超标和公款购买烟酒问题仍然存在。2.“四风”问题仍然存在。一是部分干部工作作风不实。如党员朱林杰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入党时间为2018年12月6日,但根据个人入党志愿书记录,实际入党时间应为2018年12月15日;小园村党员周建永在党员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入党时间为2015年11月19日,但根据个人入党志愿书记录,实际入党时间应为2015年12月11日。二是工作作风不严谨,镇人代会安排不规范,存在借人代会名义发放补贴嫌疑。如2015年3月23日镇十六届五次人代会、2016年2月29日镇十六届七次人代会,在完成会议各项议程后,分别安排了1天和2天的考察活动,并以人代会名义发放补贴,而两次会议期间食堂用餐都只有一餐。三是部分干部责任意识不强,存在工作履职不到位情况。如某镇工作人员在朱加岸村河道清理事件中,履职不到位,作风不实,监管过程中没有实地查看,致使砂石、淤泥等物料违规倾倒在河道管理范围内,造成多次信访。(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1.镇纪委委员违规担任工程招投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如2016年朱溪镇后塘村综合楼工程、文化长廊工程、荷花池改造及台阶等三个工程的招投标、邀请招标,时任镇专职纪委委员的两位同志分别违规担任三个工程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村居“微巡查”落实不到位。一是村居“微巡查”开展不够全面,如2018年朱溪镇纪委开展三轮村居“微巡查”,每轮仅巡查五、六个村,全年巡查未实现全覆盖。二是巡查问题落实整改未实行公示,如朱家岸村、杨丰山村、官屋村等。三是微巡查工作不够深入,如兴隆村、朱家岸村、岭上村等,一轮“微巡查”下来没有发现任何问题。(六)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一是领导班子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普遍流于形式,甚至存在前后年抄袭现象。有个别同志2015年度述职述廉述德述法报告、2014年度述职述廉报告仅1000字左右,有同志2016年和2018年两个报告相似度90%以上。二是履行从严治党纪实手册记录不规范。有的同志主体责任纪实手册中的内容由他人代写;有的同志2018年纪实手册中的约谈目录都为空白;有同志2018年纪实手册只书写了一条约谈目录。三是从严治党专题研究重视不够,如没有2015年、2016年从严治党专题研究会议记录。四是“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工作落实不到位,2015年至2018年没有开展过领导班子“一岗双责”专题汇报工作。五是对村级“三资”管理的风险点认识不到位,如镇农经站目前只有负责人顾小华与“三资”办代理会计顾露婷,且两人为父女关系,镇“三资”管理存在安全隐患。2.财政纪律执行不严格。一是镇级财务报销支出不规范。现金发放不规范,如2013年退伍士兵自主创业补助金发放名单里,部分补
本文标题: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汇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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