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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外汇业务的核算内容提要第一节外汇业务的管理第二节外汇汇兑损益及其核算第三节外汇收入业务的管理与核算第四节外汇支出业务的管理与核算第五节外汇借款及投入资本核算第六节外汇汇率预测与风险防范第二章外汇业务的核算外汇概念可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外币有价证券外币支付凭证特别提款权及其他外汇资产记账外汇内容种类现汇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自由外汇、多边结算外汇)(协定外汇、双边外汇)第一节外汇业务的管理一、概述第一节外汇业务的管理一、概述1.外汇的定义:国际汇总的简称,是以外国货币表示的金融资产,可以用于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如可兑换的外国钞票、国外银行存款、银行汇票、外国政府国库券和长短期证券以及其他可在国外兑换的凭证等。(1)外汇的概念有静态和动态之分。动态外汇:是指把一国货币兑换成为另一国货币以清偿国际间债务的金融活动。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动态外汇同于国际结算。静态外汇:外汇是指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工具。(2)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欧元)其他外汇资产。特别提款权(specialdrawingright,SDR,亦称纸黄金)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创设的一种储备资产和记账单位,亦称“纸黄金(PaperGold)”。它是基金组织分配给会员国的一种使用资金的权利。会员国在发生国际收支逆差时,可用它向基金组织指定的其他会员国换取外汇,以偿付国际收支逆差或偿还基金组织的贷款,还可与黄金、自由兑换货币一样充当国际储备。但由于其只是一种记帐单位,不是真正货币,使用时必须先换成其他货币,不能直接用于贸易或非贸易的支付。因为它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原有的普通提款权以外的一种补充,所以称为特别提款权。欧洲货币单位(EutopeanCurrencyUnit,ECU),又称埃居。用以作为该体系测量成员国货币之间相对波动偏差系数的内容之一,还为成员国外汇储备资产的计算提供了计算单位。欧洲货币单位的主要用途是:用作确定各成员国货币之间的固定比价和波动幅度的标准;用作共同体各机构经济往来的记帐单位;用作成员国货币当局的储备资产。1999年1月1日,埃居以1比1的兑换汇率全部自动转换为欧元。2、外汇的分类(1)按外汇的来源和用途,可分为贸易外汇和非贸易外汇;(2)按能否自由兑换,可分为自由外汇和记账外汇;(3)按外汇交易交割期,可以分为即期外汇和远期外汇远期外汇(成交后两个工作日以后的期间交割的外汇(一般一至六个月)即期外汇:成交后双方当即交割的外汇。(一般在成交后二个工作日内)(4)按外汇形态,可以分为现汇和现钞现钞是指各种钞票、铸币等,现汇是用于国际汇兑和国际间非现金结算的、用以清偿国际间债权债务的外汇.二、外汇账户的开立和管理1.外汇账户的开立(1)开立条件外汇账户的开立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境内机构可以向所在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经有权管理部门核准或备案具有涉外经营权或有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具有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外汇收入。(2)银行开户程序持外管局规定的开户资料,在批准后30个工作日凭“账户开立核准件”到银行办理开户手续,到开户行开户,提交以下资料:①开立单位银行账户申请书;②有权部门允许单位成立、经营的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如营业执照正本、社团登记证、批文等);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④法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⑤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税务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国税、地税,可以提供副本);⑥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如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表、进出口资格证明、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外商投资企业另须提交外汇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驻华机构须提交外交部的批准文件原件和复印件;⑦预留银行印鉴卡(一式四份);⑧支付业务密码卡(一式三份);⑨单位基本情况表(一式二联);⑩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办理开户手续的,需提交“办理开立结算账户业务授权书”;如预留印鉴不使用单位代表人或负责人签章的,还需提交“预留非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印鉴授权书”;开户金融机构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应当将账号、币种、开户日期、限额等开户信息如实填写在账户开立核准件相应栏目中,并将账户开立核准件”第四联交开户的单位。开户的单位应当在开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账户开立核准件第四联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并申领《外汇账户使用证》(3)向外管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所需材料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电暖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组织机构代码证;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外汇局核准境内机构的开户申请时,应当为其开立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核定限额,并在“账户开立核准件”中注明。2.外汇账户的使用(1)向银行出具《外汇账户使用证》(2)按“账户开立核准件”和《外汇账户使用证》规定使用3.外汇账户的变更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账户限额和客户名称时,应当持账户变更申请书、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对账单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变更”)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4.外汇账户的关闭和撤销5.外汇账户的监管第二节外汇汇兑损益及其核算一、外汇核算简介外汇业务:也称外币业务,指外贸企业以人民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其他币种进行款项收付、往来结算和计价的经济业务。内容:商品的进出口业务和劳务业务外币供货业务债权债务(外币金额折算及债权债务因汇率变动产生的折算差额即汇兑差额账务处理)外汇存款外汇业务外汇贷款外币兑换外汇同业拆借外汇借款外币票据的承兑与贴现贸易和非贸易结算发行或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买卖或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第二节外汇汇兑损益及其核算二、外汇核算汇率的采用汇率概念直接标价法汇买价标价方法种类是一个国家的货币折算成另一个国家货币的比价。也称汇价、外汇行市间接标价法汇卖价钞买价中间价(钞卖价)外汇牌价(中国人行挂牌价)买入价卖出价中间价记账汇率(记账采用即期汇率)当日中国人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当发生货币兑换交易或涉及货币兑换的交易时还要用买入价和卖出价现汇买入价和现钞买入价为何不等值?现钞主要指的是由境外携入或个人持有的可自由兑换的外国货币,简单地说就是指个人所持有的外国钞票,如美元、英镑等现汇是指由国外汇入或由境外携入、寄入的外币票据和凭证,在我们日常生活中能够经常接触到的主要有境外汇款和旅行支票等。由于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外币现钞在我国境内不能作为支付手段,只有在境外才能成为流通货币,银行在使用中需要支付包装、运输、保险等费用,而现汇作为账面上的外汇,它的转移出境只需进行账面上的划拨就可以了。所以现汇比之现钞,银行可以节省一定的现金保管和海外调运费用,故其价格高些。现汇卖出价和现钞卖出价为何一致?现汇和现钞卖出价是银行向客户卖出外汇,不管是现钞还是现汇,目前都不能在中国境内直接支付,故客户潜在的存在向海外支付费用,银行应该给予同一个价格。基准价,银行中间价是在基准价基础上,对应货币和主要货币间的汇率加权生成的1.汇率的概念1、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外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付多少单位的本国货币,如6.6663即1美元=6.6663人民币。除英国和美国,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都使用直接标价法。2、间接标价法是以一定单位的本国货币为标准来计算应收多少单位的外国货币,目前只有英国和美国使用间接标价法。但美元对英镑使用直接标价法。如人民币0.15即1人民币元=0.15美元汇率的种类汇买价银行买进外汇现汇的价格钞买价银行买入外币现钞的价格汇卖价(钞卖价)银行卖出外汇现汇或外币现钞的价格(二者相同)中间价汇买价与汇卖价的平均价,银行内部结算或套汇时使用2、外汇核算汇率的采用(1)业务发生时:即期汇率不同货币间兑换:买入价与卖出价并用人民币与外币间折算:中间价应收应付业务:当期即期汇率(中间价)投资采用汇率:当期即期汇率(中间价)(2)会计期末:即期汇率,差额记入汇兑损益(3)投资记账采用即期汇率即当日中国人行公布的人民币汇率的中间价(4)账面汇率:已经记在账上的各种汇率,当采用先进先出法时账面汇率为最先汇入账上的汇率。三、外汇核算的基本程序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其会计核算的基本程序如下:(1)根据一定的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我国人民币)金额,按照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登记有关账户;在登记有关记账本位币账户的同时,按照外币金额登记相应的外币账户。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时,应采用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市场汇率,也可采用外币业务发生当期期初的市场汇率。(2)期末,对各种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照期末市场汇率折合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将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折合为记账本位币的金额与相对应的记账本位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汇兑损益。四、汇兑差额的核算1.汇兑差额的概念我们知道,外贸企业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按外币原币登记外币账户,同时选用一定的汇率将外币金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外汇汇率总是在不断地变化,就导致同一外币数额在不同时点会对应不同的记账本位币数额,两者间相互折算时就会形成汇兑差额。2.汇兑差额的产生和确认汇兑差额的产生有两个途径,即外币兑换及期末汇兑差额的计算。(1)从事外币兑换业务时,由于银行总是低价买入,高价卖出,企业在外币兑换中会产生汇兑损失;(2)期末计算汇兑差额时,应对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以期末汇率(即期汇率)进行折算,折算金额与账面金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汇兑差额。在第2种情况下,以外币计量的资产类科目,如银行存款——外汇存款、应收账款——应收外汇账款等,在汇率上升时会产生汇兑收益,在汇率下降时会产生汇兑损失。而以外币计量的负债类科目,如短期借款——外汇借款、应付账款——应付外汇账款等,在汇率上升时会产生汇兑损失,在汇率下降时会产生汇兑收益。外币业务发生时的即时汇率(即期汇率),在月份(或季度、年度)终了时,对于各外币账户的期末余额,按期末即时汇率(即期汇率)将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并将外币账户期末余额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与相对应的记账本位币账户的期末余额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3.各种情况下汇兑差额的账务处理企业会计制度对各种情况下汇兑差额的处理进行了明确的规定:(1)项目筹建期内发生的汇兑差额,属于开办费的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2)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的处理原则进行处理。也就是说因专门借款而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在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情况下,应当予以资本化,计入该项固定资产的购建成本;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汇兑差额,应当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3)上述情况以外,因银行结售汇或者不同币种之间的兑换而产生的银行买入价、卖出价与企业折算汇率(即期汇率)之间的差额,应计人当期“财务费用一汇兑差额”。4.汇兑差额核算与结转的综合案例根据会计核算制度规定,对外贸企业的应收、应付外汇账款、现汇存款、现钞及外汇借款等计算的汇兑差额,既要采用逐笔结转的方法,也要采用集中结转的方法。所谓逐笔结转,就是每结汇一次,计算每一笔的汇兑差额,到年底再将应收、应付外汇账款的原币余额按当日市场汇价即即时市场汇率(即期汇率)进行折算后,对人民币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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