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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5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2023年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2022年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1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动我市乡村振兴战略的安排部署,按照某镇党委、政府关于乡村振兴工作的总体要求,促使各项工作扎实推进,特结合某村实际,制定2022年度工作计划。一、抓基层组织建设将增强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作为重点,结合20xx年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持续进行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进一步提升组织力,实现党建与乡村振兴的深度融合。二、抓精准脱贫攻坚进一步完善知识武装,配合扶贫中队长组织中队部成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及“”决战决胜脱贫攻坚重要讲话精神以及扶贫应知应会知识及相关政策,统筹帮扶责任人等多方力量,详细规范分类记录“8+1类人员”以及档外重点人群数据信息,逐村逐户进行梳理改进,确保我村打赢脱贫攻坚收官之战。三、抓“百镇千村”建设完善村庄规划,打造“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积极推进百镇千村建设。配合镇委、镇政府以及市旅游部门开展辖区内田野公园旅游创建发展工作,实现农旅产业持续发展。四、抓“三清两改一建”注重保护乡村自然风貌和乡村传统建设文化,督促指导开展历史存量垃圾整治工作。每周六发动群众开展人居环境卫生集中大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农村“村规民约”、“门前三包”制度,清理庭院、房前屋后卫生,严禁在道路上堆物设碍,严禁放养猪、牛、羊、狗、鸡、鸭、鹅等禽畜上路。同时积极向群众宣传改厕好处与政府补贴措施,打消群众思想顾虑,变“要我改”为“我要改”。从人民群众的生活需求出发,把“厕所革命”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工程来抓。五、抓乡村特色项目在时间、经济、人员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带领两委干部、村小组长开展广泛调研,协助村委会、村党支部结合某公园旅游发展业态,研究策划适合我村发展的特色产业,引导农户发展优势特色农业,增加就业渠道,扩大收入来源。六、抓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宣传解读“两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中央12号文件精神、海南自贸港建设相关方略,让农民更加了解党的政策。开展脱贫攻坚、致富兴业、农村改革、生态环保等主题宣讲活动,引导农民群众诚实劳动、不懈奋斗。七、抓党建引领治理协助镇治保部门、某派出所持续推动开展乡村平安创建活动,发动社会力量和群众共同参与治安防范,进一步强化“雪亮工程”。严格网格化管理制度,村小组问题压实责任至所包村组的“两委”干部及乡村振兴工作队员,发生问题及时行动,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最后一公里”问题。八、抓农村“五网”建设因某村地理位置优越,目前辖区内“五网”已基本覆盖,但仍存在天然气未通达和个别村组手机信号不完全的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市、镇统筹,积极协调有关部门,推进供电保障、网路升级、抗灾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等工作。九、抓村级集体经济协调督促落实各级财政补助资金及时到位,引导规范有效使用相关补助资金。结合实际,盘活农村集体土地资源和其他资产,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十、抓致富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农民立足园区区位优势,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指导实施就业创业促进活动,努力拓宽致富门路。2022年村乡村振兴工作方案2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2年全面推进农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全面核实《中共颍东区委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农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和《中共颍东区委颍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彻落实《颍东区市委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专项检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精神,进一步做好市委专项检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推进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不发生规模扶贫的底线。现做好2022年巩固和扩大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春季行动一、总体要求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专项检查反馈和整改意见,在全区开展巩固和拓展扶贫成果与农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春季行动,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行动,对困难群体进行调查和帮助,提高产业就业水平,提高农村建设专项行动,提高满意度,深入查处薄弱环节和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弥补不足,切实提高工作效果。二是开展专项行动(一)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动态清理行动。区农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对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问题进行调查整改,确保动态清理;区教育、卫生、医疗保险、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根据部门职责,在系统中组织专项行动,深入基层一线,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全面梳理薄弱环节,指导和督促基层解决问题,确保部门承担两不愁三保和饮用水安全问题。1、进行全面调查。重点调查农民是否存在收入急剧下降、支出急剧增加等贫困风险;义务教育阶段是否有学龄儿童和青少年,除身体原因外(6-15一岁)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站式结算是否落实;监测对象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慢性病证是否及时办理;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2、建立问题台账。各乡镇街道、村居要根据入户排查台账,将排查发现的“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进行汇总梳理,形成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建立“问题、责任、整改、时限”四项清单。3、逐户对账销号。各乡镇街道作为各类排查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要明确专人负责问题整改工作的推进、调度和盘点销号相关工作。对镇级层面无法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对接相关区直部门协助解决问题整改,确保沟通反馈及时,问题整改到位。定期做好“四项清单”的更新工作,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进行盘点销号,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各类问题整改到位。(二)困难群体排查帮扶行动。区乡村振兴局牵头,各乡镇街道具体负责,要督促和指导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和基层网格员,开展日常联系和跟踪走访,全面了解农户基本情况和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开展帮扶,对监测对象出现新风险的要及时进行风险再标注,对风险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严格履行程序后在系统中予以标注,切实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应消尽消;积极推进“安徽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小程序,拓展农户自主申报方式;认真落实“五防”机制,实时监测并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带来的影响,坚决避免因工作、责任、政策落实不到位导致返贫致贫。1、全面开展排查。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及网格员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自然变更是否及时。2、规范识别程序。重点核查2021年以来新识别监测对象监测识别程序是否规范,是否保存农户申请及承诺授权查询书、村民小组评议及村级评议材料、村级公示材料、镇级审核材料,并建立监测对象台账。核查安徽省防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自主申报审核”落实情况,对“驳回”申请的是否按照区级制发的《颍东区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申报回访登记表》做好信息登记,并入户告知,获得群众认可。3、分类开展帮扶。是否针对监测对象致贫返贫风险,分类开展针对性帮扶。对风险单一的,是否存在过度帮扶情况;对风险复杂多样的,是否存在帮扶措施不到位、帮扶不力情况;对有劳动能力的,是否积极引导发展产业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对无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是否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做好兜底保障;对内生动力不足的,是否持续扶志扶智,增强发展能力。4、限期消除风险。根据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相关工作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消除风险评估,对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要及时标注解除风险。原则上,监测对象识别半年以上且针对返贫致贫风险落实至少一项帮扶措施的,可以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各乡镇街道要对2021年以来新识别的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进行全面评估,符合风险消除标准的,及时履行风险消除程序,做到“应纳尽纳、应消尽消”。(三)产业就业提升行动。由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分别牵头,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两强一增”行动安排部署,统筹推进工资性收入倍增、财产性收入扩量、经营性收入壮大、转移性收入提升四大行动,进一步加快农民尤其是脱贫群众增收步伐。1、大力发展特色产业。继续实施“1232+N”乡村产业振兴工程。加强“三园”同创项目谋划及工作推进,核查“三园”同创相关单位及乡镇工作开展情况;排查各乡镇(街道)是否制定鲜食番茄、淮水鲜薯两大特色单品发展计划、“三品”及研发中心建设推进情况;排查镇村是否有当家产业,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致富门路、有劳动能力的脱贫群众和监测户是否有一技之长,是否建立台账。2、鼓励发展到户产业。排查特色种养现金奖补是否存在应奖未奖、错奖,是否建立特色种养奖补台账,奖补流程是否规范,奖补资料是否齐全、规范;有劳动能力、有种养意愿的脱贫户是否落实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建立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台账,核查2021年发放情况及2022年信贷需求。3、加强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核查已认定就业帮扶车间管理是否规范,车间动态调整、监督管理、带动就业长效机制是否完善。对生产经营困难的就业帮扶车间,是否通过政府采购产品、订单调剂、帮销代销、介绍就业、提供岗位信息等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渡过难关。是否存在脱贫攻坚期建设的未达到认定标准的车间。针对改为双创车间、就业帮扶基地等其他模式运营的,是否跟踪运营情况,加强管理及帮扶。是否针对闲置的就业帮扶车间加强出租及政策宣传,谋划车间使用及产业发展。4、推动农村群众就业创业。重点核查是否举办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推介活动、线上发布会等,引导群众就业创业等。是否开展就业援助月、“四进一促”稳就业及“2+N”等招聘活动。是否指导园区、企业采取多种方式发布招聘信息,组织专门对接、送岗上门等活动,促进返乡人员在家门口就业。是否充分发挥各类零工市场作用,为务工人员提供企业就业、灵活就业等就业机会。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是否及时发放薪酬待遇、补助资金,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针对“132”工程相关要求,建立灵活就业人员名单,发掘并指导农户就业增收等。(四)乡村建设专项行动。区农业农村局、区乡村振兴局、区美丽办分别牵头,加快实施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确保项目早建成、资金早见效;管好扶贫资产,实现扶贫项目安全可控、扶贫资产保值增值;加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努力打造干净整洁的村居环境,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夯实乡村振兴基础。1、推进衔接项目提速资金提效。加快推进工程类项目土地核查进度,颍东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区直有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及时对接,加快土地核查进度,及时出具书面核查材料;未挂网招标的工程类项目要及时挂网招标,3月底完成招标工作,已完成招标的要及时签订合同、进场施工,确保工程类项目3月底前全部开工。加快衔接资金拨付进度,区财政局以及项目牵头实施单位加强协作,按照规定及时拨付资金。完善项目档案资料,区直相关单位及镇村要按照项目管理规定,完善项目库和项目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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