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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施工合同通用5篇这个世界发展地很快,能够涉及到合同使用的场景已经不可枚举。不履行合同义务是违约也是违法,关于合同的一些格式您掌握了吗?下面是合同范本网为大家分享的“建设施工合同通用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参考下载。建设施工合同篇【第一篇】1.词语解释1.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本条件指铁路工程的建设单位或项目法人。1.2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符合工程承包资质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1.3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代表人。1.4乙方项目经理: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驻工地项目承包责任人。1.5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甲方委托具备法定资质的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对工程施工进行的监理。1.6总监理工程师: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本工程项目监理总负责人。1.7设计单位:铁道部指定的或者甲方委托的具有相应资格的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单位。1.8工程质量监督站:铁道部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或其授权的下属工程质量监督站。1.9工程:协议条款约定的具体的永久工程。1.10合同价款:按有关规定或协议条款约定的,用以支付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1.11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已经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款。1.12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需要直接支付的开支和乙方应负担的开支。1.13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合同工期,工期天数应包括星期日和法定假日在内的总日历天数。1.14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1.15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1.16施工场地:经甲方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规定的工程项目施工场地。1.17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并加盖有效印鉴或签字的手写、打字、复写、印刷的通知、任命书、委托书、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1.18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签订的书面协议。1.19变更设计:自设计单位交付施工图至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期间对原设计的变更。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如下:2.1协议条款;2.2合同条件;2.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力义务的纪要、协议;2.4招标承包工程中的招标文件、投标书和中标通知书;2.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2.6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先由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能一致的,按照解决争议的方式加以解决。3.合同文件的适用法律和使用标准适用于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协议条款约定的部门规章。施工中必须使用协议条款约定的铁道部颁发的标准、规范。铁道部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可以使用国家和建工行业标准、规范。4.双方一般责任4.1甲方代表。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4.1.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力和职责,并可在任何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5天通知乙方。4.1.2甲方代表的通知由本人签字后,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项目经理,乙方项目经理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日期后生效。确有必要时甲方代表可发口头通知,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通知应予执行。乙方认为甲方代表通知不合理,应在收到通知后24小时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收到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通知或继续执行原通知的决定,以书面形式再通知乙方。4.1.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文件、图纸及资料,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可向甲方代表提出迟误的后果。甲方代表收到通知后48小时内不予答复,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支出,顺延因此延误的工期,赔偿乙方有关损失。4.2乙方项目经理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4.2.1乙方的要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项目经理签字后送交甲方代表,经甲方代表同意并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4.2.2乙方项目经理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通知、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书面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5.对《协议条款》中有关条款的其他合同条件为:5.1第1条工程概况5.1.1建设项目名称系指铁道部批复的技术设计或扩大初步设计的建设项目名称。工程名称系指乙方承担的建设项目中的某段或一项工程的名称。5.1.2工程地点系指工程所在县(含)以上行政区域。5.1.3承包范围系指承包地段的起止里程、规模或专业分类项目。5.1.4承包方式系指双方约定的,甲方对乙方包工包料或包工不包料、概算总包及单价承包等。5.2第5条设计文件5.2.1在开工前甲方若不能将设计图纸全部提供,应在合同补充协议中写明分期分批,按站前、站后或专业分别列出可提供的设计图纸,以满足乙方施工要求。5.2.2甲方对设计文件和图纸有保密要求的,应在本条写明要求的内容,保密费用由甲方承担。5.3第7条7.9“申请项目开工报告”按《国家计委关于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开工条件的规定》(计建设〔1997〕352号)办理。5.4第11条11.1“在确有必要时甲方可书面要求乙方暂停施工”中“确有必要”系指:5.4.1在合同中另有规定的;5.4.2由于乙方某种失误或违约导致的,或乙方应对其负责的必要的暂停施工;5.4.3由于施工现场气候条件恶劣导致的必要停工;5.4.4为了本工程的合理施工或为了本工程及任何部分的安全所需的停工;5.4.5计划调整。5.5第12条12.1工期延误原因及责任中:5.5.1不可抗力是指因突发战争、军事征地、动乱、罢工、空中飞行物体附落或其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特大的风、雨、雪、洪水、泥石流、地震、雷击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5.5.2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是指依据《铁路建设工程重大质量事故报告和处理暂行规定》(铁建〔1996〕13号)划分的四个等级的重大工程质量事故。5.6第14条工程质量检查中:5.6.1质量保证体系:乙方为了实现合同对工程质量的要求,建立的质量管理组织结构、制度和措施等。5.6.2工程质量:在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以及合同中对工程的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等特性的综合要求。5.6.3不合格工程:既包括不符合设计标准要求、不符合国家或铁道部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的工程,也包括低于协议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分部、分项工程。5.7第15条隐蔽工程检查和签证中:5.7.1隐蔽工程系指一项工程主体结构中必不可少的,竣工后无法观察检查的,需被复、掩盖的分部、分项工程。5.7.2本条“甲方代表”系指甲方监察工程师或甲方派驻工地的技术负责人。5.7.3重点工程系指按(80)铁基字665号《关于试行〈铁路基本建设工程开工报告审批办法〉的通知》中规定的重点工程,或甲方根据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的重点工程。5.8第17条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5.8.1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的工程项目可不使用本条款的规定。5.8.2承包方式采用包工不包料的工程项目,以及铁路通信信号等专业材料设备,甲方须自行采购的,应使用本条款规定。5.9第21条验工计价5.9.1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向甲方代表提交已完实际工程量报告,甲方代表在接到报告后3天内,按设计图纸核实已完工程量(以下简称“计量”),并在计量前24小时通知乙方。若不通知,甲方计量结果无效。5.9.2乙方应为甲方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甲方自行计量有效。5.9.3甲方代表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要求增加的工程量和因自身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5.10第22条工程款支付工程款的支付应按铁道部和建设银行的规定,双方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协商研究,明确工程款支付的时间、金额和支付的方法等。5.11第23条竣工验收依据国家计委计建设〔1990〕1215号文《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通知》和铁道部(84)铁鉴字第180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交接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5.12第24条竣工决算国家组织验收的大中型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在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计划、财务、建设司,鉴定中心及使用单位。其他建设项目,在工程正式验收后,竣工决算应在3至6个月内完成,并报铁道部财务司、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及使用单位。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开户银行及帐号: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建设施工合同篇【第二篇】发包人(简称甲方):承包方(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我国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并结合工程的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责任、协作配合,确保工程施工质量,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达成以下合同条款供双方遵照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建设地:3、工程规模、特征:4、工程施工任务(内容)与技术要求:须符合《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xx要求。5、预计施工工作量:6、完成施工工作量测量方式:7、质量标准:第二条: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资料,并对其准确性、可靠性负责:1、本工程批准文件、用地(附红线范围),以及施工许可等批件复印件。2、工程施工任务委托书,技术要求和工作范围的地形图、建筑总面积布置图、工程所需的坐标与标高资料。第三条:合同工期1、本工程定于于年月日竣工,总工期为天。2、施工有效期限以合同约定的时间为准,若遇设计图纸变更、工程量变化等特殊情况,经甲方同意,可顺延工期。第四条: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1、本工程施工约定包干价方式计费,每平方米固定价为元,总价预计为元(大写:),总价款以最终施工测量面积为准结算。2、本合同生效后日内,甲方向乙方预支约定总工程款30%的款项,计元;地基基础工程完成强夯工作量50%时,甲方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60%的款项,计元。剩余10%款项待工程基础验收合格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五条:双方责任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施工任务,并按第二条规定提供文件资料。2、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条件3、乙方应按国家技术规范、标准、规程和甲方委托书及技术要求进行工程施工技术,并按合同约定的工期提交合格的施工成果。4、乙方施工人员应遵守安全和保密规则,对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负责,并对与本合同有关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1、因甲方未向乙方提供基本的工作生活条件,致使乙方停工、窝工或延误工期的,甲方应补偿乙方停工、窝工损失,损失金额按约定总工程款的平均日产值计算。2、因未满足技术要求,致使施工质量不能合格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3、合同履行期间,若因工程停建甲方需要解除合同时,乙方尚未进行施工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工程款,乙方已开始进行施工的,按实际完成的工作量进行结算。4、发包人未按合同日期拨付工程款,每超过一日,应向乙方偿付未支付工程款千分之一的逾期违约金。5、乙方未能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每迟延一日,应减收工程款千分之一的违约金。第七条:其他事项1、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若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争议,双方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3、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约定的义务后,本合同终止。4、本合同一式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持份,乙方持份。甲方(公章):___
本文标题:建设施工合同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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