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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解读衡阳师范学院吴越二○一五年十二月主要内容•新《制度》的意义、适用范围与实施要求•新《制度》的目录结构与主要修订内容•新旧《制度》衔接的处理规定关于印发《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通知财库[2015]19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为了进一步规范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充分发挥总预算会计的职能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对《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预字〔1997〕287号)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印发给你们,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中反映出来的问题,请及时反馈我部。财政部2015年10月10日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重要意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财政管理领域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制度。修订《制度》是在政府会计管理方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改革要求的重要举措,对于提升财政财务信息质量,全面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具有重要意义。具体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有利于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决定,明确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要求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被写入三中全会决定,新《预算法》明确要求编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为落实三中全会决定以及新《预算法》,国务院于2014年底批转财政部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改革方案,其中,修订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是2015年需要落实的一项重点工作任务。新制度按计划如期出台,为下一步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建设提供了基础性制度保障。二是有利于保障预算管理制度改革顺利推进。近几年,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不断推出新举措,比如,完善政府预算体系、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设置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实施国库现金管理等。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一个重要功能就是要通过科学设置会计科目和报表体系,将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成果全面、完整、准确地通过会计记录予以反映,满足财政管理需要和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公开的需求。新制度注重与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相衔接,充分体现了改革对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要求,有利于保障改革的顺利推进。三是有利于提升总预算会计管理水平。1997年颁布的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对规范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时间的推进,原制度与当前改革任务存在一定不适应性。虽然财政部在此期间先后制定发布一系列补充规定,但有关规定相对分散,缺乏系统性和科学性,不利于总预算会计管理水平的提升。新制度着眼于财政改革发展方向,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系统完整设计制度框架,不仅解决了原制度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而且体现了科学理财、依法理财的理念,总预算会计管理基础得到进一步夯实。四是有利于完善政府会计体系。我国政府会计体系由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构成。近年来,财政部已先后修订颁布了新的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通过采用“双分录”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全面核算单位资产负债,尝试将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功能相融合。新制度改进了会计核算方法,既核算反映政府预算收支执行情况,也核算反映政府资产负债情况,与行政事业单位的核算方法保持了一致,标志着政府会计体系得到健全完善。新《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总会计。以上总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监督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用基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会计核算不适用本制度,由财政部另行规定。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要求目前,距新《制度》正式实施只有半个月的时间,实施前各项准备工作可以说是时间紧、任务重。为确保新制度顺利实施,各地财政部门应当迅速行动起来,扎实有效地做好新制度学习培训和贯彻实施各项工作。主要应做好以下四项工作。一是扎实做好学习培训工作。财政部已组织了一次对全国财政系统的视频培训和两次集中培训。各省、市、县、乡财政部门应争取于2015年12月底前分层次完成培训工作,主要培训对象包括各级财政部门有关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要求负责人及总预算会计人员,二是认真组织实施和评估反馈。各地财政部门应抓紧做好会计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新旧会计账目的转换等工作,确保新制度于2016年1月1日起顺利实施,做到总预算会计核算工作平稳运行,预算执行等各类报表按规定时限报出。同时,还应做好新制度实施情况检查和实施效果评估工作,及时掌握相关工作进展情况。对于新制度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财政部反馈。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要求三是加强财政部门内部协调配合。新制度增加了大量资产负债的核算内容,对财政部门而言是一件新事,更是一件大事、难事。起好步、开好头很关键,只有把基础性工作做扎实,今后会计核算工作的基础才能更牢固。为此,需要财政国库部门与财政资产和债务管理部门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内部相关会计资料传递机制,及时沟通信息,及时传递资料,确保各项资产负债及时准确核算反映。贯彻实施新《制度》的要求四是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各地财政部门应当从建设现代财政制度、依法理财的高度重新审视和认识总预算会计工作,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各级财政部门领导应高度重视总预算会计工作,不断提高总预算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打造一只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的总预算会计队伍。新《制度》目录结构•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第五章净资产•第六章收入•第七章支出•第八章会计科目•第九章会计结账和结算•第十章总会计报表•第十一章信息化管理•第十二章会计监督•第十三章附则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与原《制度》相比,新《制度》主要有以下八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重新定位总会计核算目标,不仅要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也要反映资产负债等财务状况。《制度》第六条:总会计的核算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政府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财务状况等会计信息,反映政府财政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总会计的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人民代表大会、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财政部门自身和其他会计信息使用者。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二是改进会计核算方法,参照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做法,广泛采用“双分录”会计核算方法,在核算预算收支的同时,也核算反映与预算收支变动密切相关的资产负债情况。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三是完善资产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政府财政持有的债权、股权等资产的会计科目。如,增设“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科目,专门用于核算反映实行国库现金管理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增设此科目,可以将国库现金管理存款与日常国库存款分开核算,有利于清晰反映财政存款结构,并为建立财政库底目标余额管理制度提供核算基础。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又如,增加政府股权投资业务相关规定。政府股权投资是政府的一项重要资产,具体包括国际金融组织的股权投资、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和企业股权投资。为规范此类股权投资的核算,新制度要求采用权益法核算此类资产的变动情况,增设“股权投资”和“应收股利”科目,分别核算政府持有的各种股权投资,以及因持有股权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再如,增设借出款项、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等。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四是完善负债核算内容,增设用于核算反映不同类型政府财政负债的会计科目,如,按照原《制度》规定,财政对外借款通过“暂付款”科目核算,与日常往来资金未作区分,不利于清晰反映财政对外借款情况。为规范财政对外借款管理,取消“暂付款”科目,增设“借出款项”和“其他应收款”科目,其中“借出款项”科目,专门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用于核算财政对外借款业务,其他日常往来结算业务形成的债权则通过“其他应收款”科目核算反映。通过科目的增减变化,提供的会计信息更加明晰。又如,增设了应付长期政府债券、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应付政策性负债、应付代管资金等。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五是完善净资产核算内容,增设“资产基金”和“待偿债净资产”科目,分别反映因资产、负债的增减变动对净资产的产生的影响。同时,修改部分净资产类会计科目名称。六是完善财政收支核算内容,对部分收支类科目名称和核算内容作了调整。如,删除了“财政周转金收入”和“财政周转金支出”,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七是针对新《预算法》赋予省级政府发债权,新制度对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等业务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新《制度》增设了与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和转贷业务相关的会计科目。一是增设“应付短期政府债券”、“应付长期政府债券”科目,用于分别核算反映政府财政采用发行短期和长期政府债券方式筹集资金而形成的负债。二是增设“应收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和“应付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款”科目,分别核算反映地方政府债券转贷业务形成的相关资产负债事项。另外,新《制度》规定了发行政府债券置换存量债务的会计处理,置换存量债务本金要记入债务还本支出。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八是完善会计报表体系和报表格式,改进资产负债表和收入支出表的结构和项目。新《制度》规定总预算会计报表体系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表、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支情况表、专用基金收支情况表等7张会计报表和附注。其中,资产负债表将资产和负债按照流动和非流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动分类反映,一方面与政府会计基本准则相衔接,另一方面也有利于反映资产负债结构。收入支出表按照不同类型资金分别列示收支余情况,既能反映全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也能反映某种类型资金的收支余情况,反映的信息更加全面丰富。同时,新制度还要求编制报表附注,详细说明报表列示的重要事项以及或有事项,便于报表使用者准确理解。新《制度》主要修订内容附一:新旧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会计科目对照表附二:总会计报表格式附三:新《制度》新增科目的核算(共18个,其中资产类7个,负债类9个,净资产类2个)1003国库现金管理存款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存放在商业银行的款项。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按照国库现金管理有关规定,将库款转存商业银行时,按照存入商业银行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科目。(二)国库现金管理存款收回国库时,按照实际收回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科目,按照原存入商业银行的存款本金金额,贷记本科目,按照两者的差额,贷记“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收入”科目。三、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实行国库现金管理业务持有的存款。1021借出款项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按照对外借款管理相关规定借给预算单位临时急需的,并需按期收回的款项。二、本科目应当按照借款单位等进行明细核算。三、借出款项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将款项借出时,按照实际支付的金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国库存款”等科目。(二)收回借款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财政借给预算单位尚未收回的款项。1022应收股利一、本科目核算政府因持有股权投资应当收取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二、本科目应当按照被投资主体进行明细核算。三、应收股利的主要账务处理如下:(一)持有股权投资期间被投资主体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的,按应上缴政府财政的部分,借记本科目,贷记“资产基金—应收股利”科目;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股权投资”科目,贷记“股权投资(损益调整)”科目。(二)实际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借记“国库存款”等科目,贷记有关收入科目;按照相同的金额,借记“资产基金—应收股利”科目,贷记本科目。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额反映政府尚未收回的现金股利或利润。1036其他应收款一、本科目核算政府财政临时发生的其他应收、暂付、垫付款项。项目单位拖欠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本息和相关费用导致相关政府财政履行担保责任,代偿的贷款本息费,也通过本科目核算。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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