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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实用10篇】在各领域中,汇报的使用范围越来越广,汇报的主要内容有工作摘要、内容、花费时间、对应任务、完成情况、总结等,说了那么多,你会写汇报吗?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实用10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学习下载。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通用)【第一篇】一、工作开展情况(一)完善制度,健全机制。20xx年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认真落实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截止目前,召开20xx年第一季度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工作调度会,定期分析研究现阶段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工作措施,本着“任务责任明确,行动务实高效”的`原则,扎实开展根治欠薪各项工作。一是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决策部署,深入扎实推进“全年各项根治欠薪专项检查行动”,对全县所有新建、在建、续建项目以及加工企业、餐饮住宿等所有用人单位就劳动用工、劳动合同签订、购买工伤保险、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工资银行代发制度、农民工工资发放等各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了大排查、大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即知即改,通过与存在欠薪隐患的施工企业及施工队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最大限度的将欠薪隐患扼杀在萌芽状态。二是狠抓“五项制度”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专用账户管理制度、按月足额支付制度、实名制管理制度、劳动合同签订),严把实名制登记管理第一关,全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审查备案,工资发放一律进行公示公布,确保按月足额支付,全面规范劳动用工行为,及时有效化解拖欠农民工欠薪隐患。三是不断提升依法办案效率。对受理的各类投诉举报案件及时化解,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恶意欠薪案件及时跟公、检、法等部门沟通进行协调处理。充分发挥劳动争议调解等组织的作用,为农民工讨薪行为提供法律服务和援助,对讨薪案件优先受理、及时裁决、快速结案,提高欠薪争议案件裁决效率。(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情况。截止20xx年5月底,县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全县40户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用工检查,督促用人单位签订、补签劳动合同1325余份,签订率94%。共受理举报、电话投诉案件共14件,结案14件,涉及农民工22名,追讨工资26.01万元,未发生农民工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事件。(三)全国和全省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线索办理情况。20xx年1月至5月31日,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共受理反馈线索案件47件,已办结47件,涉及农民工68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63.4万元,办结率100%。全省欠薪线索平台反馈线索案件8件,已办结8件,涉及农民工20人,清理拖欠农民工工工资110万元,办结率100%。(四)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情况。陇明公-甘肃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公共服务平台运行以来,县劳动保障监察队组织县住建、交运、水务、教科等部门监管平台专管人员及项目劳资专管人员进行了现场培训。截至20xx年5月底,全县“陇明公”平台录入工程项目21个,其中在建5个,已完工11个,停工5个,实名采集人员数1186人,在职人员数305人,在职人员劳动合同签订人数305人,合同上传率100%;登记农民工工资保证金21个,工资保证金凭证上传率100%;绑定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21个,绑定率100%。工行、农行、农村信用社三大商业银行共办理“陇明公”专属联名卡861张,激活银行卡数872张。通过“陇明公”平台发放工资全年累计166万元,累计发放农民工工资人数113人。二、工作目标责任完成情况截止目前,共监察在建建筑工地14个,各类用人单位40户,其中建设企业7户,制造业2户,批发和零售业3户,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8户,住宿餐饮业15户,金融业2户,房地产业3户,主动上门为企业职工以及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1214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3%,集体合同签订率达100%。对9户施工企业进行了专项督查,签发《限期整改指令书》11份,现场共受理举报投诉劳动争议投拆案件15件,协调处理15件,清理拖欠农民工金额33.3万元,涉及农民工36人。三、存在的问题20xx年第二季度项目部门联合检查和县治欠办为迎接省政府考核抽查了部分在建项目情况来看,在建工程项目中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实名制登记、工资按月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分账管理等“五项制度”基本落实到位,劳动合同签订率基本达到目标要求。但同时,还存在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和急需整改的问题。1.部分工程项目未严格执行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分账管理制度,在每次拨付工程款时未按规定将30%的工程款拨入农民工工资专户,导致农民工工资未能按月足额发放。2.部分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未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标准化工地要求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专户、实名制管理等“五项制度”,未配备劳资专员,劳动用工管理混乱。3.部分项目主管部门未发挥部门监管职责,根治欠薪“五项制度”落实不到位,对本行业领域在建项目的督查检查力度不够。三、下一步工作打算1.持续推动《条例》落实。坚持将《条例》的宣传学习贯彻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来抓,采取多种形式,持续开展全方位的宣传活动。把抓制度落实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常态化工作相结合,勤检查、勤督促。督促施工企业落实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从开工到竣工全程严格按照统一标准强化用工管理、全面落实制度、完善基础资料、规范台账管理,推动各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全面落实,实现源头治理。以建立标准化工地建设为抓手,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2.加大案件惩处力度。要进一步畅通举报投诉渠道,加大拖欠工资案件查处力度。通过开展欠薪案件夏、冬两季“清零”专项行动,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和历史积案全部实现动态清零。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监测预警,分析研判“五项制度”落实情况。在对历时较长、案情复杂的历史积案,进行挂牌督办,清欠销号。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保持对欠薪犯罪行为的严厉打击。3.强化部门协同配合。根治欠薪工作涉及到各乡镇和行业主管部门,根治欠薪领导小组办公室层层强化责任,积极担当作为,切实发挥好牵头抓总的作用,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履行监管责任,定期组织开展集中检查,及时掌握各成员单位工作推进情况。加强与发改、市场监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协调配合,将诚信评价、社会公布、信用协同监管结合起来,让失信违法企业寸步难行。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通用)【第二篇】按照天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xx年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自查总结工作的通知》文件的精神,现将我局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组织实施责任明确严格按照要求成立了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分管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制,做到管辖范围内各项目有具体负责人。由专人负责档案的管理工作,定期了解辖区内农民工工资拖欠状况,并按照县联席会(天资管[20xx]6号)文件要求,做好本行业或属地内存在建设工程用工单位的“一户两牌三表”等相关材料的收集报送工作,并要求在建工程项目完善健全“一户”(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账户)“两牌”(工资支付公示牌、劳动保障维权告示牌)“三表”(用工备案表、考勤表、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制度。二、落实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及拖欠情况水务局各项目建设单位在办理开工之前,按规定分别缴纳不低于工程项目合同价5%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水务局灾后重建工程施工单位无拖欠农民工工资。仅有一个常规项目和作为主管单位的城房重建项目有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现汇报如下:1、水务局153号宿舍楼(业主自建房)按合同约定已支付工程款75%,结余20%待工程验收后支付,该工程拖欠民工工资、材料款共计10多万元,并给材料供货方、民工约定11月中旬支付,但至今未付。经查,主要原因是施工方将结算的工程款挪作他用,又是挂靠的施工企业,层层转包,没有一点经济实力,我局多次组织进行协调,为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业主委员会超合同,又预支了工程款10万元,解决民工工资。但该工程10月结近扫尾时,施工方又拖欠门窗材料款、贴磁砖材料及民工工资10多万元,由于施工方言而无信,导致与供货方约定的时间没到,就写信访件,要求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等问题。现协调后施工方承诺验收后支付门窗材料款、贴磁砖的材料及民工工资。2、“十三五”规划农村饮水项目共拖欠民工工资约80万元,其中:一标土建项目由陕西省三秦建设集团总公司组织实施,拖欠民工工资约10万元。二标福建华城水利水电工程有限公司拖欠民工工资约70万元。我局已将工程款按进度支付给施工方,当时该工程已完工,工程款支付到达80%,履约保证金也已退付,但施工方未将款项支付给民工。拖欠民工工资至今,经我局多次协调,施工方也未支付民工工资。三、积极协调拖欠工资事宜作为水利建筑项目主管部门,我局积极主动做好农民工工资发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处理本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做好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工作,防止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发生,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对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及时协调处理农民工欠薪举报投诉。制定“元旦”、“春节”(“两节”)期间水利行业农民工工资专项检查方案,认真履职、密切配合,广泛开展水利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并报县联席办备案,确保“两节”前后农民工工资零拖欠目标任务的实现。我局将继续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检查力度,对在建项目逐一进行清理核实,并对有问题的企业进行督促整改,确保农民工按时发放。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通用)【第三篇】一、高度重视,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我局历来高度重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多次发文要求各县(区)水务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明确各县(区)水务局为本县(区)水利建设项目包保责任单位,要求一把手作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认真组织研究分析本地区农民工工资拖欠的突出问题,明确牵头协调和处理解决的责任人,限定解决时限,限定兑付期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问题得到及时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要求各县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要求向社会公布举报投诉电话,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二、迅速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根据《妥善处理农民工工资拖欠上访问题的通知》(保办电〔20xx〕9号)要求,我局在水利系统中认真开展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活动,以《切实做好春节期间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紧急通知》(保水电〔20xx〕2号)文件,专门对该项工作做了安排部署,截至目前五县区水利系统均已完成了清理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专项检查。各县区对本区域所有在建水利工程项目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了逐一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情况,积极开展协调解决工作。对项目各施工企业、劳务队伍的用工情况、签订协议情况、农民工工资结算、支付情况进行了认真排查,通过排查,进一步核实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开通了拖欠民工工资投诉举报电话号码,在各标段、各工地进行公布,认真调查核实每一起投诉和举报,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解决一起。要求各县区要按照合同约定,加强工程验收和计量支付管理,加快工程款结算支付进度,加强对施工单位财务监管力度,督促及时清算支付材料款、设备租凭费、农民工工资等费用。三、建立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要求各县区对施工单位可能出现无法及时偿还欠款或不能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采取约谈其项目经理、法人代表等措施,责令其限期解决拖欠工资、费用等问题;对于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企业,在招标过程中要按照施工企业信用评价规则的要求,在其信用评价得分中扣除相应分数;对于恶意拖欠、引发重复上访、拖欠情节严重的施工企业,要按照有关规定对其给予信用评价降级,或直接列入保山市水利建设市场从业单位黑名单。以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单位惩处力度,落实责任,建立水利系统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四、今后的努力方向为了切实维护好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努力构建和谐社会,促进水利事业的发展,我局将继续加大监督力度,做
本文标题:乡镇根治欠薪工作汇报材料【实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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