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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最新4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关于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最新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第一篇】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一、领导机构成立“基础教育发展中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组成人员如下:组长:龚民成员:杨栋李东权联络员:李东权(18163710918)二、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学校党委行政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本中心当前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把员工和附属中小学幼儿园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认真落实防控措施,全力做好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安全稳定。三、防控措施及任务分工(一)成立领导机构。加强组织领导,依法依规科学有序管控,构建落实到各个预防控制体系。(二)做好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1.落实学校值班制度,做到值班人员在岗、电话畅通,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上报。2.按学校要求每天及时向值班室报送本中心全体员工状况,以及附属中小学幼儿园相关情况。(三)加强疫情防控宣传教育。通过网站、微信工作群等网络渠道,面向中心全体员工和家属及时传达有关文件精神并编发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包括:普及疫情防控知识和防控要求,提醒外出要按要求佩戴口罩,保持清洁卫生和充足睡眠,做好自身防护,加强体育锻炼;提醒在寒假期间不到人流量大的场所逗留;提示不得前往武汉等疫情严重地区及其周边地区;密切关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形势发展变化,强化舆情监测与引导,要求员工和家属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四)了解和掌握假期员工动态1.了解和掌握员工假期去向,做好信息登记。2.全面了解员工及其家属假期外出、亲友来访及健康情况,特别在2020年元旦后去过或经停武汉、与武汉(来)人密切接触的情况,及时掌握动向,做到精准摸排。(五)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与校医院密切联系,及时掌握信息,获取专业指导。(六)统筹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合作校的有关工作1.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按照属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疫情防控工作。2.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不能按期开学,指导、督促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根据属地教育行政部门部署安排,充分发挥现代教育技术手段的作用,通过线上授课答疑、家庭阅读写作等方式,让广大学生在家接受教育教学,确保每个学生不落课、不掉队,保证足够的学时。3.指导附中、附小、幼儿园与各合作校做好学生延期返校的准备。各校开学时间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定为准。(七)加强疫情监测和摸底排查开学报到时,开展健康状况排查,对中心所有员工进行健康监测,如发现有发热、干咳、呼吸困难等不适症状者,及时报告校医院并提醒做好防护措施,帮助其到就近医院接受诊断治疗。(八)落实后勤、卫生设施保障。在开学前,组织开展办公室环境清洁行动,做到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对地面桌椅进行擦拭消毒,洗手间配备肥皂或洗手液。(九)严格信息报送与学校总值班室、校医院等处保持密切联系,严格信息报送。全体员工要严格落实学校党委行政对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打赢疫情防控这场战役。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3一、工作目标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范意识。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及在校园蔓延。二、工作原则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检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和蔓延。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县教委、卫生局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领导小组,落实园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工作。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的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三、幼儿园工作职责1、建立健全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各部门的落实情况,明确各部门职责,加强食堂、校园环境、教室等公共场所的卫生管理。2、结合学科教学,充分利用板报、校园网、广播等宣传手段,广泛深入地开展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3、严格执行幼儿缺课登记及请假制度、幼儿园传染病期间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幼儿的身体状况,发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表现的幼儿,应及时督促其到医院就诊。4、积极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幼儿园教室、食堂、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5、确保幼儿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菜。6、及时向当地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教育管理中心和上级组织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留样等工作。四、突发事件预防1、切实加强对幼儿园卫生工作的领导和管理。经常对幼儿园食堂、校园环境、教学设施等进行检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加强幼儿园卫生投入,切实改善幼儿园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3、采取有效措施,强化幼儿园卫生规范化管理。食品管理人员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持有效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对患有“五类病”的人员应立即调离工作岗位。购销和使用的食品应当定点采购并按照规定验收,严禁向幼儿出售变质食品和“三无”产品;食品加工过程和储存必须生熟分开;餐具必须采用高温消毒或药物消毒,并采取严格的保洁措施。食品及其原料储存和食品制作间必须具备完善的安全措施,并落实专人保管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加强厕所卫生管理,做好厕所的无害化处理,防止污染环境和水源。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重点做好食堂卫生、教室卫生、厕所卫生、环境卫生,为幼儿提供一个安全卫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履行职责,做好计划免疫的宣传工作,配合卫生部门完成计划免疫任务。4、加强健康教育,提高师生的防病抗病能力按照教育部的要求,落实好健康教育课,普及公共卫生知识,引导幼儿树立良好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和生活方式。结合季节性、突发性传染病的预防,通过和办报、宣传橱窗、广播电视以及校园网等宣传途径,大力宣传、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的相关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公共卫生意识和防治突发事件的能力。进行食品卫生知识和防治食物中毒的专题教育,增强幼儿识别腐败变质食品、“三无”产品、劣质食品的能力,教育幼儿不买无照、无证商贩的各类食品。认真组织师生开展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供合理营养,不断增强体质。五、突发事件的监测和报告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内容包括:重大传染病清、中毒事件、污染事故、免疫接种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疑难和不明原因的健康危害事件。突发事件检测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系统。每天班主任统计师生员工中的缺勤者,并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者由校医进行登记汇总(来自:写论文网:幼儿园传染病疫情报告)并跟踪观察,根据情况变化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突发事件报告1、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公共卫生报告程序,幼儿园一旦发生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暴发、医院感染爆发以及其他突发卫生事件时,相关知情教师应在第一时间向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报告,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应在1小时内用书面形式向管理中心报告,并同时向镇防疫站报告,根据授权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2、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隐瞒、缓报、谎报突发事件。3、在幼儿园传染病暴发、流行期间,对疫情实行日报高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并确保信息畅通。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反应根据《全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丰都县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办法》的规定,将突发事件的等级分为一般突发事件、重大突发事件和特大突发事件。幼儿园应根据突发事件的不同级别,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启动相应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做出相应反应。传染病1、一般突发事件所在幼儿园发现属于一般突发事件的疫情,启动第三级应急响应。立即启动日报告制度和零报告制度,加强疫情的通报。加强对接触人群的跟踪管理,做好教室、图书室、食堂、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的通风换气工作,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篇【第二篇】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的规定,为了学生、教职工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开展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二、成立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小组,指定校医/保健老师(专职或兼职教师)担任学校疫情报告人,各班级班主任为成员,开展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三、疫情报告工作组工作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本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现、收集、汇总与报告管理工作制度;2、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内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因病缺课等健康信息的收集、汇总与报告工作;3、协助医疗单位对本校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接受区教育局与卫生局对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督促、检查;4、负责组织开展对本校全体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5、学校园长(或者托幼机构主要领导)是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的第一责任人。四、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程序(一)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学校和托幼机构应当建立学生晨检、因病缺课监测制度。学校和托幼机构的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疑似传染病病人以及因病缺勤等情况时,应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及时进行排查,并将排查情况进行记录。1、晨检应在学校疫情报告人的指导下进行,由班主任或班级卫生员对早晨到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出勤、健康状况。发现学生有传染病早期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以及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告知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要进行进一步排查,以确保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早报告。2、各班级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的出勤情况,对于因病缺勤的学生,应当了解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有怀疑,要及时报告给学校疫情报告人。学校疫情报告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学生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以做到对传染病病人的早发现。(二)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1、报告内容及时限(1)在同一宿舍或者同一班级,1天内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痘等)或者共同用餐、饮水史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当学校和托幼机构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3)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4)学校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2、报告方式当出现符合本工作规范规定的报告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传真等)向属地医院(卫生院)防保科报告,同时,向区教育局报告。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第三篇】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要求,规范幼儿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保证全体教职工、幼儿的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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