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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者权益方面常见的作假手法所有者权益是企业投资者对企业净资产(即企业的全部资产减去全部负债后的余额)的所有权,包括企业所有者投入资本以及企业存续过程中形成的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等。所有者权益项目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上分别得到反映,并具有一定的勾稽关系,对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都具有较大的影响,而且也是投资者比较关注的项目。投入资本是投资者实际投入企业经营活动的各种财产物资,在实际工作中主要存在以下弊端:企业实收资本与注册资本不符,借入资本与实际资本混淆,投入资本不真实,出资形式不合理;资本公积主要包括资本溢价、股票溢价,接受的捐赠资产和法定资产重估增值等,其弊端主要表现为:资本和股票溢价不真实,接受捐赠资产不作资本公积处理,法定资产重估增值不真实,帐务处理违反规定等;盈余公积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包括用于生产发展,后备以及职工福利方面的公积金,主要弊端有:盈余公积的提取比例不当,不按规定用途使用等;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于以后年度分配的利润或待分配利润,主要弊端是:留存比例不当,违规用于发放职工奖励和福利等。一、有者权益会计核算作假的主要方式:(一)实收资本帐户反映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的资本,包括国家投入的资本、法人投入的资本,个人投入的资本和外商投入的资本四个方面。由于企业的组织形式不同,因此所有者投入资金的核算的核算方法也有差异。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对股东股资资本应设置股本帐户外,其他企业对所有者投入的资本集中在实收资本帐户中核算。实收资本作假方式主要有:1、投资者以抵押物作为投入资本,骗取企业的投资收益,给接受投资的企业带来了经营风险和损失,也给企业的其他投资者带来了潜在的风险,同时也损害了企业债权人的利益。2、无形资产所占比重过高。根据现行法律规定,企业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的出资额一般不能超过注册资本的20%;在特殊情况下,例如含有高新技术,经有关部门批准,最高不得超过30%,但有些企业经常凭使验资机构出具的虚假证明,骗取注册登记,以致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转。3、在中外合资企业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外方投资者经常用陈旧、落后的机器设备和技术,甚至废弃的物资出资。据现行法律规定:作为外国出资者出资的机器设备和其他物料必须是合营企业所必不可少的,中国不能生产或虽能生产,但价格过高或在技术性能和供应时间上不能保证需要的,作价不能高于同类机器设备或其他物料当时国际市场价格的。作为外国出资者出资的工业产权和专有技术,必须是能够生产中国急需的新产品和出口适销产品的,能显著改进现有产品的性能、质量和提高生产效率,能显著节约原材料、燃料动力的。4、有的企业不具备符合国家规定并与其生产经营和服务规模相适应的资本数额。如:国家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有外商投资的,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3000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投资者的出资比例是投资各方享权益、承担责任的依据。一些企业无视法律规定,违反有关法律的规定,损害其他利益集团的利益。《公司法》规定,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35%,持有股票面值在1000元以上的股东不得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额的25%,公司股本总额在4亿元以上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最少不得低于拟发行股份总额的10%。《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规定外国合营者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25%。5、有些企业的投资者不能如期缴纳所认缴的股本,甚至故意拖欠所认缴的股本,损害其他投资者的利益,也影响了企业的正常运营。现行法律规定,企业的资本金可以一次筹集,也可以分次筹集。如果一次筹集,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6个月内筹足。如果分次筹集,第一次筹集的资本金不得低于投资者所认缴出资额的15%,并且必须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个月内缴清,最后一次出资应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3年内缴清。6、有些企业弄虚作假,没有相应的原始单据搞虚假投资;有的投资者伪造、涂改、变造投资的依据。如: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没有存入或汇入指定的银行、伪造进帐单,投资者投入的房产没有产权证明和过户手续等。7、有些企业对投入的实物或无形资产未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并出具验资报告,而是由企业或投资者任意作价,或故意高估个人和外商投资而低估国家投资;或注册会计师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对投入的实物或无形资产进行验资,造成验资报告和验资结果不真实,不正确。《公司法》规定,投资者投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必须评估作价。有些企业在接受外商外币投资时,不按照合同、协议的外汇汇率折算资本,而是故意用高汇率折算,多计外商投资额,从而损害了国家利益和其他投资者的利益。8、有些企业的投资者随意抽走资本,如: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待验资后又抽回,以借款等名义向受资企业借款而长期不还等方式长期占用受资企业的资金达到变相抽走资本的目的。有的企业不符合增资或减资的条件而增资或减资,或不履行增资或减资的手续而任意增资或减资。企业的注册资本应与实有资本相一致,企业法人的实有资本比原注册资本数额增加或减少20%时,应持资金证明或验资证明向原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股份有限公司股本增加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修订公司章程;(2)前一次发行的股份已募足并间隔1年以上;(3)公司在最近3年内连续盈利,并可向股东支付股利(公司以当年利润分配新股,不受此限制);(4)公司在最近三年内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5)公司预期利润率可达到同期银行存款利率;(6)报经有关部门批准。公司通过股票股利增资时,应经过企业权力机构的批准。企业由于特殊原因,如:经营规模的缩小、资本过剩,发生严重亏损短期内无力弥补等必须减少资本时,应满足下列条件:①经股东会议批准,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股东会的,由董事会作出决议;②资本是偿还债务的保证。因此企业在准备减资时,应在作出减少注册资本之日起10日内通知企业债权人,并在30日内至少在报纸上公告3次;③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务清单;④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⑤公司减资须修改公司章程,向原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9、企业应按照谁投资,谁所有的原则,根据投资者的投资比例或协议,对各投资主体的投资进行分类记录。有些企业常将国家投资转入其他投资主体的帐户,普通股和优先股的分类不正确,投入资本和借入资金的划分不正确,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划分不正确。10、投入资本的会计处理不正确也直接造成会计信息的失真。企业投入资本的会计处理不正确可能是由于会计人员的技术不过关引起的,也可能是企业故意造成的。(二)资本公积帐户反映企业取得的资本公积,包括接受捐赠,法定财产重估增值、资本折算差额、资本溢价等。资本公积常见的作假方式有:1、将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作为当期收益或计入实收资本,损害了其他投资者的利益。2、将法定财产重估增值,接受捐赠的资产等记入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等帐户。3、截留接受捐赠的资产作为小金库,用于不合理的开支,或计入应付福利费,用于发放职工福利。4、将法定财产重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而不是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有些企业未经国家财税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批准,自行组织安排财产重估,将评估增值作为资本公积。5、企业为了逃避所得税,将本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项目计入资本公积。如有些企业将资产盘盈作为资本公积,或将对外投资作为资本公积,或将汇兑损益作为资本公积。6、有些企业在不符合增资条件,未经批准和办理有关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将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有些企业竞将资本公积挪作他用,用于集体或职工福利。(三)余公积反映企业按国家规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任意盈余公积和公益金。盈余公积主要是用于扩大企业的生产规模,增强企业的经济实力,应付各种风险或弥补以后年度发生的亏损,按照法定程序转增资本等,公益金是企业从税后利润中提取的用于企业职工集体福利的积累性资金,是企业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盈余公积常见作假手法主要有:1、有些企业为了逃避所得税,将本应该计入当期损益的项目计入盈余公积,常见的做法有将无法支付的应付帐款计入盈余公积;将资产盘盈、罚没收入等计入盈余公积。2、提取的顺序和基数不正确。按现行制度规定,盈余公积应在税后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扣除没收财产的损失、支付滞纳金和罚款后的余额提取。3、列支的渠道不正确,有些企业直接从成本费用中提取。4、根据现行财务制度和有关法律的规定,盈余公积中的法定盈余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主要用于:①弥补亏损;②转增资本或特殊情况下用于分配股利,但转增资本或分配股利后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分配股利的比例不得超过股票面值的6%,盈余公积中的公益金主要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但有些企业使用的审批手续不全,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条件;将盈余公积挪作他用,用于发放奖金,用于弥补超支的应付福利费等。(四)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结存利润未分配利润包括两层意思:①留待以后年度处理的利润;②未指定特定用途的利润。未分配利润的真实与否直接与利润的形成和利润的分配有着直接关系。其作假方式主要有:1、有些企业将本应计入当期损益的其他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汇兑损益、投资收益等直接计入未分配利润以逃避所得税款;有些企业通过多计费用少计收益的方式,使未分配利润的会计信息失真;也有些企业虚夸利润,故意多计收入少计费用,多计未分配利润,造成未分配利润的信息失真。2、有些企业不经过企业权力机构的批准就分配利润,有些企业将未分配利润用于发放奖金和职工福利,损害投资者的利益。二、所有者权益业务处理作假的方式有:1、接受财产捐赠,记入当期损益企业将地方政府、社会团体或个人以及海外团体或个人赠予的财产,记入当期损益,虚增利润,减少所有者权益。企业接受捐赠的现金或实物时,应按实际接受的捐赠款或实物价格记入资本公积科目。而有些企业却视为盈利记入了营业外收入,虚增了当期利润。如:某企业A效益较高,向另一企业B进行现金捐赠300000元,B企业收到捐赠时,直接记入营业外收入,虚增当期损益。2、投资额低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冲减资本公积企业以实物、无形资产向其他单位投资,投资合同、协议确认的价值或评估价值低于帐面价值时,其差额企业应作为当期损益处理,有些企业却直接冲资本公积减少了所有者权益,虚增了利润。如:某公司以库存商品对另一公司进行投资,帐面原价1,000,000元,计税价1,200,000元,增值税税率17%,但投资确认的价值为800,000元,公司为了调整利润,将本应进入营业外支出科目记入了资本公积科目,即:借:长期投资800,000资本公积404,000贷:库存商品1,000,000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204,0003、对外投资评估价值高于帐面价值的差额,列入当期损益企业以商品或固定资产作价投资时,当评估价高于帐面价值时,企业本应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但企业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虚增当期利润。如:A企业向B企业投入一台大型设备,设备原值800,000元,累计折旧600,000元,评估确认价为300,000元,企业为了完成利润指标直接将本应计入资本公积核算的科目,记入了营业外收入科目,会计分录为:借:长期投资300,000累计折旧600,000贷:固定资产800,000营业外收入100,0004、溢价发行股票,按实收金额汇入股本企业溢价发行股票时,股本应按股票面值登记入帐,其差额部分应记入资本公积--股权溢价。有些企业混淆了法定资本的界限,将实收金额借记银行存款贷记股本进行核算。如: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面值为1000元的股票20,000股,每股以1100元的价格发行,收到价款存入银行,公司的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22,000,000,贷:股本22,000,000元。5、内部职工发放现金股利,挤列费用企业内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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