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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3篇在任何岗位上成长都需要有东西沉淀下来,那就是文档,参考范文是一个好办法,范文是我们文档写作的好帮手,那么范文要怎么写呢?有请驻留一会,参考下载三一刀客网友为您分享的“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3篇”,为方便后续参考下载,请您下载收藏。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篇1根据我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的实际,区安监局制定并下发了《海曙区安监局关于海曙区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有关事项的通报》(海安监管〔20xx〕45号)、《海曙区安监局关于往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人代保管的烟花爆竹处理办法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46号)、《关于印发〈海曙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条件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2号)和《关于印发〈海曙区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无证经营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海安监管〔20xx〕3号);成立了以区政府副区长胡余波为组长,区府办副主任郭保荣、安委办副主任、局长卢洪波为副组长,区安监、公安、城管、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协调小组,明确了组织领导、工作目标、整治内容、工作措施和时间要求,并在海曙区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上、对今年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动员部署。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我区各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在打击和查处辖区内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中,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从20xx年12月至20xx年2月13日,我区相关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对烟花爆竹销售点的安全条件和从业行为进行了47次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157人次、车辆39台次,取缔无证经营35家、收缴非法产品404件,发《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整改复查意见书》各1份,取缔非法储存窝点1个,治安拘留1名,发放举报奖励费万元。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篇2春节期间,我们深入贯彻落实省委书记对春运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上级部门关于春节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各项规定,按照郭市长、李市长关于春节期间交通管理工作的具体要求和市局《X年春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严格落实各项春运交通安全措施,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积极做好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和交通安全保卫工作,确保节日期间全市道路安全、有序、畅通,人民群众过一个平安、祥和的春节。从腊月二十九至今,我大队共接警82起,受理40起,其中,酒驾1起,逃逸事故5起,伤人事故16起16人,车损24起,没有死亡事故。现将春节期间我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春节期间值班备勤工作我们克服节日期间松懈麻痹思想,高度重视节日期间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1月21日,专门召开中层以上领导会议,安排部署了节日期间值班备勤和巡逻管控工作,要求大队领导和各科室、中队一把手轮班在岗在位,强调了道路秩序管理、路面管控、值班备勤、通讯畅通、责任落实、内部管理、信息报送、节日期间廉政建设等各项工作,特别是针对1月20日我市普降小到中雪的恶劣天气,要求各基层中队立即启动恶劣天气下道路交通管理应急预案,加强警力部署,采取恶劣天气应急处置措施,做到重要节点有固定警力值守、重要路段和重点时段有巡逻车辆管控,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强化宣传,做好节日安全出行提示大队宣教民警在汽车站、火车站、广场、公园等人员密集场所采取展出宣传展板、散发宣传资料、耐心解答群众提问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交安知识。并通过悬挂春运宣传横幅,张贴春运宣传标语等形式,及时提示出行的乘客不乘坐超员车、带病车,引导群众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营造良好的节日交通安全宣传氛围。三、积极做好降雪天气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1月20日开始,我市普降小到中雪。为切实做好雨雪天气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我们采取多项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一是通报了上级交管部门关于近期雨雪天气下的道路交通管制情况;对我市340省道、汾介路、孝石线、梧西路、城区各主要路口等重点路段、节点进行重点管理;各基层中队从适当管制、疏导交通、服务市民等方面入手,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二是各中队全部警力将市区主要道路降雪结冰情况及时组织、处理。同时加强执勤巡逻力度,确保道路安全畅通。三是各中队领导包主干线,中队民警包分支线路段,责任到人,全面落实执勤巡逻管控机制。大队还成立了道路交通安全督导检查组,对各路面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不间断的检查督办。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专项整治工作按照郭市长提出的杜绝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要求,认真分析节日期间交通特点,重点把握腊月二十八、九节前返乡和正月初六节后返岗的高峰,以及节日期间城市居民出城出游增加、乡镇居民进城购物增加等重点时段,按照我市第三届孝义年俗文化节活动安排,突出城区各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期及郑兴公园、崇义园南北口、胜溪湖公园出口和青年路南北口等各主要易堵路段的交通疏导、巡逻、管控工作,强化对7座以上客运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登记检查,确保城区道路畅通无阻。从1月24日(农历正月初二)开始,根据我市安排,各基层中队每天统一组织一次整治交通违法行为专项行动,行动重点为查处酒后驾驶、酒驾肇事行为及客运车辆超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上车等违法行为。行动中,大队会同交通运管部门,积极邀请市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督查组领导参加。对客运车辆逢车必查,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人特别是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严查重罚。一周来,我队共出动警力561人次,警车120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847起(其中:超速595起,涉牌涉证27【无证1】起,酒后3起,乱停乱放96起,机动车闯红灯72起)。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以市委市政府提出的两个下降、三个杜绝为工作目标,重点做好元宵节期间道路交通疏导、管理、安全保卫等各项工作,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大整治,继续保持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为我市广大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和春运工作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篇3为全面做好20xx年春节期间我区烟花爆竹销售的安全监管工作,最大限度地遏制烟花爆竹燃爆事故的发生,保护全区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我区地域面积大,销售单位数量多、分布广,监管力量相对不足的实际,我区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安全管理工作: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周密布署。成立了由主管区长任组长,区安监局局长姜浩为副组长,各街道、相关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的烟花爆竹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了对烟花爆竹销售行政许可和安全监管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烟花爆竹监管和联合执法工作进行了周密的部署,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职责分工,落实了各部门、各街道的职责。各牵头部门、各街道按照职责分工分别制定了联合执法行动方案和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分管区长3次亲自带队检查烟花爆竹销售安全工作,在农历小年、腊月二十八至三十和元宵节销售高峰期,局领导班子带队分成3组检查,各街道也分别由主管领导带队检查,保证了销售旺季的安全,为全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领导保障。二是严格审批,控制销售点数量。今年XX区共收到烟花爆竹申请144份,为严格控制销售审批数量,合理布局,根据我区的实际,在市局规定的审批条件基础上,提高了市场准入的条件,继续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迎客路为我区唯一一条迎宾线路,是外地人看大连的一个重要窗口,我区仍将“迎客路主干道两侧临街店面不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点”做为一项审批要求,全区126家审批许可的销售点无不符合《消防法》规定的问题。在审批工作中我们主要把握以下4个环节:一是严格审批条件关。对销售点使用面积低于15平、卖场与居民住宅楼为一体建筑、库房在居民区内、营业执照不符合要求的申请单位坚决不予审批;二是把好现场审查关。我们联合街道安监站对所有申请单位逐一进行现场审查拍照,联合区城建局对临时占道设置轻体房的销售点进行审查;三是把好培训考试关。对于培训考试不合格的单位坚决不予审批;四是把好许可关。每一家销售单位都要由局务会集体讨论通过,获得许可的销售点向区安监局递交安全经营承诺书,做出了安全经营承诺。三是广泛宣教,营造安全氛围整个销售期间,全区加大了烟花爆竹安全知识宣传力度。区安监局印发《XX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规定》180份,通过各街道、社区居民委发放张贴宣传画200余张,传单5000张,张贴通告1000份,利用报、窗、栏等形式发动全方位的宣传。四是突出重点,提高监管实效。全区的烟花爆竹监管工作,在做好对销售点的常态管理的同时,突出监管重点。一是确定重点时间段(腊月小年当日、腊月28至30三天、正月15当日),加大执法力量,多组分片检查;二是划定重点地区,将泉水街道、山东路地区、泡崖街道区域划定为今年安全监管的重点地区,加强对这些区域的执法检查;三是列出重点监管的销售网点,要求这些销售点写出书面的安全经营保证,提高其自我约束力。通过这些措施,有效地规范了经营行为,全区经营秩序有了更明显的提高。五是推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监管合力,深入开展打非专项整治和烟花爆竹安全大检查行动。按照“政府牵头、部门联动、联合执法、共同打击”的原则,根据职责分工,分别由区安监局牵头成立了3个联合执法检查组,组织开展道路运输、打击非法贮存、打击非法销售专项执法行动。整个销售期,由区安监局组织协调,开展了较大规模的联合执法行动4次,全区共出动警力630人次,出动检查车辆200台次,在重点路段设卡检查运输车辆300台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7个。各街道也分别成立了由安监站、辖区派出所、辖区工商所和行政执法队组成的联合执法小组,开展辖区内的联合执法行动30余次,共取缔非法销售点19个,在打击非法销售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维护了市场秩序,辖区内非法贮存非法销售行为明显减少。六是从严管理,加大打击力度。一是加强日常监管。进入销售期后,区安监局成立了两个烟花爆竹执法检查组,每组3人,开展执法检查,销售旺季,全局人员由局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分三组检查;各街道在腊月小年至腊月30,每天检查辖区销售点2遍。整个销售期,区安监局和各街道安监站共检查销售点2965家次,现场整改安全隐患215项,对1家严重违规的销售点下达了《责令改正指令书》并立案处罚。二是保证较高数额的风险抵押金。我区今年的风险抵押金继续保持往年的5万元数额,有效地约束了销售点自觉守法经营行为,对规范市场经营行为起到了明显的促进作用。三是对销售点电气消防设施高标准、严要求,各销售点不仅按要求安装防爆灯和防爆开关,配置水桶和砂子,在电线敷设方面要求全部穿管或使用符合要求的电缆线。七是严格执行零储存规定,加强销售期结束后剩余烟花爆竹的安全监管。为加强对销售单位剩余烟花爆竹的管理,确实使每个经营单位达到零贮存的规定要求,确保整个销售期的安全,我们提出了具体要求,各街道安监站组织对本辖区的烟花爆竹经营单位剩余烟花爆竹贮存情况进行集中检查,详细填写检查记录,由经营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由各销售点将检查记录以及卖场和库房照片上报区安监局备案,区安监局进行抽查,确认按规定贮存后再退还5万元风险抵押金。对违反规定未进行贮存的经营单位我局按规定处以5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标题:春节期间安全管理的总结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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