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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侗戏社会实践报告样例唐朝侗族民歌中,有侗族大歌、侗族长歌(又称侗族河边情歌)、侗族山歌、侗族琵琶歌、耶歌、侗族笛子歌、礼俗歌、劳动歌、童谣等等,另有芦笙踩堂、芦笙曲、侗族戏曲,可谓品种齐全,琳琅满目,涵盖侗族文化之精华于一体。“为也”(侗语称weexyeek,唐朝土语称/wε31xhε354/)活动是侗族地区特有的文化习俗,是基于侗族社会传统“款”文化之上的民间村寨文化、情感交流方式。在侗族地区,从形式和内容分,有民歌“为也”、戏曲“为也”、芦笙“为也”、斗牛“为也”、篮球赛“为也”等等方式。村寨之间“为也”既是村寨情感交流,加强村寨沟通和团结,又是地域文化差异的村寨的文化交流、互相学习,彼此增进了解,发展自己村寨传统文化。唐朝侗寨就是由于在“为也”文化方面表现突出,尤其以侗戏“为也”、民歌“为也”繁荣为由著称于侗乡。在组织老届戏班演员往回滚寨“为也”过程中,笔者观察到几个现象:1、闻听大寨要到回滚寨“为也”唱戏,回滚寨、知了寨、良拜寨很多文艺爱好人士纷纷自发组织侗戏“为也”、芦笙“为也”、举办芦笙比赛、举行斗牛活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活跃民族村寨文化;2、很多人闻听要唱戏闹元宵,十分兴奋,十分支持组织者和老演员演出,并为组织者提供所需的帮助;3、老演员中多数热心不减,爱好颇浓,自主克服种种困难、陈旧观念束缚,前来商议、排练、预演,积极配合组织者工作;4、通过与老演员交流调查,了解到演员们不仅在侗戏方面表现优秀,而且在乐器演奏、侗歌演唱等方面有所造诣。每个演员都是才华横溢。
本文标题:大学侗戏社会实践报告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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