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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车间有关砸伤事故调查报告一、事故经过20**年3月16日8点班,跟班经理张**组织召开班前会,会后跟班经理张**和跟班主任彭*同员工一起下井作业。大约9时左右,出料组带班长张*和赵*、候*来到650水平22-23穿作业地点。同时跟班主任彭*到达此处查看矿料,并对张*说:“料不错,先把险排好,好好出料。”带班长张*对作业地点CO浓度进行检测,在彭*的监护下开始从第一装运巷口至漏斗作业面检查顶帮排除险情,又从作业面向外检查排除。9时10分左右,该作业面险情排完,并填写了准入签证单,准备开始出料作业。彭*监护排完险先后,就和代料工赵*一起去领钻杆。张*和候*出去拿工具,在回作业面时从第二装运巷口进入,路上张**发现穿巷口顶部上有一处小险。于是张**将工具放到作业面后,就独自拿排险杆去处理,在排除小块险石时,傍边的一大块碴石脱落,将风管、水管和电缆线一起砸下,张*下意识的往后退了一两步,有部分碴石砸在其双腿上。9时20分左右,彭*返回到22穿溜井处与张*、张*相遇,张*突然听到“哎吆”一声,看见下盘凿岩巷口有人被砸倒。于是三人立即往过跑,看见张**的双腿被一大块碴石压住(约1.3*0.8*0.3M),三人立即组织其他人员将石块抬开,并找来排椅,将伤者张**抬到排椅上平躺下。张*立即跑去向跟班经理张*汇报事故,张*接到报告后,立即安排安安全组长张***等人用井下送人车辆将张**送至地表,并向马*经理汇报。同时将伤者张**被送往东崖底医院进行了初步处理,后转送往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二、伤者情况1、伤者:张**,男,现年41岁,系黎城*村人,现任一分公司采矿车间出料班组带班长。2、受伤情况:①开放性左胫骨平骨骨折伴腓骨总神经挫伤;②右股骨下段骨折;③左耻骨下支骨折。三、事故类型排除巷道顶部活石时,一大片离层碴石冒落发生砸伤事故,属于冒顶事故。四、事故性质事故发生是操作不当造成,属于责任事故。五、事故原因分析1、直接原因:张**在排除顶部活石时,旁边大块碴石脱落砸伤双腿,是事故的直接原因。2、间接原因:①张**在排险前没有认真观察确认险情周围的安全情况,排除险情时站位不安全,是事故的主要原因。②张**安全意识不强,处理险情时不能单独作业,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冒险盲目作业,是造成事故的重要原因。③班前检查存在漏洞,没有对作业面周围及安全通道的顶帮进行全面排查。发生事故的地点是22穿第二装运巷口,也是作业人员出入的安全通道,但班前只是对车辆和人员出入的第一装运巷至1号漏斗的顶帮进行排查处理,导致张**和侯雪波拿工具从第二装运巷进入时发现险情,而在无监护下冒险作业,也是事故的一个原因。六、事故责任及处理建议按照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公司2014年《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及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对本次事故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1、一分公司经理马*是分公司安全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对其罚款5000元。2、当班跟班副经理张*(兼采矿车间主任)是当班安全负责人,对本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罚款4000元。3、跟班副主任彭*是当班车间安全责任人,对职工教育不够,现场监管不到位,对本次事故负有现场安全管理责任,建议罚款4000元。4、带班长张**是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意识不强,盲目违规排险作业,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鉴于本人严重受伤,建议对其罚款500元。5、根据签订的《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规定,企管部扣除*采矿车间3月份全部安全工资。七、防范措施1、一分公司要开展事故反思讨论,认真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汲取教训,深刻反思,做好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2、强化安全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安全素质。通过安全生产会、班前会等形式开展安全意识、事故案例、岗位危险因素分析教育,班前会要重点强调当班作业地点的安全注意事项,提醒、警示作业人员班前中班班后注意安全,提升基层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责任意识。3、加强现场安全管理,严格落实带班长作业签证制度。班前必须认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对顶、帮存在的隐患必须在有监护的情况下安全排除,杜绝违规排险、盲目排险,防止排险过程中发生事故。4、强化危险地段的安全监督检查,特别是对岩层结构不稳定的矿房、装运巷、漏斗等的顶帮要多检查,多排除,同时要采取必要的支护措施保证安全。严处发现隐患不落实、不整改的负责人,确保发现一处整改一处,做到及时发现隐患消除隐患。5、分公司领导要时刻高度重视安全工作,时刻把安全工作抓在手上,放在心上。采取强硬的管理措施,落实好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责任,强化生产与安全两手都要硬的思想意识,把安全工作做到位,落实到实处。
本文标题:采矿车间有关砸伤事故调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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