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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住房保障情况的调研报告范例精编一、保障性安居工程基本情况近几年来,根据国家、省、市的相关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十分重视住房保障工作,把实现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有所居”这一目标作为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大事来抓,并列入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年初即制定并下发了《XX县廉租住房租售管理办法》(全政〔2011〕13号),特别是今年6月份全市保障性住房建设现场工作会议在我县顺利召开之后,县委、县政府把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先后多次召开会议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并由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制定了《XX县2011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工作方案》,切实把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践行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提升城市形象、改善民生的一项重点工程,积极推进,大力实施,并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一)认识明确,态度积极。在调研中,我们普遍感受到,全县住房保障作为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思想认识明确,职能部门工作积极主动。我县在2009年启动了廉租住房建设工作,目前,已建成廉租住房800套4万平方米,另外有1040套5.13万平方米公共租赁住房、200套1万平方米廉租住房、989套近10万平方米棚户区改造安置房在建,走在了全市8个县(市)区前列,起到了积极的表率作用。(二)合理规划,领导重视。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结合我县实际,正在组织编制《XX县“十二五”住房保障规划》,为“十二五”住房保障明确工作目标。同时,为了进一步加强对保障性住房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早在2007年即成立了XX县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完善政策措施,强化组织协调。为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专门成立了住房保障股及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设立资金专户,着力开展工作。(三)勇于探索,积极创新。在大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同时,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积极探索总结有益经验。在积极稳步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同时,严把工程质量关,保障性安居工程全面纳入工程质量安全体系,明确各责任主体的工作职责,严格执行工程“六制管理”,并建立了项目点联系人制度。切实加强和规范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四)注重实效,全力推进。按照省、市确定的目标任务,狠抓落实,强力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保障性住房在全县住房体系中所占的比重逐年扩大。同时做好年度提标扩面工作,自2007年至今,住房保障条件从人均10平方米提高到15平方米,收入标准从人均月收入234元提高到450元;保障标准从每人每月4元/平方米提高到6元/平方米,对836户申请保障的住房困难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其中实物配租411户,发放租赁补贴425户。二、住房保障工作突出问题及原因分析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在各级各部门的不懈努力下,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通过走访调研发现,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和困难:(一)住房保障申报工作需要加强配合。由于对住房保障工作重要性理解上的差异,加之受社区管辖区域及人员调整等因素影响。社区在年度提标扩面申报工作中存在把关不严,吃不透政策等个别现象,导致部分符合保障条件的居民,社区不让报,不完全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反而能申报,部分走访对象对此反应较为强烈。(二)保障体系不够完善。一是保障模式比较单一。目前我县仅开展了廉租房建设、公共租赁住房,而经济适用住房尚未真正启动。二是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过程中,缺少建设管理的专业人才,从政策制定、保障对象、土地供应、资金保障、建设标准等方面还没有形成长效工作机制。三是低收入家庭住房状况调查工作机制不完善,在资格审查的过程中,存在申请保障性住房家庭的经济收入核定困难的问题。四是后续管理滞后。通过走访调查普遍对保障性住房的后续管理心存疑虑,一些由住户负担的'水、电、暖及物业等费用难以按时足额缴纳,同时,在住房退出机制方面还不够完善,给后续管理带来一定的困难。(三)融资渠道不够畅通。由于我县财政收入普遍较低,经济总量较小,政府储备土地有限、拆迁成本高、财政支出压力大的问题。目前我县的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单一,主要是国家、省、市、县按比例的配套资金,要形成一种规范的“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的融资渠道还需要一段时间。(四)保障性住房设计不够合理。一是没有考虑配比建设一定数量的无障碍房,在今年分配入住时,承租家庭成员中有重病或残疾的,无法正常入住。二是房型设计二室一厅达不到10%,大部分为一室一厅的小户型,走访对象反应在使用及功能上受限制。三是小区在公共使用空间考虑上不够合理,和苑小区、王曹小区的廉租住房底层设置了储藏空间,但没有残疾车、来访人员的车辆停放位置,给小区规范管理带来了一定难度(五)基础配套需进一步完善。因土地受限,部分保障性住房在规划选址上相对偏僻,教育、卫生、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及时配套有一定难度,供水、供气、供电得不到有效保证,保障户出行不便,文化娱乐、购物场所等配套实施不能及时跟进的问题,增加了保障户的生活成本。三、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意见和建议(一)明确目标,提高认识。县委、县政府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了今年工作目标绩核考核,同时与县住房保障部门签订了民生工程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年度工作目标和完成的时间节点。目前,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进展速度较快,在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工作的基础上,下一步应着手完善经济适用住房的建设和管理机制,为解决中等以及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提供有效途径。做好社区住房保障专职人员的培训工作,熟悉、掌握政策,把好申报关,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要尽快纳入住房保障体系,让老百姓充分共享改革开放成果。(二)协调发展,科学编制规划。保障性住房建设作为一项长期性工作,应置于政府的全局工作之中,科学谋划,统筹兼顾,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积极稳妥地编制规划。建议政府在今后每年的财政预算中适当作出安排,保证规划编制的顺利实施。项目规划既要尽可能选择市政设施健全,教育、医疗、交通便利的地方,又要考虑县政府的财力可能和群众的承受能力,把规划制订在扎实、可靠的基础上,确保规划一批,开工一批,建成一批,安置一批,使困难群众真正享受到保障性住房建设带来的实惠。(三)拓宽融资渠道,加大配套资金力度。县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我县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工作力度,为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套好项目资金。建议在积极争取国家、省、市项目资金的同时,也要足额配套,以缓解建设资金不足的局面,使全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工作按计划整体有序推进。广泛动员并吸引有实力、社会责任感强、信誉好的企业家,投身于保障性住房的开发建设。同时,应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用好用活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积极开展廉租住房租售并举的试点工作,完善相关政策措施,用出让产权的收入,缓解政府投资压力,滚动发展,实现良性循环。(四)细化保障性住房设计,完善户型功能。根据《安徽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导则(试行)》的要求,建议一是廉租住房中建设不于10%的无障碍房;二是户型设计应以二室一厅为主,可参照《导则》的推荐户型;三是在其他设计上,本着“确保使用、适度前瞻”的原则,取《导则》要求的中间值较为合理。(五)完善措施,促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健康发展。根据地方经济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建议对已建成的廉租住房可以实行出租与出售相结合的“租售并举”方式,按群众自愿原则可以出租,也可以出售部分产权,实行共有产权制度,对这一现象我们要正确看待,进行深入的调研和探讨,在不违背有关文件精神的前提下制定出合理可行的规章制度或政策措施。同时,要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落实配建政策,做好商品房配建廉租保障住房等工作,普通商品住房中要配建不低于5%的廉租住房和不低于10%的公共租赁住房,必须在出让合同中明确保障性住房的建筑总面积、分摊土地面积、套数套型面积、建成后政府收回或收购的条件,对没有按照规定配建保障性住房的。(六)积极探索经验,加强保障性住房管理服务。住房保障管理服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住房保障工作能否公平、公正实施、关系到住房保障资源能否公平善用、关系到政府的形象与社会和谐稳定。因此,通过走访调研,一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分配方式。应对实物配租形式进行改进,可依据不同的收入状况和住房情况对低保户划分等次,按类别缴纳不同比例的住房保证金,强化约束管理,确保“易进易出”。二是进一步完善保障性住房动态管理机制。应逐步建立、健全保障对象家庭收入和住房现状监控体系,提高核定工作的准确性和真实性,不断完善廉租房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三是加快建立两级住房保障信息系统,并与市级管理部门联网,实现多部门共享,依托信息技术,建立健全县、镇、社区三级联动的信息化保障性住房管理工作机制,只要我们按照中央、省、市的有关要求,上下一心,扎实推进,创新工作,通过共同努力,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难题一定能得到有效解决,“住有所居”的目标也一定能够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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