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范例3篇
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范例3篇【参考指引】此文档资料“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范例3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精编整理,供您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1吕梁工业油漆危废处置费用晋海绿洲,资源化再生运用所解决的危险废弃物应尽量在排出源周边解决运用,以节约危险废弃物在储存运送等层面的项目;资源化再生运用实际效果比较好,有很强的活力;资源化再生运用的技术性是行得通的;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再生运用需关键从技术性行得通有害物质除去成本费减少商品达标个层面考虑到危险废弃物资源化再生运用的标准是啥。近几年,污泥偷排现象层出不穷。城乡交界农村还有江河湖海臭水塘,大量的生活污水污泥去向不明。而在相当多的情况下,这些并非污水处理厂自己所为。污水处理厂既无设施,也无预留地,只是把污泥脱水达到一定含水率,然后就可交给方填埋或是其他处理;新建的污泥处理设施难以稳定运。用微生物处理污泥前景广阔。经污水处理厂现场试验和实际应用,每处理1吨污泥可获得150元左右的经济效益。国内多采用填埋,但需要占用大量的土地,同时会造成环境的二次污染;国内上海等大中城市土地再生资源很少,难以长期采用此方式。焚烧填埋和资源化利用。国外多采用焚烧工艺,但巨大,易造成大气污染。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十三。当损害他人利益时成为负外部性,当增大他人利益时称为正外部性。固体废弃物排放与其污染性具有负外部性,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具有正外部性,产生社会影响,这说明,无论是产生排放还是处理,固体废弃物事务都影响每个社会成员的利益。固体废弃物排放前属于私有品,排放后成为公共资源。***什么***危废暂存处理处置场所是否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是否符合相关选址要求,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是否按时完成危险废物动态管理相关信息的申报和执行联单制度。是否对危险废物进行有效分类;部分企业没有危险废物清晰详细的台账;危险废物自建处理装置设施运转是否正常。可持续发展。风险废物不处理或不标准处理处置所带来的大气水源土壤等的污染也将会成为经济活动的瓶颈。影响人类健康。风险废物通过摄入吸入皮肤吸收眼触摸而引起毒害,或引起燃烧等风险性事件;长时间危害包含重复触摸导致的长时间中毒致癌致畸致变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并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前款所称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包括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本条规定的申报事项或者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内容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十三。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2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体法》)关于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的规定,指导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以下简称管理计划),特制定本指南。一、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危险废物产生单位(以下简称产废单位)。二、基本原则(一)依法制定,严格落实。产废单位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有关要求制定管理计划,并严格按照管理计划加强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的环境管理。(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管理计划应注重减少危险废物的产生量和危害性,并采取防范措施避免危险废物在贮存、利用、处置等过程中的环境风险。(三)因地制宜,切合实际。以本指南为基础,在确保管理计划真实和可操作的前提下,企业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商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调整相关内容。三、基本要求(一)制定单位管理计划应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废单位制定。对拥有子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者生产基地的集团公司(统称集团公司),按以下规则进行制定:1.子公司单独制定。2.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统称所属单位),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划分制定单位。所属单位可与集团公司一起制定,也可分别单独制定。原则上,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不在同一设区的市的,应当分别单独制定。(二)制定形式管理计划应以书面形式制定并装订成册,封面和正文的排版使用既定格式(封面可增加企业标志)。按照填表说明填写《危险废物管理计划》(见附1),并附《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备案登记表》(见附2)。(三)制定时限原则上管理计划按年度制定,并存档5年以上。鼓励产废单位制定中长期(如5-10年)管理计划。制定中长期管理计划的,应当按年度制定实施计划。四、主要内容(一)基本信息基本内容主要包括: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单位注册地址、生产设施地址、行业类别与代码、总投资、总产值、企业规模、联系人以及联系方式等。管理体系主要包括:危险废物管理部门及负责人、技术人员相关情况、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管理组织框架等。(二)过程管理1.危险废物产生环节产品生产情况主要包括:原辅材料及消耗量、生产设备及数量、产品及产量、生产工艺流程图及工艺说明等。危险废物产生情况主要包括:产生的危险废物名称、代码、废物类别、有害物质名称、物理性状、危险特性、本年度计划产生量、上年度实际产生量、来源及产生工序等。危险废物源头减量计划和措施:产废单位根据自身产品生产和危险废物产生情况,在借鉴同行业发展水平和经验的基础上,提出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计划,明确改进原料、工艺、技术、管理等方面的具体措施。2.危险废物转移环节危险废物贮存情况:产废单位应明确危险废物贮存设施现状,包括设施名称、数量、类型、面积及贮存能力,掌握贮存危险废物的类别、名称、数量及贮存原因,提出危险废物贮存过程的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内容。危险废物运输情况:危险废物运输应遵守危险货物运输管理的相关规定,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运输。自行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拟采用运输工具状况,包括工具种类、载重量、使用年限、危险货物运输资质、污染防治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委托外单位运输危险废物的,应描述委托运输具体状况,包括委托运输单位、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等。危险废物转移情况:产废单位需要将危险废物转移出厂区的,应制定转移计划,其内容包括:危险废物数量、种类;拟接收危险废物的经营单位等。3.危险废物利用处置环节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设施名称、利用处置废物方式、总投资、设计能力、设计使用年限、投入运行时间、运行费用、主要设备及数量、利用处置效果、利用处置废物的名称和数量、工艺流程、二次环境污染控制和事故预防措施等。危险废物委托利用处置情况主要包括:委托利用处置单位名称、经营单位的许可证编号、委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名称、利用处置方式、本年度计划委托量和上年度委托量等。(三)环境监测产废单位应对危险废物自行利用处置设施运行的相关参数、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等进行监测。如:危险废物焚烧设施运行的工艺参数、焚烧残渣热灼减率、活性炭和燃料油等主要原辅材料消耗情况等;污染物监测指标(如废水、废气的特征污染物和主要污染物,噪声等)及监测频率和时间安排等。自行开展环境监测的,应当具有相应的监测仪器和设备,并制定有监测仪器的维护和标定方案,监测人员应当具备相关资质;不具备自行监测能力的,应当与有监测资质(通过计量认证)的单位签订委托监测合同。(四)上年度计划实施情况回顾产废单位应对上年度管理计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内容主要包括:上年度企业接受环保部门检查和环境监测情况,危险废物相关信息的社会公开情况;上年度危险废物实际产生数量、种类、贮存、利用处置等情况,并与管理计划中预期结果进行比较分析;上年度危险废物相关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五、建立台账产废单位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与生产记录相衔接,建立危险废物台账(见附3),如实记载产生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信息。鼓励产废单位采用信息化手段建立危险废物台账。产废单位应在台账工作的基础上如实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危险废物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3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是《固体法》确定的一项法定制度。危险废物申报登记制度,是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危险废物产生单位按照国家有关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定向环保部门履行有关登记手续,提供有关危险废物情况资料的制度。申报事项有重大改变时,应当及时申报。危险废物的申报登记是整个管理过程的源头和基础,能够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因此必须保证申报登记数据的全面、真实、准确、及时。2.实行危险废物名录制度实行危险废物名录制度《危险废物名录》是指由国家行政机关制定并公布的载有各种危险废物类别、废物来源、以及常见危害组分或危险废物名称和危险特性的文书。月实施,2008重新修订,起执行。名录中列举的危险废物共49大类。未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的,应当做危险特性鉴别(如环境监测站、科研院所等)。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或液态废物,属于危险废物。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制度是指转移危险废物或跨行政区域转移危险废物的,按有关规定填写转移联单,依法报批,未经批准的,不得转移。(《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1999年实施)。凡转移危险废物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4.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指对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单位实行许可证管理制度,该制度对经营单位经营单位的要求经营单位是禁止禁止无证或不按许可证规定的范围从事经禁止经营活动;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营活动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规定是禁止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将危险废物提供或委托给无证单位处置。经营许可证的种类:分为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2004年实施)。5.危险废物行政代处置制度指为使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处置所产生危险废物的责任,在其违反规定不处置或处置不符合规定时,由环保部门指定其他单位代为处置,处置费由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承担的一种间接的行政强制执行措施。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不承担处置费用时,由环保部门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6.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制度是指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必须按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如实申报危险废物产生的种类、产生量、流向、贮存、处置等有关资料,并制定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以及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措施。7.危险废物应急预案制度是指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应当制定并申报意外事故的`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可参照《危险废物经营应急预案单位编制应急预案指南》(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公告2007年第48号)执行。8.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制度是指对危险废物的容器和包装物以及收集、贮存、运输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必须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危险废物贮存、处置场的警告图形符号样式见《环境保护图形标志——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1995)。盛装危险废物的容器必须粘贴的标签样式见《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见后图。9.危险废物贮存限期及禁止混合制度是指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护措施,并不得超过一年;禁止将危险废物混入非危险废物中贮存;禁止混合收集、贮存、运输、处置性质不相容而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10.危险废物排污收费制度是指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不符合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应当缴纳危险废物排污费。2003年
本文标题: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和危害性的措施范例3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4709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