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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各财政分局:为实现全市会计管理工作信息化、提升全市会计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我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于2008年10月1日正式上线启用。为进一步健全我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现就有关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和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完善持证会计人员电子信息档案。全市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的会计人员,必须在2009年12月31日前,登陆我市会计信息系统并完成有关信息变更(包括继续教育登记、学历变更、职称变更、联系方式变更、上传照片等事项)。具体操作如下:第一步:登陆“东莞财政网”(),再选择“会计服务”栏目:第二步:选择“从业办理”→“从业资格变更申请”→“填写申请表”;第三步:输入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码和登陆密码(初始密码为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的后6位数字);2第四步:录入个人需要更新的详细信息,其中“*”为必选项;第五步:上传相片:点击“浏览”,选择照片,之后点击“上传”按钮。照片要求:照片必须为近期免冠正面红底彩色照片;照片文件类型必须为.JPG;要求宽114像素,高156像素,文件大小不得超过30K。第六步:确认无误后,提交个人信息;点击下图中的“打印受理单”按钮,打印受理单(2份)。3第七步:在指定的日期(详细日期请以打印的受理单为准)前往属地管理的各财政分局(详细地址请以打印的受理单为准)办理确认手续。确认时,应提交以下资料:(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一式两份;(2)《会计从业资格证》原件;(3)变更的相关有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二、设立“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从2009年4月1日起,我市设立“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专门用于管理那些连续两年(或间隔的两年)未按规定完成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这些会计人员的证书状态将被定义为“非激活”。“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由东莞市会计学会负责管理,并将公示这部分会计人员的名单,要求其在限期内补学有关继续教育内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一)从各镇街财政分局调转至“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各镇街财政分局对本辖区范围内持证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状态进行检查,将那些连续两年(或间隔的两年)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调出至“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区域代码为:441944)。会计人员调转至“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后,其属地管理机构对应变更为东莞市会计学会(地址:东莞市体育路5号健升大厦15楼),但其《会计从业资格证》档案号码保持不变,证书处于非激活状态。(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重新激活。处于“非激活证书管理专区”的会计人员,如果能够在规定时间按要求补学有关年度继续教育课程,可以重新激活其《会计从业资格证》。具体流程如下:1.网上继续教育申请。4会计人员凭相应年度的继续教育合格证明,登陆东莞财政网→“会计服务”栏目→“从业申请”栏目→“从业资格继续教育申请”栏目→“继续教育申请”栏目,并按要求填写证书档案号码和身份证号码等信息,并打印受理单。2.继续教育登记及证书调转。会计人员按照受理单上的预约日期,前往市会计学会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确认。市会计学会在审核有关证明材料后,对符合条件的给与办理继续教育登记确认,将《会计从业资格证》重新激活,并按属地管理原则调转回原所属镇街财政分局。3.后续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重新激活并调转回原所属镇街财政分局后,会计人员不需要再前往相应镇街办理确认手续。重新激活后,会计人员应当按规定自觉完成年度继续教育学习,并及时办理登记确认手续。二○○九年四月十五日
本文标题:关于进一步健全我市会计管理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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