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司法会计鉴定研讨朱丹旗2006.9.8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司法会计鉴定及其特点司法会计鉴定的内容和范围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司法会计鉴定的结论司法会计鉴定报告司法会计鉴定有关问题的探讨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一、司法鉴定的概念鉴定的概念:具有专门知识及技能和鉴定能力的人员(鉴定主体)接受某一组织或当事人的委托,经一定程序和科学实践,对特定客体(鉴定对象)的本质特性及其周边关系作出的识别与判定,称为鉴定。司法鉴定广义(侧重于学科)概念:在诉讼活动和其它执法工作中,为了查清案件的真实情况,委托有专门知识和技能的人,对案件中遇到的专门性问题,经对客体的检验、识别与判定,作出科学结论的实证活动,称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狭义(侧重于法理)概念:在诉讼活动中,为了查清案件的事实,对所遇到的专门性问题,经有鉴定决定权的司法机关决定并指派、聘请有专门科学技术知识的鉴定人,经检验、鉴别,作出判断结论的实证活动,称司法鉴定。概念总结:1、鉴定目的都是为了查清事实,解决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2、实施鉴定的人都应具有专门科学知识和鉴定能力,并经法定的委托手续;3、都是对客体进行检验;4、都认定司法鉴定的本质是科学实证活动;5、非诉讼活动的鉴定不能都排除司法鉴定范围;6、当事人应有权委托鉴定;7、鉴定人可以利用专家辅助鉴定。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二、司法鉴定的法律特性(一)依法决定、委托鉴定1、司法机关决定2、当事人决定(二)依法受理鉴定鉴定机构及鉴定人必须规范受理鉴定1、客体合法2、内容合理合法3、按核定的业务范围受理4、自由独立受理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三)依法进行审验技术活动1、选择最佳审验的时间和地点2、选择最佳审验方法3、依法进行必要的调查4、严守秘密、尊重个人隐私权5、保持独立和中立原则,不受任何客观因素干扰(四)对鉴定负法律责任(五)出庭接受质询(六)司法鉴定结论是法定的证据之一我国程序法规定,鉴定结论是证据之一1、鉴定合法:(1)鉴定全过程在法律规范下进行。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2)有合法的委托手续。(3)有与案件关联的客体。(4)鉴定的内容系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5)鉴定人有司法鉴定资格。(6)独立依法鉴定。2、鉴定活动科学:(1)受理鉴定、审验方法、分析论证、作出鉴定结论都严格遵循科学原则,实事求是。(2)不受案情影响,不受外界干扰。(3)一切判定、结论均来自审验所见,均符合客观事实和科学原理。3、鉴定结论的证据作用须经质证:(1)鉴定是否合法,手续是否符合要求。(2)鉴定人是否有鉴定资格,是否能胜任本案专门性问题的鉴定。(3)鉴定客体的可靠性,与本案的关联性。(4)鉴定方法是否具科学性、先进性和针对性。(5)分析论证的事实基础(审验所见)和科学依据。(6)结论的依据。(7)应用条例、法规的准确性。(8)鉴定时间的有效性。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4、分清鉴定结论与一般书证:各种书证中有的是办案人员的判断、医疗诊断、疾病证明、损害证明、专家咨询意见、行政证明等,均非鉴定人鉴定的结论。证据地位也不一样。特性总结:鉴定行为的法律规范性,鉴定客体与案件的关联性,鉴定的问题的专门性,鉴定人的特定性,鉴定结论的法定证据性,构成了司法鉴定的法律特性。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三、司法鉴定的任务1、发现证据2、提取证据3、分析、识别证据4、鉴定证据司法鉴定的概念、特性和任务司法会计鉴定及其特点一般地说,司法会计活动包括三个内容:1、司法会计查证,即运用会计学、审计学及法学的理论与方法,在诉讼活动中协助办案部门收集财务会计资料;2、司法会计鉴定,即对反映经济业务和财产物资收支活动的有关会计资料及其有关物品(含计算机数据)进行鉴定,确定涉案资金的数额以及流程和去向;3、进行司法会计文证审查,即对已有的司法会计鉴定文书以及各种审计、会计报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司法会计鉴定的特点:1、司法会计鉴定结论与鉴定人个人素质有密切关系。鉴定人的实践经验、学识水平、观察问题的能力以及鉴定人的职业道德水平、独立性等等,与司法会计结论的正确、公允密切相关。2、司法会计鉴定需要精通会计、审计和法律、逻辑学、计算机等知识,涉及学科广泛。3、由于司法会计鉴定过程中鉴定证据的特殊性,司法会计鉴定的结论公正与否,还与外部环境密切相关。司法会计鉴定及其特点依照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司法会计鉴定的主要内容有:会计核算资料的鉴定、实物资产鉴定、货币资金鉴定、往来款项、长短期投资鉴定、银行借款鉴定、成本费用鉴定、利润鉴定等。根据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司法鉴定的范围只能限于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而对于例如刑事案件中的犯罪事实、犯罪程度、犯罪性质,民事案件中的是否侵权成立等内容,不应当属于司法会计鉴定的范围。司法会计鉴定内容和范围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1、司法会计鉴定证据:依据法律规定,组织会计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司法会计审计,取得对被审人的评价和鉴定结论提供佐证的一系列事实和资料。它来源于被审人的经济活动本身,反映着被审人经济行为的客观事实。作为鉴定证据,必须同时具备客观性、相关性和合法性三个特点。(1)客观性,是指其本身必须是客观存在的经济事实,其来源是可靠的,也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2)相关性,是指用作证据的事实和资料必须与鉴定标的或应证事项之间存在一定的逻辑关系。(3)合法性,是指鉴定证据的收集必须由鉴定部门依照有关法规规定的程序收集和验证。否则,不能作为鉴定证据。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2、司法会计鉴定证据的分类:但司法会计鉴定人员的证据主要是文证审查。是在实践中,鉴定人员为了证实自己意见的正确性,要从不同的方面,采取不同的方法、直接或间接地获取鉴定证据。(1)按职能分类:以鉴定证据的直接证实或间接证实为标志,可分为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直接证据是指对一定的应证事项具有直接证实功能的证据。鉴定人员有了这种证据,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即可得出应证事项的结论。间接证据又称旁证。是指对应证事项仅起间接证实作用的证据。典型的间接证据是有关人员的口头说明。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2)按重要性分类:可分为基本证据和辅助证据。基本证据是指对形成鉴定意见,证明鉴定结论具有重要意见的证据。离开基本证据,鉴定意见则无法进行。辅助证据是指作为基本证据的必要补充的证据。(3)按填制的地点分类:可分为内部证据和外部证据。内部证据是指从被审单位内部各部门编制的资料中所取得的证据。外部证据是指从被审单位以外的独立的第三者所编制的资料中收集的证据。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4)按形态分类:鉴定证据按其形态,可分类为实物证据、书面证据、环境证据和口头证据。①实物证据是指作为实物而存在着的,通过查明其实在性而取得的证据。②书面证据是指以书面记录形式存在的证据。③环境证据。是指对被检单位产生影响的各种环境事实。具体而言,它又包括以下几种:a、有关内部控制情况。b、被审计单位管理人员的素质。c、各种管理条件和管理水平。④口头证据。是指鉴定人员以口头询问的方式取得的证据。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5)按鉴定证据取得的途径分类:可分为自然证据和加工证据。自然证据是指在鉴定过程中随时可以得到的证据。自然证据既可产生于被审单位内部,又可产生于独立的第三者。加工证据是指鉴定人员在已有的资料条件下,通过某些程序加工而成的,其可靠性和证据力都较强,无需过多的检查和验证。司法会计鉴定的依据1、比较鉴别法,是指以正确的会计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作为参照客体,将其与需要鉴别的鉴定资料中所反映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及处理结果进行比较,鉴别判定资料中的财务会计处理方法和处理结果是否正确和真实的一种司法会计鉴定方法。在实践中,比较鉴别法主要适用于对会计分录、帐户余额、会计报表项目数字和各种财务会计计算结果正确性的鉴别。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2、平衡分析法,是指根据资金或数据的量的平衡关系,通过验证平衡,推导并确认某项资金或数据客观情况的一种司法会计鉴定方法。平衡分析法主要适用于对财务会计资料反映财务会计业务及有关数据的真实性进行鉴别和判定的情形。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采用平衡分析鉴定法,一般有四个步骤:第一、根据相应的平衡分析机制,确定需要采用的参照量的范围;第二,对财务会计资料进行检验,并根据检验结果及相关证据,确定参照量的实际值;第三,根据相应的平衡原理,计算或确认分析量的实际量值;第四,根据求得的分析量的量值,对鉴定要求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判断,作出相应的结论。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3、特殊技巧。主要是在运用司法会计鉴定的基本方法进行鉴定时,所需运用的一些特殊技巧,如因素递增法、范围限定法、因素排除法和还原法。(1)因素递增法。通常是在司法会计鉴定中遇到鉴定证据不全,或对鉴定证据的真实性、可靠性有异议的时候使用的一种技巧。它是在鉴定过程中逐步增加鉴别分析因素的一种司法会计鉴定技巧。采用因素递增法进行鉴定时,先将需要进行鉴别分析的各种因素,按照鉴别分析的难易程度进行划分排列,然后按照由易到难的顺序,逐步将各个因素纳入鉴别分析的范围,如果遇到无法进行鉴别分析的因素,可在鉴定结论中予以说明。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2)范围限定法。通常适用于因受鉴定时间或送检材料质量的限制无法通过对较大范围的材料实施检验或无法利用对较大范围材料的检验结果作出鉴定结论的情形。它是指通过限制进行鉴定所依据的材料范围,将本应通过较大范围的检验材料进行检验解决的鉴定问题予以限定的一种鉴定技巧。主要通过有选择的缩小送材料的使用范围,从而有限度的解决案件所涉及的财务会计问题。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3)因素排除法。主要适用于对涉及财务会计错误因果关系问题进行的司法会计鉴定。它是指在结论涉及可能因素较多的鉴定中,通过鉴别和分析,逐步排除与结论有关的其他可能性,从而作出结论的一种司法会计鉴定技巧。采用因素排除法进行鉴定时,首先应当将能够导致某一财务会计后果产生的所有原因或某一财务会计现象能够导致的所有后果全部列示出来,然后通过检验、鉴别和分析财务会计资料及相关证据,排除其他原因的作用或导致其他后果的可能,最后确认导致某一错误后果的真正原因或某一错误现象产生的确切后果。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4)还原法。常用于帐户余额鉴定中的比较鉴别的参照客体的制作。它是指以原始凭证记载的发生时间为准,对会计核算资料进行调整并重新确认各期的核算结果,以还原各期财务活动真实情况的一种司法会计鉴定技巧。司法会计鉴定的方法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委托是否承接受理送检材料审验判定司法鉴定书终结分析会听证会委托书注意的问题:1、充分了解案情2、明确委托事项是否是你能够胜任的事项是否事项不够清晰、准确3、复核送检材料是否符合委托事项的鉴定范围是否委托事项的鉴定要求材料是否合规、有效(经委托人认定)材料是否完整、勾稽关系准确及时向委托人提示是否需要增加鉴定范围或补充鉴定材料以便更加满足委托人需要向有关方提取证据时,一定要有对方的签字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4、估计工作量和时间要留有余地审计计划时间要留有余地审计过程中如发现新线索应及时报告委托人,并作补充计划要预留出三级复核和结论时间5、由委托人告知当事人组成鉴定小组成员有无回避之需要6、充分准备听证会充分归集问题,斟酌提问的方式、措辞备好文案注意:1、不能有倾向性提示;2、不能发表与问题有关系的意见;3、不提问与本案无关的问题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7、专业判断依据充分8、鉴定书语言措辞准确,意见结论表述恰当表述事实,不作定性意思表达准确内容前后印证严谨反复校对范围准确9、反复校对文稿10、完备各项记录和传递手续司法会计鉴定的程序司法会计鉴定的结论一、结论描述及类型:司法会计鉴定结论,是指司法会计鉴定人针对司法机关提请鉴定的财务会计问题,对财务会计资料相关证据的检验结果进行科学的鉴别、分析和论证后的结论性意见。按结论的程度分为:1、确定性结论:鉴定人只有在鉴定证据能够满足检验鉴定的要求,且检验结果能够满足鉴定结论需要,而又不附带判定条件
本文标题:司法会计鉴定研讨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521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