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社区两委议事规则【汇编4篇】
1/15社区两委议事规则【汇编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社区两委议事规则【汇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社区两委议事规则【第一篇】为进一步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健全党委会科学民主的议事决策机制,加强体育联合党委自身建设,推动学院、中心各项改革和事业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天津师范大学章程》和《天津师范大学专业学院工作细则》等有关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一、原则及规定(一)遵循原则体育科学学院与体育竞赛训练中心联合党委会(以下简称党委会)是学院、中心的政治核心,对学院、中心工作起保证与监督作用,对学院、中心的改革、发展、稳定与行政共同负有重要责任。有关党的建设,包括干部培养使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等工作,由党组织会议研究决定。会议遵循以下原则:1.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2.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原则。2/153.坚持党管办学方向、党管学院改革发展、党管干部原则,4.对学院重要事项作出决定,防止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也要避免议而不决、决而不行。(二)会议规定党委会会议原则上两周召开一次,如遇紧急问题可以随时召开。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议题由书记根据党委委员提议确定,党委书记不能到会时,可委托党委副书记主持。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党委委员到会方能召开,讨论“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时,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党委会会议的出席成员为学院党委委员,不是党委委员的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一般应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可以扩大列席人员范围,列席人员名单由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确定。二、议事范围1.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上级决策部署、重要指示精神和文件会议精神及学校各项规定,研究提出落实意见。2.对党的建设等方面的重要事项作出决定。3.贯彻党管干部原则,配合学校做好干部任免、考察推荐、教育培养、考核监督等工作。4.涉及办学方向、教师人才队伍建设、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实行党组织研究前置,由党组织先研究再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5.在教师引进、课程建设、教材选用、学术活动等重大问3/15题上把好政治关。三、议事决策程序议事决策程序主要包括会前调查研究、沟通酝酿、确定议题,会上集体讨论、审议决定,会后上报、传达决议等环节。(一)会议议题党委会会议议题一般由党委委员提出,报党委书记批准。议题要在调查研究基础上提出建议方案,涉及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党委书记和有关领导班子成员要个别酝酿、充分沟通,经酝酿沟通且无重大分歧后,提交会议讨论决定。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要事项,应经过专家评估及技术、政策、法律咨询。对事关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应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其他方式,广泛听取师生员工的意见建议。提出的议题要进行充分准备并形成书面材料或方案,准备不充分的议题或临时动议,不予研究讨论。意见不一致的议题暂缓上会,待进一步交换意见、取得共识后再提交会议讨论。(二)会议审议会议议事实行一事一议,每个议题一般先由议题的提出人报告情况或方案,然后展开讨论,主要领导最后发言。报告情况应简明扼要,发表意见要明确具体,讨论时要围绕中心,会议主持人要充分发扬民主,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重大问题。对决策过程中意见分歧较大或讨论不成熟的问题,应暂缓4/15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研、沟通后再提交审议。(三)会议表决党委会会议审议重大事项时应当进行表决。表决时,可根据不同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等方式,以超过应到会委员人数的半数同意为通过。同时讨论多个议题时,必须逐项表决。(四)会议纪要党委会会议由专人负责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由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会议记录应全面具体,建档保存。四、落实和督办经党委会会议讨论作出的决定,按照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由学院领导班子成员负责组织实施,督促检查会议决定执行情况,并协调解决在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相关科室、系(部)应在规定时间内反馈落实情况。党委会会议决议在贯彻落实中如需变更或调整,应按党委会会议制度规定的程序提请党委会会议复议。五、会议纪律因特殊情况不能与会的党委委员,应在会前向党委书记请假并征得同意。执行回避制度,党委会会议讨论、审议、表决涉及委员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和其他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委员本人应主动回避。5/15对会议内容、讨论情况和尚未公布的会议决定,须严格保密,不能以任何形式泄露,对违反纪律的人员要依规依纪追究责任。社区两委议事规则【第二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加强和改善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规范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村“两委”)运作关系,进一步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保障村民依法实行自治,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健康协调发展,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的有关规定,结合东宝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村级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村党支部受镇党委领导。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必须在村党支部领导下依法开展工作。村民委员会接受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指导,协助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第三条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更要密切配合、团结协作、规范议事。凡涉及村级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先经过村两委分别商议、再召开村两6/15委联席会讨论、最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后,方可组织实施。第二章议事的内容范围第四条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联席会议议事的内容和范围为:(一)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指示、决定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落实方案;(二)村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三)引导村民调整产业结构、发展农村经济的有关措施及办法;(四)村集体经济项目的论证、立项、投资和生产经营方案;(五)村会计、出纳、治保员、调解员、计生信息员、护林员、村办企业负责人等工作人员的安排使用;(六)村集体财务预算决算方案,村级财务管理规定,上级下拨资金、救灾救济款物及集体资产的使用和处置方案;(七)宅基地的安排与报批、土地征用和使用权调整、山林权属纠纷调处承包转让方案、商品(自用)树木指标使用及树木价格的确定;(八)村干部报酬、误工补贴人数及补贴标准,农村五保户、农村特困救助对象的申报;(九)道路和农电水利等农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和承包方案;7/15(十)“一事一议”及公益事业费的收缴与使用;(十一)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十二)重大民事纠纷矛盾的调解;(十三)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名义上报的重要报告及需要由上级党委政府采取措施和协调解决的事项;(十四)村务管理中的其他重大问题及其他需要共同商议的事项。第三章议事的方法程序第五条村两委联席会议,应根据本村工作需要及时召开,参会人员不得少于应到会的三分之二。会议一般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会议参加对象:村两委会全体成员。根据会议内容需要,不是村两委会成员的党员村民、妇代会主任、团支部书记、民兵连长、村民小组长等人员可列席会议,也可邀请上级组织派员参加。村两委联席会进行议事时,要做好记录。第六条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的基本程序为:(一)确定议题。凡涉及本规则第二章第四条内容的事项,村党支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或根据村民委员会事先报告的事项确定议题。(二)会议准备。村两委主要负责人根据确定的议题,先进行沟通商议。其中事关全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事宜及人事性村务按照先党内后党外原则,由党支部召集全体党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行政性村务由村民委员会召集全体成员研究提出初步方案。8/15(三)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村党支部或村民委员会的初步方案形成后,由村党支部书记召集和主持召开村两委联席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四)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议事。凡涉及本规则第二章第四条规定的事项,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在村两委联席会议讨论形成决定(草案)之后,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表决通过,方可组织实施。村民会议和村民代表会议必须符合《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要求。第七条议事结果处理。对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暂缓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可报请镇党委政府帮助协调,提出协调解决意见;也可进一步酝酿,待意见基本统一后,再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凡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由村两委根据分工各司其职,严格执行决定,认真抓好落实。第四章议事的保障监督第八条对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的议事,严格按照下列规定实行监督,以保障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的规范化:(一)实行村级事务联章联签制度。村两委联席会议商议的事项在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形成决定之后,必须经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主要负责人共同签署意见并盖公章后才能付诸实施。村级财务开支,必须按照财务管理规定由村级民主理财小组审签,经村两委主要负责人联签之后方可报销。(二)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各行政村要按照每五户至十9/15户推选一名村民代表的办法,普遍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以保证村民代表参与重大问题的决策。(三)实行村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每年年终要召开党员和村民代表会议,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进行公开述职,党支部书记除在党内评议外,还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村民委员会主任在村民代表中评议。村民代表会议根据述职评议情况作出评价。述职评议时,乡镇党委政府要指派专人参加并予以监督。(四)实行“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要保障村民对村里重要事务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凡由村两委联席会议议事、村民普遍关心的重大村务及处理结果等情况,均要利用村务公开栏,严格按规定时间、规定形式、规定程序如实公开,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第九条对违反本规则规定的行为,镇党委政府要及时有力地给予批评纠正。问题比较严重的经批评教育无明显改进的,予以谈话诫勉、责令限期改正;问题严重、诫勉无效、限期不改的,应依法依章予以停职、免职或劝其辞职处理。社区两委议事规则【第三篇】为进一步促进社区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努力提高有章议事水平,现根据有关规定,制定营沱社区民主议事制度。第一条议事原则社区重大事项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重大事项,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实行民主决策。在民主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先党内10/15后党外,先党员后群众的原则。第二条议事程序(一)由社区党组织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提出议事内容。(二)召开社区“两委”班子会议讨论,提出决议事项。(三)召开党员会议,广泛听取党员意见。(四)根据议事内容和职责权限,分别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作出决定或决议。第三条党员议事党员议事活动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社区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党的各项工作贯彻落实的有效途径。(一)议事内容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下达的各项任务指标的具体措施。2.制定本社区经济发展的远景规划和党组织的任期目标。3.入党积极分子的确立和培养。4.本社区重大项目实施,重大财务支出。5.居民自治章程和居民公约。6.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7.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其他需要党员议事的内容。(二)党员议事形式1.对事关本社区全局的大事,要召集全体党员议事。2.对无关全局的事,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分散议事。11/153.对居住偏远、行动不便、年老体弱的党员,党组织要分头深入家庭,个别征求他们的意见,进行走访议事。4.对外出从业的党员,在回社区时要向他们通报重要事情,并征求他们的意见和建议。5.召开党支部会议,在对每一个问题进行充分酝酿的基础上,通过对比、论证、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议事决策。(三)必须经社区“两委”班子会议、党员大会审议并提交居民大会或居民代表会议审议并讨论决定。1.社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工作计划。2.社区财务预算安排及决算情况。3.社区集体经济大额资金使用情
本文标题:社区两委议事规则【汇编4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093345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