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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总结范文范例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总结范文范例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总结1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婺城区围绕省、市两级关于垃圾综合治理的工作部署,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以全品类垃圾治理为目标,做到“应减尽减、应分尽分、应收尽收、应处尽处、应用尽用、应纳尽纳”,持续推动婺城“垃圾革命”。一、主要做法:一是领导高度重视。建设工作拉开序幕后,婺城区委区政府高度关注“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把该工作作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抓手,纳入区政府中心工作,并列入“美丽婺城”建设年终考绩。举全区之力合力推进,保障工作质效。二是加强组织构架。2021年我区拟成立由区主要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部署推动全域“无废城市”创建工作。通过领导小组引领,拟抽调相关部门人员,实体化专班运作,将建设任务全面落实到各部门、镇街、各层级工作,形成了上下联动、全域推进的良好局面。2/45三是重视方案引领。通过开展多轮次“无废城市”重点建设部门、建设项目的走访调研及实地考察,多批次“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资料调阅及梳理汇总,全面掌握我区“无废城市”建设中各类固体废物的管理现状、重点工作、重点项目等情况。通过基础调研,进一步理清我市“无废城市”建设中存在的问题短板。认真结合我区“无废城市”建设实际,以补齐短板,谋划亮点工作为引领,明确我区“无废城市”创建的目标和任务,建立并完善婺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四张清单”。四是我区紧抓浙江省“无废城市”之创建契机。纵深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由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婺区政办〔2020〕20号《婺城区垃圾综合治理暨“无废城市”实施方案》,《婺城区工业固体废物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及《婺城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集中收运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婺城区“垃圾革命”试点暨“无废城市”创建相关工作清单》、《婺城区危险废物治理专项行动方案》、《进一步深入推进婺城区垃圾综合治理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同年按照“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统筹推进小微企业工业危废统一回收体系和一般工业固废回收体系。我区两个体系由浙江综合固废收集科技有限公司进行联合构建,并由该公司实施运营,目前已进入市场化运营阶段,已与30余家小微企业签订了处置合同。同时我局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大力推进工业污泥处置及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建设,目前我区新增工业污泥处置能力4万吨,新增危险废物处置能力5000吨/年。为持续深化信息化3/45改革,通过宣传培训的,乡镇督促的方式要求企业在通过国家固废平台注册危废产处信息,目前注册企业为350余家,同时婺城区“无废城市”创建工作已经在浙江省固废治理数字化应用系统平台上登记注册。五是始终保持打击环境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以危险废物专项治理行动及百日攻坚专项行动为抓手,以“五全五查”为基本要求,重点对涉废企业的废水废气处置过程和危险废物贮存场所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细致检查,对照2020年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考核情况,督促被通报的企业加强整改。此次专项行动我局共出动160余人次对金华市新华齿轮有限公司、金华新桥五金厂等40家企业进行问题排查,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结合“三服务”相关工作要求,对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如危废标志标识老化,遂将规范的标志标志赠与企业),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到位,对不能立即整改到位的,要求企业按照时间节点,汇报整改工作进度,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六是广泛开展宣传教育。为进一步提高危废治理效能,提升企业危废管理水平,我分局于2021年3月30日组织辖区内200余家企业,对固废法条和新《危险废物名录》的变更事项开展了宣贯工作。同时按照市级部门要求,开展各类平台培训工作,与同级公安部门联合对重点涉废单位的固废堆放区域的视频监控进行现场调研,拟配合公安部门建设以大数据为基础,天网系统为构架的固废智慧监管信息化平台,此项工作现正处于调研阶段。我局也认真协调区相关部门,按照“无废城市”4/45相关工作要求,开展省市组织的各项培训活动。三、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一是我区“无废城市”创建专班尚未实体化运作,对协同开展相关工作有一定影响,我局于2021年2月就《关于成立婺城区垃圾综合治理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征求了各相关部门意见,根据各部门反馈意见修改后,于2021年3月将该文件提交至婺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二是我区小微企业覆盖率为30%左右,相对占比较低,与“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指标存在一定差距,三是“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涉及面广,工作协调压力大推进相对缓慢,在垃圾分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危废闭环式管理、农业废弃物处理等方面,工作量大面广,工作机制不完善,在有害垃圾,生活垃圾等方面职责分工不明确,进而导致难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态势。四是协同执法机制尚未完善。当前,虽然在严打固废随意倾倒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下,但是此类现象时有发生,巡查机制、协调联动机制还不够健全。五是“无废城市”创建的氛围还有待加强。“无废城市”创建虽然取得了一定的工作成效,但是宣传工作还可继续努力,进而导致难以形成人人共同参与的环境。下一步工作计划,一是着力推进《婺城区关于进一步深入推进婺城区垃圾综合治理暨“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方案》,按照上级“无废城市”5/45创建工作相关要求,积极落实各项无废城市创建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二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宣传,努力提高全社会“无废城市”创建意识。坚决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保护优先、生态先行,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坚决打赢“蓝天、碧水、净土、清废”四大污染防治攻坚战。积极倡导绿色发展的生活方式,按照“无废城市”创建工作要求,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和创建工作宣传,多措并举强化公众认知度,提高企业和全社会创建积极性,营造人人自觉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三是加强支持保障,建立“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机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全面落实上级相关保障政策,从源头实行减量化,从过程实行资源化,从处置实行利用化的良好格局,提高企业参与“无废城市”的积极性,坚持依法治理,不断健全环境保护执法体制,形成分工明确、上下协调、责任落实、管理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无废城市创建工作总结2深圳位于南海之滨,毗邻港澳,面积约1997平方公里,管理人口2200万人,2020年GDP达到万亿元,经济总量迈入亚洲城市前五,是一座充满魅力、活力、动力和创新力的超大型城市。深圳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排头兵、先行地、实验区,6/45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在国家各部委、广东省各对口部门、国家专家帮扶组等帮扶指导下,以探索超大型城市固体废物治理样板为使命,全面深化固体废物综合治理体系改革,系统构建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创新打造依法治废制度体系、多元化市场体系、现代化技术体系、全过程监管体系,全方位推进生活垃圾、建筑废弃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加快补齐各类固体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短板,深入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和资源化利用,通过践行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推动固体废物源头减量,现已如期完成“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任务,试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如下:一、主要领导高位推动,从系统工程和全市角度强化顶层设计引领生态环境部在深圳召开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启动会,牵头成立国家专家技术帮扶组,每季度对深圳开展技术指导和帮扶;安排特派员常驻深圳深入调研和指导,组织开展重点问题攻关。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安排固体废物和化学品处、固体废物和化学品环境中心为深圳提供政策和技术援助,下放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等审批权,推动省市固体废物智慧监管信息系统共建共享。成立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和“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我市主要领导高位推动,市委书记、市长亲自部7/45署试点建设工作,定期听取汇报,亲自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人大设立代表问政会,强化工作监督。政协设立委员议事厅,广泛沟通信息、交流思想。相关市领导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解决分管领域改革建设事项。设立“无废城市”建设试点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设试点日常工作。修订《深圳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各单位(部门)和各区工作职责,厘清固体废物管理边界,形成生态环境部门牵头,城管、住建、水务、市场监管、商务等部门分工负责的固体废物大环保统筹管理新格局。高标准编制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制定四个阶段工作目标,系统构建十大建设体系,出台58项建设指标,安排100项工作任务,出台组织实施、考核评估等9项工作制度,将任务细化分解到各单位(部门)和各区,纳入全市生态文明建设考核,全面压紧压实试点建设责任。二、如期完成100项任务,56项建设指标达到预期工作目标顺利完成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工业固体废物、建筑废弃物、危险废物、市政污泥、农业废弃物、保障体系100项年度建设任务。58项建设指标已完成56项,快递绿色包装使用比例55%,受绿色包装价格高和新冠肺炎疫情限制循环包装箱循环使用等因素影响,比目标值65%低10%;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为吨/万元,指标领先全国先进水平,但受宝安、南山、龙岗三座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新增炉渣1500多吨/日等因素影响,比8/45目标值吨/万元增加了吨/万元。生活垃圾分类收运系统覆盖率、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危废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环境公共服务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共7项指标均为100%,原生生活垃圾全量焚烧处置和零填埋,房屋拆除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2018年的31%提升到97%,相关9项指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病死动物集中无害化处理率、有害垃圾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整治完成率、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等6项指标为100%,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资源回收率99%,地膜回收率90%,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率从2018年的24%提高到42%,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从2018年的16%提高到38%,建筑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从7%提高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实现零贮存,累计建成绿色工厂45家、认证绿色产品71个、认定绿色供应链7家,相关15项指标领先国内先进水平。三、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制度、市场、技术、监管四大保障体系四轮驱动(一)完善法规规定,系统构建于法有据、依规治理的制度体系充分利用特区立法权优势,编制4个地方法规和3个地方规章,出台77个政策文件,强制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强9/45制开展建筑垃圾限额排放,拓展绿色信贷、绿色税收、绿色债券产品种类,完善各类固体废物全过程监管、申报登记、电子联单等管理制度,加快填补固体废物治理法律空白,改革创新固体废物行政管理政策措施,为固体废物综合治理提供制度引领。《深圳经济特区生态环境保护条例》深化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和电子联单管理、塑料污染治理、动力电池梯级利用等纳入法治框架,明确在线监控可作为行政处罚依据,深化环境信用管理制度,为固体废物治理提供强有力的法律保障。《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是我国首部绿色金融领域立法,创新绿色信贷、信托金融、绿色保险产品业务,明确绿色金融标准,创设绿色投资评估制度,强制披露环境信息,扩大“无废城市”建设项目市场融资范围,降低固体废物行业生产成本,提高利用处置企业抗风险能力。《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明确生活垃圾投放、收运、处理全过程管理要求,创新建立“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住宅区楼层撤桶”“生活垃圾计量收费”等制度,设立全国首个垃圾减量日,为垃圾分类管理和执行落实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深圳经济特区建筑绿色发展条例》从项目设计、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健康建筑、绿色社区、绿色城区等方面进行建筑废弃物源头减量。明确建筑物全寿命期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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