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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法规工作计划【推荐4篇】根据公司最新的任务安排,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的思路变得更为清晰。一份优秀的工作计划可以让我们事半功倍的完成工作,提高自己的工作效率,更好的完成工作。您知道如何写出1篇具有个人风格的工作计划吗?有请驻留片刻,网友为您推荐2023年法规工作计划精选9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2023年法规工作计划【第一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xxxx年税收政策法规工作要点》和全区地税工作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结合我区地税系统政策法规工作实际,xxxx年政策法规处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完善制度建设,规范文件管理,提高综合税政管理工作质量。(一)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税收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做好区局自行制定或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各类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严格规范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二)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的要求,认真开展新一轮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工作,部署指导各地州市地税局开展税收规范性文件的清理,全面调查和了解区局机关及各地州市地税局近几年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情况。(三)加强税收规范性文件的备查备案工作,对各地州市地税局上报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集中审查,清理纠正不符合规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一步提高税收规范性文件的质量。(四)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区地税系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在全区范围内统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五)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和自治区人民政府法制办关于深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的要求,对现行有效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严格规范审批程序,加大对取消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六)认真做好《地方税收法规汇编》第21册、第22册的编辑、出版和发行工作,为各级地税干部学法、用法、执法提供权威、完整的税收政策法规信息。二、依法审理案件,积极化解争议,进一步规范税收执法行为。(一)认真履行复议应诉职责,依法办理区局机关的税务行政复议、应诉及赔偿案件,畅通解决税务行政争议的渠道,稳妥处理各类税务行政争议案件,有效化解征纳矛盾,努力实现案件处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完善区局机关的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制度,调整和简化审理程序,发挥重大案件审理工作的政策把关和程序审核作用,促进税收执法的规范化。(三)加强涉税反补贴调查案件的应对能力建设,认真落实国家税务总局新出台的《涉税反补贴调查应对工作规程》,做好双边涉税反补贴案件、多边涉税主诉、被诉案件的应对工作,培训、指导、协助基层地税机关开展相关涉税反补贴应对工作,提高办案能力。(四)认真做好各类税务案件的统计分析工作,研究各类案件产生的原因及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指导基层做好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工作。(五)加强对基层办理各类案件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规范各类案件的办理程序,对案件多发地区开展有针对性的专家讲授、经验交流、案例分析、专题研讨等,提高基层税务人员办理各类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三、推进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税收法治水平。(一)积极配合区局政治部,分期分批组织基层地税局税政法规部门负责人、业务人员的税收法制业务培训,增进交流和沟通,提高基层干部的法制业务水平。(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进全国税务系统依法行政考核评价工作的要求,加强对区局开展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的调查研究,探索依法行政考核与综合考核的衔接和统一,逐步推进依法行政考核及依法行政示范单位创建工作。(三)落实“六五”普法及依法行政工作规划,认真做好区局机关的法制讲座、普法学习和法制宣传活动。四、加强政策调研,促进成果运用,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助手。(一)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研所对税收科研工作的安排,组织科研力量积极承接税收科研课题,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按时向总局提交科研成果及研究报告。(二)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税收科研评审及论证工作,加强税收政策前瞻性研究和实施效果分析,充分调动税务干部开展税收政策理论研究的积极性,对各类研究成果积极报送国家税务总局、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政策研究部门,提高科研成果的应用率。(三)按照分工,组织协调好国际税收研究会xxxx年的组织建设和理论研究等各项工作。2023年法规工作计划【第二篇】为深入贯彻落实20xx年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精神,主动适应“法治交通”新常态,逐步推进科室业务工作提质增效,进一步提高交通行政执法职业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创新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机制,加大依法治访工作力度,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此计划。一、指导思想坚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思想,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和改革发展稳定这个大局,充分发挥交通运输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建设力量和保障作用,以“法治交通规范化建设”推进年活动为契机,结合实际,顺应时代,在继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努力开创我市依法治交新局面。二、具体工作(一)法制工作1、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一要继续推进“三基三化”建设进程,逐步实现基层执法队伍的职业化建设、基层执法站所的标准化建设、基础管理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全面完成执法标志、执法证件、执法工作服装、基层执法场所形象等统一建设工作;二要加强行政执法资格管理,严把执法证件发放和年审关,对退休、调离执法部门和长期脱岗执法人员进行证件清理,对新调入执法队伍的人员,在发证前要进行执法资格考试,不合格的一律不发放执法证件,不得从事执法工作;三要做好综合执法改革的准备工作,对全系统执法队伍的基本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包括执法人员的数量、年龄、受教育情况、培训考核情况、从事执法工作时间等。2、切实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一要按照省市法制工作要求,结合行业纠风工作,积极开展20xx年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工作,全面系统的考核各执法单位行使行政执法职权、履行法定义务的情况,通报不规范执法案例,端正执法人员执法理念,规范执法行为,整顿执法作风。二要完善抽考、案卷评查等工作,经常组织运政、路政部门进行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重点规范路上执法行为,消除乱罚款行为。三要进一步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根据新形势,新要求,重点落实新法规宣传贯彻、执法规范化建设方面的内容,落实岗位责任制,定期或不定期督促落实责任制内容,严格进行年度考核奖惩,进一步提高交通运输行政管理能力和水平,以优异成绩迎接交通运输部年度执法评议考核。3、稳步推进行政许可规范化建设一要建立健全行政许可统一受理申请、审查、告知意见、听证及评估评价等制度,逐步完善监督机制,确保下放权力落地;二要建立和完善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避免出现不利经济发展的行政不作为、行政乱作为现象。4、建立健全法制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一要充分发挥各级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人”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带头作用,营造良好的交通法治氛围;二要积极开展以宪法为龙头,通用法律和行业专业法为重点的宣传教育,根据工作需要有针对性地开展专业法的培训,结合各类专项治理活动,针对行业法制建设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深入开展应用型的专题研究,通过显性的法制培训和隐形的法治氛围引导广大干部职工树立牢固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学法从被动向主动、从短期向长期、从动态化到常态化的质的转变;三要按照市里要求,认真落实“六五”普法各项任务,继续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查漏补缺,做好“六五普法”工作总结,确保“六五”普法得到全面落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起草好“七五”普法工作规划,稳步推进普法工作有序进行。5、认真查处和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一要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各单位积极参与、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作为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公路“三乱”行动的组织领导,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二要强化宣传监督,对治理公路三乱行动中的先进事迹、典型经验进行宣传报道,弘扬正气,同时,坚持对重点地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进行重点监督检查,对发生严重公路“三乱”问题的单位和责任人要通报批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1、着力抓好风险评估,依法化解矛盾纠纷一要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制度,实现风险评估工作有章可依,有规可循;二要做好重大决策实施前的摸底排查工作,尤其是对关键环节、矛盾易发区等重要领域进行排查,充分考虑决策实施可能引发的影响社会和谐的不稳定因素;三要加大公共安全监管力度,定期进行公共安全隐患排查,把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的矛盾纠纷作为排查重点,关心干部职工切身利益,及时解决难点、热点问题;四要坚持依法维权,依法化解纠纷,运用法治手段妥善化解矛盾,促进交通行业和谐稳定。2、强化组织领导,推进落实综治责任制一要切实加强综治组织领导。认真学习领会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责任心,结合单位实际,找准切入点制定提出贯彻落实的具体意见;二要推进落实综治工作责任制。根据“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以签订责任状的形式把综治工作目标责任层层分解,细化量化具体考核指标,分解落实到各个岗位,形成条块结合,专兼结合,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三)信访工作1、依法治访,增强群众意识一要做好事前预防,加大法律宣传,使群众在遇到难题时懂得如何诉诸法律来维权;二要做好事中引导,对于涉法涉诉案件,应根据《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积极引导信访人依法到有关机关或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以及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三要做好事后总结,善于归纳依法治访的经验,与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确保老百姓反映的每一个问题都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以解决。2、严循信访程序,理清属事责任一要严格遵循信访三级处理程序,做好职责范围内的二级复查工作,对直接来局提出诉求的信访人进行详细登记;二要理清属事责任,根据信访人提出的诉求联系相关的属事单位进行解答和处理,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避免出现越级访、非正常访。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落实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推进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切实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xx〕18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20xx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一、执法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监总局《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安徽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和省、市人民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规章、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二、监管执法的主要内容依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八条之规定:对生产经营单位是否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进行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一)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情况;(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风险抵押金,以及其它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安全条件论证审批、安全条件分析备案、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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