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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商学院黄晓芬新《医院会计制度》讲解2011年6月25日新《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制度简介1新《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2新旧《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变化3新《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4新旧《医院会计制度》的衔接5新《医院会计制度》制度简介法规标题:财政部关于印发《医院会计制度》的通知发文字号:财会[2010]27号发布日期:2010年12月31日分步实施:2011年7月1日、2012年1月1日1998年11月17日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法规类别: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第二部分新《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新《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主要框架制度修订背景制度修订原则制度呈现的亮点难点问题与突破《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制度修订背景现行制度的滞后性和不适应性医改意见及实施方案的要求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的基础医院科学发展及加强内部管理的需要《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修订原则充分考虑医院会计信息使用者及其需要贯彻落实医改精神和相关政策借鉴国际惯例及企业会计改革经验解决医院实务问题并方便操作123一个会计系统同时体现预算和财务两种信息权责发生制应用程度大大提升《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呈现的亮点报表体系“很漂亮”43收支更全,会计科目更具实用性固定资产折旧如何计提报表的编制新旧的衔接、预算、固定资产折旧、成本核算、报表如何协调财务、预算双重管理新旧制度的衔接预算折旧报表《医院会计制度》修订介绍--难点问题与突破新旧制度的衔接是难点成本核算成本核算与管理的兼顾第三部分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对比表(1)旧医院会计制度新医院会计制度目的为了加强医院会计核算工作,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疗机构(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卫生院等。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核算基础三、医院的会计核算除采用权责发生制外,均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规定的一般原则和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对比表(2)旧制度会计科目的运用新制度会计科目的运用(一)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电算化。医院不应随意改变或打乱重编。(一)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之外的明细科目。(二)医院应按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明细科目的设置,除本制度已有规定者外,在不违反统一会计核算要求的前提下,医院可按根据需要,自行规定。(二)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三)医院在填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时,应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应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三)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编号、不填列科目名称。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对比表(3)旧制度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新制度编制财务报告的规定(一)医院应当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和本制度的规定,编制和提供合法、真实和公允的财务报告。五、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及有关的附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二)医院的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医院对外提供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种类和格式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三)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总表、基金变动情况表、有关附表六、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对比表(4)(四)医院的财务报告应当报送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报送时间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规定。(五)医院会计报表,以人民币“元”为金额单位,“元”以下填至“分”。七、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八、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反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九、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项3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二)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三)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四)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五)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六)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七)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十、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一)业务开展情况;(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四)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五)绩效考评情况;(六)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中对上述事项(四)的说明应附有成本报表(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参见本制度第六部分)。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对比表(5)(六)医院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应依次编定页数、加具封面,装订成册,加盖公章。封面上应注明:医院名称、地址、报表所属年度、月份、送出日期等,并由医院法定代表人、总会计师(或代行总会计师职权的人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或盖章。十一、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六、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内部会计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执行。十二、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4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十三、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七、本制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卫生部负责解释。本制度需要变更时,由财政部、卫生部负责修订。十四、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八、本制度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十五、本制度自2011年7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12年1月1日起在全国施行。1998年11月17日财政部、卫生部印发的《医院会计制度》财会字[1998]58号)同时废止。总结:新旧会计制度主要变化调整制度适用范围增加财政预算改革相关核算内容基建并入“大账”取消修购基金和固定基金、计提折旧合并医疗药品收支核算(药品:进价核算)完善医疗成本归集核算体系规范科教收支、计提医疗风险基金、医疗收入确认等的会计处理梳理完善科目体系及核算内容改进完善财务报告体系引入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第四部分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制度的结构体系第一部分总说明(共15条)第二部分会计科目名称和编号列示5大类共52个科目)第三部分会计科目使用说明第四部分会计报表格式第五部分会计报表编制说明第六部分成本报表参考格式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总说明有关的几个问题适用范围:公立医院核算基础:权责发生制会计要素: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费用会计科目运用:科目编码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疗收入费用明细表)基建投资会计核算原则:两套制度并入“大账”制定解释权限:财政部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会计科目设置设置5大类52个科目其中备抵科目3个坏账准备累计折旧累计摊销新增科目11个科目,撤消2个科目,合并11个科目,拆分3个科目。科目编码由3位变为4位(一)新旧会计科目对照表(二)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三)应收款项及预付款项(四)存货(五)投资(六)固定资产(七)在建工程(八)无形资产(九)其他资产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新旧科目对照表(1)原会计科目新会计科目备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101现金1001库存现金名称变化102银行存款1002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3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9其他货币资金1004其他货币资金+财政应返还额度1201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120101财政直接支付财政授权支付120102财政授权支付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新旧科目对照表(2)原会计科目备注新会计科目备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111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1211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113应收医疗款1212应收医疗款119其他应收款1215其他应收款114坏账准备1221坏账准备1231预付账款新增科目121药品合并1301库存物资122药品进销差价123库存物资125在加工材料名称变更1302在加工物资131待摊费用1401待摊费用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新旧科目对照表(3)原会计科目新会计科目备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141对外投资1101短期投资分为短期和长期1501长期投资150101股权投资150102债权投资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新旧科目对照表(4)原会计制度科目新会计制度科目备注编号名称编号名称151固定资产1601固定资产1602累计折旧新增科目153在建工程1611在建工程1621固定资产清理新增科目161无形资产1701无形资产1702累计摊销新增科目1801长期待摊费用新增科目181待处理财产损溢1901待处理财产损溢171开办费撤消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收到的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医院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应设置“财政直接支付”和“财政授权支付”两个明细科目,进行明细核算。支付申请直接支付凭证(令)供应商或收款人代理银行确认支付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医院财政部门审核财政直接支付流程医院会计制度主要内容-资产---国库支付业务—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医院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到账通知单代理银行财政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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