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事业单位财务培训课件【服务业科XXXX-6-3】-Pow
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服务业财务状况(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单位填报)(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单位填报)2010定报讲义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主要内容一、填报范围、报送时间及方式二、表式、指标解释及审核关系三、注意事项及工作要求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一、填报范围、报送时间及方式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表号填报范围报送时间及方式报送单位区县报送F203-2执行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年收入合计500万元及以上的服务业法人单位(不含公共管理与社会组织),A级及以上旅游区(点)和主要旅游区(点)报告期分别为2、5、8月和11月,月后15日前网上报送月后20日前完成数据验收定报范围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表式、指标解释及审核关系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F203-2(执行行政事业、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法人单位填报)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F103-2表本部分数据取自“资产负债表”强调:大多数据可以依据财务报表直接取数,各指标填报应以帐表数据为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根据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表”中“资产合计”项期末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单位的库存现金及储存在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款项。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对应科目的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单位的库存现金。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现金”科目的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单位购入的各种有价证券。根据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表中“有价证券”项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事业单位通过各种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根据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表中“对外投资”项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指单位使用期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上,并且使用年限超过2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根据会计“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合计”项的期末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来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和建筑物、专用设备、一般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等。根据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表中“固定资产原值”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承担的已经发生的能以货币计量并在未来一定时期内需用资产或劳务偿付的债务。根据行政事业类资产负债表中“负债合计”项期末数填列。(一)年末资产负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F103-2表本部分数据取自“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支出决算表”、“支出决算明细表”、“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各项结余转入本年的款项,是分配后的结余。根据行政事业类收入支出表中“上年结余”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收入合计”项目累计数填列。(二)收入和支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收入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从各种渠道获得的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行政单位预算外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其他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收入合计”项目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实际收到的本级财政拨款,含一般预算拨款和基金预算拨款。一级预算单位收到的应拨给下级单位使用的款项,期末决算时尚未拨出的,填列本报表时列为本单位财政拨款。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财政拨款”项目本期累计数填列。(二)收入和支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预算外资金收入填列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预算外专户实际核拨数(有财政部门核准留用的也包括在内)。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事业收入”项目本期累计数填列。(二)收入和支出部分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收入”项目本期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根据行政事业类收入表中“上级补助收入”项本期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结转自筹基建和其他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支出合计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资产耗费和损失等支出情况。包括基本支出、项目支出(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基本建设项目支出和其他项目支出)、上缴上级支出、事业单位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结转自筹基建和其他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本年支出合计”项目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临时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具体包括基本工资、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和上述未包括的人员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工资福利支出”的对应项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购买商品和劳务的支出。具体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交通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招待费、福利费、劳务费、就业补助费、租赁费、物业管理费、维修费、专用材料费、办公设备购置费、专用设备购置费、交通工具购置费、图书资料购置费及上述科目未包括的日常公用支出。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的对应项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二)收入和支出部分指单位取暖用燃料费、热力费、炉具购置费、锅炉临时工工资、节煤奖以及由单位统一支付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宿舍取暖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明细科目对应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支付给单位和个人的劳务费用,如翻译费、咨询费、手续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明细科目对应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差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干部及大中专学生调遣费,调干家属旅费补助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明细科目对应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单位工作人员出国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等支出。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出国费”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按职工工资总额(扣除按规定标准发放的住房补贴)的2%计提并拨交给工会使用的经费。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的其中“工会经费”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按国家规定提取的福利费。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下的明细科目对应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政府对个人和家庭的无偿性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和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补贴、助学金和其他未包括在上述科目的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的对应项累计数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抚恤金指按规定支付给烈士家属、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革命残疾人员的抚恤金,离退休人员等其他人员的各项抚恤金。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抚恤金”项汇总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生活补助指按规定支付给优抚对象、退伍军人的生活补助费,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和家属生活补助,因公负伤等住院治疗、住疗养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长期赡养人员补助费等。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生活补助”项汇总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反映按规定开支的城乡贫困人员、灾民、归侨、外侨及其他人员的生活救济费,包括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费,随同资源枯竭矿山破产但未参加养老保险统筹的矿山所属集体企业退休人员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放的生活费,农村五保供养对象、贫困户、麻风病人的生活救济费,精简退职老弱残职工救济费,福利、救助机构发生的收养费以及救助支出等。实物形式的救济也在此科目反映。根据“基本支出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救济费”项汇总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支付给各类学校学生助学金、奖学金、学生贷款贴息、出国留学(实习)人员生活费,青少年业余体校学员伙食补助费和生活费补贴,以及按协议由我方负担或享受我方奖学金的来华留学生、进修生生活费等。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项的其中“助学金”项汇总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一次性支付给职工或军官、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运动员的退职补助,一次性支付给军官、文职干部、士官、义务兵的退役费,按月支付给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的退役金。根据“支出决算明细表”中的“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下的明细科目对应项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指行政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根据行政事业单位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中的“经营支出”项目填列。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反映单位上年度结转本年使用的结余和单位当期收支相抵后的结余情况。计算公式:收支结余=上年结余+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收支结余的计算收支结余=上年结余+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填报收支结余指标时不考虑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结余分配、年末结余三指标。×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上年结余与收支结余的区别上年结余指行政、事业单位上年各项结余转入本年的款项,是上年分配后的结余。根据行政事业类收入支出表中“上年结余”项填报。收支结余是当年分配前的结余,收支结余应等于上年结余+收入合计-支出合计。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上年结余与收支结余的区别上年结余可以为零,并且在定报的四个报告期内是固定不变的。收支结余为零的情况是极个别的,而且是随着收入和支出的变化而变化的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F203-2表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北京市统计局(三)其他资料指事业单位提供劳务或销售产品应负担的税金及附加,包括营业
本文标题:事业单位财务培训课件【服务业科XXXX-6-3】-Pow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1393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