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办公文档 > 组织学习教育 >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范例通用5篇
1/40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范例通用5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范例通用5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1未成年人犯罪,是当今世界各国所共同面临的社会难题,有人将其与环境污染、吸毒贩毒并列称为“世界三大公害”。一、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基本情况有资料显示,我国近10年来的犯罪增长率已过24%,而其中未成年人犯罪的比例,据官方统计资料表明,在1990—1999年的10年间,14—18岁年龄段的犯罪占全部犯罪人数的比重一直维持在10%以上,自2000年以来的近10余年,这一比重虽有所下降,但仍维持在%左右。从年龄结构看,14岁以下占查获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10%;15岁占%;16岁占35%;17岁占%。从违法犯罪类型看,寻衅滋事占%;盗窃占%;抢劫占%;杀人占%;故意伤害占%;强奸占%;猥亵占%。从文化程度看,小学占5%;初中占%;高中(或中专)占%。从违法犯罪主体看,在校生占%;因失学、辍学、未就业的社会闲散未成年人占%;打工、或学徒占%。其中,重犯占%。从处罚情况看,判刑占%;治安处罚占%。我们在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2/40上,也经常看到有关未成年人犯罪的报道,其中不少是骇人听闻的重大恶性案件。二、什么是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未成年人犯罪在我国尚不是严格意义上的法律概念,而是犯罪学研究中及现实生活中经常使用的概念。未成年人犯罪,泛指未成年人这一特殊主体实施的犯罪,亦指主体由儿童向成年过渡这个特定阶段,由于主客观原因而实施的各种违法犯罪的通称。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已满14岁至18周岁的人实施了危害社会、触犯法律、依法应受刑事惩罚和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叫做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我国刑法在立法中充分体现了国际通行的教育、预防、保护和社会化原则,把保护同刑罚处分相结合,体现从宽和人道原则,把处理不良行为同处理犯罪行为相结合,体现预防犯罪原则,但这些原则毕竟只是原则,在有些方面还是很缺乏操作性的,甚至是无法可依。我们现在可以对有些家长不送子女上学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可以到法院起诉,但是如果家长对子女3/40不加管教呢?前不久有一个很受新闻媒体关注的案例,因男女学生同宿,学校按校方规定对他们进行处分,他们却将学校起诉到法庭,说是学校侵犯了他们的名誉权、隐私权。学生和子女不服从管教又怎么办?有些学生就是整天不上课,泡在网吧里;有些女孩子晚上偏要不回家住宿,怎么办?是不是可以打电话报警,或要求派出所采取强制措施?法律没有明文规定。因此现实生活中,甚至就有父母的送子女到派出所处理,派出所无法处理,做父母的就大义灭亲,杀死子女的案例时有发生。所以说,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犯罪,有处理从宽的规定,但还没有管教从严的相对应的法律措施,这就给我们学校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艰巨的任务。三、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特点1、违法犯罪呈低龄趋势,20世纪以来,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初始年龄比90年代提前了2-3岁。14岁以下的少年违法犯罪增多。比如13岁的邓某常在被害人张某的母亲处买水果,因短斤少两而图谋报复。邓某采用哄骗手段将4岁的幼女张某叫到自己房间,用绳子勒死后移尸于一间废弃的男厕所内,并对尸体进行解剖,残忍之极。2、违法犯罪突发性强。未成年人生理发育快,心理状态不够稳定,自我控制力弱,容易冲动。当遇到某种偶然事件的诱导和激发等情况,往往缺乏思考,不顾后果,违法犯罪。12岁女学生赵某,因家人过分溺爱娇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开始偷窃。有一天,赵某向一名5岁女童陈某索要方便面遭拒4/40绝后,丧失理智,竟凶残地将陈某抱到村外水沟中溺死。3、团伙犯罪严重。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70%左右是团伙作案。全国闻名的以王某、梁某为主的纱厂十二少犯罪团伙,以在校中学生为主要侵害对象,实施抢劫、敲诈、盗窃、绑架等犯罪,累计作案100余起。该团伙最大的17岁,最小的12岁,多为辍学学生。该团伙已受到法律惩处。4、暴力犯罪突出。暴力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伤害等暴力犯罪日渐增多。有的甚至泯灭人性,残杀亲人。16岁的陈某,因迷恋电子游戏偷家里的钱,母亲发现后严加管教,导致其离家出走,结交坏人,遂萌生杀母之念。陈某让17岁的韩某为其找毒药,企图毒害母亲。未成,便邀约韩某将母亲勒死。陈某、韩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5、智能犯罪增多。有的利用计算机进行盗窃、诈骗、等犯罪,有的利用通讯工具作案。四、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犯罪原因,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概念,是指各种犯罪因素按其作用层次、力度及其作用机制所构成的能引起犯罪行为发生和犯罪现象存在与变化的罪因系统。狭义的概念,是指处于犯罪原因系统中,具有较大致罪力量,能够相对独立地引起犯罪结果发生和犯罪现象变化的现象及过程。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的过程就是不良的主、客观因素相互作用的结果。主观原因也就是自身原因,客观原因包括社会原因、家庭原因、学校原因。今天我们主要谈主观原因及学校原因:5/40(一)自身原因1、心理、生理原因首先,从心理因素分析,未成年人的认识能力、辨别是非的能力、抵制各种不良影响的能力不强,思维容易产生片面性和表面性。他们不能客观的、理智的对待各种事物和现象,对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难以正确认识,对自已的行为不能作出正确的估价和评断。其次,从生理因素分析,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身体发育期,大脑皮层的兴奋性占优势,情绪、情感的社会化还很不完善,行为易受情绪的影响和左右,难以有效的控制自已的心理冲动。再次,未成年人接受教育的程度较低,世界观尚未成型,对外来的不良侵蚀缺乏抵抗能力,容易沾染不良嗜好。许多少年犯案发前都有吸烟、酗酒、赌博等不良嗜好,游手好闲,无事生非,导致非道德意识增长,支配其产生违法行为。未成年人自身素质不高,抵御能力差。由于文化素质较低,分辨事非能力较差,其涉世的无知性、盲目性就很难应付来自社会各方面的影响,经不起诱惑,很容易被别人拉拢、利用,或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等,从而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一些未成年人由于过早地离开学校,走入社会,没有受到良好的教育,没有正确的人生观和奋斗目标,精神空虚,好逸恶劳,不思进取,特别是受到社会上极端个人主义、享乐主义和拜金主义等不良思潮的影响,羡慕纸醉金迷、声色犬马的生6/40活,但由于他们多数无固定职业,无正常经济收入,当面对物欲横流的世界时,经不起诱惑,不惜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抢劫,甚至是绑架等犯罪,以满足个人的物质享受欲望。2、中小学生犯罪也有一个发展过程。特别是初犯之前,总是有一些明显的外部表现,也就是犯罪的征兆。中小学生犯罪都有哪些前期征兆呢?1对学习不感兴趣,学习成绩无缘无故的下滑,不按时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考试时进行抄袭,对考试结果不以为然,留级也无所谓;2对事物的兴趣开始变化,劳动懒散,上课思想不集中,而对武打、言情和低级庸俗甚至黄色的录像、书刊和光盘甚感兴趣;3经常迟到、早退、旷课,厌恶学校生活,这种孩子如果与校外的不法分子或无业人员有了联系,就会越来越不愿意回家;4心理方面有变化,如精神恍惚,情绪波动,举止反常,心神不定,东张西望;5对教师和家长的关心帮助表示反感,甚至怀有敌意,恶语顶撞,有时给教育者出难题,看笑话;6对遵守纪律、要求进步的学生进行讽刺、挖苦和打击,同情和包庇甚至效仿有劣迹或不法行为的人,把反社会的人格或行为当作是“勇敢”的表现;7原本养成的生活规律出现变化,如从早起变成睡懒觉,7/40从注意卫生变为邋里邋遢、不修边幅甚至肮脏,或一反常态地特别喜欢梳妆打扮;8道德品质起了变化,如从诚实变成爱撒谎,爱说空话、大话、假话,从谦虚变成傲慢,从斯文变成野蛮,喜欢逞能,从文明礼貌变成口吐秽言、动作粗野,或在家长、老师面前循规蹈矩,而背后却胡作非为;9结交不三不四的人,或与校外的流失生和有前科的人结交,或拉帮结伙聚在一起甩扑克打麻将,或三五成群出入公共场所,惹是生非,遇事便大打出手,惟恐天下不乱;10过分追求物质享受,染上了一些成年人的不良行为习惯,如抽烟喝酒等。3、中小学生犯罪不仅有征兆可寻,还有易发期。从大量中小学生犯罪案例分析来看,14岁的孩子是中小学生犯罪的易发期。因此,初二学生的家长、教师要格外注意。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对性问题会特别感兴趣,如果不能对他们进行正确的青春期性生理、性心理、性健康教育,他们就会从不正当的渠道去获取性知识,且对黄色书刊和淫秽录像感兴趣,以致涉入性犯罪。(二)学校原因学校教育存在缺陷。学校往往把“智育”作为硬指标,把“德育”当作软任务来抓。而绝大部分的学生家长对于子女的要求,也是更偏重于学科成绩的好坏而忽视对孩子人格品行的要求。由于未成年人正处于一个可塑性大、内心矛盾多、对外8/40部世界变化敏感、寻求独立自主,而辨别力又不强的时期,以往传统、单一的灌输式教育已越来越不适合当代未成年人成长的需要。一些学校仍在片面追求升学率,以分数论英雄。往往出现“重智育,轻德育,放松法制教育”的现象,法制教育课形同虚设。对一些学习成绩差、表现又不好甚至有劣迹的后进生,教师不是用爱心去关怀,用耐心去帮助教育他们,而是“恨铁不成钢”,对他们态度粗暴,动辄训斥、体罚,甚至以种种借口把他们赶出校门,要么放任不管,这样流失的学生很容易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据官方调查,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大部分是学习成绩差的学生,占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总数的%。在学校大多数后进生受到歧视,被人瞧不起,因此,破罐破摔,对学校和社会产生不满情绪。所以老师应加强对学生的关爱和教育。五、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对策未成年人犯罪是一个社会问题,其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可以说是一种社会“综合症”。我们更应依靠全社会的力量,进行综合治理。正像《联合国预防少年犯罪准则》(第2条)所提出的:要成功地预防少年违法犯罪就需要整个社会进行努力;我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3条)也明确指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在各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实行综合治理。今天主要讲自我防范。(一)自我教育,力行十戒1、戒娇:积极参加劳动,养成劳动习惯;敢于正视挫折,9/40提高耐挫能力。2、戒奢:树立勤劳致富思想,养成节俭习惯;参与家庭理财活动和社会经济活动。3、戒惰:树立社会责任感和创业精神;培养良好的兴趣、爱好、勤奋实干。4、戒骄:虚心好学,不耻下问;谦虚谨慎,积极进取。5、戒贪:培养正确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通过正当途径,获取合法利益。6、戒散:制定学习、生活规划,养成规律;树立纪律、法制观念,明确规范。7、戒假:珍惜荣誉,摒弃虚荣;诚实守信,实事求是。8、戒妒:树立信心,赶超他人;主动交流,抒发感情。9、戒黄:学习青春期知识,提高免疫力;接受性道德教育,增强抗腐力。10、戒毒: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二)自我规范,防微杜渐1、不吸烟、不酗酒;2、不打架斗殴、辱骂他人;3、不携带管制刀具;4、不强行索要财物;5、不早恋;6、不旷课、夜不归宿;10/407、不偷窃、故意毁坏财物;8、不参与赌博和变相赌博;9、不观看色情、淫秽读物、音像制品等物品;10、不做其他危害自身、他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同学们,你们是明天的太阳,祖国的未来,希望你们做到“十戒”“十不”,努力学习,将来成为建设国家的栋梁之才!谢谢大家!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2预防未成年人犯罪讲座同学们:今天,我要和大家一起来研究和探讨一下如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有关问题,希望通过本次的讲座,使同学们更加清楚地认识如何预防自我犯罪,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使自己在人生的道路上健康成长,将来做一名建设伟大祖国的栋梁之材。今天,我要讲三个问题,一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
本文标题: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宣传讲座范例通用5篇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148512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