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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例【精编4篇】【参考指引】此例优秀文档“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例【精编4篇】”由三一刀客网友为您整理编辑,以供阅读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分享吧!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篇】为了有效加强班组的劳动纪律,规范班组成员的行为,保证班组工作能够及时有效的完成,特制定本制度。一、考勤管理制度1、上班时不得迟到、早退,每迟到1分钟罚款1元,迟到30分钟报综合办,按旷工处罚;2、旷工一天罚款100元,1个月内旷工3天,第4天起视为自动离职;3、如因工作需要加班,均不得无故拒绝;4、请假需提前与班组长沟通,写请假条批示后方可休假;5、如有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需事先电话请示班组长。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对于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视情节程度,处以20-200元罚款:1、每周周一至周四不着工装,不佩戴工作牌;2、上班时擅离职守,睡觉,看杂志,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事;2/193、不服从领导安排;4、工作时间酗酒、赌博;5、公司领导打电话不接,并在半小时内未回复;6、谎报实情者;7、泄露公司商业机密者。以上制度从制定之日起开始执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的行为,维护大庆石化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常的生产和工作秩序,坚持公司和谐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中油人事〔20_〕26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管理办法》(石油人事〔20_〕1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遵守和执行劳动纪律是公司员工的一项基本义务。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岗位职业道德,忠于职守,爱岗敬业,服从管理,听从指挥,认真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册员工。3/19第二章:劳动纪律的管理第四条:公司人事处是劳动纪律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国家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劳动纪律的规定,起草、修订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监督、指导各单位劳动纪律的管理工作。第五条:公司各二级单位、公司机关各部门在工作过程中要依据劳动纪律管理要求,做好本单位劳动纪律管理的教育、规范、检查、考核、惩处等一系列工作。第六条:公司劳动纪律检查要采取多种形式,构成公司抽查、二级单位抽查、车间(科室)检查和班组自查,不定期抽查和日常检查相结合的检查体系。第七条:车间级单位要建立员工劳动纪律检查台账、请销假台帐、违纪台帐和员工离岗登记表。第八条劳动纪律资料:一、服从管理,听从指挥,尽职尽责工作,在岗工作严格执行集团公司六大禁令。二、不得串岗、不得私自换班或连班,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干扰他人工作、影响生产(工作)秩序。三、按规定持卡出入厂区,严禁私自携带烟、火、酒等违禁物品进入厂区或其他规定区域。四、严禁在工作场所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及从事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五、严格遵守请销假和考勤管理规定,严禁未请假、请假未经批准离开岗位或不上班的旷工行为。4/19六、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到离岗时间不准离岗。七、严禁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八、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九、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班清、接班严。十、严格按规定填写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保证数据资料的真实、准确和及时。十一、爱护公有资产,严禁利用公司设备、原材料干私活;严禁偷盗产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严禁损坏公物。十二、严禁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出据假证、打击报复、有意包庇违纪的员工。第三章:罚则第九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员工,坚持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相结合、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严明纪律,警戒他人,巩固和提高员工队伍的组织纪律性。第十条:员工因过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或被限制人身自由(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和被劳动教养除外)的,视情节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被限制人身自由累计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一条: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职责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二条:员工被劳动教养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三条:劳动纪律处罚:一、无正当理由不服从管理、不听指挥、不服从调动的,5/19一次扣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违反集团公司六大禁令的,视情节给予处分,造成事故的解除劳动合同。二、在工作场所无理取闹、干扰他人生产(工作)、侮辱、恐吓领导和同事或打架斗殴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留用察看处分。三、擅自带无关人员进入工作区域、私自携带烟、火、酒等违禁物品进入厂区或其他规定区域的,一次扣当月奖金200元;累计二次及以上的,扣当月奖金500元。四、串岗、私自换班或连班的,扣发当月奖金200-1000元。五、在禁烟区内吸烟的,一次给予警告处分;累计二次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累计三次的,解除劳动合同。六、在工作场所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玩电子游戏及从事其他与本职工作无关事情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0元;二次扣当月奖金10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的,给予警告处分。七、旷工1天的,扣当月奖金;累计2天至5天的,给予警告处分;6天至10天的,给予记过处分;11至15天的,给予留用察看处分;连续旷工超过15天或年累计旷工超过30天的,解除劳动合同。八、迟到、早退的,一次扣当月奖金100元,二次扣当月奖金200元,累计三次及以上的,扣当月奖金。九、公司门卫守卫人员不能履行出入辖区管理规定的,一6/19人次扣当月奖金50-200元;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十、不按规定考勤、缺失原始凭证的,一人次扣相关职责人当月奖金50元。十一、不按规定巡检,每次扣当月奖金200-1000元;不按规定填写岗位操作记录和交接班日记的,每次扣当月奖金50元。十二、员工不按规定出入厂区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元。十三、车间管理者不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的,一次扣当月奖金500元;操作服务人员不严格执行操作岗位人员替岗管理规定的,一次扣当月奖金200元。十四、各单位领导必须按管理权限审批假期,不得越权给假,对于越权给假的要严肃处理。超越权限批假的,扣审批人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十五、利用公司设备、原材料干私活的,情节较轻,能够处以经济处罚;情节较重,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并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十六、滥用职权、弄虚作假、出据假证、打击报复、有意包庇违纪员工的,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十七、故意损坏公物及破坏生产的,要赔偿公司经济损失,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十八、偷盗公司产品、原材料及其它物品的,除追缴经济损失外,视情节给予警告直至解除劳动合同。盗窃累计价值到7/19达2000元立案标准或未到达2000元却造成重大生产安全损失和影响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盗窃累计价值随国家盗窃罪立案标准变化而调整。十九、员工因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和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与环境事件的有关规定处理。二十、员工在处分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的,应从严从重予以经济处罚或处分。留用察看期间有违纪行为且到达处分条件的,解除劳动合同。第十四条:员工违反劳动纪律次数以当年度为一个周期计算,第三章第十三条第十八款除外。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处分及处理的种类和期限:一、警告;处分期6个月。二、记过;处分期9个月。三、记大过;处分期12个月。四、降级;处分期12个月。五、降职;处分期12个月。六、撤职;处分期12个月。七、留用察看;处分期12个月、24个月。八、解除劳动合同。受到处分的员工在受处分期间不得奖金、不能评选先进,不得列为后备干部,不得晋升职务(含技术职称),不得提高级8/19别和工资档次。第十六条:睡岗、串岗、脱岗的界定:一、睡岗是指工作时间内在工作区域睡觉,不在工作状态。二、串岗是指工作时间内到工作区域其他岗位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三、脱岗是指工作时间内未履行任何请假手续,离开本职工作区域。第十七条:旷工的界定:在规定应出勤工作的时间内,未经批准无故未到本职工作岗位上班的行为即为旷工。以下情景均按旷工处理:一、未请假或请假(包括续假)未经批准不上班的。二、以不正当手段获取证明、伪造证明和谎编理由,骗取组织批准假期的。三、酒后上班或在岗喝酒,被责令停止工作的。四、脱离工作岗位参加培训学习,有旷课行为的。第十八条:本规定与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不一致之处,按集团公司(股份公司)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九条:本规定由公司人事处负责解释。第二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三篇】1目的与范围为规范公司员工工作、劳动行为,加强员工团队意识教育,9/19提升公司整体形象,高效、有序地组织经营、管理和生产活动,根据公司管理规定和公司实际,特制订本管理规定。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职责总经理助理:归口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工作,负责劳动纪律规范的制定、日常劳动纪律的检查与考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劳动纪律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按照规定开展日常工作。各部门与生产车间:负责本部门的日常工作考勤、劳动纪律具体工作。3管理资料与要求考勤是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资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重要依据。每月考勤周期按自然月计算,即每月1日至每月最终一天。作息时间职能管理部门或办公室工作人员实际每周六天工作制:时间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午时:13:00——17:30;周六:上午:9:00——12:00,午时:13:00——15:00,星期日和节假日串休。车间生产人员的日常工作时间由生产厂长按照各生产工作整体安排以及季节气候的具体情景确定,并将确定的工作日和作息时间上报行政人事部。10/19销售部因工作性质的不一样,除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外,根据具体情景制定的岗位制度、劳动纪律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作考勤公司实行指纹打卡和书面申报审批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每日打卡3次,分别为:早上班、午上班、晚下班,车间和生产岗位打卡由车间主任组织,按生产班次时间进行打卡,分别为上班时、下班时。公司所有员工每日应自觉、亲自打卡,因工作原因无法在上班时间内报道的,应提前经过电话请示本部门负责人,由部门负责人负责考核并书面申报,否则一律视为未报到。公司执行每月考勤制度,各考勤人员必须在每月3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含车间,下同)应当将本部门考勤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上报行政人事部,每迟报一次,扣罚部门负责人和考勤人员各50元。结合公司个别岗位员工上、下班时间较为特殊,不能与职能部门员工一齐考勤的,该员工不做每日例行打卡,考勤以每日工作交接记录为依据,具体情景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实际情景决定。员工须按时打卡并如实出勤,对于虚报考勤或弄虚作假,情节轻微的予以双倍扣出勤,情节严重的予以记过并罚款。员工确因手指受伤脱皮等实际原因不能打卡的,可申报部门领导后到考勤员处签字报道,但未签到的一律按“旷工”处11/19理。由公司组织的活动、会议、培训学习以及各类值班统一考勤,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等人员将按正常考勤制度予以处罚。如员工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考勤资料或考勤资料不全的、错误的,暂不发放工资或记录不全的部分暂不发放。考勤员因工作不当,造成虚假、漏报的,对考勤员予以100元次处罚。考勤分类凡上班后(以作息时间为准)5分钟以外到岗者,视为“迟到”;超过一小时者,视为“旷工”;未到下班时间便擅自离岗者,视为“早退”。结合人性化管理,员工当月确因特殊原因迟到早退或早退2次且不超过5分钟的,经本部门负责人书面批准后,可不按迟到或早退扣发工资。如因雨大、大雪等恶劣天气或突发事件引发的迟到、早退时,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实际情景酌情统一研究。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必须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四),经部门(车间)负责人签字同意后方可外出,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离开岗位1小时及以内,视为“擅自离岗”,超过一小时,视为“旷工”。对于无故缺勤者,一律视为“旷工”。凡被界定为“旷工”的员工,公司将按以下规定处理:1)员工每“旷工”一小时,按其本人换算小时工资标准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