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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1课件XXXX年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培训
LOGO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写在前面的话原因①目前已经开展的部分业务已经涉及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制度②后续的事业单位业务正在不断增加,对我们中小事务所提出新的要求目的①掌握事业单位会计的体系构成②掌握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条款的意义③掌握事业单位财务报表情况方式目前大部分对于事业单位新旧会计准则的比较式讲解不适合我们对于目前普遍接触较少的要逐条讲解,以便全面了解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事业单位的改革事业单位从事公益服务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承担行政职能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会计体系简介企业会计体系《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等会计体系行政事业单位会计体系《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等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2.会计体系简介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2012年2月7日发布2012年4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和监督(预算及财务分析指标)财政部令第72号2012年12月6日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会计核算)财会[2012]22号2012年12月19日2013年1月1日起施行除按规定执行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或企业会计准则及小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核算,更加细化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务规则一、总则二、单位预算管理三、收入管理四、支出管理五、结转和结余管理六、专用基金管理七、资产管理八、负债管理九、事业单位清算十、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十一、财务监督十二、附则财务规则与会计准则比较会计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三章资产第四章负债第五章净资产第六章收入第七章支出或者费用第八章财务会计报告第九章附则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财务会计报告、附则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费用总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促进公益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目的、依据)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各类事业单位。(适用范围)第三条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业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以下统称会计制度)等,由财政部根据本准则制定。(准则与制度关系)第四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目标是向会计信息使用者提供与事业单位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事业单位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进行社会管理、作出经济决策。(核算目标)事业单位会计信息使用者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举办(上级)单位、债权人、事业单位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第五条事业单位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主体假设)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总则第六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事业单位各项业务活动持续正常地进行为前提。(持续活动假设)第七条事业单位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会计分期假设)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第八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货币计量假设)第九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一般采用收付实现制;部分经济业务或者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核算的,由财政部在会计制度中具体规定。(核算基础)行业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采用权责发生制的,由财政部在相关会计制度中规定。第十条事业单位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支出或者费用。(会计要素)第十一条事业单位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记账方法)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会计信息质量要求第十二条事业单位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可靠性)第十三条事业单位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事业成果、预算执行等情况。(全面性)第十四条事业单位对于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及时性)第十五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可比性)同一事业单位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和对单位财务状况及事业成果的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同类事业单位中不同单位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统一的会计政策,确保同类单位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第十六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事业单位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反映、会计信息使用者的管理、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事业单位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相关性)第十七条事业单位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会计信息使用者理解和使用。(可理解性)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资产第十八条资产是指事业单位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资产定义)第十九条事业单位的资产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资产分类)流动资产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非流动资产是指流动资产以外的资产。第二十条事业单位的流动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短期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流动资产构成)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短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不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财政应返还额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等应收款项和预付账款。存货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材料、燃料、包装物和低值易耗品等。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资产第二十一条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资产包括长期投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非流动资产构成)长期投资是指事业单位依法取得的,持有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股权和债权性质的投资。在建工程是指事业单位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完工交付使用的各种建筑(包括新建、改建、扩建、修缮等)和设备安装工程。固定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等。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超过1年(不含1年)的大批同类物资,应当作为固定资产核算。无形资产是指事业单位持有的没有实物形态的可辨认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等。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资产第二十二条事业单位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进行计量。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事业单位不得自行调整其账面价值。(资产的初始计量)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按照实际发生额计量。以支付对价方式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取得资产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取得资产时所付出的非货币性资产的评估价值等金额计量。取得资产时没有支付对价的,其计量金额应当按照有关凭据注明的金额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的,其计量金额比照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加上相关税费、运输费等确定;没有相关凭据、同类或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也无法可靠取得的,所取得的资产应当按照名义金额入账。第二十三条事业单位对固定资产计提折旧、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由财政部在相关财务会计制度中规定。(资产的后续计量)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负债第二十四条负债是指事业单位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负债定义)第二十五条事业单位的负债按照流动性,分为流动负债和非流动负债。(负债分类)流动负债是指预计在1年内(含1年)偿还的负债。非流动负债是指流动负债以外的负债。第二十六条事业单位的流动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缴款项等。短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在1年内(含1年)的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在开展业务活动中发生的各项债务,包括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应付款项和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是指事业单位应付未付的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等。应缴款项是指事业单位应缴未缴的各种款项,包括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款项、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负债第二十七条事业单位的非流动负债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等。长期借款是指事业单位借入的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各种借款。长期应付款是指事业单位发生的偿还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的应付款项,主要指事业单位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应付租赁款。第二十八条事业单位的负债应当按照合同金额或实际发生额进行计量。(负债的计量)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净资产第二十九条净资产是指事业单位资产扣除负债后的余额。(净资产定义)第三十条事业单位的净资产包括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构成)事业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拥有的非限定用途的净资产,其来源主要为非财政补助结余扣除结余分配后滚存的金额。非流动资产基金是指事业单位非流动资产占用的金额。专用基金是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具有专门用途的净资产。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各项财政补助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管理和使用的结转和结余资金。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项收入与各项支出相抵后的余额。其中,非财政补助结转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专项资金收入与其相关支出相抵后剩余滚存的、须按规定用途使用的结转资金;非财政补助结余是指事业单位除财政补助收支以外的各非专项资金收入与各非专项资金支出相抵后的余额。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净资产第三十一条事业基金、非流动资产基金、专用基金、财政补助结转结余、非财政补助结转结余等净资产项目应当分项列入资产负债表。(净资产的分类)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收入第三十二条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收入的定义)第三十三条事业单位的收入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和其他收入等。(收入的分类)财政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基本支出补助和项目支出补助。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事业单位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是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是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其他收入是指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和经营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陕西华睿智普联合会计师事务所3.事业单位会计准则——收入第三十四条事业单位的收入一般应当在收到款项时予以确认,并按照实际收到的金额进行计量。(收入的计量)采用权责发生制确认的收入,应当在提供服务或者发出存货,同时收讫价款或者取得索取价款的凭据时予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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