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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财产清查重点:存货的盘存制度,财产清查的种类,财产清查的帐务处理难点:存货的盘存制度,财产清查的帐务处理一、财产清查的意义《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定期将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及有关资料相互核对,保证会计账簿记录与实物及款项的实有数相符。为了正确掌握各项资产的真实情况,保证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必须在账簿记录的基础上运用财产清查这一方法,对本单位各项财产、物资和货币资金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清查,使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实存数额相符,保证会计核算资料的真实性。1.财产清查的概念财产清查,就是指根据账簿记录,对各项实物资产、库存现金进行实地盘点,对银行存款和债权债务进行核对,确定各项财产物资、货币资金和债权债务的实有数,并查明其实有数与账面数是否相符的一种会计核算的专门方法2.账实不相符的主要原因(一)各项财产物资在保管过程中,由于其物理化学性质等方面的原因,在数量上发生了自然增减变化。(二)由于自然灾害等造成的非常损失。(三)各项财产物资在收发过程中,由于计量、检验等不准确而造成品种、数量或质量上的差错,从而使账簿发生错记、漏记和重记等情况。(四)各项财产物资在增减变动中,没有办理有关凭证手续,因而也没有登记入账;或者虽然办理了有关凭证手续,但却没有入账;或者在填制凭证、登记账簿时发生了错误或笔误。(五)由于管理不善或工作人员失职,造成的财产损失、变质或短缺等。(六)由于不法分子营私舞弊、贪污盗窃等造成财产损失。(七)未达账项引起的账账、账实不符等3.财产清查的作用1.保证账实相符和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2.保护企业财产的安全和完整3.挖掘财产物资潜力,提高物资使用效率。4.保证财经纪律和结算纪律的执行。全面清查范围广,工作量大,一般适用于以下几种情况:(1)年终决算前。(2)单位撤销、合并或改变隶属关系。(3)中外合资、国内联营。(4)开展清产核资。(5)单位主要负责人调离工作。二、财产清查的种类(一)财产清查按财产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分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1、全面清查。全面清查是指对本企业所有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全面的盘点和核对。2、局部清查。局部清查是指根据需要对本企业一部分资产或债务所进行的盘点和核对。二、财产清查的种类(二)财产清查按清查的时间可分为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1、定期清查。定期清查是指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计划安排的时间所进行的财产清查。这种清查一般是在年末、月末结账前进行。根据实际需要,定期清查的对象和范围,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2、不定期清查。不定期清查是指事先并没规定清查时间,而是根据实际需要临时安排的清查。不定期清查(1)企业在更换财产物资保管人员和现金出纳人员时,要对其所保管的财产物资和现金进行清查,以明确经济责任。(2)当发生非常灾害和意外损失时,要对受灾损失的有关财产进行清查,以查明损失情况。(3)为确保会计资料的真实性,上级主管部门、税务以及审计等部门,按检查的要求和范围进行对本企业进行临时清查。(4)为核定资产和债务,进行临时性的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企业购并、资产重组以及改变隶属关系时,要对本单位的财产物资进行清查。根据上述情况,不定期清查就其清查的对象和范围来讲,既可以是全面清查,也可以是局部清查。三、财产清查的方法由于企业各类财产物资的保管和使用情况不同,因此,在实际工作中,应对其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清查(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二)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一)货币资金的清查方法1.现金的清查方法2.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1.现金的清查方法现金清查的主要方法是实地盘点库存现金的实有数,然后与现金日记账的余额相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清查前,出纳人员应将现金业务全部登记入账。清查时,出纳人员必须要在场,如果发现长款、短款,必须会同出纳人员当场核实。除了查明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注意有无违反现金管理条例的情况,如有无“白条抵库”和挪用现金现象,有无坐支现金的问题,现金的库存数额是否超过规定限额等等。现金盘点完毕后,应填制“现金盘点报告表”,并由盘点人员和出纳人员签章。“现金盘点报告表”,既是反映现金实存额,用以调整账簿记录的原始凭证,也是分析账实差异原因,明确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现金盘点报告表年月日实存金额账存金额对比结果备注盘盈盘亏盘点人:出纳员:2.银行存款的清查方法银行存款的清查是采用与开户银行核对账目的方法来进行的,即将企业的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的对账单逐笔核对,确定账实是否相符。在实际工作中,本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和开户银行对账单的金额往往是不相符的。造成不相符的原因主要有:一是企业和银行一方或双方记账可能有错误;另一个是未达账项所致。未达账项所谓未达账项,是指由于企业和银行双方记账时间不一致而发生的一方已经入账,另一方因尚未接到有关凭证而尚未记账的账项。通常未达账项主要有以下四种情况:1、开户银行已记存款的增加,而企业尚未记账的账项。例如企业委托银行向外地客户收取销货款,银行已经收到汇款单,并登记企业存款的增加,而企业由于尚未接到银行转给的汇款凭证没有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开户银行已记存款的增加,而企业尚未记账的账项。2、开户银行已记存款的减少,而企业尚未记账的账项。例如银行代企业缴纳水电费,付款后银行登记企业存款的减少,而企业由于尚未接到银行的付款通知单没有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开户银行已记存款的减少,而企业尚未记账的账项。3、企业已记存款的增加,而开户银行尚未记账的账项。例如企业销售商品收到现金支票,送存银行后可根据银行盖章并退回的“进账单”回单联登记银行存款的增加,而银行则需在款项收妥后才可入账,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企业已记存款增加,而开户银行尚未记账的账项。4、企业已记存款的减少,而开户银行尚未记账的账项。例如企业购买原材料开出转账支票,企业根据支票存根、发票及收料单等凭证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记存款的减少,而银行由于尚未接到付款凭证尚未登记企业存款的减少,如果此时对账,则形成企业已记存款减少,而开户银行尚未记账的账项。以上任何一种情况存在,都将导致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不一致。其中1和4两种情况下,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将小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在2和3两种情况下,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将大于银行对账单的余额。为了查明银行存款的实有数,检查双方记账有无差错,应根据上述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消除未达账项的影响。如果双方记账正确,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与银行对账单余额应该相等。调节后的存款余额是企业月末银行存款的真正实有数额,也就是企业实际可以动用的存款数额。对于因未达账项而使双方余额出现的差异,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仅起到对账的作用,不能作为记账凭证,也无需作账面调整,待结算凭证到达后才进行账务处理,登记入账。某公司2001年8月31日银行存款日记账的余额为560000元,银行转来对账单的余额为740000元,经过逐笔核对发现有下列未达账项:企业收到销货款20000元,已记银行存款增加,银行尚未记增加;企业支付购料款180000元,已记银行存款减少,银行尚未记减少;银行代收某公司汇来购货款100000元,银行已登记存款增加,企业尚未记增加;银行代企业支付购料款80000元,银行已登记存款减少,企业尚未记减少。根据以上资料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2001年8月31日单位:元项目金额项目金额企业银行存款日记账余额加:银行已收企业未收款减:银行已付企业未付款56000010000080000银行对账单余额加:企业已收银行未收款减:企业已付银行未付款74000020000180000调节后的存款余额580000调节后的存款余额580000(二)财产物资的清查方法财产物资的清查,是指对原材料、在产品、库存商品、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清查,主要确定各项实物的数量和质量。各项实物资产的实物形态、体积、存储状态等不同,故对不同的清查对象选择不同的清查方法。实地盘点法,大多数实物财产的清查都可以采用这种方法技术推算盘点法,又称技术匡算盘点法,即按一定标准或数学方法推算出实物财产的实存数量的方法。常适用于价值较小、数量较多又难以一一清点的实物资产,如煤炭、矿石等。对于财产物资的质量检验,可以根据不同物理、化学性质采取不同的技术方法。在财产清查过程中,实物保管人员必须在场,并参加盘点工作。盘点结果,应如实记入财产物资的“盘存单”中。(三)往来款项的清查方法往来款项主要包括企业的应收款、应付款、暂存款等款项。各项往来款项的清查与银行存款的清查一样,也是采取同对方单位核对账目的方法。对债权债务的清查,除了查对账实是否相符外,还应注意债权债务的账龄,从而掌握逾期债权债务情况,以便重点管理,减少呆账、坏账。盘存制度实地盘存制永续盘存制实地盘存制实地盘存制是指在期末通过盘点实物,来确定财产的数量,并据以计算出财产期末结存额和本期减少额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用于产品制造企业时,称“以存计耗制”;用于商品流通企业时又称“以存计销制”。采用实地盘存制,平时只根据会计凭证在账簿中登记财产的增加数,不登记减少数,期末对各项财产进行盘点,倒挤出本期各项财产的减少数。即:本期减少数=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数-期末实际结存数期末存货成本=库存数量(实地盘点数)×单位成本本期销售(耗用)成本=期初存货成本+本期购货成本-期末存货成本实地盘存制的优点平时对财产发出和结存数量可以不作详细记录,从而简化了财产的明细分类核算工作。实地盘存制的缺点(1)平时对各项财产的收入、发出和结存没有严密的手续、不能及时提供各种财产收、发、结存的动态信息,不利于进行日常管理和监督。(2)由于期末倒挤计算财产减少数,使财产减少数中的成分复杂化,除正常耗用或销售的以外把可能存在的损耗、差错,短缺等隐含在本期耗用或销售成本中,这既不利于财产的管理,又影响了成本计算的正确性。(3)由于不能及时反映财产的耗用或销售成本,从而影响成本结转的及时性。一般它只适用于一些价值低、品种杂、进出频繁的商品永续盘存制永续盘制是指通过设置财产明细账,逐日逐笔地登记财产收入发出数,并随时结出账面余额的一种方法。因此,又称账面盘存制。采用这种盘存方法,平时增加或减少某种财产时,都要根据会计凭证逐日逐笔在该财产明细账上作连续登记,并随时结出账面余额。企业在永续盘存制下计算存货本期销售或耗用成本和期末存货成本时,应按下列公式计算:本期销售(耗用)成本=本期销售(耗用)数量×单位成本账面期末余额=账面期初余额+本期增加额-本期减少额2.永续盘存制的主要优点是:(1)在财产明细账中,可随时掌握财产收入、发出和结存的情况,并进行数量和金额的双重控制从而可加强对财产的日常管理。(2)财产明细账的结存数量与实际盘点数进行核对,可及时发现短缺或溢余。(3)财产明细账上的结存数,随时与预定的最高和最低限额进行比较,可及时取得财产积压或不足的信息。3.永续盘存制的主要缺点是财产明细分类核算工作量较大,如果月末一次结转销售(耗用)成本,计算工作过于集中。
本文标题:6财产清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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