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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精编4篇】【前言导读】由网友为您整理收编的“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精编4篇】”精选优质范文,供您参考学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下载支持吧!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第一篇】为进一步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充分调动中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教育局直属中学中层领导干部竞聘上岗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学校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贯彻干部队伍“四化”方针,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才观,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真正把工作能力强、有实干精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干部岗位上来,激发学校干部队伍活力,构建高素质干部队伍,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促进我校教育实现健康和谐快速发展。二、基本原则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注重实绩、择优聘用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竞聘采取民主推荐和面试考察相结合、个人意愿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三、竞聘岗位设置情况(一)要求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根据《通知》规定,本次参加竞聘的岗位范围为:副校长(科级)、工会主席(科级)、教务主任(副科级)、德育主任(副科级)、团委书记(副科级)。其中XX年7月1日之后任职的学校中层领导干部,因三年聘期未到,可不参与本次竞聘。无职级和学校内设岗位的竞聘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二)学校符合竞聘条件的岗位:1、安全副校长1人(正科级)2、教学副校长1人(正科级);3、德育副校长1人(正科级);4、工会主席1人(正科级);5、德育处主任1人(副科级);6、教务处主任1人(副科级);7、团委书记1人(副科级)四、报名范围及条件(一)报名范围学校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教职工。(二)条件1.敬业守法,政治坚定,甘于奉献,群众公认度高。2.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要的专业知识和较强的组织、管理、决策、协调能力;身心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3.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4.首次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一般应当在40岁以下;首次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年龄应当在45岁以下。特别优秀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适当放宽。5.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副科级职务两年以上;竞聘副科级领导职务的,应当担任教师四年以上。6.竞聘正科级领导职务需具有中教一级以上任职资格,竞聘教学副校长需具有中教高级任职资格,竞聘德育副校长和德育主任必须是党员。7.近三年考核等次均为称职以上。五、竞聘程序1、制定竞聘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审批;2、教育局审批通过后在全校范围内公布竞聘方案;3、确定候选人(1)教职工自愿报名、也可以由组织推荐或群众推荐;(2)学校审核候选人资格,将符合条件的竞聘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审核;(3)市教育局对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确定参加竞聘的候选人。4、组织竞聘被确定为各岗位的竞聘候选人,撰写竞聘报告,提出个人对该岗位工作的认识和竞聘岗位的工作设想等,在全校教职工大会上进行竞聘述职。5、民主测评对竞聘候选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信任度测评达到70%以上者,可以作为岗位候选人上报市教育局;在民主测评中,学校校长和书记的测评票各占测评结果总数的10%。6、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7、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确定岗位人选。8、任前公示。9、任命及任职对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由市教育局及学校办理任命及任职手续。若报名候选人经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岗位之比低于2:1,形不成有效竞争的岗位,可以取消该岗位的竞聘,改为组织选拔的方式进行选拔聘用,组织选拔的程序为:1、民主推荐组织选拔任用科级干部,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民主推荐率达到60%以上的,直接确定为考察对象,不再进行民主测评;推荐率达到50%以上但不足60%的,须再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的,可以确定为考察对象;推荐率不足50%,但相对较高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进行二次推荐,若没有超过60%的,终止考察工作。2.组织考察由市教育局人事科成立考察组对候选人进行考察,书面征求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综合分析考察情况,择优提出拟任人选的初步方案。3.市教育局党组讨论决定。4.任前公示。5.办理任职手续。六、竞聘其他事项1、为加强学校党政工作的协调,完善学校党总支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由党总支书记兼任副校长,校长兼任党总支副书记,学校1名副校长或工会主席兼任党总支副书记。2、无职级和学校自设岗位的竞聘工作同时进行,并进行民主测评,民主测评信任度达到70%以上者,由学校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任职,并将岗位人选花名册报市教育局人事科备案。七、公开竞聘工作时间安排1、制定竞聘实施方案XX年3月10日,召开学校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学校中层领导竞聘工作实施方案,并报请市教育局批复;2、竞聘方案公布及宣传动员XX年5月7日,下发实施方案,在教职工中进行宣传动员;3、个人报名及群众推荐XX年5月8日至11日,符合条件愿意参加竞聘的教职工以书面形式报名,将拟竞聘岗位报告交人事办公室;4、资质审核XX年5月12日,由学校竞聘工作领导小组对自愿报名及推荐人员进行资质审核;5、初步候选人名单上报XX年5月13日,校长、书记共同向市教育局上报候选人名单;6、市教育局对上报候选人进行资质审核;7、组织竞聘及信任度测评XX年5月18日至24日,召开全校教职工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对候选人进行信任度测评。8、市教育局考察、公示、批复市教育局对上报人选按程序进行考察、公示、批复。9、学校聘任由学校按程序履行对上述人员的聘任手续。八、组织领导为确保竞聘上岗工作顺利进行,经研究,成立学校中层干部竞聘上岗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组长:梅XX成员:曹XX九、特别说明报名时间截止到XX年5月11日(周一)下午19:00之前。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第二篇】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市教育局党组《关于加强市直中小学干部队伍管理的意见》,落实市委办、市府办《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的若干规定》的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依法执教,民主治校,促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和发展,根据市教育局党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中层干部实行竞聘上岗,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成立学校评议委员会在校党支部的领导下,成立以校长为主任委员,书记、副校长、校长助理为委员的评议委员会,全面负责中层干部竞争上岗评议考察工作。二、竞聘条件1、政治素质较高,具有履行学校中层行政职务所需要的道德修养和理论政策水平。2、热爱教育行政工作,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和开拓创新意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组织管理能力。3、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清正廉洁,有良好的群众基矗4、竞聘中层正职必须是在当年民主测评教职工满意率(含基本满意)高于70%者。5、年龄在45岁以下。6、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三、竞聘程序1、公开职位:2、报名推荐:采取组织推荐、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相结合的办法:(1)组织推荐:由校长根据工作需要,中层干部配备状况,本着积极稳妥、知人善用和干部选拔标准提出参与空缺职位竞聘者名单,交党支部会审查批准后,作为组织推荐的竞聘对象,参与竞聘。(2)群众推荐:全体教职工可根据中层干部空缺职位,向学校党支部推荐竞聘对象,经校党支部审查批准后,参与推荐职位的竞聘。群众推荐必须有5人以上联名推荐方可有效。(3)个人自荐:(a)如果竞聘者对组织推荐和群众推荐的竞聘职位有异议也可自荐,参与其它职位的竞聘。(b)对组织、群众没有推荐参与竞聘且符合竞聘条件的教职工也可书面申请自荐参与某个空缺职位的竞聘。以上不论何种自荐方式,都必须经校党支部审查批准后方可有效。竞聘对象必须填写统一制发的推荐或报名表。符合竞聘条件者可根据自己的条件和竞聘职位的要求,申报一个竞聘职位。3、资格审查:经学校党政班子对应聘者的竞聘条件进行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竞聘者予以张榜公布,接受监督。名单张榜公布后,任何人不得更改竞聘职位。4、演讲答辩:符合条件的竞聘者在学校评议大会上进行个人竞聘演讲,学校组织评议委员会对应聘者竞聘的职位工作内容进行提问,评委按照其理论政策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分析问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给竞聘者进行评分。①评分标准:政策理论水平20分高20分中等15分低10分逻辑思维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分析问题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语言表达能力15分强15分中等10分低5分业务知识能力30分强30分中等20分低10分举止仪表5分好5分一般3分差1分②评分办法:由评议委员会全体成员,采用无记名当场评分的方式进行,由计分小组当场计算分数,当场公布计分结果.③计分办法:计分采取除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求平均值作为竞聘对象最后计分结果。5、民主测评:在全体教职工中对竞聘者进行民主测评。参与测评的教职工对竞聘对象的德、能、勤、绩、演讲进行评价打分。①评分标准:德30分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能30分优30分良20分一般10分勤15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绩15分优15分良10分一般5分演讲10分优10分良7分一般3分②评分办法:由全体参加民主测评的教职工,采用无记名当场打分的方式进行.当场计算分数,当场公布计分结果,竞聘者不参与本人的民主测评打分。③计分办法:全体参评教师的评分之和除以参评人数后的平均值作为民主测评结果.6、综合评价:根据评议委员会打分和教职工民主测评打分结果(各占50%),各职位总分排名第一位的竞聘者确定为试聘对象(总分低于70分者不予试聘),提交校党支部讨论通过后上报市教育局党组,跨越排名顺序的,学校将写出专题说明材料。7、组织考察:市教育局党组派出考察组参与指导竞聘工作的全过程,竞聘人员的考察情况由学校写出专题报告,上报市教育局党组,经研究通过的下达批复,试用期一年。8、正式任命:一年试用期满,学校将对试用干部进行民主测评,根据试用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业绩和民主评议情况提出任免意见,报市教育局党组研究通过后下达任命批复。四、其它1、对竞聘中层正职而落聘的中层副职或正职干部,校党支部将根据学校工作的需要或在原岗位任职或交流到其它岗位任职,对不服从组织分配的作免职处理。2、本实施意见如有不尽事宜,将由校党支部根据局党组意见的精神要求,研究决定。五、竞聘时间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第三篇】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根据《泉州市直公办中小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点》,学校结合实际情况,制订了《泉州市实验小学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就进一步规范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出如下操作要点:一、选拔任用条件学校中层干部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政治素质好,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理想信念坚定,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忠实履行教书育人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2、组织领导能力强,善于科学管理、沟通协调、依法办事、推动落实,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和改革创新精神,工作实绩突出。3、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热爱教育事业,求真务实,团结协作,遵纪守法,廉洁从教,群众威信高。4、具有已经过培训结业的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或骨干教师,并且担任过班主任(累计满三年)或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学校党支部支委、处室主任助理可视同年段长(教研组长)经历。5、原则上为大专及以上学历。6、五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和一年以上校龄(上级组织调任的除外),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聘任中级及以上教师专业技术职务。7、提任学校中层正职的,一般应在中层副职岗位工作满二年。8、新任中层干部年龄一般为40周岁及以下,任职年龄达到55周岁的转为校聘督学。破格提拔干部必须从严掌握。特别优秀的年轻干部(应当是德才素质突出、工作实绩特别显著、群
本文标题:学校中层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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