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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财经/贸易 > 资产评估/会计 > 《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1/17《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两个会计制度从本质上讲是一致的,《小企业会计制度》是《企业会计制度》的一种简化,二者的适用范围是根据企业规模来确定的,由于企业规模的不同,对企业财务核算及财务报告的要求也不同,如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对外要求报送的会计报表除传统的两表外,还包括现金流量表等,而对小企业只要求报送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对现金流量表不作强制性规定。现将从网上搜集的二者区别归纳如下,供各位会计同仁参考。《小企业会计制度》(2004年版)与《企业会计制度》主要差异汇总一、“总说明”部分1.关于会计期间会计制度》中所称的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期末”是指月末和年末。但是《企业会计制度》中的会计期间划分除了年度和月度以外,还包括季度和半年度,并提出“会计中期”这一《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的概念。2.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的专门规定《企业会计制度》中有一些针对外商投资企业的专门规定,例如会计记录可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以及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的会计处理等,但是这些规定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均被删除。按照我们的理解,这可能与《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计思路有关。财政部在最初草拟《小企业会计制度》时,曾经考虑由于财会[2001]62号文件规定所有外商投资企业均于2002年起执行《企业会计制度》,故不考虑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适用范围扩大到小型外商投资企业。但是从最近几次财政部会计司有关人士在讲课时透露的信息来看,2005年后新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如果符合小企业的标准,也可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据此,如果2005年后新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对于《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述及的外商投资企业特有的经济业务,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规定执行,因为两者所遵循的基本原则还是一致的。3.其他(1)《企业会计制度》除了涉及会计处理事项以外,在某些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还规定了企业内部的审批程序,例如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以及重大资产盘盈盘亏的处理必须按照企业的决策程序报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厂长(经理)办公会议或者类似权力机构批准等等。这些规定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均已删除。我们理解这可能是因为小企业的内部组织机构不一定很健全,故难以统一规定的原因,而且此类问题以会计制度来规范确实不很合适。(2)关于接受捐赠资产的入账价值,《企业会计制度》规定如果捐赠方没有提供相关凭据,且同类或类似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则按该接受捐赠的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作为实际成本。但是《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规定在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情况下,不区分同类或类似资产是否存在活跃市场,一律以受赠资产的市价或者同类、类似资产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及相关税费作为确定入账价值的基础,也就是放弃了以未来现金流量现值计价的做法。这一点与目前正在征求意见阶段的《企业合并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类似,可以认为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财政部对未来中国会计规范体系中资产计量模型的考虑。二、关于会计科目体系的设置1.在一级科目的层面上,《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以下差异:(1不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相应核算内容并入“应2/17收账款”科目。(2)将“应收股利”和“应收利息”两个科目合并为一个“应收股息”科目。(3)由于《小企业会计制度》一般情况下要求存货日常核算采用实际成本而不是计划成本,因此不设置“物资采购”、“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等科目。(4)不设置“包装物”科目,相应核算内容并入“材料”科目。(5不设置“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等科目。(6不设置“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直接将盘盈、盘亏的材料、固定资产等资产计入当期损益。但我们认为实际上仍然需要必要的批准手续。(7)不设置“委托贷款”科目,委托贷款应当按照其期限直接计入“短期投资”或者“长期债权投资”科目。(8)由于不对长期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故不要求设置“长期投资减值准备”、“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无形资产减值准备”、“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9)由于对融资租入固定资产采用简化的处理方法,故不设置“未确认融资费用”科目。(10)不设置“专项应付款”、“补贴收入”科目,且《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未提及对政府补助款项的会计处理规定。(11)由于所得税会计只要求采用应付税款法,也不需要将或有负债预计入账,因此不设置“递延税款”、“预计负债”科目。(12)以下科目不是必须设置的科目,只是相关业务较多的小企业才需要设置:①物资采购”和“材料成本差异”:适用于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材料日常核算的小企业;②“预收账款”和“预付账款”:适用于预收、预付款项较多的小企业(所以《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对收回货物无望的预付款项转入其他应收款的问题作出专门规定);③“备用金”:适用于内部各部门周转使用的备用金较大的小企业;④“受托代销商品”和“代销商品款”:适用于存在受托代销业务的小企业;⑤“劳务成本”:适用于对外提供劳务较多的小企业。2.在二级及以下级别科目的层面上,《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以下差异:(1)在“其他货币资金—信用卡存款”明细科目下,不要求有信用卡业务的企业在其中按开出信用卡的银行和信用卡种类设置明细账(但是考虑到会计制度的规定是明细科目设置口径的最低要求,为了加强管理,我们还是建议这样做)。(2)在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的情况下,不要求在“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下分设“投资成本”、“损益调整”、“投资准备”和“股权投资差额”明细科目。3/17(3)在长期债券投资中,对于购入债券时所发生的相关税费无论大小均一次计入当期损益,故“长期债券投资”下不设置“债券费用”明细科目。(4)《企业会计制度》对“工程物资”科目的明细科目设置体系有要求,要求设置“专用材料”、“专用设备”、“预付大型设备款”、“为生产准备的工具及器具”4个二级科目,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此类要求。(5)在“资本公积”科目下,不要求设置“股权投资准备”和“拨款转入”两个明细科目。(6)在“利润分配”科目下,删除了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企业专用的一些明细科目,例如“提取储备基金”、“提取企业发展基金”、“提取职工奖福基金”、“利润归还投资”、“应付优先股股利”等,同时也没有提及某些国有企业专用的明细科目,例如“归还借款的利润”、“单项留用的利润”、“补充流动资本”等。3在备查账簿的层面上,《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存在以下差异:不要求设置“代管商品备查簿”、“交付使用固定资产明细表”和“在建工程其他支出备查簿”。说明:虽然《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要求必须设置上述备查簿,但是从加强企业内部管理的角度出发,我们仍然建议小企业设置这些备查簿。三、关于各会计科目的使用说明和各类经济业务的会计处理1.货币资金类科目(1)对于现金短缺或者溢余,《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要经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过渡(《企业会计制度》第89页),但《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是将扣除应由责任人赔偿的部分后的余额,或者扣除应支付给有关人员或单位的部分后的余额直接计入当期营业外收支处理。(2)关于银行存款日记账与银行对账单的核对要求,《企业会计制度》第92页明确规定“至少每月核对一次”,但《小企业会计制度》只是笼统规定需要“定期核对”。(3)关于购建固定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损益的资本化问题,《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会计准则—借款费用》规定了较为复杂的判断条件,而《小企业会计制度》则较为简单,其规定是只要是专门借款本息发生的汇兑损益,在满足借款费用资本化条件时至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的期间内发生的,全部予以资本化,不考虑加权平均资本支出、资本化期间的中断等问题。(4)《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删除了《企业会计制度》第93页关于在金融机构的存款全部或部分不能收回时将损失计入营业外支出的规定。但是我们认为,如果损失确实已经发生(例如该金融机构的清算已经完结,确实无法收回的款项),则仍应将其计入营业外支出处理。2.短期投资及其跌价准备《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以按照单项投资计提、按投资类别计提或者按投资总体计提,但是期末余额占短期投资总额10%以上的短期投资项目必须单项计提。《小企业会计制度》则只规定了按投资总体计提一种方法,不要求按照单项投资或者类别计提。因此,在出售短期投资,结转投资成本时,不要求同步转销已计提的跌价准备。根据《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除债务重组和非货币4/17性交易等以外,出售的短期投资已计提的短期投资跌价准备可在期末一并调整。我们理解之所以对债务重组和非货币性交易作出专门的规定,是由于此时跌价准备的转销金额是不计入投资收益的,而是计入资本公积或者冲减换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因此,是否同步结转相关跌价准备,会导致小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一样的结果。而在正常出售的情况下,由于跌价准备的转销额和投资处置损益都计入“投资收益”科目,是否同步结转跌价准备对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不会产生影响。3.应收票据《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会计处理的规定与《企业会计制度》是一致的,但与财政部“问题解答四”(财会[2004]3号)关于将有追索权的应收票据贴现业务作为短期借款处理的规定是不一致的。鉴于《小企业会计制度》颁布在前而“问题解答四”颁布在后,但“问题解答四”本身又未明确是否适用于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小企业,因此《小企业会计制度》正式实施后,其贴现业务的会计处理是否也需要按照“问题解答四”的规定作进一步调整,尚待财政部进一步明确。4.其他应收款《小企业会计制度》中其他应收款核算内容的举例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减少了“备用金”、“存出保证金”、“预付账款转入”等事项,但我们认为小企业如有此类事项,仍应在“其他应收款”科目中核算。5.坏账准备《企业会计制度》第121页规定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但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明确规定坏账损失“只能”采用备抵法核算,这也就意味着小企业可以采用直接转销法核算坏账损失。另外,《企业会计制度》第121页以较多篇幅论述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和方法的确定、批准、变更程序,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的确定原则、不能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范围等事项。这些内容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中都已删除。但是我们认为,小企业在确定其坏账准备的计提政策时,《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内容也可作为参考。6.存货(1)科目设置《企业会计制度》中对存货类一级科目的设置口径是:物资采购、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自制半成品、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受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设置口径则是:在途物资、材料、低值易耗品、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委托代销商品、存货跌价准备(小企业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销商品,可以增设“受托代销商品”、“代销商品款”科目)。由此可见,《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相比,减少了“物资采购”、“包装物”、“自制半成品”、“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等科目。其中:不设置“物资采购”、“材料成本差异”、“产成品成本差异”科目的原因是《小企业会计制度》通常要求小企业采用实际成本进行存货日常核算。在小企业会计制度下,包装物、包装材料都在“材料”科目中核算。《小企业会计制度》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科目,但是我们建议多步骤生产的小企业也可以考虑设置该科目。《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没有设置“分期收款发出商品”、“发出商品”科目,是考虑到按照小企业的规模和业务的复杂程度来看,小企业一般很少发生分期收款销售和发出商品时尚不满足销售确认条件的销售业务。我们认为,小企业如果确实有此类业务发生,可参照《企业会计制度》中的相应规定进行会计处理。(2)关于“材料”科目①《企业会计制度》第130页“原材料”科目的使用说明中表明该科目核算内容包含“包装材料”一项,但《小企业会计制度》中“材料”科目5/17的核算内容
本文标题:《小企业会计制度》与《企业会计制度》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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