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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商业/管理/HR > 企业财务 > 第七章 利润分配管理
利润的构成利润的分配利润分配政策第七章利润分配管理利润的构成利润是企业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是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内实现的收入减去费用后的净额。企业利润,就其构成来看,既有通过生产经营活动而获得的,也有那些与生产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事项所引起的盈亏。包括: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利润总额(亏损)=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营业利润的构成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或-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投资收益(或-投资损失)利润的构成营业外收入的内容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盘盈利得、罚没利得、捐赠利得、确实无法支付而按规定程序经批准后转作营业外收入的应付款项等。营业外支出的内容营业外支出主要包括: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盘亏损失、罚款支出、公益捐赠支出、非常损失等。所得税指企业应计入当期损益的所得税费用。利润的构成利润分配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利润分配的程序利润分配基本原则依法分配原则为规范企业的利润分配行为,国家制定和颁布了若干法规,这些法规规定了企业利润分配的基本要求、一般程序和重大比例。企业的利润分配必须依法进行,这是正确处理企业各项财务关系的关键。分配与积累并重原则企业的利润分配,要正确处理长期利益和近期利益这两者的关系,坚持分配与积累并重。企业除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以外,可适当留存一部分利润作为积累,这部分未分配利润仍归企业所有者所有。这部分积累的净利润不仅可以为企业扩大生产筹措资金,增强企业发展能力和抵抗风险的能力,同时,还可以供未来年度进行分配,起到以丰补歉、平抑利润分配数额波动、稳定投资报酬率的作用。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利润分配基本原则兼顾职工利益原则企业的净利润归投资者所有,是企业的基本制度。但企业职工不一定是企业的投资者,净利润就不一定归他们所有,而企业的利润是由全体职工的劳动创造的,他们除了获得工资和奖金等劳动报酬以外,还应该以适当的方式参与净利润的分配,如在净利润中提取公益金,用于企业职工的集体福利设施支出。公益金是所有者权益的一部分,职工对这些福利设施具有使用权并负有保管之责,但没有所有权。利润分配基本原则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企业利润分配应当体现“谁投资谁收益”、收益大小与投资比例相适应,即投资与收益对等原则,这是正确处理企业与投资者利益关系的立足点。投资者因投资行为,以出资额依法享有利润分配权,就要求企业在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时,要遵守公开、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则,不搞幕后交易,不帮助大股东侵蚀小股东利益,一视同仁地对待所有投资者,任何人不得以在企业中的其他特殊地位谋取私利,这样才能从根本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企业取得的净利润,应当按规定进行分配。利润的分配过程和结果,不仅关系到所有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护,而且还关系到企业能否长期、稳定地发展。根据我国有关法规的规定,一般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每期实现的净利润,首先是弥补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然后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利润分配的程序1、提取法定公积金法定公积金按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的比例提取。企业提取的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其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企业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主要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一般情况下不得用于向投资者分配利润(或股利)。利润分配的程序2、向投资者分配利润。企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可以按规定向投资者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提取的法定盈余公积金+期初未分配利润+公积金转入数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1)应付优先股股利,指企业按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给优先股股东的现金股利。(2)提取任意盈余公积利润分配的程序(3)应付普通股股利,指企业按利润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现金股利。当年无利润时,不得向投资者分配利润,股份公司盈余公积补亏后,可按不超过股票面值的6%的比例用盈余公积分配股利,但股利分配后,企业法定盈余公积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利润分配的程序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在经过上述分配之后,为企业的未分配利润(或未弥补亏损),年末未分配利润可用下式计算:本年末未分配利润=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优先股股利-提取的任意盈余公积-普通股股利未分配利润是企业留待以后年度进行分配的利润或等待分配的利润。相对于所有者权益的其他部分,企业对于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分配有较大的自主权。利润分配的程序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是指企业管理层对与股利有关的事项所采取的方针策略。股利分配在公司制企业经营理财决策中,始终占有重要地位。这是因为股利的发放,既关系到公司股东的经济利益,又关系到公司的未来发展。通常较高的股利,一方面可使股东获取可观的投资收益;另一方面还会引起公司股票市价上涨,从而使股东除股利收入外还获得了资本利得。但是过高的股利必将使公司留存收益大量减少,或者影响公司未来发展,或者大量举债,增加公司资本成本负担,最终影响公司未来收益,进而降低股东权益。而较低的股利,虽然使公司有较多的发展资金,但与公司股东的愿望相背离,股票市价可能下降,公司形象将受到损害。因而对公司管理当局而言,如何均衡股利发放与企业的未来发展,并使公司股票价格稳中有升,便成为企业经营管理层孜孜以求的目标。股利分配政策股利分配政策类型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股利种类股利支付程序股利分配政策类型股利分配政策的核心问题是确定支付股利与留用利润的比例,即股利支付率问题。目前企业财务管理中,常用的股利政策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剩余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主张:企业未来有良好的投资机会时,根据企业设定的最佳资本结构,确定未来投资所需的权益资金,先最大限度地使用留用利润来满足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然后将剩余部分作为股利发放给股东。剩余股利政策的依据是股利无关理论步骤:(1)确定公司的最佳资本结构;(2)确定公司下一年度的资金需求量;(3)确定按照最佳资本结构,为满足资金需求所需增加的股东权益数额;(4)将公司税后利润首先满足公司下一年度的增加需求,剩余部分用来发放当年的现金股利。剩余股利政策例:假定某公司某年提取了公积金后的税后净利润为800万元,第二年的投资计划所需资金1000万元,公司的目标资本结构为权益资本占60%、债务资本占40%。那么,按照目标资本结构的要求,公司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为:1000×60%=600(万元)剩余股利政策公司当年全部可用于分配股利的盈余为800万元,可以满足上述投资方案所需的权益资本数额并有剩余,剩余部分再作为股利发放。当年发放的股利额即为:800-600=200(万元)假定该公司当年流通在外的只有普通股100万股,那么每股股利即为:200/100=2(元)选择剩余股利政策,意味着公司倾向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剩余股利政策剩余股利政策优点:可以最大限度地满足企业对再投资的权益资金需要,保持理想的资本结构,并能使综合资本成本最低;缺点:忽略了不同股东对资本利得与股利的偏好,损害那些偏好现金股利的股东利益,从而有可能影响股东对企业的信心。此外企业采用剩余股利政策是以投资的未来收益为前提的,由于企业管理层与股东之间存在信息不对称,股东不一定了解企业投资未来收益水平,也会影响股东对企业的信心。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表现为每股股利支付额固定的形式。基本特征是:不论经济情况如何,也不论企业经营好坏,不降低股利的发放额,将企业每年的每股股利支付额,稳定在某一特定水平上保持不变,只有企业管理当局认为企业的盈利确已增加,而且未来的盈利足以支付更多的股利时,企业才会提高每股股利支付额。稳定的股利政策的实行比较广泛。如果企业的盈利下降,而股利并未减少,那么,投资者会认为企业未来的经济情况会有好转。因此,一般的投资者都比较喜欢投资于稳定的股利支付政策的企业。而稳定的股利政策则有助于消除投资者心中的不确定感,对于那些期望每期有固定数额收入的投资者,则更喜欢比较稳定的股利政策。因此,许多企业都在努力促使其股利的稳定性。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固定股利政策的缺点:股利的支付与盈利相脱节,当盈利较低时仍要支付固定股利,这可能会出现资金短缺、财务状况恶化,影响企业的长远发展。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稳定或处于成长期的企业。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是将每年盈利的某一固定百分比作为股利分配给股东。这一政策使股利与公司盈利紧密结合,体现多盈多分、少盈少分、不盈不分的原则。这一政策的问题在于,如果企业的盈利各年间波动不定,则其股利也随之波动。由于股利随盈利而波动,会影响股东对企业未来经营的信心,不利于企业股票的市场价格的稳定与上涨。因此大多数企业并不采用这一股利政策。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该政策是固定股利与固定股利支付率之间的一种股利政策。特征是:企业一般每年都支付较低的固定股利,当盈利增长较多时,再根据实际情况加付额外股利。即当企业盈余较低或现金投资较多时,可维护较低的固定股利,而当企业盈利有较大幅度增加时,则加付额外股利。这种政策既能保证股利的稳定性,使依靠股利度日的股东有比较稳定的收入,从而吸引住这部分股东,又能做到股利和盈利有较好的配合,使企业具有较大的灵活性。这种股利政策适用于盈利与现金流量波动不够稳定的企业,因而也被大多数企业所采用。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影响股利分配的因素理论上,股利是否影响企业价值存在相当大的分歧,现实经济生活中,企业仍然是要进行股利分配的。当然,企业分配股利并不是无所限制,总是要受到一些因素的影响,一般认为,企业股利政策的影响因素主要有:法律因素企业因素股东意愿法律因素资本保全限制资本保全限制规定,企业不能用资本发放股利。资本积累限制企业积累限制规定,企业必须按税后利润的一定比例和基数,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企业当年出现亏损时,一般不得给投资者分配利润。。法律因素偿债能力限制偿债能力限制是指企业按时足额偿付各种到期债务的能力。如果企业已经无力偿付到期债务或因支付股利将使其失去偿还能力,则企业不能支付现金股利。企业因素资产的流动性企业现金股利的分配,应以一定资产流动性为前提。如果企业的资产流动性越好说明其变现能力越强,股利支付能力也就越强。高速成长的盈利性企业,其资产可能缺乏流动性,因为,他们的大部分资金投资在固定资产和永久性流动资产上了,这类企业当期利润虽然多但资产变现能力差,企业的股利支付能力就会削弱。企业因素投资机会有着良好投资机会的企业需要有强大的资金支持,因而往往少发现金股利,将大部分盈余留存下来进行再投资;缺乏良好投资机会的企业,保留大量盈余的结果必然是大量资金闲置,于是倾向于支付较高的现金股利。所以,处于成长中的企业,因一般具有较多的良好投资机会而多采取低股利政策,许多处于经营收缩期的企业,则因缺少良好的投资机会而多采取高股利政策。企业因素筹资能力如果企业规模大、经营好、利润丰厚,其筹资能力一般很强,那么在决定股利支付数额时,有较大选择余地。但对那些规模小、新创办、风险大的企业,其筹资能力有限,这类企业应尽量减少现金股利支付,而将利润更多地留存在企业,作为内部筹资。盈利的稳定性企业的现金股利来源于税后利润。盈利相对稳定的企业,有可能支付较高股利,而盈利不稳定的企业,一般采用低股利政策。这是因为,对于盈利不稳定的企业,低股利政策可以减少因盈利下降而造成的股利无法支付、企业形象受损、股价急剧下降的风险,还可以将更多的盈利用于再投资,以提高企业的权益资本比重,减少财务风险。企业因素企业因素资本成本留用利润是企业内部筹资的一种重要方式,同发行新股,不但筹资成本较低,而且具有很强的隐蔽性。企业如果一方面大量发放股利,而另一方面又以支付高额资本成本为代价筹集其他资本,那么,这种舍近求远的做法无论如何是不恰当的,甚至有损于股东利益。因而从
本文标题:第七章 利润分配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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