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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经典资料 > 《内控》课件第六章第五-七节担保研发外包
第五节担保内部控制概念担保:企业作为担保人按照公平、自愿、互利的原则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偿债义务时,依照法律规定和合同协议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的行为。保证:债务人无法向债权人履行义务时,担保人保证向债权人履行义务。保证不同于担保,只有在担保合同中保证的义务必须履行,并非所有合同中的保证都是担保。一般保证最重要的特点就是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所谓先诉抗辩权,是指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抵押物,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抵押物折价或者以拍卖抵押物的价款受偿。抵押可以是债务人以自己的财产提供的担保,也可以是第三人提供的担保。质押:就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或者权利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就该动产卖得价金优先受偿。质押分为动产质押和权利质押两种。动产质押是指可移动并因此不损害其效用的物的质押;权利质押是指以可转让的权利为标的物的质押。留置权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立约定金成约定金解约定金违约定金担保方式之间的比较目的不同保证、抵押、质押、留置担保的目的,都只在于确保债权人一方的利益,对债务人不提供任何保障。而定金担保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均提供履行保障。法律效果保证产生的权利为债权,不具有优先受偿性;定金产生的权利也是债权,同样不具有优先受偿性;抵押、留置、质押取得的是担保物权,对担保物及其变现所得的价款具有优先受偿的权利。性质不同定金罚则具有惩罚性,其他几种担保都不具有惩罚性。一、担保业务的特征(一)担保方式多样化(二)担保业务涉及多重法律关系(三)担保业务具有风险转移性二、担保业务控制目标(一)切实保证担保业务的合法合规(二)有效降低担保业务的违约风险(三)提高担保业务的收益性(四)积极配合企业的生产经营三、担保业务的主要风险(一)被担保人的违约风险(二)法律纠纷与诉讼(三)日常疏于监控四、担保业务流程担保业务流程P177图6-27(一)受理担保申请(二)评估担保项目(三)审批担保项目(四)订立担保合同及相关合同(五)监管担保项目(六)终结担保项目五、担保业务内部控制要点(一)担保业务的不相容职务分离(二)开展充分的调查评估P179表6-15(三)正确授权审批(四)充分利用反担保条款(五)建立日常跟踪监控制度(六)加强会计控制(七)代为清偿和权利追索“12津天联”创国有担保违约首例海泰担保被疑资料造假“12津天联”,2012年末在上交所备案的中小企业私募债,由中信建投作为主承销商,发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发行期限为24个月,并于第18个月末附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自发行之日起第18个月末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将所持的全部或部分债券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投资者已决定执行回售权。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半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发行该笔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发行方:天津复材是2009年11月在天津滨海新区汉沽化学工业区成立的高新技术企业,主营业务为玻璃钢夹砂管道及玻璃钢制品等高分子复合材料制品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其前身为河北天联实业有限公司,1995年在玻璃钢生产基地河北衡水成立,并于2002年迁至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并更名为天津天联复合材料有限公司。2007年公司组建集团,更名为天联集团。资产负债率为38.91%,合并报表流动比率为2.29,速动比率为1.99,利息保障倍数为8.03倍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代表债券持有人对公司的相关情况进行监督,并在债券本息无法按时偿付时,保护他们的正当利益。担保人:海泰担保为本次债券发行出具了担保函,承诺对本息的到期兑付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范围包括“12津天联”的全部本金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的费用和其他应支付的费用。偿债应急保障方案中共注明了三种方式:一是必要时可通过流动资产变现来补充偿债资金。截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流动资产余额为27837.33万元,不含存货的流动资产余额为24194.59万元。二是通过引入私募基金等方式融资。根据天联复材2012年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决议,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公司将通过采取不向股东分配利润;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调减或停发等措施王吉群:掌握控制权王吉群始终牢牢控制该公司的经营权。2009年,天联集团将主营业务复合材料产业的相关核心资产整合注入,并出资现金2000万元发起设立天联复材。一年后,天联集团以现金增资1000万元,增资后占注册资本比例为100%。2010年年末,天联集团、董翔、张启国、徐庆芳以现金9800万对公司增资,其中注册资本及资本公积各占该笔增资的50%。次年4月18日,PE公司科桥投资以现金4200万元对公司增资,具体增资方式与上次相同。虽然天联复材共有5方股东,但实际控制人仍是王吉群。PE公司2012年投进来的钱基本上都被天联集团作为母公司挪作他用。而其他几个自然人则跟王吉群本人关系密切。其中,徐庆芳还与王吉群是关系很好的朋友,与天联集团共同投资了一个铁矿公司,名为临城县盈西选矿有限公司。王吉群:资金挪用2014年春节后,王吉群失联。盛传王吉群“资金挪用”。早在今年上半年发现天联复材的财务问题后,科桥投资就向天津市法院提交了诉状,彼时,天联集团的财务经手人员已几乎全部离职。“除了科桥投资起诉了天联集团,张启国也已起诉天联复材。”“公司目前近乎停业状态,是否有能力将资产变现偿还存在很大不确定性;另一方面,科桥投资的前车之鉴,几乎断绝引入私募基金方式的可能性。唯一的希望在于海泰担保履行全额担保职责,然而海泰担保的日子也不好过。”海泰担保:无力偿付与造假质疑海泰担保是由天津市滨海高新区管委会牵头、高新区财政出资组建的政策性担保机构,成立于2004年。至2012年9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5亿元,为天津海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2013年一季度末,注册资本5亿元的海泰担保的担保余额已达75.92亿元,担保倍数高达13倍。而根据《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条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融资性担保责任余额不得超过其净资产的10倍。中债资信特别评论称,由于海泰担保在风险管控方面存在瑕疵,导致盈利能力大幅下降。2013年部分被担保企业出现违约,海泰担保因承担担保责任发生了较大规模代偿,因此公司提高了担保赔偿准备金的计提比例,根据其2013年审计报告显示,当年公司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1.33亿元,导致其净利润大幅下滑至-1.73亿元。另外,如果剔除各年担保风险准备金计提因素,2013年公司拨备前净利润下滑仍十分严重,一方面是因为2013年公司收入水平的严重下滑,同时公司持有至到期投资中存在部分委托贷款减值情况,委托贷款的资产减值也有大幅上升。2013年下半年,天津民营企业家翟家华因涉嫌经济犯罪被拘捕,海泰担保则被发现在对翟家华等的担保贷款管理上存在严重问题,与海泰担保合作的多家银行要求其提前还贷,使得海泰担保资金链骤然绷紧。“翟家华案件”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下,天联集团资金链随即断裂。根据天联复材委托海泰投资提供的针对该笔债券的《委托担保合同》,该合同项下担保的费用为240万元。即“担保费=集合票据本金×担保费率×担保期限”。天联复材偿还该合同项下代偿的资金和有关费用来源主要来自两方面:一是收入,二是反担保措施。作为担保方,海泰担保为“12津天联”签署了“担保函”及“委托担保合同”,但根据债券持有人及债券受托管理人的核查,发现海泰担保提供的“委托担保合同”中约定,由天联公司向海泰担保提供相应的反担保措施,分别为“2012年企业保证第143号、2012年抵押字第339、340、341号”,但海泰担保实际并未与天联公司就此笔债券签署任何反担保协议,文件中所谓反担保措施均未履行,其相应房产也早就抵押给了银行。招商银行天津分行给天津市拓普轮胎有限公司提供的贷款1324万元。华夏银行给天津兴川货运有限公司、天津美腾铜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东政达混凝土搅拌工程有限公司提供分别为1537亿元、1812万元和2519万元的贷款。交通银行天津分行给天津市百特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的借款1800万元。天津银行第四支行给天津市盛德隆制衣有限公司和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昂纳科技有限公司的贷款分别为1300万元和900万元。除此之外,海泰担保还给一些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提供担保。分别有天津建联担保有限公司1521万元的借款;天津聚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名轩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联合创业投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都有上千万的贷款由海泰担保提供担保,借款人大多数是中型小企业。天津海泰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在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系统中,已有5条作为被执行人的信息,立案时间从2013年5月到2014年2月25日。涉及金额达1.17亿元,其中有两个案子共3700多万元还在执行中。2014年以来,海泰担保作为被告的案子也高达20多起,涉案金额为3.46亿元。其中大多数是因为海泰担保作为担保方,借款人无法归还借款而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也有一笔6687万元的是海泰担保自己向自然人徐某的借款,因为未归还而被债权人起诉。大多数案件因为还在审理中,债权人已经提前向法院申请了资产保全,银行也冻结和查封了海泰担保相应的资产。海泰担保对“12津天联”提供“全额无条件不可撤销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期为自《担保函》生效之日起直至本期私募债券有关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海泰担保已经通过非正式渠道向12津天联的债券持有人确认了不能履行担保义务。2014年3月,债权人天津聚龙财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因为天津滨海天联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市滨海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两笔分别为1244万元和2352万元的借款不能归还,所以向法院申请将债务人和担保人海泰担保相应的资产扣押。根据上述诉讼资料不完全统计,包括“12津天联”在内,海泰担保共计为天联复材提供了高达8596万的连带责任担保额。私募债:违约由于私募债的投资者已执行回售权,这意味着原本发行期限为两年的“12津天联”将在2014年7月28日到期。2014年1月,天联复材对这笔债券已还不出利息,后经天津市相关部门的协调由担保方强制执行付息,已出现违约预兆。该公司目前面临大量诉讼,经营或难以为继。原有核心技术人员及管理层几乎全部离职,仅有个别员工还在处理后续事宜。中小企业私募债“12津天联”发行人已于7月29日实质性违约,债券持有人仅收到海泰担保代偿的225万元利息款。索赔根据海泰担保出具的《担保函》约定,海泰担保在债券持有人或债券受托管理人发出“索赔通知”后七个银行工作日内须履行代偿义务。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已于7月30日向海泰担保发出“索赔通知”。但截至8月8日,债券持有人并未收到海泰担保的任何代偿款或相关代偿方案。天津市相关部门也以本案件纯属海泰担保前任负责人的个人违规行为为由,认定“12津天联”的违约是纯商业行为,应由天联公司自身承担偿债义务,海泰担保明确表示无法承担相关的代偿责任。海泰担保一位负责人回应称:“作为担保公司按合同是要代偿,但这个行业的问题是担保就收取很低的费用,却要承担这么大的风险。海泰作为一家担保公司是没有办法全部代偿的。现在希望多方商量尽早解决。”债券到期前,在天津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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