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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宝区探索县级会计建账监管新模式近年来,东宝区按照上级要求,积极探索监管方式,创新监管机制,对会计建账监管工作进行了有益尝试。2006年3月,该区全面启动了会计建账监管工作,全区应纳入建账监管的单位1887个,其中,企业1656个、行政事业单位130个、民间非营利组织101个。截止目前,全区1081个单位实现了规范建账。1.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精心组织实施。一是成立机构,强化职能。将局机关原会计科撤销,成立了东宝区会计管理局,负责全区会计监管工作,会计管理人员由原来的4人增加到16人,有效增强了会计管理力量。同时,通过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在乡镇财政所现有工作人员中,考核组建了乡镇(街道)会计专管员队伍,将优秀的业务人员充实到会计管理工作一线。目前,各乡镇财政所配备了3名以上,街道财政所配备了5名以上会计专管员。二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直和乡镇分别成立了由政府领导牵头,财政、工商、税务、民政、审计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建账监管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辖区建账监管工作的指导与协调。同时,明确了各部门在建账监管中的职责,实行“一把手”负责制,确保全区建账监管工作顺利实施。2.加强培训,大力宣传,夯实工作基础。为了使各乡镇会计专管员能尽快进入角色,多次组织学习培训,学习内容包括《荆门市建账监管办法》、《会计基础》、《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会计制度》等方面。为了确保学习质量和效果,聘请了专家和教授进行授课;为了确保学习成效,培训结束期间,对所学课程进行了测试;为了扩大影响,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坚持多管齐下,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一是媒体宣传。通过电台、报纸、网络等媒体,宣传《荆门市建账监管办法》,确保政策家喻户晓。二是会议宣传。全区9个乡镇(街道)财政所分别组织召开了由建账监管对象参加的动员会,会上组织企业法人和各单位负责人及会计人员学习了建帐监管文件及相关政策,进一步提高了认识,统一了思想。三是上门宣传。通过办专栏、拉横幅、刷标语、上门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将政策送到监管对象手中和家门口,进一步扩大了宣传效果,为建账监管工作的顺利推行打下了坚实基础。3.加强合作,建立平台,构筑监管体系。一是认真搞好调查摸底。加强与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的协调配合,以相关部门提供的原始资料为依据,采取分片包干、责任到人的办法,对全区企业、民间非营利组织和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拉网式排查,并对其基本情况和财务经营状况进行了逐一登记。在登记过程中边宣传、边摸底、边登记、边建账。二是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与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平台,设立建账监管信息管理员,随时与各自分片负责的业务管理人员交流信息,并根据其职责在授权范围内分别录入和更新查询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信息平台建设,使建账监管工作做到了“三个结合”,构筑了较为完善的监管体系,增强了监管力度。即将建账监管与工商税务登记相结合,从源头促进建账监管工作的开展;将建帐监管与税收征管相结合,税务部门在税收征管时,要求企业必须建账,所建帐薄必须是财政部门监管的帐薄;将建帐监管与税务稽查相结合,在税务稽查过程中,以财政部门认可的监管帐薄和会计资料为依据,对设置“账外账”和账薄不建全的严肃查处。4.加强督办,严格考核,确保工作成效。一是定期对各乡镇的工作进展情况进行通报,交流和分析建账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下阶段工作措施。二是组成考核专班,定期对乡镇(街道)的会计建账监工作进行检查、督办。三是制定了建账监管工作百分制考核办法,将建账监管工作纳入各乡镇、区直单位年度量化考核,考核成绩前列的予以奖励,居后的予以通报批评。2006年,组织专班分两次对全区130个行政事业单位进行了考核,考核得分在90分以上的有46个,得分在80分以上90分以下的有79个,得分在80分以下的有5个。对考核得分在前5名的单位予以了3000元—10000元的资金奖励,对得分后5名予以了通报批评。通过一年多的规范运行,全区会计建账监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基本杜绝了账外账和做假账现象,对促进税收征管及源头治腐、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到了积极作用。促进了会计法规深入实施。建账监管推行过程中,要求建账单位必须严格遵守《会计法》及新会计制度,否则,不予登记注册,使建账单位对会计法律法规有了进一步了解,促进了《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制度》、《民间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村集体经济组织会计制度》等会计法规的深入实施。理顺了单位财务管理秩序。做好会计建账监管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有效载体,是理顺单位财务管理秩序的根本途径。在实际工作中,通过对单位会计岗位的设置,会计人员的上岗资格,会计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等各个环节的严格把关,进一步理顺了单位财务管理秩序。改变了企业经营管理理念。实施建账监管,企业可以根据会计账簿、报表提供的真实完整的会计信息,做出科学决策,进一步提高了经营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辖区内一些小企业、小规模纳税人、新办企业意识到建账监管的好处后,都主动要求建账。如辖区内顺航汽车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自主接受建账监管后,该公司经理刘宏培认为建账监管是降低企业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环境,提高企业效益、促进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不仅自己积极主动加入,还动员同行纳入会计建账监管。提高了税收征管质量。实施建账监管后,税务部门通过真实的财务收支情况,掌握了详细可靠的税收资料,在税收征管上做到应收尽收,有效堵塞了资源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主体税种的流失。如2006年对辖区内的小煤矿、石膏矿、碎石厂实施建账监管后,资源税、所得税、增值税当年增收120万元、93万元、102万元,增长幅度均高于上年同期10个百分点以上。提高了会计从业人员素质。通过大力推行会计建账监管,使会计专管员对各行业、各单位的会计管理工作有了全方位的熟悉了解,会计专管员自身素质不断提升。同时,实施建账监管,对各单位、各企业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要求更加严格,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过硬的业务知识,并通过严格的测试才能获取上岗资格。一年来,全区主动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考试的人员达268人次,比上年增加近180人次。新的会计监管模式对规范地方财经秩序,促进良性会计管理机制的形成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如不予以重视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必将影响会计监管质量。1.法律法规依据不健全,执法手段弱化。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对会计建账监管缺乏明确的执法依据,加之建账监管工作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各级财政部门分别组织实施,碰到有些不愿意纳入建账监管范围的钉子户,县级会计管理机构只能靠说服教育,对不纳入建账监管的企业无能为力。执法手段的弱化,给县级建账监管工作的全面实施增加了难度。2.会计专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监管质量不高。建账监管重点在于“监管”,只有加强监管,才能实现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目的,要想在“监管”上取得成效,必须依靠一支过硬的、高素质的会计专管队伍。目前,辖区内会计专管人员,特别是各乡镇会计专管人员素质参差不齐,他们中有部分是“半路出家”,以前都是农税专管员,虽然培过训、拿过证,但缺乏实际业务操作经验,一时难以胜任监管工作;另外一部分专管员虽然以前一直从事会计工作,对行政事业单位等较为简单的会计业务较为熟悉,但对企业单位等较为复杂的会计业务基本上是“半生不熟”,监管起来还有一定难度,影响了建账监管整体水平。3.监管部门管理体制不顺,难以形成监督合力。建账监管作为一项政府管理行为,必须依靠财政、工商、税务、民政等部门相互协调、互相配合、齐抓共管,才能将工作抓向深入、抓出成效。由于工商、税务等部门管理体制不顺的原因,目前,建账监管工作基本上处于财政一家管理的孤立状态,虽然有联合行文,但在组织实施中难以形成合力,部门联合监管的效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至使建账监管难以监管,难以出成效。譬如,东宝辖区内的企业,有部分属区税务部门管辖,有部分属市直税务部门管辖,还有部分属与东宝相邻的掇刀区税务部门管辖。管理较为分散,加之辖区内的企业较多,导致部门之间协调难度加大,协调效率不高,直接影响建账监管工作质量。4.少数单位和企业法人认识不高,监管薄弱点依然突出。对个体私营经济实施会计建账监管,堵塞漏洞,实行源头治税,不但必要,而且必须。从目前情况看,在建账监管推进过程中,少数企业法人心存疑虑,一时难以转变观念和认识,对建账监管不理解、不配合、不支持,给工作带来了一定阻力,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的会计建账监管基本处于“真空”状态,既是目前工作的薄弱点,又是个工作难点。一方面由于大多数个体私营经济的业主法律意识淡薄,对会计建账监管存在抵触情绪;另一方面由于目前县(市)区一级个体私营经济的规模小、家底薄,多数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本生产和经营,一般不设会计,更不建账,税务部门实行定额收税,会计建账监管难度大。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县级会计建账监管工作,建立新型高效的监管模式,建议省、市联动,出台过硬政策、采取过硬措施,在全省范围内整体强力推进。1.强化宣传培训。在宣传上,省、市各级要加大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县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印发宣传手册、上网公开等多种形式,深入宣传政策法规,进一步提高企业单位认识,变被动建账为主动建账。在人员培训上,省财政厅可以综合各地情况,建立培训基地,在各地有选择性地培训1—2名会计监管工作方面的业务骨干,通过骨干引导、以点带面,促进各地会计专管人员素质的整体提高;县级财政部门要建立下辖区内会计人员培训的长效机制,定期组织辖区内各单位会计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强化企业、单位会计人员素质,提高单位内部财务管理水平。2.加强部门协作。出台相关办法,将企业会计建账监管情况纳入税务部门税务供票、税务登记和工商部门年检审查的主要内容,未纳入监管的,税务、工商部门一律不予办理相关业务,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一是加强与工商部门协作,对没有履行建账监管者不予办理工商登记和年检,扩大建账监管覆盖面;二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协作,对没履行建账监管者不予受理纳税登记,不能领取税务发票,排除多套账、假账的干扰,强化税收稽查,防止“跑冒漏滴”;三是加强与各商业银行协作,对没有“惟一合法账簿”的企业一律不予受理贷款。单位贷款,必须提供盖有财政部门建账监管印章的合法会计账簿供银行审核。除此之外,还要加强与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通力协作,建立“依法建账”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加大违规违纪处罚力度,彻底根除“账外账”、“做假账”、“不做账”的顽疾,为会计信息完整真实提供有效的法律保证。3.建立健全制度。省要进一步完善《湖北省实施会计法办法》,将会计建账监管相关工作纳入到法律法规之中,为建账监管工作提供政策保障。要出台法律法规,要求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中介机构出具企业年度审计报告等资料必须以财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账薄为准。县级会计管理部门要结合实际,建立四项制度,确保建账监管工作深入推进。一是财会专管员制度。在内部指定专门的机构或者在相关机构中指定专门的人员负责会计建账监督管理工作,采取分片包户办法,督促指导各单位依法建账建制,认真执行《会计法》及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统计监控国家税收。同时,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相互提供专管员名单及划片管理情况,加强联系,及时沟通,定期开展联合检查;二是考核评价制度,对涉及建账监管的宣传发动、调查摸底、上门服务、督办检查、信息共享等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制定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和严格的考核评价程序,将建账监管工作纳入单位和个人年度考核内容,对积极建账的企业单位予以奖励,对逃避监管、偷税逃税的予以严厉打击;三是联系会议制度,组织工商、税务等部门定期召开协调会议,通报建账监管工作进展情况和各部门在建账监管工作中履行职责的情况,交流和分析建账监管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意见和建议,拟定下阶段建账监管工作措施;四是监督检查制度,县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对会计账簿的监督检查力度,要做到日常监督同定期检查相结合。通过监督检查随时掌握单位的合并、分立、变更、终止及账簿的毁损、丢失等情况,督促单位办理相关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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