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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五章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除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以外的各类企业,就其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概述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和特点(一)企业所得税的概念(二)企业所得税的特点1、以所得税额为课税对象2、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较复杂3、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4、采用按年计征、分期预缴的征收办法。二、纳税义务人及征税对象(一)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条例规定,凡在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企业(不包括外商投资2企业和外国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是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股份制企业以及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企业所得税所列举的上述纳税人,一般是指独立核算的企业和组织,它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在银行开设结算账户;独立建立账簿,编制财务会计报表;独立计算盈亏。企业全部或部分被个人或其他企业承租经营的:若承租后,未改变被承租企业名称,未变更工商登记、仍以被承租企业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不论被承租企业与承租方如何分配经营成果,均以被承租人为纳税义务人。若承租后,承租方重新办理工商登记,并以承租方的名义对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以重新办理工商登记的企业、单位为纳税义务人。(二)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以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为征税对象。1、征税经营所得指纳税人从事物质生产、交通运输、商品流通、劳务服3务以及经国务院财税部门确定的其他营利事业取得的收得。2、其他所得是指股息、利息、租金、转让各类资产收益、特许权使用费以及营业外收益等所得。此外,纳税人按照章程规定解散或破产,以及其他原因宣布终止时,其清算终了后的清算所得,也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属于征税对象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经营所得,既包括纳税人来源于境内的所得,也包括纳税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三、税率企业所得税实行33%的比例税率。同时,考虑到我国目前有很多利润低或规模小的企业,实行统一比例税率税负将会增加的实际情况,作为过渡,规定了两档临时性的优惠税率,即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企业,执行18%的税率,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到10万元(含10万元)的企业,执行27%的税率。四、税收优惠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是指国家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4要,在一定的期限内对特定地区、行业和企业的纳税人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给予减征或者免征的一各照顾和鼓励措施。概括起来,企业所得税的法定减免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内容:1、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2、第三产业的优惠;3、废弃物利用企业的优惠;4、老少边穷地区新办企业的优惠;5、技术转让优惠;6、遇严重自然灾害企业的优惠;7、新办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优惠;8、校办企业的优惠;9、福利工厂的优惠;10、乡镇企业的优惠;11、在香港发行股票的九家股份制企业优惠;12、种植业、养殖业和农林产品的优惠;13、鼓励企业投资的优惠;14、转制科研机构享受的所得税优惠;51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部分收入的优惠;16、政府性基金(收费)的优惠;17、高校后勤实体的优惠;18、福利彩票收入的优惠;19、老年服务机构的优惠;20、西部大开发的税收优惠。五、税收征管(一)征收缴纳办法企业所得税实行按年计算,分月或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方法。纳税人预缴所得税时,应当按纳税期限的实际数预缴。按实际数预缴有困难的,可以按上一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1/12或1/4,或者经当地税务机关认可的其他方法分期预缴所得税。预缴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纳税人应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汇总纳税的成员企业应在45日内进行纳税申报;就地纳税的企业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应在次年4月底前进行纳税申报;6少缴的所得税税款,应在下一年度内补缴;多预缴的所得税税款,可在下一年度抵缴。(二)纳税地点企业所得税由纳税人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所在地指纳税人在实际经营管理地。企业登记注册地与实际经营管理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管理地为申报纳税所在地。国家另有规定的特殊行业,按国家规定执行:1、铁道部直属运输企业(含所属的工业企业)由铁道部集中缴税;2、民航总局直属运输企业(除中国国际、中国东方、中国南方航空集团独立缴税外),由民航总局集中缴税。3、邮电部直属邮电通信企业(含所属工业、供销等其他企业),由邮电部集中缴税。4、大型企业集团分别以核心企业、独立经济核算的其他成员企业为纳税人;纳税人一律于所在地就地缴纳所得税。7第二节企业所得税的计算一、企业所得税计算的原理(一)税法中的计算原理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以后的余额。其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正确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是计算所得税的关键,是纳税人和征税机关共同关注的焦点。各国税法对此都有明确的规定,其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纳税人利用各种手段逃避税款。1、收入1)生产、经营收入。2)财产转让收入;3)利息收入;4)租赁收入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6)股息收入;7)其他收入,指其他一切收入。2、扣除项目8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项目,是指与纳税人取得收入有关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1)成本:即生产、经营成本,是指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和各项间接费用;2)费用:即纳税人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务等所发生的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3)税金:纳税人按规定缴纳的消费税、营业税、关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视同税金)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可以扣除。纳税人发生的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等(记入管理费用科目)可以扣除。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属于价内税,故不在扣除之列。4)损失:指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各项营业外支出,已了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二)会计中的计算原理税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企业的所得税实务中,虽然计税的直接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但税前会计利润是确定应纳税所得额的基础,两者之间通过9纳税调整事项,形成特定的构稽关系。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纳税调整增加额-纳税调整减少额注:税前会计利润,亦称财务会计利润,是指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列报在利润表上的总收益(或总亏损)。习惯上将其称为“利润总额”。税前会计利润=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补贴收入+营业外收入净额二、纳税调整事项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应纳税所得额,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处理与税收规定不一致的,应依照税收规定进行调整,按税收规定允许扣除的金额准予扣除。一般情况下,企业税前会计利润都需要经过纳税调整才会变成应纳税所得额。主要纳税调整事项有:(一)国债利息收入纳税调整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免纳企业所得税,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二)工资薪金纳税调整工资薪金支出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其他支出。但不包括职工投资所得的股息、从福利基金中支付的福利支出、雇员调动工作的旅费和10安家费、雇员离退休、退职待遇的各项支出、独生子女补贴等。纳税人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按照计税工资扣除。计税工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规定,并报财务部备案。从2000年起,财政部规定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个别发达地区可上浮20%。计税工资=该企业年任职及雇用员工平均人数*当地政府规定的人均月计税工资标准*12实际发放工资低于计税工资的,按实际工资扣除。(三)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纳税调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职工福利费、职工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分别按照计税工资总额的14%、2%、1.5%计算扣除。纳税人实际发放工资低于计税工资的,应按其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分别计算扣除职工的福利费、工会经费和教育经费。(四)利息支出纳税调整1、纳税人在生产、经营期间,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112、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3、纳税人从关联方取得的借款金额超过其注册资本50%的,超过部分的利息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五)业务招待费纳税调整纳税人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在规定比例内的,可以扣除,超过规定比例的,不予扣除。级次全年销售(营业)收入净额比率速算增加数11500万元及其以下的5‰02超过1500万元的3‰3万元收入净额是指取得的收入扣除销售折扣、销售退回等各项支出后的收入额,包括主营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六)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的纳税调整1、纳税人每年的广告费支出,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2%的,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以后纳税年度结转。但是粮食类白酒广告费不得扣除;3、制药、食品、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12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可在8%以内据实扣除,超过部分无限期向后年度结转;软件开发、集成电路等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等,自成立之日起5年内据实扣除,以后按第3条规定扣除。广告费支出须满足下列条件:广告是通过经工商部门批准专门机构制作的;已付费并取得发票;通过一定的媒体传播。2、业务宣传费,不超过销售(营业)收入5‰的,可按实扣除。凡不附合广告费条件的,一律视同业务宣传费处理。(七)赞助支出纳税调整1、广告性赞助支出,可参照广告费用的相关规定扣除;非广告性质的赞助支出不得扣除。2、非广告性赞助支出,不得扣除。(八)捐赠支出纳税调整1、纳税人用于公益、救济性的捐赠,在年应纳税额3%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金融、保险企业在1.5%的标准以内可以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所谓公益、救济性的捐赠,是指纳税人通过中国境内非13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向教育、民政等公益事业和遭受自然灾害的地区、贫困地区的捐赠。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各项捐赠,不允许扣除。2、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国家机关向红十字事业捐赠、老年服务机构捐赠、青少年活动场所的捐赠、农村义务教育的捐赠,可以全额扣除;3、通过中华社会文化发展基金会对国家重点交响乐团、芭蕾舞团、歌剧团、京剧团和其他民族艺术表演团体的捐赠;对公益性图书馆、博物馆、科技馆、美术馆、革命历史纪念馆、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捐赠;对文化行政管理部门所属的非生产经营性的文化馆或群众艺术馆的活动的捐赠、可以10%以前扣除。准予扣除的公益、救济性捐赠计算公式如下:公益救济性捐赠扣除限额=纳税调整前所得*3%(1.5%)14课堂练习:例1:某生产企业经税务机关核定,某年度取得产品销售收入700万元,出租房屋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固定资产盘盈18万元,教育费附加返还款4万元,其他收入6万元,计算其全年收入总额。解:收入总额=700+50+18+4+6=778万元例2、某企业有职工1000人,全年发放工资总额1040万元,税法规定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为人均800元/月。计算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及多列计税工资数额。解:准予扣除的计税工资总额=800*1000*12=960万元多列计税工资额=1040-960=80万元例3、假定例2中该企业共计提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182万元,计算税前允许扣除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教育经费和多计提数额。解:允许扣除的“三费”=960*15%=168万元多列数额=182-168=14万元例4、某企业向非金融机构借入资金500万元,用于本企业生产经营,合同年利息率为8%,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款利率为6%,计算允许扣除的利息支出。15解:允许扣除的支出=500*6%=30万元例5、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1.1亿元,计算其全年应列支的业务招待费用标准。解:扣除标准=1.1亿元*3‰+3万元例6、某企业全年销售收入总额为1000万元,销售成本600万元,管理费用和财务费用共计200万元,上交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共计70万元,通过救灾委员会向灾区捐赠10万元。计算公益、救济性捐赠的扣除
本文标题:企业所得税及其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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