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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精讲班主讲老师:许道宾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前言本章概述目标:通过本章的学习,掌握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要求和变更程序。掌握资本的含义、资本三原则。掌握董事和监事的任职资格。掌握股份有限公司的解散和清算。题型:单选,多选,判断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本章目录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四节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第五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第六节股份有限公司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第二章股份有限公司概述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原则、方式、条件和程序(一)设立原则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设立和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实行准则设立原则。但某些特殊行业在申请登记前,须经行业监管部门批准,如证券公司的设立须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即核准设立为例外;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开募集设立,实行核准设立制度。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两种方式。发起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全部股份,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单项选择题1、发起人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须向()报送公司章程草案A、国务院B、中国人民银行C、中国证监会D、中国银监会【答案】:C【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股份公司的募集条件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三)设立条件1.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2002.发起人认购和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3.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4.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5.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6.有公司住所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四)设立程序1.确定发起人2.制定公司章程3.向设区的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预先核准4.申请与核准5.股份发行、认购和缴纳股款6.召开创立大会7.设立登记并公告8.发放股票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一)发起人的概念在股份有限公司里,发起人是指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为设立公司而签署公司章程、向公司认购股份并履行公司设立职责的人。(二)发起人的资格1.自然人、法人均可以作为发起人2.外商投资企业作为发起人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三)发起人的法律地位1.发起人的权利2.发起人的义务和责任此外,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三、股份有限的章程(一)公司章程概述(二)公司章程的内容(三)公司章程的修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应当修改章程1.《公司法》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修改后,章程规定的事项与修改后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相抵触。2.公司的情况发生变化,与章程记载的事项不一致。3.股东大会决定修改章程。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四、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的互为变更(一)二者的不同点1.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式上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股东出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的要求(不超过50人)。股份有限公司经核准,可以公开募集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2人以上),没有最高要求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2.股权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权比较方便,可依法自由转让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形式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形式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的,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以转让、流通。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4.公司治理结构简化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治理结构相对简化,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可以设1名执行董事,不设董事会;可以设1~2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由于它召开股东会比较方便,因此,立法上赋予股东会的权限较大。在股份有限公司中,无论公司的大小,均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大会比较困难,股东大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大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5.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将财务会计报告送交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在召开股东大会年会的20日前置备于本公司,供股东查阅;公开发行股票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二)变更要求一句话:各自要达到变更之后的公司形式的相关要求第一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一)资本的含义即注册资本,由股东认购或公司募足的股款构成,其基本构成单位是股份,所以,也可以被称为“股份资本”或“股本”。(二)资本“三原则”1.资本确定原则2.资本维持原则3.资本不变原则(三)资本的增加和减少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一)股份的含义和特点1.股份的含义。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1)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2)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3)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2.股份的特点(1)股份的金额性;(2)股份的平等性(3)股份的不可分性;(4)股份的可转让性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二)股份的分派、收回、设质和注销1.股份的分派2.股份的收回:分为有偿和无偿《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公司不得收购本公司股份。但是下列情况除外: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3.股份的设质4.股份的注销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三、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与一般的公司债务相比,公司债券具有以下特点:第一公司债券是公司与不特定的社会公众形成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二公司债券是一种可转让的债权债务关系。第三公司债券通过债券的方式表现。第四同次发行的公司债券的偿还期是一样的。第二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和公司债券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般为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和股东大会(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1.股东的权利(1)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2)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3)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4)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5)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6)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7)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8)其他权利。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2.股东的义务(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2)缴纳股金;(3)不得退股;(4)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滥用权利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5)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定义及行为规范(三)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是由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组成的、表示公司最高意志的权力机构。股东大会的职权可以概括为决定权和审批权。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8.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9.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10.修改公司章程。11.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12.审议代表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的提案。13.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四)股东大会的运作和议事规则1.股东大会的召集(1)股东大会的主持(2)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3)股东大会会议(4)股东的出席和代理出席2.股东的临时提案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4.股东大会的议事规则5.股东大会决议的无效与撤销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1.股东大会的召集(1)股东大会的主持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1名董事主持。董事会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大会会议职责的,监事会应当及时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不召集和主持的,连续9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3.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I临时股东大会:(1)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2/3时;(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1/3时;(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6)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五)股东大会决议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股东大会决议分为普通决议和特别决议。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五)股东大会决议特别决议需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1)公司章程的修改;(2)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3)公司的合并、分立和解散;(4)变更公司形式;(5)公司章程规定和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认定会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的其他事项。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二、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会(一)董事的资格和任免机制1.董事的资格:自然人2.董事的任免机制(二)董事的职权和义务1.董事的职权2.董事的义务(三)董事长、董事会会议运作和议事规则(四)董事会的职权和决议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董事的资格和任免机制2.董事的任免机制董事会成员为5~19人。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3年。董事任期从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一、多项选择题1、有以下()情形的,不得担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A、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B、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未满10年C、担任公司经理因个人原因使该公司破产,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D、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答案】:ACD【解析】:本题考察的是董事的任职资格第三节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二)董事的职权和义务1.董事的职权(1)出席董事会,并行使表决权。(2)报酬请求权。(3)签名权。此项权力同时也是义务,如在以公司名义颁发的有关文件,如募股文件、公司设立登记文件
本文标题:ok许道宾证券从业证券发行与承销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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