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认可说明编号:CNAS-EC-028:2009第1页共4页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1日实施日期:2009年03月01日认证机构实施依据GB/T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认可转换说明1.目的和适用范围1.1为确保GB/T19001-2008/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有效实施,落实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说明。1.2本文件适用于已获得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认可的认证机构实施由依据GB/T19001-2000向依据GB/T19001-2008的质量管理体系(以下简称“QMS”)认证的转换;同时也适用于CNAS对认证机构依据GB/T19001-2008开展QMS认证的能力的认可评审。2.引用文件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等同采用GB/T27021-2007)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2009年2月12日)ISO和IAF联合公报《经认可的ISO9001:2008认证的实施》3.术语与定义无4.基本要求4.1认证机构应对开展以GB/T19001-2000标准为依据的QMS认证工作进行认真总结,深入研究GB/T19001-2008标准,准确理解标准的目的和各项要求的内涵,不断提高QMS认证的有效性。4.2在GB/T19001-2008标准发布实施后,认证机构可依据GB/T190001-2008标准实施QMS认证(包括扩大认证范围),并应按照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8.6.2“认证机构的变更通知”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对已获得GB/T19001-2000认可说明编号:CNAS-EC-028:2009第2页共4页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1日实施日期:2009年03月01日的QMS认证证书的转换进行策划,在规定的转换时间内完成转换。4.3认证机构应将实施GB/T19001-2008标准的有关要求通知获证客户,并利用QMS认证转换的契机,请获证客户依据2008版标准澄清了的要求识别原对2000版标准的要求理解是否不同;如有不同,需要确认新版标准对其QMS实施的影响,并制定必要的改进措施以提高其QMS的有效性。在此基础上,认证机构应掌握获证客户调整或完善其QMS的情况。4.4认证机构应在认证实施过程中,特别关注组织采用过程方法的情况和QMS的实效与产品质量,要以最终产品质量和顾客满意为焦点,在确认获证客户已符合GB/T19001-2008标准要求的条件下换发2008版标准认证证书。必要时,认证机构还应对其获证客户按照GB/T19001-2008标准修改后的QMS文件进行评审。4.5认证机构应识别GB/T19001-2008与GB/T19001-2000的差异,并按本文件4.1要求,对自身的管理体系与相关文件进行适当的评审和调整,以满足QMS认证转换的需要。5.人员与能力认证机构应确保与QMS认证相关的人员具备与GB/T19001-2008认证相适应的能力,认证机构应完成以下工作:a)QMS审核员成功地接受了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所要求的经批准的质量管理体系审核员培训机构提供的GB/T19001-2008转换培训,具备准确理解标准的目的和内涵的能力;b)认证机构应识别参与认证决定的人员和其他相关认证活动的人员进行GB/T19001-2008标准的培训需求,并确保相关人员获得了必要的培训;c)认证机构应结合上述QMS审核员、认证决定人员及其他认证人员掌握GB/T19001-2008的情况,按照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和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识别GB/T19001-2008对人员能力的影响,并对有影响的认证业务范围类型进行技术能力分析,确认本机构以GB/T19001-2008标准为认证依据从事QMS认证的业务范围。6.转换工作认可说明编号:CNAS-EC-028:2009第3页共4页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1日实施日期:2009年03月01日6.1转换时间根据ISO和IAF联合公报《经认可的ISO9001:2008认证的实施》的规定:从2009年11月15日起,所有认证机构只能依据GB/T19001-2008颁发新的QMS认证证书;从2010年11月15日起,所有已经颁发的依据GB/T19001-2000的QMS认证证书均不再有效。为此,CNAS接收认证机构提出认可转换申请的截止时间是2010年5月15日,CNAS在2010年9月15日前结合对认证机构的年度监督评审或复评进行认可转换评审;CNAS于2010年11月15日前完成对已获得认可的认证机构QMS认可证书附件的变更工作。6.2转换准备认证机构应按照本文件4、5、6条款所提出的要求,为转换工作进行必要的准备。6.3转换实施6.3.1认可证书附件的认可转换认证机构在完成QMS认证转换的相关准备工作后,可以向CNAS提出变更认可证书附件的申请。CNAS将根据机构的申请和CNCA的相关要求,为认证机构在确认的认证业务范围内更换认可证书附件。确认评审的方式是在后续的监督或复评中对认证机构实施GB/T19001-2008认证审核转换工作的有效性进行核查,并至少见证一次GB/T19001-2008的现场审核,必要时对支持某一认证业务范围(大类和带星号的中、小类)的审核员和(或)技术专家以及认证决定人员的能力进行面谈。CNAS在认可转换评审中还需要获得以下证据:——根据CNAS-CC01:2007《管理体系认证机构要求》中8.6.2“认证机构的变更通知”的要求和本文件的要求,认证机构的转换策划方案和已向其获证客户提供的有关公开文件(或在其网站上的信息);——认证机构以GB/T19001-2008为依据从事QMS认证的业务范围清单和支持每一业务范围大类(含支持带有星号的认证业务范围大类中的中类或小类)的审核员和(或)技术专家以及认证决定人员名单及相关支持材料。相关支持材料包括审核员根据CNCA《关于做好GB/T19001标准换版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通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考试的证据。6.3.2认证证书的转换认可说明编号:CNAS-EC-028:2009第4页共4页发布日期:2009年03月01日实施日期:2009年03月01日自本文件实施之日起,认证机构可委派获得CNCA文件要求的培训合格证书的审核人员对获证客户通过监督或再认证审核的方式(需要时也可以通过专项现场审核),为符合要求的获证客户换发GB/T19001-2008认证证书,也可以按照GB/T19001-2008标准开展对新申请认证的组织的审核工作。选择监督或专项现场审核方式换版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保持原证书的有效期;选择再认证(或提前再认证)审核换版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的有效期从重新签发证书之日起三年。认证机构应证实获证客户对GB/T19001-2000标准的目的和内涵理解不准确并影响到质量管理体系应用的问题,在这次认证转换中已得到解决。如果在后续的评审中经CNAS评价认证机构的某认证业务范围不具有能力,认证机构应负责收回已经颁发的带有CNAS认可标志的相应认证业务范围的GB/T19001—2008认证证书。7.相关事项7.1自本说明实施之日起,CNAS仅受理依据GB/T19001-2008进行QMS认证的认可申请(包括扩大CNAS认可的认证业务范围)。7.2CNAS结合监督或复评对认证机构实施GB/T19001-2008认证审核转换工作的认可评审将适当地增加评审人天。鉴于当前金融危机的形势,为给认证机构与获证客户减轻负担,CNAS在本此认可转换评审中不增加收取认可评审费用。
本文标题:CNAS-EC-028-2009 认证机构实施依据GB-T19001-2008 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的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283551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