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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56-2009页码第1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作业指导文件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编号:NO:受控:□非受控:□2009-09-09发布2009-09-09实施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发布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2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2修改页序号文件编号修改内容和原因修改日期审核人批准人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3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3版次:第五版编制:审核:批准:持有: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4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4目录一、目的和依据二、适用范围三、检验相关要求四、监检流程图五、监检程序六、监检方式七、监检过程中对问题的处理方法八、《原始记录》填写规定及示例九、监检工作联络单填写规定十、监检意见通知书填写规定十一、监检证书填写规定十二、其他十三、相关记录十四、附则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56-2009页码第5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第5页共46页一、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起重机安装、改造、重大维修(以下简称施工)监督检验(以下简称监检)的管理,规范监检行为,保证监检工作质量,正确理解技术标准和准确判断检测结果,帮助检验人员正确填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原始记录》(以下简称《原始记录》附录1),依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颁布的《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规则》[TSGQ7012-2008](以下简称《检验规则》),编写《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二、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在黄石市行政区域内:1.符合《检验规则》附件A内的起重机械安装过程的监检。2.纳入《特种设备目录》的起重机械,其改造、重大维修过程的监检。3.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在使用现场进行安装(包括移装)、符合要求的制作活动(包括主要受力构件的现场分段组装等)的监检。三、检验相关要求1.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工作的监检人员,必须持有与监检工作相对应的资格证书;每台起重机械整个监检过程至少安排2名具有相应资格的监检人员从事施工监检工作。2.《原始记录》应有相应资格的监检人员审核签字。3.《项目表》应有相应资格的监检人员和审核人员签字。4.《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应有部门检验责任师审核签字。5.《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应有相应业务领域内的授权签字人签署批准。6.施工监检工作完成后,监检部门应当将资料及时进行归档,对于存档的《原始记录》、《监检报告》和《监检证书》应盖有“存档”专用章。资料应当妥善保存,保存期不少于5年。四、监检流程图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6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6否是否是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单位申请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检阶段实施监督检验复审、复检存在重要问题出具《意见通知书》报所技术质量部门备案并上报监察部门监检报告、证书审批出具监检报告监检证书监检结束阶段审查、检验监检受理阶段出具监检报告阶段项目表、监检报告、监检证书等存档复审、复检申请资料审查程序终止受理监检项目判断目判断存在一般问题出具《联络单》是否符合要求目判断监检结束目判断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7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7五、监检程序(一)监检受理1.受理申报的部门应将《起重机械施工单位工作须知》(另行制订)告知施工单位,并对其递交的以下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确认:(1)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者受理书(原件或者复印件);(2)《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原件);(3)施工合同(原件或复印件);施工合同包括起重机械产品销售合同,但销售合同中注明由销售商安装的提供销售合同即可;(4)施工计划(施工进度安排);(5)施工质量计划(指过程控制表卡、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见注1)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空白表、卡);施工单位所提供资料为复印件的,应加盖施工单位的公章(下同)。注1:质量计划能够有效控制施工过程的安全,能够依据各质量控制系统要求,合理设置控制环节、控制点(包括审核点、见证点、停止点),满足《检验规则》要求,并且包括以下内容:(1)控制内容、要求;(2)过程中实际操作要求;(3)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确认的规定。2.监检部门对上述资料进行符合性审查:(1)实施监检的起重机械应在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覆盖的范围内。(2)对于试施工的起重机械应具有受理书。(3)对于实施安装监检的起重机械应在《检验规则》附件A范围内。(4)对于实施改造、重大维修的起重机械应在《特种设备目录》的范围内。(5)施工质量计划及其相应的工作见证(工作见证为空白表、卡)所列的施工检验试验项目及其合格要求应当不少于、不低于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及其相应标准。施工质量计划应当按照本规则的规定注明相应项目的监检工作的类别(A、B类),并且在相应的工作见证上有监检人员签字、监检方式栏目。注2:起重机械改造是指改变原起重机械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材料、主要配置、控制系统,改变起重机械原性能参数和技术指标。重大维修是指拆卸或者更换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配置、控制系统,但不改变起重机械的原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8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8性能参数与技术指标。3.施工过程中,监检人员依据监检项目要求核查施工单位提供的以下文件、资料:(1)施工单位质量保证手册和相关的程序文件(管理制度)、施工作业(工艺)文件以及相应的施工设计文件;(2)现场施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体系责任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技术工人名单和持证人员的相关证件;(3)产品技术文件(原件或者加盖制造单位公章的复印件);(4)改造、重大维修的施工设计文件;(5)施工过程的各种检查记录、验收资料;(6)施工分包方目录与分包方评价资料(施工分包应当符合安装许可条件要求);(7)施工监检工作要求的其他相关资料。监检人员接受资料后应及时记录在《施工单位与监检机构的资料交接清单》(附录11)上,如发现上述文件、资料有变更,应当及时通知施工单位提供变更后的文件、资料。(二)监检阶段1.设备选型对照产品文件、合同或起重机预期用途和预期工作环境的说明文件,检查机械的选型与使用工况匹配情况是否符合法规和合同要求,防爆起重机上的安全保护装置、电气元件、照明器材等应当同时符合防爆要求。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2.产品技术文件(仅适用于安装监检)核查产品以下出厂技术文件是否齐全(1)产品设计文件,包括总图、主要受力结构件图、机械传动图和电气、液压系统原理图。若起重机主要零部件、主要受力结构件在施工现场发生变更的,需要核查图样更改是否符合程序。(2)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3)型式试验合格证明(按覆盖原则)(4)制造监督检验证书(纳入监检范围的)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3.安装改造维修资格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9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9核查以下证件是否符合要求:(1)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受理书;核查实施监检的起重机械应当在施工单位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或受理书的范围内。(2)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主要核查特种设备监察机构是否已经接受了施工告知,告知书的内容是否与递交的资料相符:施工类别(安装、改造、重大维修),施工的起重机械型号、参数、制造厂家、施工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名称、施工日期、持证作业人员名单等。(3)现场安装改造维修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件。核查施工作业人员是否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且与安装改造重大维修告知书中人员配备相吻合。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原始记录”上。4.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经负责人批准的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施工质量计划。施工质量计划是否注明相应项目的监检工作的类别(A、B类),是否在相应的工作见证上设置填写监检人员签字、监检方式栏目。施工单位对递交的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施工质量计划完整性、符合性负责。凡是主要受力构件需要在现场焊接的,还需要检查施工作业(工艺)文件是否包含了下列部分:(1)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焊缝焊接工艺文件(2)需要进行焊接工艺评定的焊缝,检查是否有经过确认的焊接工艺评定报告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5.现场施工条件(1)核查是否有经过施工单位盖章确认的安装基础验收合格证明,基础一般包含:1、大车基础及承重梁;2、隐蔽基础(主要针对塔式起重机、固定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及桅杆起重机等)。(2)检查起重机械运动部分与建筑物、设施、输电线的安全距离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要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10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10求,高于30m的起重机械顶端或者两臂端红色障碍灯工作是否正常有效。(安全距离具体要求见附表1)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6.部件施工前检验(1)核查施工单位提供的主要零部件合格证、铭牌,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对于新装的起重机或新更换的主要零部件核查主要零部件合格证及铭牌。对于移装、改造、重大维修的起重机,若其主要零部件没有发生更换,应符合以下要求:a.合格证或铭牌未遗失的,核查合格证或铭牌;b.合格证或铭牌遗失的,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确定其还能继续使用,并提供自检记录,监检人员对其进行外观实物检查。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在“原始记录”上。(2)核查施工单位提供的安全保护装置(制动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器、力矩限制器、防坠安全器(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必要时核对实物检查;对于新装的起重机或新更换的安全保护装置核查安全保护装置合格证、铭牌、型式试验证明。对于移装、改造、重大修理的起重机,若其安全保护装置没有发生更换,应符合以下要求:a.合格证或铭牌未遗失的,核查合格证或铭牌;b.合格证或铭牌遗失的,应由施工单位进行检查,确定其还能继续使用,并提供自检记录,监检人员对其进行外观实物检查。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原始记录”上。(3)核查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主要受力结构件主要几何尺寸的检查记录。在相应工作见证上签字并记录“原始记录”上。7.部件施工过程与施工后检验核查施工单位是否有下列检查记录:黄石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所作业指导文件文件编号HSTJ-C066-2009页码第11页共31页主题起重机械安装改造重大维修监督检验细则版次第五版第0次修改实施日期2009年9月9日11(1)主要受力结构件(如主梁、主支撑腿、主副吊臂、标准节、吊具横梁等)施工现场连接(焊接、螺栓、销轴、铆接等)的检查记录;(2)施工后主要受力结构件的主要几何尺寸施工检查记录;(3)钢丝绳及其连接、吊具、滑轮组、卷筒等施工检查记录,必要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