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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依法行使财产权三、依法行使财产权•1、财产权制度是现代社会一项极其重要的法律制度•2、规定财产权的目的:•解决财产的归属和流通使用•物权法规定:“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保障一切市场主体的平等法律地位和发展权利。”法律进一步明确,“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我国宪法和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保护国有财产、集体财产和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神圣不可侵犯,国家保护社会主义的公共财产;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3、什么是财产权:广义物权债权知识产权狭义—物权所有权﹙自物权﹚他物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物权:权利人依法直接支配特定的物,享受其利益,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4、主要的物权•﹙1﹚所有权•①含义: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②分类:按所有权主体分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案例:•甲与乙定立一合同,约定甲将其房屋及其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一并卖给乙,甲将房屋的钥匙交给了乙,乙也搬进了房内居住,但未办理房产过户登记手续。•乙是否取得了该房屋及房屋内的家具及电视机、冰箱的所有权?4、主要的物权•﹙1﹚所有权•①含义: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②分类:按所有权主体分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③取得方式动产——交付不动产——办理产权登记—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动产与不动产•不动产—性质上不能移动或者虽可移动•但移动就会损害其价值的物。一•般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地上•定着物•动产—除不动产以外的物判断:•下列物品那些是动产,哪些是不动产?•课本•手表•自行车•房子•院子里的树•房子下面的土地4、主要的物权•﹙1﹚所有权•①含义:指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②分类:按所有权主体分国有﹙全民所有﹚集体所有私人所有③取得方式:动产——交付不动产——办理产权登记注意:特殊动产(机动车、航空器、船舶)的产权的取得变更也需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最完整、最充分的物权案例:•王小姐从苏州买回一件连衣裙,价值180元。王小姐的男朋友是一位画家,觉得这件连衣裙稍显单调,于是在连衣裙上绘制了几朵牡丹花,顿使连衣裙增色不少。王小姐穿上也觉得非常漂亮。几天后,王小姐的好朋友李小姐要去参加一个晚会向王借这件连衣裙,王碍于朋友交情就借给了她。•晚会上,李小姐的同事吴小姐夸赞这件连衣裙漂亮并问其是从哪里买来的。李一时虚荣心起,就说自己花180元从苏州买来的。吴当下言明愿出250元买下连衣裙。李觉得有利可图,便答应下来。事后,李小姐对王小姐说连衣裙不小心划破几处,不能再穿,就不给她了,并给王某•赔偿了180元钱,王也不再追究。几天后,王小姐居然在马路上看到这件与众不同的连衣裙穿在吴小姐身上,上前询问,这才真相大白。王表示愿意偿还250元钱,请吴小姐将连衣裙还给自己。但吴小姐认为这件连衣裙是自己合法买来的,不愿返还。•﹙1﹚李小姐有权处置这件连衣裙吗?•﹙2﹚王小姐还能要回这件连衣裙吗?善意取得•无权处分他人动产的占有人,在不法将动产转让给第三人后,如果受让人在取得该动产时是出于善意,就可依法取得该动产的所有权,原所有人不得要求受让人返还财产,而只能要求转让人﹙占有人﹚赔偿损失•﹙1﹚只有动产才可善意取得•﹙2﹚占有人对动产的占有经该动产所有人•的同意•﹙3﹚第三人必须出于善意④共有关系:•含义: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财产享有所有•权•形式按份共有共同共有•1、林某和赵某为合伙运输签订了合伙协议,双方共投资8万元,购买一辆“黄河”牌卡车,其中,林某投资7万元,赵某投资1万元•2、小张和小王经人介绍相识,一年后登记结婚。婚后,两人辛勤劳动,勤俭持家,几年下来,就有了十几万元的积蓄。按份共有共同共有﹙2﹚用益物权•①含义:以财产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②分类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3﹚担保物权•①含义:以担保债权的实现为目的而产生的财产权②分类抵押权质权留置权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的区别④抵押权与质权是基于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的;留置权是在特定合同当事人之间自动存在的,无需约定。①抵押人不直接占有抵押物,该抵押物仍由抵押人占有使用,质权人必须占有质物,否则并不发生质权的效力。②抵押权通常针对不动产和价值较大的动产,而质权的对象通常就是动产;③抵押权的生效通常需要办理登记,而动产的质权是从交付其就开始生效。案例冯某和陈某,朱某,林某是熟人关系。冯某向陈某借款,以其奔驰轿车抵押给陈某,双方订有书面的抵押借款合同,但未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然后,冯某谎称所有权登记证,驾驶证遗失,向机动车管理机关重新办理了所有权登记证和行驶证,然后又向朱某借款,以该奔驰轿车质押,双方订有书面的借款质押合同,冯某将轿车连同该车旧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一并交付给朱某。再后来,冯某谎称轿车借给朱某用几天,持轿车新的所有权登记证,行驶证把车卖给林某。林某不疑,支付了车款,双方到车管部门办理了产权过户手续。朱某在占有轿车期间,曾使用汽车,不小心撞到树干上,把车弄坏,交给修理厂修理,修理厂修好后,朱某无力支付修理费,修理厂将车扣留。问:1。陈某对轿车是否享有抵押权?为什么?2.朱某对轿车是否享有质权?为什么?3.林某是否享有轿车的所有权?为什么?4.修理厂扣留轿车,是否合法?为什么?5.现2笔借款均到期,冯某逃逸,陈某,朱某和修理厂要求行使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权利?为什么?1、陈某没有抵押权。因为机动车属于应该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合同,没有进行抵押登记是无效的。2、朱某没有质权。对机动车的质押不仅需要占有,而且需要登记。3、林某享有所有权。因为林某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取得的所有权,并且取得的方式都是合法有效的。4、修理厂扣留车子是合法的,属于留置。因为朱某修好车后无钱支付修理费,汽修厂留置是合法的。5、留置权优先,然后是质押,再是抵押。单选1、下列哪种财产所有权变更不用办理产权登记()A电脑B、房屋C、汽车D、轮船2、甲向已借款,并将财产的一件交给乙,一旦甲未按期还款,乙可以将财产拍卖优先受偿这种担保方式是()A、抵押B、质押C、定金D、留置多选1、所有权规定,权利人可对其财产进行()A、占有B、收益C、处分D、使用2、民法规定的两种财产共有方式他们是()A、集体共有B、国家共有C、共同共有D、按份共有3、下列属于我国民法规定的用益物权是()A、土地承包经营权B、建设用地适应权C、宅基地使用权D、地役权民事权利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身份权生命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在生活中,我们既要维护自己的人身权益,也要尊重他人的生命、健康、名誉、隐私、肖像、姓名等权益。
本文标题:依法行使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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