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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培训材料信用业务管理总部2013年6月14日1第一章基本业务原理第二章我司准备情况第三章主要业务环节第四章主要业务流程第五章推广注意事项目录第一章基本业务原理3一、基本概念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是指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证券质押,向符合条件的资金融出方融入资金,并约定在未来返还资金、解除质押的交易。融出方融出方融入方融入方期初期间期末支付资金股票质押股票解除质押返还资金中介方逐日盯市,履约风险控制4二、参与各方融入方符合公司资质审查标准的客户融出方公司自有资金,资产管理公司管理的资管产品资金中介方(公司)集中管理及防范利益冲突:接受交易委托,办理资金结算,违约处置,处理异常,监控风险交易所按相关规则对交易申报予以确认结算公司根据交易所确认的成交结果,组织结算,办理质押登记5三、交易要素交易账户融入方原有普通账户,深市要求托管在特别质押交易单元。交易指令交易指令包括:初始交易、购回交易、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违约处置(上海)、终止购回沪市初始交易当日可撤单不可购回;深市当日可购回不可撤单沪市购回需逐笔处理,深市可一揽子购回。标的证券范围及质押率公司确定的标的证券范围和质押率标准回购价格公司确定的回购价格6四、与场外质押比较7五、与融资融券提现、约定购回比较项目融资融券提现约定购回股票质押回购证券账户客户需开立信用证券账户公司需开立专用证券账户不需开立出资主体自有自有自有、资管产品指令类型融资买入、融券卖出初始交易、补充交易、购回交易初始交易、购回交易、补充质押、部分解除质押标的证券股票、基金股票、基金、债券股票及其它证券标的证券类型流通股、机构解禁流通股流通股、机构解禁流通股流通股、限售股、解禁限售股融资比例3.3成左右3-6成2-6成超限是否公告不需公告需公告需公告融资周期长期1年以内3年以内偿还便捷便捷、随借随还需特殊处理需特殊处理司法处置风险信托资产,很小已过户,风险小原账户质押,风险较大8六、未来业务发展1、两个市场目前场外股票质押融资余额大约有3600亿2、目前每年保持40%以上的增长率3、未来场外质押转回场内是大势所趋4、场内质押可缓解大小非减持5、可实现对限售股(个人机构均可)质押6、对于券商来说是一个待切之大蛋糕7、对于我司来说,是融资融券提现、约定购回、质押回购综合融资解决方案的重要一环第二章我司准备情况10一、筹备情况1、公司成立了徐总任组长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领导小组,成立了工作小组,包括信用业务管理总部、资产管理公司、信息技术部、运营管理总部、创新办公司、计划财务部、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稽核部等部门参与。2、公司分管领导翠婷总高度重视该项业务,多次开会协调筹备工作。3、我司参与沪深证券交易所方案设计与论证。4、组织编写了申请书、业务实施方案、业务制度、业务协议、业务流程、业务表单、技术系统准备情况说明等。5、组织开发技术系统,参与交易所组织的测试。6、多次召开工作小组会议,及时解决筹备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11二、拟定的业务规模公司综合考虑净资本规模、自有资金及客户需求、客户风险状况和风险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规模。在试点初期阶段,以自有或依法筹集资金开展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的规模不超过人民币50亿元,光证资管股票质押回购集合理财计划不超过100亿元(以自有资金参与劣后规模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12三、营业部选择标准1、已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约定购回业务2、管理规范,内控制度有效3、配备经过培训考核的专岗人员4、营业部总经理和两名以上业务人员熟悉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13四、目前进展情况1、公司已被沪深证券交易所确定为拟首批参与试点的九家券商之一。2、技术系统正参与交易所联网测试。3、申请材料编写完毕,等候交易所通知申请交易权限。4、目前已在调试内部各部门之间的业务协作。5、已在准备首日交易的客户。6、正常情况下,6月下旬可正式开展业务。第三章主要业务环节15一、客户适当性管理—融入方客户准入条件开户资料齐全,账户规范且账户状态正常;客户信誉良好,无重大违约记录;不存在其它严重影响客户偿债能力的情况;如交易所调整客户准入条件,公司做相应调整。1、客户提出申请,提供材料及相关申报材料2、营业部要做好尽职调查和初审;融资金额超过一定金额的,信用业务管理总部也要做尽职调查。3、信用业务管理总部进行信用评估及授信16一、客户适当性管理—资质调查与评级征信及尽职调查资质审查及评级个人:基本情况、资产情况、证券资产状况、投资能力、信用状况等机构:基本情况、财务状况、交易经验和诚信记录等信用评分信用等级信用特征95分以上AAA非常优秀90分-94分AA优秀85分-89分A很好80分-84分BBB好75分-79分BB较好70分—74分B次好65分—69分CCC一般64分及以下CC接受17一、客户适当性管理—授予最大交易额度客户最大交易额度=∑(授信日客户账户内标的证券市值或拟转入市值(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计算))×最大交易额度系数信用等级最大交易额度系数AAA1.2AA1.2A1.1BBB1.1BB1B1CCC0.9CC0.9客户最大交易额度客户账户内标的证券市值或拟转入市值18一、客户适当性管理—融出方管理融出方包括:公司、资产管理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1、公司作为融出方时,公司与融入方签署两方协议,以公司自有或依法筹集资金融出。2、资产管理公司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作为融出方时,融入方、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签署三方协议,公司可参与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分级劣后。3、资产管理公司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作为融出方时,融入方、公司、资产管理公司(或定向计划客户)签署三方协议。19二、投资者教育营销环节•内部培训•制作教材发放资质环节•讲解业务规则•揭示业务风险•尽职调查签约环节•讲解协议文本•讲解风险揭示书•客户签署•预留联系方式履约环节•及时预警•及时风险通知营业部实施信管部实施20三、协议的订立与管理业务协议保管协议一式三份或四份,客户、营业部、信用业务管理总部各保管一份,如三方协议资产管理公司保管一份营业部、信用业务管理总部、资产管理公司按公司档案管理要求进行保管业务协议签署客户签署公司签署,如三方需资产管理公司签署账户报备协议框架业务协议风险揭示书交易协议书终止交易通知书21四、标的证券管理—备选库、质押率及集中度•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交易所认可的证券,B股股票、暂停上市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光大证券(601788)股票不得作为标的证券标的证券备选库管理•系统性风险•标的证券估值•流动性风险•研究所给出基准•信用业务管理总部做减法质押率•公司根据风险控制管理的要求尤其是流动性风险管理的要求,确定标的证券集中度管理指标集中度标的证券备选库及基准质押率由研究所定期(1个月)或不定期调整股票基金债券最低0.20.30.2最高0.60.650.91、单一股票交易规模占净资本比例上限为20%2、单笔交易规模占净资本比例的上限为10%;3、单一股票交易规模占总股本比例上限为20%22四、标的证券管理--权益处理2222•深市标的证券存放于特别质押交易单元融入方账户•沪市在融入方原交易单元原账户标的证券存放•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无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送股、转增股份、现金红利等,一并予以质押。不需支付对价股东权益•待购回期间,标的证券产生的需支付对价的股东权益,如老股东配售方式的增发、配股等,由融入方行使,所取得的证券不随标的证券一并质押。需支付对价股东权益•公司不主动行使,代客户行使持有人权利投票权或出席会议、提案权除协议约定情形外,不得通过交易或非交易方式处分标的证券、办理标的证券质押对于上市公司大比例直接分派红利,可能影响客户履约保障能力,公司有权从客户账户划回公司自有资金账户,待客户回购时,一并返还深市配股,公司部分解除质押,将配股权转托管至融入方交易单元,由融入方行使;深市发生需老股东配售增发的,融入方应通过除质押特别交易单元以外交易单元申报。投票权:投票截止日前四个交易日17:00前以邮件或临柜方式向公司反馈表决意见出席会议、提案权:前5个交易日向公司书面提出申请23五、交易定价1、确定可接受交易的客户标的证券品种研究所给出标的证券备选库。参照《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标的证券管理办法》执行。限售股、解禁限售股、上市公司董监事高、持股5%以上股东、国有股参与股票质押式回购执行标准,参照《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限售股及国有股管理办法》执行。2、确定可接受交易的客户标的证券数量以自由资金出资按以下标准,资管计划出资不受限制。单一客户质押融资占净资本不超过10%。单一证券质押融资不超过净资本20%单一证券占总股本比例不超过20%24五、交易定价3、确定标的证券质押率研究所依据标的证券管理办法公布质押率上限。信用业务管理总部以此为基础按标的证券管理办法做减法。4、确定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是指初始交易时公司确定的,融出方支付融入方的交易金额(不含相关交易费用)。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初始交易成交金额=标的证券市价×标的证券质押率×标的证券数量其中:标的证券数量是指初始交易时融入方质押的证券数量,以实际清算交收数量为准。标的证券市价根据最新收盘价、5日及20日收盘均价孰低原则确定。25五、交易定价5、确定购回价格购回价格是指每100元初始交易成交金额的年化收益(按365天计算)。走公司内部审批流程。(1)确定购回基准价格交易期限1年以内(含)的,购回基准价格=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00+3交易期限大于1年小于3年(含)的,购回基准价格=中国人民银行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00+4(2)确定浮动部分公司根据资金情况、客户资信水平、交易规模、购回期限等因素可在30%以内上下浮动,作为浮动部分。(3)确定购回价格购回价格=购回基准价格+(-)浮动部分(4)利息按日计算,按季收取26五、交易定价6、确定购回期限购回期限是指购回交易日与初始交易日之间的自然天数(算头不算尾),最长不得超过3年。7、确定交易费用交易费用包括质押费、经手费等费用,按现行证券交易标准收取。客户支付初始和购回交易费用。8、确定购回交易成交金额购回交易成交金额是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购回交易时客户支付给公司的交易金额。其计算公式为:回购交易成交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回购价格/100×交易天数/365-已付利息27五、交易定价9、匹配融出方按照集中管理和利益冲突防范原则,匹配融出方。匹配成功后,根据要素签署交易协议书。需在交易协议书注明指向的业务协议编号。28六、交易报价与执行客户提出需求,经交易定价及议价达成一致后,双方或三方签署《交易协议书》确认交易要素;购回交易依据《交易协议书》信用业务管理总部按《交易协议书》要素进行申报,包括初始交易申报和购回交易(含撤单),冻结相应证券或资金交易所确认成交并发回成交回报全额逐笔清算、非担保交收,由登记结算公司办理。通知客户成交结果,客户资金或证券T+1可用29七、交易盯市•股票基金预警履约保障比例:150%•股票基金最低履约保障比例:130%•国债预警履约保障比例:110%•国债最低履约保障比例:105%主要监控指标•监控指标预警账户•到期账户•触发最低履约保障比例账户•交易延期账户•进入违约处置程序账户等重点账户监控•监控指标预警证券•集中度异常证券•交易异常证券•发生重大风险事件证券等重点证券监控•通知提示•风险报告•跳出标的•强制处置等监控措施履约保障比例=[标的证券市值(原交易)+∑标的证券市值(补充质押)+∑孳息-∑标的证券市值(部分解除质押)]-个人所持解禁或限售股份预估所得税(如有,按15-20%税率计算)+已结未付利息/初始交易成交金额其中:停牌超过5个交易日证券市值的公允价值=标的证券数量×标的证券停牌日收盘价×计算日指数/停牌时指数沪市采用上证指数,深市采用深圳综合指数。30八、履约保障—履约保障措施公司监控履约保障比
本文标题:光大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培训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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