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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运行态势概述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的经济组织,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搞好成本核算,如实反映合作社的财务状况。但由于合作社财务制度和会计制度不够健全,基层农经管理部门在对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指导时无章可循。小农意识是指在小农经济背景下产生的和适应于小农经济的认知方式和思维模式。其本身并不应作褒贬,因为它是时代给每一位社会人的烙印,具有普遍性和顽固性。小农意识支配下的贫困山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却很难有突破性发展。如果要快速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摒弃小农意识,学会用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现代化的头脑去思考问题是关键。那么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加强财务管理,用财务核算提供的数据去分析合作社营运过程的问题、指导经营是非常重要的。第一节管理现状1.没有专业的财会人员,没有制定专门的财务管理制度。目前,我乡两家专业合作社,其中一家明确了专门的会计人员和出纳入员。会计员由社员集体推荐,出纳员由理事长任命,都不具备会计从业资格证,没有发放聘书,也没有向农经部门报告。另一家没有确定专门的财务人员,年终报表时临时花钱聘请,出纳员由理事亲自兼任。两家均没有财务管理制度,合作社成立章程中对财务管理也没有做出明确具体的规定,票据一般使用自制收据,有时根据需要在税务部门领用收款收据,记账程序和财务手续混乱不清。2.财务活动频繁,资金流量较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活动主要具体表现为物资运动和资金运动两个方面。其中合作社资金运动包括资金的筹集、使用、耗费和收入分配四个方面。筹集资金是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经营活动的前提条件。合作社可以吸引社员投资,向银行和信用社借款等筹集资金,这表现为合作社资金的来源,它是合作社资金运动的起点。合作社筹资的目的是把资金运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以取得盈利。合作社把筹集到的资金投资于合作社内部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便形成合作组织对内投资。目前合作社由于其自身发展的局限,还没有太多对外的投资活动。合作社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会发生一系列的资金收支。合作社要进行生产首先要采购原材料商品,以便从事生产和销售活动。合作社将产品销售以后,便可以取得收入,收回资金。这是由于经营所引起的财务活动。这是目前我乡专业合作社资金活动的主要方面。另外就是分配引起的财务活动。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活动:一是合作社在经营过程中会产生利润。这表明合作社有了资金增值或者要依法纳税;二是用来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三是要向社员分配利益。我乡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以后,还没有进行实际分配,即是由协会转变而来的合作社,也没有真正向社员公布利润及分配情况,入社成员没有得到实际收益。第二节主要问题融资困难,资金严重不足。我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力量十分薄弱,是一个非盈利性组织,所办的各种服务性事业效率不高,盈余很少,自我积累能力相对不足,再加上法律地位也不明确。因此,要申请银行贷款来拓展业务十分困难,同时农村合作金融组织不发达,狭窄的资金渠道和有限的资金积累,使得许多合作社不能扩大经营规模,不能及时地更新技术设备,从而极大地制约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成长。财务制度不健全。由于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尚未出台,许多政策不配套,专业合作社的财务管理方法、会计核算方法处于空白阶段。合作社财务无章可循、监督控制机制不健全,或有财务内部控制制度,但未形成完整的约束体系,从而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的局面。如合作社的理事会成员在钱物管理上乱插手现象时有发生,有的是财务收入不入账,或是收入直接由理事长个人办理,形成“包包账”,或是年终留给财务人员一大堆条子,让他们根据实际需要来“做账”。利润分配制度混乱。利润分配无一定之规,对股金分红、股息、利润返还的比例随意制定,很不合理。两家合作社,一家的股金分红的比例占20%,利润返还占10%,另一家的股金分红的比例占10%,利润返还占6%,当问到这个比例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其余各部分收入是如何分配的等问题时,合作社领导和工作人员都不能给出明确的答案。两家合作社都不打算进行股金分红,准备把付给社员股息当成是股金分红。合作社没有建立起相应的收入分配制度,社员参与合作社的交易,购买化肥等生产资料,将农产品交给合作社出售等,合作社只付给社员较优惠的价格,除此之外社员一无所得。还有些合作社领导和无数的社员们不知道什么是利润返还、股金分红和股息,有的从未听说过,有的不知道他们之间的区别。合作社的分配制度就由某一领导拍板,社员毫不知情。这些状况明显是不利于合作社发展的。第三节发展破解散发展之道一、核算对象上,完善组织体系专业合作社是通过农民在自愿入社、交纳股金联合起业的利益共享、风险同担的经济组织。它是一种机制灵活,体制全新,实行企业化运作和管理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必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制订适合市场经济要求和合作经济特点的章程,并健全组织体系。专业合作社应完善“三会”(社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切实发挥其在经营管理中的作用。社员代表大会是专业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达到同股同权,理事会的财务报告,年度的盈余分配方案等,必须通过社员代表大会审议,并向社员公开。理事会作为社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必须制定包括财务管理在内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行业管理,随时向社员代表大会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对外代表合作社签订合同、协议等。监事会作为监督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能,认真检查合作社的财务收支状况等,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二、建立财务管理体系专业合作社必须按《会计法》和《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等规定,明确企业内部岗位责任制,实行钱、账、物分管,建立健全签收、审批和内部稽核制度。1.专业合作社是自主经营、自我服务、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财务上要实行独立核算,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根据专业合作社的不同形式,制定适合不同专业合作社的核算流程,如收购环节的核算、加工环节的核算、销售环节的核算等。2.完善内部财务机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人员。目前多数合作社缺乏专业的财会人员,有的甚至没有财会机构。财务管理最基础最重要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3.按制度规定实行岗位分工,规范货币资金审批使用程序。货币资金收支实行理事会会长一支笔审批制度,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收支业务,对重要或额度较大的货币资金收支业务,应当集体决策和审批,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防范贪污、侵占、挪用货币资金的行为。4.实行现金管理双人监督制。现金收付必须有两人或两人以上签字方可生效。加强现金库存限额管理,现金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严禁收款不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5.建立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一是健全内部会计稽核制度。稽核是稽查和复核的简称,会计稽核是会计机构本身对于会计核算工作进行的一种自我检查或审核工作。建立会计机构内部稽核制度,其目的在于防止会计核算工作上的差错和有关人员的舞弊。通过稽核,对日常会计核算工作中出现的疏忽、错误等及时加以纠正或者制止,以提高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会计稽核是会计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资料质量的重要保证。二是建立内部审计制度。每年应由监事会对当年的财务情况进行内部审计,并将内部审计报告于股东会上公布。三、加强财会人员队伍建设专业合作社应配备高素质的专门财会人员从事独立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财会人员不仅要熟悉企业会计制度,同时要熟悉专业合作社独特的生产经营模式,了解不同类型专业合作社在财务处理中的特殊要求。如以工贸农科一体化专业合作社、联合型的市场营销专业合作社、产供销一体化的专业合作社,其在财务处理上与传统的企业有所不同。因此财会管理人员要加快知识更新,加强后续教育,加大《会计法》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的力度,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为专业合作社的负责人还应带头并要求社员加强学习财会知识,提高全体社员的财务管理意识。四、强化专业合作社股金管理专业合作社对社员入股的股金必须造册登记,按其性质不同,分为身份股和投资股管理。1.身份股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每个入社的社员、会员或农户都必须缴纳,身份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加以确定。身份股实行入股自愿,退股自由,身份股原则上不承担风险,也不参与分红。如有退还必须在会计年度结算后进行。2.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投资股的股份比例由章程确定,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其份额原则上不得大于专业合作社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但不得退股。3.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加工和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挪作他用和放贷。五、建立规范的分配机制专业合作社应合理进行盈余分配,以增强本社的发展后劲和服务功能,同时提高社员的生产积极性。一是建立风险、发展基金,增强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在盈余分配时必须首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专款专用,以丰补歉,保证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二是实行二次返利,增强专业合作社的凝聚力和对社员的吸引力。专业合作社作为新型的合作经济组织,既不同于公司制企业,也不同于社团法人,因此必须坚持按股分红和按农产品交易量返利相结合的原则。其盈余部分原则上30%按股金分红,70%按农产品交易量分红;三是对供销社投入专业合作社的资金、设施等;都以入股的形式同农民一样平等参与专业社的分配。第四节改进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针对目前我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严重问题,提出以下建议。一、拓展多样化的融资渠道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适应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想方设法拓展筹资渠道,只有多元化的筹资渠道才能弥补资金来源的不足。一方面,充分利用各种信用工具,广泛进行合作社之外的融资。例如,努力争取国家农村政策金融机构、农业银行及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金融支持;通过证券信用,像工商企业发行债券一样发行合作社集合债券等。另一方面,调整原有的分配制度,将合作社产生的盈余,提取较少的公共积累、风险基金等之后,剩余部分归全体社员所有,并按社员同合作社的产品交易额比例与持股比例并存进行分配。此外,积极开拓农村的资金市场,发展多元化的农村金融组织,充分利用农村的社会资本,促进农村信用社进行市场化改革,这也非常有利于解决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的融资问题。如山西侯马市的“农户间有偿服务模式”,以抵押方式,让有钱的农民把钱存入信用社,为需要贷款的农户作抵押,存款农民除了获得银行利息外,贷款的农民还支付给他们一笔手续费,作为抵押担保的报酬二、封闭运营原始资金,实行投资可行性论证制度初始投资是社员加入专业合作社的基本条件,入社农户都必须缴纳,投资股的股金数额由章程确定。投资股可以是现金,也可以是土地使用权、实物、技术、劳动力等折价入股,以技术、劳动力等入股的,其股份原则上不得大于注册资金的30%。投资股实行利益共享、风险共担,除企业清算、歇业外,投资者可以转让股份,但是不能够退股。专业合作社的股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式运行,只能用于专业合作社的生产、经营和管理,任何人都不能够挪作他用或放贷。投资、重大管理措施对于企业的生存和发展具有重要的作用,所以合作社必须慎重行事,建立投资、重大管理措施的可行性论证制度,理事会应聘请有关专家进行认真的研究论证并经社员代表大会讨论确定。三、健全合作社内部利益分配机制和利益互补机制合理的盈余分配是合作社增强吸引力、凝聚力和发挥自律意识的动力,所以,建立以生产者为主体和以股份二次返利为根本的分配体系,是合理分配盈余的一条有效途经。一是建立风险基金,增强合作社抵御市场风险能力。在盈余分配时先提取一定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保护专业合作社组织稳定性,达到以社养社、加快发展的目的,只是提取的风险基金和发展基金比例不宜过大。二是调整分配比例,简化分配科目,实行二次返利。按照我国合作社章程的规定,合作社年终结算盈余应提取公积金35%、公益金5%,股金分红与二次返利共占60%。合作社财务管理工作要按照“民办、民营、民受益”原则,坚持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办社方针,真实、完整提供会计信息,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营效益,
本文标题:农民专业合作社会计制度讲解及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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