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法律文献 > 法律文书 > 通知书(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用)(1)
通知书(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用)××××人民法院通知书(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用)(××××)×行×字第××号×××:你因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及案由)一案,于××××年××月××日向本院申请证人×××(证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庭就……(证人作证的事项)事项陈述证言。经审查,……(不予准许当事人申请的理由),本院不予准许。××××年××月××日(院印)【说明】一、本通知书适用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情形。二、本通知书送达申请人。本通知书的内容,也可由审判人员以口头方式告知申请人,并记录在案。
本文标题:通知书(不予准许证人出庭作证用)(1)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01939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