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运输合同甲方:乙方: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就货物承运事宜,达成以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第一条、运输方式乙方固定车辆(后附车辆以及车辆购买的保险信息附件)承运甲方货物,有效期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第二条、运费结算1、运费按元/车次计算,每车次的运费以双方具体约定为准,该费用包括了车辆运营需要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燃油费、运营税费、过路费、车辆维修、保养费、驾驶人员工资等等),甲方支付的运费按月结算,乙方需于每月月底,将当月结算票据(有遗失或不全的,无正常理由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运费)汇总给甲方,甲方财务整理后,有权优先在运费中扣除乙方未按本协议要求运输时的违约金;甲方财务确定无任何扣款事宜的,按乙方指定方式支付。2、上述运费为固定不变价格,乙方在合同期限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上调运费。3、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信用保证金元,合同终止后没有其他扣款事宜不计利息退回乙方。第三条、货运风险及保险1.甲方将承运货物交与乙方起至乙方将货物交至甲方指定收货人止,乙方承担货物在运途中的所有损毁灭失风险,发生货损时,乙方按货物原价赔偿。2.乙方必须为承运车辆购买足额保险(包括车辆保险以及车上货物运输险,其中车上货物运输险不得低于万元),甲方发现乙方承运车辆购买保险不足额时,经三次提醒,乙方仍未购买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作协议,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赔偿责任。第四条、承运要求:1.乙方负责装车时,需对货物的品种、数量、包装认真清点,如出现与甲方告知情况不符合或者有货物损毁情况时,应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否则视为甲方装车货物正常,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赔偿责任,乙方同意赔偿在运费里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2.乙方必须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盗等相关工作,货物从装车后到货物交由甲方指定收货人签收时,出现任何货物灭失、短少、受潮、磨损、污染等损失时,由乙方按照货物原价值赔偿,乙方同意赔偿在运费里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3.乙方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意外时,必须及时联系甲方。如出现货损、货差、短少、灭失时,必须按照甲方的指令及时报当地公安交通部门以及保险公司,保护好现场以及货物,并且积极配合甲方办理保险理赔相关手续。4.乙方确保按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及收货人。逾期到达的,非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时,每逾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运费总额的,依此类推。如因乙方的逾期到达,导致收货单位拒收或者退货的,所产生的费用以及经济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乙方同意赔偿在运费里优先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补足。5.乙方应准时将货物送达甲方指定地点,交与甲方指定的收货人。乙方应按甲方要求,仔细核实收货人的有效证件,如遇收货人要求变更收货地址,必须经过甲方的同意后才能变更。若出现因故无法送达或收货人拒收等问题,乙方应立即将此情况及时、准确、完整的通知甲方,等候指示。如果货物被拒收,乙方应在送货单上注明拒收原因。若客户拒收原因是由于乙方运输造成的,乙方应自行承担来回运输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损失。6.乙方必须将收货签收信息按要求准确汇报给甲方,且速将签收单传真或交甲方指定的相关人员(传真须妥善保管签收正本,直至交给甲方)。若乙方由于丢失或其他自身原因不能提供签收单正本,则甲方有权不予结算该次运费。7.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或电话的装货通知后,应准时到达甲方指定的装货地点,不得延误时间。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车辆延误1小时内到达,甲方将按1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延误2小时内到达,甲方将按200元/次对乙方进行处罚,如乙方车辆在合约时间内不能按时、按量完成甲方计划内的工作任务,甲方将找别的车辆完成,其所有相关费用将由乙方承担。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须积极配合甲方人员对运输情况实时跟踪,对异常情况必须及时向甲方指定联系人进行准确的反馈。乙方司机须保持手机处于24小时开机状态并保证信号良好,以备甲方查询和联络。9.货物到达目的地前,甲方有权通知乙方更改送货地点将货物返回发货地,乙方应无条件地执行,由此产生的实际费用,经甲方确认后由甲方承担。10.乙方每月保证为甲方运输不低于车次(甲方无需求除外),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元的违约金。非正常工作时间(包括法定节假日),乙方仍然无条件确保按照甲方要求提供运输服务,且不收取额外费用。11.乙方承诺只使用沟通谈判或合法合规方式解决合作中的任何问题,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有下述行为,否则,视乙方为违约,甲方可无条件终止合同,乙方须无任何条件承担相应事件行为所引起的损失并支付给甲方违约金2万元。如因有下述行为,乙方或相关的其他方迫使甲方签定其他一切协定,均属无效,以本合同约定为准。(1)乙方对甲方托运的货物留置;(2)乙方用车辆封堵甲方公司或甲方客户仓库或工厂;12.乙方为甲方提供的运输服务,需达到或超过甲方制定的运输标准;对不能达标部分,乙方应进行整改,若在收到书面改善通知30天内仍未达标,甲方有权立即终止本合同。第五条、驾驶风险及责任乙方以及乙方驾驶人员驾驶双方约定车辆承运甲方货物发生的自身人身、财产损失或者导致第三人的人身、财产损失均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所有责任。第六条、承运货物所有权在合同的有效期间内,承运货物始终归甲方及甲方客户所有,乙方以及乙方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留置甲方货物,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乙方非法留置货物造成甲方的所有损失。第七条、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合同期满后,乙方不得任意向第三者泄露该运输的任何内容及相关商业秘密。如因乙方泄露机密而造成甲方名誉、经济等损失的,乙方需支付违约金2万元。第八条、违约责任乙方未按照本协议任何条款承运时,甲方有权选择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减少乙方运输数量、暂停乙方承运资格、要求乙方赔偿损失以及单方解除协议,并要求乙方承担人民币贰万元(¥20000)的违约责任(违约金从已发生费用中优先扣除,不足部分,乙方补足)。第九条、其他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协议有关纠纷,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交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辖。甲方:乙方: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注:后附乙方身份复印件以及乙方驾驶人员身份证、驾驶证、车辆行驶证、营运证复印件。
本文标题:运输合同2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02197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