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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发扬“钉钉子”精神,深入推进后续整改,对已整改的深化巩固,做到长期坚持,防止问题反弹。对取得阶段性成果的整改任务,按照既定目标,紧抓不放,持续推进,确保高质量按期完成整改任务。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按照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xx年9月17日至10月16日,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对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了“五个大起底”专项巡视,2023年1月9日,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况(一)坚持政治引领,持续强化思想整改。2月10日,厅党组(扩大)会上再次安排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两次考察xx、五次参加全国“两会”xx代表团审议时重要讲话和对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更好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细化贯彻落实台账,按月调度进展情况,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再次传达学习《关于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的意见》,就推进“五个大起底”行动、全面加强资源节约工作进行再部署。2023年2月3日,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2023年第一次集体学习,安排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xx自治区巡视整改工作办法》,进一步增强做好巡视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二)坚持上下联动,全面加强组织领导。1月9日,收到自治区党委第三巡视组反馈巡视意见,1月10日即召开厅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巡视整改任务分工方案,成立以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就研究提出整改措施等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厅党组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对照问题清单,细化任务清单、责任清单,按照可量化、可检查、可落实的要求,层层压实整改责任。党组书记自觉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全面负责巡视整改工作。班子成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按照工作分工落实整改责任。责任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自觉承担整改具体责任,加强配合协调,落细落实各项整改任务。驻厅纪检监察组加强监督,协同推进整改工作。(三)坚持整体推进,全力狠抓整改落实。将巡视反馈的三个方面8条意见,细化分解为18个具体问题,制定51条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处室、单位,明确整改时限。先后召开党组会议、巡视整改领导小组会议、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共16次,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对照方案中明确的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加快文件制定、约谈通报、项目审批、系统巡查、标准制定、实地督导等工作,逐条逐项推进整改任务的落实。加强与自治区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自治区党委巡视办的沟通,及时接受监督指导。2月14日接受“五个大起底”专项督察,4月3日,接受自治区纪委监委第三监督监察室督导。落实半月调度要求,向自治区纪委第三监督检查室和自治区党委巡视办上报整改进展情况台账5次,认真做好“xx巡视整改监督反馈系统”填报工作。(四)坚持结果导向,全面建立长效机制。坚持立行立改和持续推进相结合,加强源头治理和制度建设。针对待批项目限时办结推进不力、履行指导监管责任有差距、建筑市场监管不到位、政策解读指导不到位等,先后印发《xx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的通知》《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xx自治区住建领域“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方案》《关于做好全区住建行业“半拉子”工程台账销号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巡视整改进一步做好“大起底”工业园区涉及消防设计审查待批项目相关工作的通知》《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方案》。二、巡视反馈整改落实情况(一)关于限时办结问题。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要求。一是xx年12月23日印发《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建质〔xx〕229号),建立健全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长效机制,规范建筑工程施工许可事中事后监管;安排系统维护单位和自治区工改办专人每日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巡查,避免逾期审批行为发生;督促盟市加强线上审批和工程审批系统运行监管,确保按期审批。二是定期对各盟市逾期情况进行通报督办,通过全区工改微信工作群及时公布各盟市逾期情况。自9月16日至10月27日,累计公布逾期情况18次,书面通报1次,下发督导函7份。三是指导12个盟市全部在工程审批管理系统设置亮灯预警功能,建设单位申请办理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全部按期办结,无逾期办理情况。四是10月10日印发《关于开展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第三方评估评价的通知》,启动对全区12个盟市评估工作。截至xx年9月15日存在的逾期审批的408个项目,包括待批项目大起底行动开展以来的15个逾期审批项目已全部办结。目前,通过工程审批系统监测,未发现工程建设项目施工许可审批逾期办件。(二)关于履行指导监管责任问题。认真落实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一是安排系统维护单位和自治区工改办专人每日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进行巡查,避免逾期审批行为;督促盟市加强线上审批和工程审批系统运行监管,确保按期审批。二是10月27日,组织相关处室、各盟市工改办及成员单位相关人员150余人,召开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培训视频会议,培训重点围绕规范审批,针对审批逾期问题、线下审批及超时审批情况予以纠正;11月4日,召开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待批项目大起底工作视频推进会议,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部门有关人员263人参加会议,要求各盟市针对每个项目制定办理施工许可审批指引,推动盟市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11月22日,印发《xx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快落实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举措的通知》(内工改办〔xx〕65号),对线下发放施工许可证等问题要求盟市整改落实,2月21日,召开全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业务培训视频会议,推动盟市进一步规范审批行为,提高审批效率。三是xx年12月23日,印发《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建质〔xx〕229号),加强对已开工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核查,明确重点监管核查内容,要求全区各地建立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长效机制。四是2023年2月28日,按照“三级四同”原则,编制印发了《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政务服务指南(2023版)》,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五是督促xx市切实发挥工程审批管理系统“即将逾期提醒”、“逾期提醒”作用,通过系统发送短息提醒审批人员,组织约谈了有关负责人。主动靠前服务企业。一是xx年12月23日,印发《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全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及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内建质〔xx〕229号),要求各级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审批部门及时主动从工程审批系统管理系统或规划部门了解项目立项用地及规划有关信息,提前介入,从项目方案设计和审批程序方面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对项目的消防、人防、施工图技术审查及施工许可办理等住建部门后续审批会涉及的问题提前做好对接,确保审批环节顺利进行。进一步强化靠前指导服务和代办帮办服务。认真落实“一窗受理、集成服务”工作机制,发挥政务服务大厅代办帮办的作用,提高申请人办事便利度。二是持续优化审批流程。2023年2月17日下午,组织自治区发改委、自然资源厅、政务服务局、国动办(原人防办)、召开工作调度会,共同研究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全流程用时,推动进一步压减审批用时,提高审批效率。3月31日,修订印发《xx自治区各类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2023版)(示范文本)》,将政府投资类和社会投资类项目审批时限分别压减了10个工作日。三是安排专人通过自治区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调取盟市工程审批管理系统中数据,截至xx年12月20日,全区863个项目等待办理施工许可审批已全部办结。2023年1月29日开始,详细检查各盟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审批时限等内容是否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布和及时更新,并做好记录。经巡查,各盟市工程审批系统中审批流程、办事指南、审批时限均按照规定进行了公布和更新,无逾期审批件。(三)关于资金管理使用分配问题。一是按照《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等有关文件,2023年3月3日自治区财政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xx自治区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建规〔2023〕7号),办法进一步规范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分配管理,明确了自治区补助资金分配因素、权重及标准。二是加强资金监管,联合自治区财政厅开展xx年度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月28日向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报送《关于xx自治区xx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补助资金绩效评价自评报告》(内财建〔2023〕174号),同时抄送财政部xx监管局。在2023年分配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补助资金等专项资金时,将xx年度绩效评价作为调节系数,在资金分配时予以采用。(四)关于相关制度法规执行问题。严格执行债券资金管理办法,加快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进度。一是xx特殊职业技术学校综合教学楼建设项目节余资金已退回财政。该项目已办结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已支付工程监理合同尾款。二是xx医科大学附属人民医院(自治区肿瘤医院)门急诊综合楼项目10千伏供电系统工程,剩余部分款项根据工程结算6月底前完成支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规定。一是向自治区财政厅报送《关于报备涉改直属事业单位资产、负债及净资产划转的函》《关于报备涉改直属事业单位货币资产划转的函》,对直属有关事业单位工作经费划转等事宜进行书面备案报告。二是举办专题培训班,厅机关各处室、厅属各单位负责人、厅保障中心核算科相关业务人员约70人参加,培训班围绕加强财务制度学习,提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的精准性,对政府采购、预算管理、资产管理、会计核算等财务制度进行专题授课讲解。分管领导在开班讲话中,对强化规矩意识、严守财经制度进行了强调。(五)关于建筑市场监管问题。一是指导各地完成“半拉子”工程台账双签字,按照“一项目一方案”原则制定处置盘活方案。二是分别于xx年9月22日、2023年2月7日印发了《xx自治区住建领域“半拉子”工程大起底行动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半拉子”工程大起底有关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提升政府投资住房保障及市政项目的前期工作质量,在项目实施前充分研究论证,优化项目投资决策。三是xx年3月19日印发了《xx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筑市场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全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针对建筑市场、招标投标、保障农牧民工工资支付、资质管理等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各旗县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做到本地区工程建设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各盟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大对各旗县区工作的指导力度,对本级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做到执法检查全覆盖,对各旗县区监督的工程建设项目要加大检查频次,全年组织执法检查不少于两次。3月28日召开2023年全区建筑市场暨工程质量安全工作会议,对整治工作进行再部署,3月29日对xx市开展了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六)关于实地督导核查问题。一是严格对照销号标准核查“半拉子”工程项目,xx年10月以来,召开6次专题会议逐项核查盟市申请销号项目。厅主要负责同志主持召开专题推进会,以“一对一”的方式,与“半拉子”工程数量较多、盘活处置任务较重的赤峰市、xx市、通辽市一一进行会商,指导督促加快“半拉子”工程盘活处置工作。二是组织对已销号项目进行“回头看”,要求各地逐项核查是否存在多个问题,只解决一个即盘活的造假现象,经各地自查未发现假盘活等违规现象。三是3月10日至28日,由分管厅领导带队,抽调业务处室工作人员赴赤峰市、xx市、通辽市等地,聚焦“半拉子”工程
本文标题: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关于“五个大起底”行动专项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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