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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会计工作的组织第一节: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和要求第二节:会计机构第三节:会计人员第四节:会计法规制度学术资料第一节: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一、会计工作组织的内容会计工作的组织有宏观和微观两层意思。宏观会计工作组织指国家组织会计工作的方式、方法和内容,具体包括国家对会计管理体制的确定、国家宏观会计规范的制定与执行以及国家对会计人员的管理等内容。微观会计工作组织指各单位为顺利开展会计工作,根据会计工作的特点和国家对会计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具体情况,设置会计机构、配备会计人员、制定会计政策和会计管理制度等工作的总称。二、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会计是一项综合性的经济管理活动,而会计工作是进行这一经济管理活动的一个系统,有系统就必然存在着系统中各部分合理有序和相互协调的组织。所以,科学地组织会计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1、有利于保证会计工作的质量,提高会计工作效率2、有利于完善会计内部控制,强化企业的经营管理制度。3、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各单位内部的经济责任制。第一节:组织会计工作的意义和要求三、组织会计工作的要求1、政策性要求。国家统一规定的会计法规、制度、规定,是各企事业单位组织和进行会计工作的主要依据。2、适用性要求。各单位应根据本单位自身的特点来组织会计工作。3、效率性要求。在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前提下,讲求工作效率。第二节:会计机构一、会计机构的设置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职能机构。建立健全会计机构是各单位做好会计工作,充分发挥会计职能作用的重要保证。凡实行独立核算的单位,都应该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并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对于业务量较少的单位可以不设置独立的会计机构,但也应该配备专职的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设置会计机构涉及的内容有:会计机构的内部组织、会计人员的内部分工、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的职责、在单位中的地位以及同其他职能部门的关系等。由于各单位的经营特点、管理要求等各不相同,会计机构的设置也不可能完全一致。第二节:会计机构二、企业会计工作组织形式会计工作组织形式是指企业会计机构的设置层次与会计核算资料的整理和提供的方式与分工。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形式一般分为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1、集中核算:企业一般只设一个厂级会计机构,就是把整个企业的主要会计工作如明细核算、总分类核算、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各有关项目的考核分析等,都集中在企业财务会计部门进行;其他职能部门、车间、仓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核算人员,对本部门发生的经济业务,只负责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对原始凭证进行适当的汇总,定期将其送交企业会计部门,为企业会计部门进行会计核算提供资料。第二节:会计机构2、分散核算:又称非集中核算,就是对企业的二级单位规模较大的,设置专门的会计机构,并对本部门所发生的经济业务,在厂级会计机构的指导下进行较为全面的核算,完成填制原始凭证或原始凭证汇总表,登记有关明细账簿,单独核算本部门的成本费用及盈亏,编制会计报表等项工作;企业会计部门只负责登记总账和部分明细账,并汇总编制整个企业的会计报表。但无论采用哪一种核算形式,企业对外的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第三节:会计人员一、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一)会计人员的职责1、进行会计核算。按照现行会计法规的规定,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2、实行会计监督。对各会计事项进行合理、合法、正确和完整性的检查。3、拟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务的具体办法,选择办理具体会计事项的会计政策。4.参与制定经济计划、业务计划、财务计划,编制预算。5、办理其他会计事项。(二)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1、会计人员有权要求本单位有关部门、人员认真执行本单位制定的计划和预算;有权督促本单位负责人和内部各有关部门、人员严格遵守国家财经法纪和财务会计制度;2、会计人员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对外签订经济合作,有权参加有关的生产、经营管理会议和业务会议。3、会计人员有权对本单位所有会计事项进行会计监督。第三节:会计人员二、会计人员的岗位责任制就是在会计机构内部按照会计工作的内容和会计人员的配备情况,将会计机构的工作划分为若干个岗位,并为每个岗位规定职责和要求的一种责任制度。会计人员的工作岗位,在手工记账方式下,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会计主管、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核算、总账核算、稽核和档案管理等岗位;开展会计电算化和管理会计的单位,应设置电算主管、软件操作、审核记账、电算维护、电算审查和数据分析等岗位。这些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需要注意的是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第四节:会计法规制度一、会计与会计法规会计在处理与各方面的经济关系时,为保证企业和与企业相关的各利益方的利益,必须有一个具有约束力的规范,这是各有关利益方共同的客观的要求。会计规范由此而产生。会计法规制度是指国家以法律的形式颁布实施的、各单位在组织和从事会计工作时都必须遵守的各项会计规范的总称。我国现行会计法规体系由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统一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层次组成。(一)会计法会计法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会计法是指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各种会计规范性文件的总称包括会计法律、会计行政法规和会计规章等,即指会计法规制度。狭义的会计法仅指国家最高权力机关通过一定立法程序颁发施行的会计法律,即《会计法》。《会计法》是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制定其他一切会计法规、制度的法律依据。因此,也被称为是会计工作的“母法”。第四节:会计法规制度(二)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两部分。其内容主要反映企业会计实务处理的共同要求和一般规律,重点强调对会计工作指导意义的广泛性和普遍性。其目的在于统一企业会计核算方法,规范企业会计行为,使企业间会计信息具有可比性,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和使用价值。1、基本准则。我国1992年11月30日以财政部部长令发布的、1993年7月1日在全国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就是企业会计基本准则。基本准则是对会计核算所作的原则性规定,包括会计假设、会计一般原则、会计要素准则和会计报告准则等。第四节:会计法规制度2、具体准则具体准则是根据基本准则的要求,对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方法做出的规定。根据财政部的总体设想,具体准则将由三部分组成:第一是各行业共同业务的准则,主要就各行业共同的经济业务核算作出规定。第二是会计报表的具体准则。主要就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反映的内容、格式和项目的排列作出规定。第三是特殊行业、特殊业务的会计准则。主要就银行、农业、公用事业等一些特殊行业的特殊业务核算作出规定。第四节:会计法规制度三、其他会计法规和会计制度(一)其他会计法规1、有关会计人员的法规:包括《会计人员职权条例》、《总会计师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条例》,以及有关会计交接工作的规定和会计人员技术职称等规定。2、有关会计工作的法规、制度:包括《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二)会计制度1、会计制度的涵义及其内容(会计制度有宏观和微观之分)宏观会计制度是指国家以法的形式所颁布实施的适用于所有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统一会计规范,它是国家会计法规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现行宏观会计制度即指国家统一制定的企业会计制度。微观会计制度是指各单位在国家统一会计制度和其他会计法规的指导和约束下,制定的仅适用于本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会计制度,对于企业而言,也称企业会计制度。人们习惯上所说的会计制度即指宏观会计制度。学术资料会计信息相关性与可靠性的辨证关系美国公司会计造假案的思考浅析会计信息失真
本文标题:基础会计学(王来群主编)_第十三章_会计工作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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