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三七文档
当前位置:首页 > 金融/证券 > 股票报告 > 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
西南政法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姓名:郭丽萍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民商法学指导教师:赵万一20070401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作者:郭丽萍学位授予单位:西南政法大学相似文献(10条)1.学位论文胡芬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研究2006证券私募发行是当今世界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已成为各国经济发展进程中不可或缺的投融资方式。近年来,全球证券私募发行呈加速发展之态势,在经济领域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证券私募发行起源于美国,与证券公开发行相对应且相互补充。由于这一发行方式的运用能节约发行融资成本、监管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现象,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保密性,体现出资本市场的快速融资效率,因此私募发行在多数国家及地区得到广泛运用。但是,事物的两面性决定了证券私募发行也存在弊端,其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针对有经验的成熟投资者,且发行之私募证券不易流通,投资者会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当风险发生时,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亦会受到影响。因此,各国及各地区在确立这一发行方式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予以规制,并在长期的实践与探索中建立了相应较为完善且各具特色的法律制度。然而,就我国而言,在改革开放前期,相关立法机关及监管机关对私募发行这一方式重视不够,并未形成有序监管与规范的私募发行市场,但是民间私募资本却大量存在,实践中存在较多历史遗留问题亟待解决。现今在大力发展资本市场的时期,我国对私募发行做了大量探索,虽然还未形成系统、共性的私募发行法律制度,但新修订的《公司法》、《证券法》等已为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构建预留了空间。因此,本文以“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研究”为题,拟从以下五个方面进行探讨。第一部分,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概述。明确地界定私募发行这一概念,从法定要件分析其应当包含的内容,并在此基础上分析了私募、募集与发行以及证券私募发行与证券直接发行等相关概念的区别。然后笔者对该制度进行经济分析,阐述了该法律制度的功能,并进一步证明了构建这一制度是我国证券市场发展的一大趋势。第二部分,典型国家与地区的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在这一部分,笔者选择了美国与我国台湾地区的私募发行法律制度作为借鉴对象。在介绍分析美国的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时,笔者主要分析了1933年《证券法》的第4(2)条、1982年的RegulationD以及1990年的Rule144A这三个法律规范的具体内容,总结了美国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特点。而在对我国台湾地区私募发行法律制度进行介绍时,笔者则是以台湾“公司法”、“证券交易法”的相关规定为基础,分析和总结了台湾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特点及主要内容。在分析的基础上,笔者亦思考其对我国将来构建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启示,提出应把握的注意事项。第三部分,我国私募发行的实践及立法。我国关于私募发行的实践可以追溯到上个世纪90年代初,在十几年的发展历程中,私募发行运用于证券市场多个领域,涉及多种证券品种,规模大小各异,其中一部分私募发行还与公开发行伴行。在早期的内部职工股发行、对证券投资基金和法人的配售,以及一直在进行探索的B股发行中都可以找到私募发行的影子,而近期的证券公司债券定向发行、特定机构次级债私募发行以及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与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私募化运作,创业投资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实践也显示,我国私募发行正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但是,不可否认,实践中仍然存在不少问题,我国目前对涉及私募发行的证券发行规范属于分块规则,局部立法,这种局部分割式的立法导致私募发行制度的模糊和不确定,使得合法性被局限于一定范围,因而降低了证券市场的潜在参与者对私募发行活动的可预测性和透明度。另外,立法并未从私募发行的法定要件来构建相关制度,这就导致了实践中的私募发行行为的不规范以及与标准意义上的私募发行的偏差。第四部分,对我国构建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现实分析。基于第三部分对我国实践及立法的分析,出于对扩大融资渠道、优化企业治理结构、规范发展私募基金、促进证券市场开放等方面的考虑,笔者提出,在我国构建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是十分必要的。但是,构建任何一个制度并非可以空想,其要受到现实条件的约束。因此,应首先明确我国存在的市场障碍与制度障碍,厘清认识误区,在现实的基础上,笔者提出了在我国构建私募发行制度可行的理由:第一是法律层面的放开;第二是投资者的发展与成熟;第三是经验的累积。第五部分,构建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具体设想。本部分首先探讨了立法格局与形式选择及监管原则的确立,其中,笔者对四种立法格局逐一分析,并做出现实选择,即对发行人以及投资者双方的资格同时做出限定。在监管原则上,笔者建议在对公开发行实行核准的前提基础上,增加例外规定。特殊情况特殊对待,在实践中逐步实现发行监管由核准制向注册制的转变,私募发行监管由注册制向豁免注册制的转变。其次,笔者从私募发行所应具备的法定要件着手,分别从发行人资格及私募发行决议的规则,发行对象资格及人数限制,私募发行方式限制,信息披露要求,转售限制等多方面进行具体构想,提出一定规范建议。最后笔者强调了在构建我国私募发行法律制度中法律责任适当设置的重要性,应当均衡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的比重,真正做到从保护投资者利益出发,促进证券市场公平有序地发展。2.学位论文李海丽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美国《证券法》对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的启示2008证券私募发行作为资本市场中的一种融资渠道,在我国已经形成了一定的规模,然而关于私募制度的规定在我国法律制度中尚处于空白状态,有必要为其制定一种规范的、系统的、合理的运作制度和规则,协调监管与市场、规范与发展、投资者保护与促进融资便利之间的关系,本文试图在我国现行非公开发行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对美国私募发行制度成熟的立法研究的借鉴,构建我国的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使证券私募发行行为规范化、合法化,这不仅是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更是保护我国金融安全的需要。本文共四章:第一章是证券私募发行的基本概念阐述。本章通过对世界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以及我国的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在对证券及私募发行的概念有了明确认识的基础上,界定了证券私募发行的概念,并对证券私募发行与相关概念如非公开发行、非法集资等进行了区分。第二章是证券发行制度的理论基础。本章主要涉及两个方面的内容:第一个方面是运用经济学理论,从交易费用和信息效率方面辩证地分析了证券私募发行制度所具有的优势;第二个方面是运用法学理论分析了证券私募发行的法律价值:效率价值、公平价值和秩序价值。效率价值主要体现在其筹资便利和发行成本低等方面;公平价值是为了平衡筹资便利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秩序价值要求私募发行的规范化和合法化,同时也是投资者利益保护的前提。第三章主要介绍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的现状。本章通过对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的历史沿革以及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相关法律规范的现状分析,发现我国的证券私募发行处于事实与规范之间,游走于事实性与有效性之间,由此得出我国证券私募发行的特征是在事实层面失范性和在法律层面的缺失性。第四章是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制度的构建,本章也是本文的核心部分。在这一章,笔者主要是在借鉴美国1993年证券法、SEC颁布之D条例、规则144、规则144A以及法院若干重要判例等关于证券私募发行的成熟的立法经验的基础上,针对我国的具体国情,就我国的证券私募发行制度从发行对象、发行方式、信息披露、私募证券转售和私募证券监管等五个方面进行构建。本文写作过程中运用了历史研究、比较研究、实证研究为主规范研究为辅的方法,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论,坚持以法理理论、民商法理论、经济法理论、金融创新理论等为理论基础,从法律的角度出发,探讨了我国私募发行的众多现象,同时,运用制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私募发行行为进行研究,通过美国等发达国家私募发行的背景及制度的探究来揭示私募发行制度的本质,从而为我国建立科学的私募发行制度寻找基点以及制度化的途径。3.学位论文刘东升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2008证券私募发行能节约融资成本、监管成本,具有较高的灵活性、保密性,满足了资本市场快速融资的需求。但是,证券私募发行也存在弊端,其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仅面向特定投资者,且私募证券流通性差,投资者会面临较高的投资风险。当风险发生时,证券市场的稳定性亦会受到影响。因此,在确立这一发行方式合法性的同时也对其予以规制。美国是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发源地,其私募发行相关规范保持了相当的稳定性,其体系也越来越完善,究其原因以市场为主导,注重匀衡融资便利与投资者利益保护的立法理念在这其中起到了很大的作用。我国台湾地区在借鉴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方面颇为成功,其对于美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借鉴吸收做得相当彻底和全面,却又不失慎重和稳妥。这为我国大陆地区发展相关法律制度提供了有益的经验。从发展证券市场初始起,私募发行的相关实践在我国证券发行市场中就一直存在,然而由于相关法律的缺失和监管的缺位,我国证券私募发行往往存在着私募发行公募化的误区。随着证券市场的发展,在我国建立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必要性与迫切性已越来越突出。新《公司法》、新《证券法》对私募发行合法地位的原则性确立,为构建完善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提供了良好的契机。在具体构建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问题上,要协调好融资便利与保护投资者利益之间的关系;同时着重注意以下问题:证券私募发行市场准入制度安排,包括私募发行的审核制度和各方主体的市场准入;证券私募发行的运作规范的相关立法主要包括私募发行方式的限制、信息披露制度以及私募证券转售制度;私募发行法律责任体系的建立等等。4.学位论文张景三论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完善——以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为借鉴2005本论文以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为借鉴点,综合运用比较分析、经济分析、历史分析以及语境分析等方法,重点研究证券私募发行的运作程序及法律规范的完善进程,并对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倾向性立法建议。除了引言和结语外,正文部分共分为五章:第一章旨在描述证券私募发行制度的法律地位第二章介绍我国大陆地区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整体发展状况。第三章对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进行了较全面的分析比较。第四章归结我国大陆地区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的构建问题。5.学位论文李国献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制度研究2007证券私募作为证券发行的方式之一,是对证券公募的有益补充。证券私募的本质特征和核心理念在于豁免注册,其在便利筹资和节省发行成本等方面具有其他筹资模式不可比拟的优势。私募所蕴含的效率价值正是我国日益蓬勃发展的市场经济所迫切需要的。本文在借鉴美国和台湾地区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基础上,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就我国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构建提出初步的设想。论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阐述了证券私募发行的基础理论。首先对证券、证券发行及证券私募等概念予以明确界定,论述了证券私募的自身特征,并把证券私募和证券公募、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区分。其次,分析了证券私募的功能和价值及自身存在的缺陷。第二章介绍了美国和台湾地区的证券私募法律制度。本章全面介绍了美国和我国台湾地区的证券私募法律规则,分析了美国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优越性和台湾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自身特点,这些都为我国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很好的参考价值。第三章介绍了证券私募实践在我国的历史演变。首先介绍了我国证券私募行为的发展历史,分析了阻碍我国证券私募发展的原因。其次介绍了我国证券私募的现状,指出这些私募实践尚存在不足之处,须进一步完善。第四章提出了构建我国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设想。首先分析了我国当前实施证券私募的可行性。接下来重点探讨了如何构建我国证券私募法律制度的各项具体规则。笔者认为,在私募审核机制的选择上,由注册制下的保荐人制度逐步向注册豁免制度过渡不失为我国当前一个很好的路径选择;在我国目前投资者有待成熟的情况下,较严的资格限制能很好地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6.学位论文刘松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2009证券私募发行起源于美国,它与公开发行相对应。同为资本市场中的融资渠道,满足发行人不同的筹资需求。证券私募发行作为现代资本市场中不
本文标题:我国证券私募发行法律问题研究
链接地址:https://www.777doc.com/doc-1143794 .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