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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李晓杨2013-04-17内容概览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三、将基建账相关数据并入新账四、财务报表新旧衔接五、其他衔接事项一、新旧制度衔接总要求(一)自2013年1月1日起,事业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新制度的规定进行会计核算和编制财务报表。(二)事业单位应按照本规定做好新旧制度的衔接。相关工作包括:1、根据原账编制2012年12月31日的科目余额表;2、按照新制度设立2013年1月1日的新账;3、将2012年12月31日原账科目余额按规定进行调整,调整后的余额作为新账各科目的期初余额。4、根据新账各会计科目期初余额,按照新制度规定编制2013年1月1日期初资产负债表。(三)及时调整会计信息系统原有会计核算软件和会计信息系统应及时更新二、将原账科目余额转入新账(一)资产类1、原制度:“现金”,“银行存款”新制度:“库存现金,“银行存款”转账说明:(1)“现金”科目名称发生变化;(2)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将原账中上述科目的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相应科目。(一)资产类2、原制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新制度:“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财政应返还额度”转账说明: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基本无变化,原账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即可。关于“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例1、某事业单位收到《财政授权支付用款额度到账通知书》,确定授权支付额度为100000元。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00000贷:财政补助收入——财政授权支付100000(注:相当于有了100000元可用资金,作为资产入账)例2、购买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材料50000元,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付款,材料已验收入库。借:存货——材料5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000(注:一方面,材料作为“存货”,增加;另一方面,100000元的可用资金,已用掉50000元,该项资产减少。)解释:100000元的额度其实是一个“虚”的概念,是一个“承诺”,是一种“信用”,这个账户里本身是没有钱的,“零余额”。当向材料供应商支付50000元货款之后,账户余额为负,-50000元;每日终了,国库与委托付款银行结算,比如今天,国库会划款50000元(+50000元)到零余额账户,那么正负相抵,该账户余额归零。这就是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政府买单。例3、事业单位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5000元。借:库存现金5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5000例4、通过财政授权支付方式支付当月水电费30000元。借:事业支出30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30000例5、年度终了,注销未使用额度。(注:100000元额度,总共用掉85000元,剩余15000元。未用完的额度,财政于每年终了时暂时收回,并于下年初返还。)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150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5000例6、下年初,额度恢复。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15000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15000(注:“财政应返还额度”,作为一个中间过渡性科目,隶属资产。)(一)资产类3、原制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新制度:“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转账说明:科目名称及核算内容基本无变化,原账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便可。(注:若新账中相应科目设有明细科目的,应将原账中余额拆分。很简单的道理。)关于“权责发生制”与“收付实现制”(1)这是确认会计主体本期收入和费用的两种截然不同的观点。(2)主要思想权责发生制:经济行为本期是否发生收付实现制:款项是否在本期收、付(3)应用举例甲公司于2013.4.10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货已发出,货款共计30000元。双方约定款项两个月之后一次性结清。◆按照权责发生制,30000元销货款应当作为甲公司2013.4的一项收入。(销售行为发生在4月份)◆按照收付实现制,30000元销货款不应当作为甲公司2013.4的一项收入。(4月份货款并未收到)(4)适用范围权责发生制:企业收付实现制:行政事业单位(补充:事业单位对其经营行为的核算应采用权责发生制)补充:差旅费的账务处理例1、某事业单位职工张某因业务活动出差,预借差旅费2000元,出纳以现金支付。(分析:出差之前,没有凭证,无法报销,只能看做是张某从单位借钱。)借:其他应收款——张某2000贷:库存现金2000例2、续前例,张某出差归来,实际开支1500元,余款退回。(分析:出差之后,报销差旅费;原则上:花多少报多少,多退少补。)借:事业支出——差旅费1500库存现金500贷:其他应收款——张某2000(一)资产类4、原制度:“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新制度:“存货”转账说明:(1)存货——材料——产成品——成本费用(2)将原账中科目余额对应转入新账的明细科目之中。(一)资产类5、原制度:“对外投资”新制度:“短期投资”,“长期投资”转账说明:(1)将原账中“对外投资”细分,持有时间≦1年的,视为“短期投资”;持有时间﹥1年的,视为“长期投资”(2)按细分结果,将旧账余额对应转入新账关于“投资”(1)投资,即让渡资产(资金)的使用权,以获取报酬、收益。(2)按投资对象不同,可分为——股权投资:购买股票,成为股东,利润分红债券投资:购买债券,成为债权人,利息收入按投资期限不同,可分为——短期投资:持有时间≦1年长期投资:持有时间﹥1年(一)资产类6、原制度:“固定资产”新制度:“固定资产”转账说明:(1)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2)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标准的,将相应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同时,将相应的“固定基金”转入“事业基金”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是指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有形资产:(1)使用期限超过1年(不含1年)(2)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注:一般设备,单位价值≧10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1500元)(3)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举例说明固定资产新旧账的转换方法例1、原制度下,某事业单位固定资产账面数100万元。则原账中其账务处理为:(以万元为单位,下同)借:固定资产100贷:固定基金100例2、假定按照新制度规定,其中有60万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则应将这60万转入新账中“固定资产”科目,其账务处理用分录表示如下:借:固定资产6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60(说明:同样是一方面固定资产增加,另一方面基金增加,但不再叫“固定基金”,改为“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科目名称发生变化,但性质没变,仍属净资产大类。)例3、另外40万不符合新制度下固定资产的确认标准,应将其余额转入新账中“存货”科目。会计分录为:借:存货40贷:事业基金40(解释:贷方计入“事业基金”,是权宜之策。原账中“固定基金”,即净资产总额100万;转入新账后,“非流动资产基金——固定资产”(净资产)增加60万,另40万计入“存货”的同时增加“事业基金”,可以使转账前后单位净资产总额保持不变。)例4、若转入新账“存货”的资产被领用出库,应一次性摊销其成本。假定有10万被领用,借:事业基金10贷:存货10(做与例3相反的账务处理)补充:正常情况下事业单位采购存货例1、某事业单位购入自用A材料一批,含税的价款为6000元,材料验收入库,货款银行转账付讫。借:存货——材料6000贷:银行存款6000(注:自用,税不可以抵扣,计入存货成本;若货款未支付,计入“应付账款”)例2、某事业单位(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为开展经营活动需要购入材料,含税的价款为23400元,款项通过财政授权方式支付,材料已验收入库。借:存货—材料20000应缴税费—应缴增值税(进项税额)3400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23400(注:经营活动用,税可以抵;国库集中支付,零余额账户)说明:“事业单位正常购入存货”与“将原账中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资产转入新账存货”的账务处理不同,请严格区分,不要混淆。(一)资产类7、原制度:“无形资产”新制度:“无形资产”转账说明:(1)科目名称和核算内容基本相同(2)将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中的“无形资产”科目。举例说明无形资产转入新账时的账务处理例1、某事业单位原账中“无形资产”科目余额为60万元。分析:60万元是无形资产的摊余价值,即剩余价值。原账中的账务处理为:(万元为单位,下同)借:无形资产60贷:事业基金——一般基金60例2、续上例,转入新账时,其账务处理为:借:无形资产60贷: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60(注:将原账中“事业基金——一般基金”转入新账中的“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科目,转账前后,单位净资产总额不变。)新制度下“无形资产”的摊销事业单位按新制度规定对无形资产进行摊销的,应当自2013年1月1日起设置和启用“累计摊销”科目,以“无形资产”科目2013年1月1日的期初余额为原价,按新制度规定进行摊销。例3、承前例,计提2013年1月份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分析:2013年1月1日,无形资产原值60万元。假定尚可使用年限为5年,采用“年限平均法”计算,平均每月摊销额为1万元。借:非流动资产基金——无形资产1贷:累计摊销1(二)负债类1、原制度:“借入款项”新制度:“短期借款”,“长期借款”转账说明:(1)将原账中“借入款项”细分,借入期限≦1年的,视为“短期借款”;借入期限﹥1年的,视为“长期借款”(2)按细分结果,将旧账余额对应转入新账(二)负债类2、原制度:“应交税金”新制度:“应缴税费”转账说明:(1)科目名称发生变化;(2)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将原账“应交税金”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应缴税费”科目。补充说明:(1)“应缴税费”科目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纳的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车船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企业所得税等。(2)事业单位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也通过“应缴税费”科目核算。借:应付职工薪酬——工资贷:应缴税费——应缴个人所得税(3)事业单位应缴纳的印花税不通过该科目核算。“印花税从来不赊账”,分录如下:借:事业支出(或经营支出)贷:银行存款(二)负债类3、原制度:“应缴预算款”,“应缴财政专户款”新制度:“应缴国库款”,“应缴财政专户款”转账说明:(1)“应缴预算款”改为“应缴国库款”;(2)科目核算内容基本相同,将原账中科目余额直接转入新账中对应科目即可。关于“应缴国库款”(1)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国库的款项(应缴税费除外),主要包括:◆代收的纳入预算管理的基金◆代收的行政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无主财物变价收入◆其他按预算管理规定应上缴预算的款项(2)业务举例例1、某事业单位收到罚没收入30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30000贷:应缴国库款30000例2、某事业单位收到无主财物变价收入8000元,存入银行。借:银行存款8000贷:应缴国库款8000例3、实际上缴款项时借:应缴国库款贷:银行存款关于“应缴财政专户款”(1)核算内容核算事业单位按规定应缴入财政专户的款项。(2)业务处理◆若是现金收费①开票时,借:库存现金贷:应缴财政专户款②将收入上缴财政专户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库存现金◆若是银行转账收费即付款人直接将款项打入制定的银行账户。(说明: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后,财政为各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立零余额账户,单位的一切开支和资金往来都通过该账户办理,其他一切账户予以取消。所以若是银行转账收费,那么这个“制定的银行账户”就是财政专户,换句话说,付款人直接将款项打进了财政专户。)这种情况下,事业单位应做如下账务处理:①开票时借:其他应付款贷:应缴财政专户款②收到银行缴款凭单时借:应缴财政专户款贷:其他应付款(很显然,在这里“其他应付款”只是一个中间过渡性科目,并无实质意义。)(二)负债类4、原制度:“应付工资(离退休费)”“应付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应付其他个人收入”新制度:“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离退休费)——地方(部门)津贴补贴——其他个人收入”转账说明:将原账中科目的余额转入新账“应付职工薪酬”的相关明细科目之中。补
本文标题:新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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