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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证券与证券市场第一节证券与证券市场概述一、证券概述1.证券的含义证券是多种经济权益凭证的统称,可以概括为用来证明持券人有权按其券面所载内容取得应有权益的书面证明。证券的形式多种多样,并且在不断地发展变化之中。证券的基本特征包括法律特征和书面特征。前者指证券所反映的是某种法律行为的结果,其出现、存在、使用以及所包含的特定内容都由法律规定并受法律保护,后者指证券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具有一定的格式。2.证券的分类(1)证券按其性质不同可以分为无价证券和有价证券两大类无价证券是指不能使持券人或第三者取得一定收入的证券,如收据、借据、提单、保险单、供应证和购物券等。有价证券是具有一定的票面金额,证明持券人对某种资产拥有所有权或债权,有权按期取得一定收入的书面凭证。我们在证券投资学中所使用的证券一词专指有价证券。(2)证券按构成的内容不同可以分为财务证券、货币证券和资本证券财务证券是对一定量的商品拥有索取权的凭证,如货物提单、货运单、栈单等;货币证券是对一定量的货币拥有索取权的凭证,如支票、汇票、期票、本票等;资本证券是有价证券的主要形式,它是对一定量的资本拥有所有权和对一定的收益分配拥有索取权的凭证,如债券、股票等。狭义的有价证券通常是指资本证券。(3)证券按发行主体不同可以分为政府证券、金融证券和公司证券政府证券即公债券,是政府以信用方式发行的债务凭证,包括国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金融证券是指商业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为筹措资金发行的,承诺支付一定利息并到期偿还本金的债务凭证,包括金融债券、大额可转让存单等;公司证券是公司为筹措资金而发行的有价证券,主要有股票、公司债券和商业票据等。(4)证券按是否上市可以分为上市证券和非上市证券上市证券是经证券监管部门批准,并向证券交易所注册登记,获得场内发行和交易资格的证券;非上市证券是指未在证券交易所登记挂牌的,在场外发行和交易的证券。3.证券的特性证券的特性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权益性证券是资本所有权或债权的书面证明,它表明持券人拥有与证券相对应的经济权利。(2)流通性(3)机会性(4)风险性二、证券市场概述1.证券市场的含义证券市场是证券发行和买卖的场所。从证券市场的功能和机制上理解,证券市场实质上是资金供需双方通过竞争以决定资金价格的场所。在这个市场上,资金供需双方不通过中介而直接接触,竞价和交易行为受市场法规的约束,具有很高的市场效率和很强的竞争性,这使资金价格在价值规律的基础上形成,并保证了资金的合理流向。综上所述,证券市场就是提供有效的竞争买卖证券的场所,是证券所体现的各种经济关系的总和。2.证券市场的分类(1)按照市场的职能不同,证券市场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证券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或初级市场,是证券发行人为筹集资金,按照一定的法律规定和发行程序,向投资者发售新证券的市场。证券发行一般是通过证券经营机构进行的,有时也在发行者和投资者之间直接进行。证券流通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或次级市场,是已发行证券的交易场所。投资者之间不断地进行着证券的交易和转让,于是产生了证券流通市场。正是通过证券流通市场,各类证券得以顺利流通,并形成一个公开、合理的价格,以实现货币资本和证券资本的相互转化。(2)按照交易的对象,证券市场可以分为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和基金市场股票市场是以股票为发行和交易对象的市场,属于长期资本市场。股票市场按功能划分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发行市场,又称为一级市场,是通过发行股票筹资,实现资金向资本转化功能的场所;流通市场,又称为二级市场,它既为股票持有者提供随时变现的机会,同时又为新的股票投资者提供投资机会。债券市场是发行和买卖债券的场所。与股票市场一样,它也可以分为发行市场和流通市场。债券发行市场是债券发行人初次出售新债券,筹集资金的场所;债券流通市场则是已发行债券买卖转让的场所,它给投资者提供了债券变现的场所,从而实现了债券的流动性。基金市场是基金证券发行和流通的市场。(3)按照市场组织形式,证券市场可以分为场内交易市场和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市场是由证券交易所组织的集中交易市场。它有固定的交易场所和交易时间,以符合有关法规的上市证券为交易对象,交易者为具备一定资格的会员证券公司及特定的经纪人和证券商,一般投资者只能通过证券经纪商进行证券买卖。场外交易市场,又称为柜台交易市场或店头交易市场,指在交易所外进行证券交易的市场。场外交易市场通常没有固定的交易场所,是一种分散的、无形的市场,通过先进的电子交易网络和技术联接起来,交易时间也比较灵活。其交易对象以未上市证券为主,也包括一部分上市证券。投资者既可以委托证券经纪商进行买卖,也可以直接与证券自营商交易。目前,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是场外交易市场的典型代表。3.证券市场的特征证券市场与一般商品市场相比,具有以下特征:(1)交易对象和交易目的不同(2)价格的决定因素不同(3)市场风险和流动性不同(4)市场的功能和作用不同第二节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证券市场的构成要素包括投资者、发行人、交易所、证券商、其他中介机构、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等。一、证券投资者证券投资者是证券市场的资金供给者,也是证券的需求者和购买者。投资者是最重要的市场主体,包括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1.个人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买卖的居民个人,其目的是对其剩余、闲置的货币资金加以运用,实现保值和增值的目的。个人投资者的特点是一般资金量较小,单个投资能力有限,除了注重证券的收益性之外,还要求有较高的变现性。个人投资者的数量众多,其集合资金总额相当可观。2.机构投资者机构投资者是指从事证券买卖的法人单位,主要有非金融企业、金融机构和政府部门等。与个人投资者相比,其资金实力雄厚,投资分析和决策能力强,有较强的抗风险能力,对证券市场的影响力较大。各类机构投资者的投资目的各不相同。非金融企业既是证券的发行者,也是证券的投资者。其发行的证券有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债券等,投资目的是资金的保值、增值,或参股、控股、兼并收购等。金融机构投资者包括商业银行、证券经营机构、保险公司、投资基金等,是金融证券的发行人和证券市场上主要的投资者,其资金实力和特殊的经营性质,决定了它在证券市场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最大的政府机构投资者是中央银行,它主要是在国债市场上进行投资,目的是调节货币流通量,控制通货膨胀,稳定币值,实现货币政策目标。二、证券发行人证券发行人是资金的需求者和证券的供给者,它通过在市场上发行股票、债券等各类证券来筹集资金。证券发行人包括企业、金融机构、政府部门和其他经济组织。1.企业企业发行的证券包括股票和企业债券,其目的是筹集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行股票,也可以发行公司债券,而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只能发行公司债券来筹集资金。2.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发行证券的主要形式是金融债券,它筹集资金的目的是向其他资金需求者提供资金,是资金供给双方的中介。金融机构通过发行金融债券筹集资金,然后通过贷款、投资等形式,投放资金并获得利差收益。由于多数金融机构的资金实力雄厚,信用等级高,因此金融债券的发行利率一般低于普通企业债券。3.政府部门政府发行债券的目的主要包括弥补财政赤字,筹集建设资金,实施宏观调控等。政府债券包括中央政府债券和地方政府债券。中央政府债券,又称为国债,发行人是财政部,其发行是以国家信用作保证的,所以可以认为不存在信用风险,具有很高的安全性,有“金边债券”之称。补充内容:三、证券交易场所证券交易场所包括集中的场内交易市场和分散的场外交易市场。场内交易是通过证券交易所进行的。证券交易所有公司制和会员制两种形式。目前,世界上著名的证券交易所主要有美国的纽约证券交易所、英国的伦敦证券交易所、日本的东京证券交易所、德国的法兰克福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香港地区的联合交易所。中国大陆目前有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外交易目前主要通过先进的电子技术和发达的通讯网络进行,市场覆盖范围越来越大,在证券交易场所中的地位也逐步提高。目前最著名的场外交易市场是美国的那斯达克市场。我国主要的场外交易市场包括全国证券交易自动报价系统(STAQ系统)、中国证券交易系统有限公司(NET系统)、全国银行间拆借市场以及武汉、天津、沈阳等地的全国联网的证券交易中心。四、证券经营机构证券经营机构是经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成立的,在证券市场上经营证券业务的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出较广泛,包括代理证券发行,代理证券买卖或自营证券买卖,兼并收购业务、研究咨询服务、金融创新以及其他相关业务。按其业务范围划分,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分为证券承销商、证券经纪商和证券自营商.一家证券经营机构可以具有一个或同时具有多个职能。证券经营机构在各国的业务范围有所差别,对证券经营机构的称谓也不尽相同。在美国人们把经营证券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从事发行承销业务和兼并收购业务的金融机构统称为投资银行,以区别于经营存贷业务的商业银行,而那些经营经纪业务的证券经营机构则称为证券公司。日本的证券经营机构称为证券公司,英国称为“商人银行”,而德国等允许银行、证券合业经营的国家称为“全能银行”。我国实行银行和证券分业经营的原则,商业银行只能参与除股票以外的其他证券业务,而经国务院证券监管机构批准成立的证券公司则实行分类管理,确定相应的业务范围。综合类的证券公司可以从事证券经纪、自营、承销和证券监管机构核定的其他证券业务,经纪类的证券公司只允许专门从事证券经纪业务。五、其他证券中介机构证券中介机构是除了证券经营机构外,在证券市场上为各类市场参与者提供服务的机构,包括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资信评估机构、登记清算机构、证券投资咨询公司、证券金融公司等。《证券法》对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交易服务机构作了明确规定,包括其资格认定、管理办法、业务范围、收费标准和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六、证券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证券监管机构是证券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根据证券法规对证券发行和交易,以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实施监督与管理,以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证券市场的有序运行和健康发展。由于各国的证券市场监管模式不同,证券监管机构的设置也不尽相同。如美国采取的是集中立法管理模式,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负责制定和执行证券法律,统一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和管理。以英国为代表的一些国家刚采取自律管理模式,英国证券业理事会和证券交易所协会是证券监管体系的核心机构。另外,还有的国家采取政府机构,如财政部、中央银行等为主体的监管机构体系。《证券法》对我国的证券监管机构作了详细规定,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证券市场实行监督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障其合法运行。目前,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是直属国务院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全权负责对我国证券、期货业的监管和建立全国统一的证券期货监管体系。证券自律组织是指各类证券行业性组织,它们根据证券法规和行业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实施自我监管。《证券法》明确规定:“证券业协会是证券业的自律性组织,是社会团体法人。证券公司应当加入证券业协会。证券业协会的权力机构为由全体会员组成的会员大会。”目前,我国的证券行业自律性组织主要有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业协会。第三节证券市场的功能一、融通资金证券市场的首要功能是融通资金。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要使社会再生产顺利进行,要求市场主体能够迅速地筹集到所需的长期、巨额资金。二、配置资源现代市场经济中最重要的资源是资金,证券市场配置资源主要是对资金进行有效配置,发挥资金导向的作用。三、转换机制企业如果要通过证券市场筹集资金,必须改制成为股份有限公司。总之,企业上市之后,有利于形成“产权清晰,权利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治理结构,有利于企业经营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有利于健全企业的风险控制机制和激励机制。四、宏观调控证券市场是国民经济的晴雨表,它能够灵敏地反映社会政治、经济发展的动向,为经济分析和宏观调控提供依据。证券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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