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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通用4篇】【学习指导】这篇学习资料“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通用4篇】”由三一刀客漂亮的网友为您精心整理收集,供您学习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喜欢就分享下载吧。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第一篇】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建设,加强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和纪律建设,切实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效提升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及时掌握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可以推广的经验,不断提高服务基层的党务工作水平,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一、机构设置组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成员:党务部门负责人、各基层党组织书记二、例会时间和地点原则上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双周例会),会议具体安排列入学院工作周表。遇有特殊情况,根据实际作出调整。三、例会组织1.例会由组长或副组长主持,遇特殊情况由组长或副组长指定有关人员主持。2.每次例会前,由党委组织部负责提前向党委所属各部门征集、确定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事项,便于统一安排部署党建工作。3.每次例会由党委组织部提前将会议时间、地点报党政办公室,列入学院工作周表。4.党委组织部负责将会议信息整理成为例会要点、召集开会并做好会议记录。5.例会实行会上考勤,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会议,须会前请假。四、例会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建设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2.听取各基层党组织工作情况汇报(月工作汇报、季度工作汇报)。3.讨论解决基层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基层党建工作信息和经验。4.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基层党建工作,提出工作设想、工作建议和工作要求。五、例会要求1.与会人员要遵守时间纪律,遵守会场秩序。2.会议安排部署的工作及就相关问题形成的决议,各单位要认真执行落实。3.会议主持人要按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专项整治方案》(院委发〔2019〕43号)的要求,常态化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层层加重基层负担,文山会海突出,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问题”的专项整治。合理控制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六、会后工作1.例会要点的纸件和电子版党委组织部存档。2.会议记录按规定存档。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第二篇】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地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思路,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参会。二、例会召开时间: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二、三季度为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为最后一个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时上交各单位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一分)。例会地点一般设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三、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在召开例会同时,要及时传达市建设局党委有关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会内容由党支部书记汇报本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形成全面详尽的书面材料)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个季度党建工作打算,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对党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议,确保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会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要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全面提高的目的。五、例会考情制度:例会严格实行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将与年终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例会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第三篇】为加强党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党的政策方针,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定期地了解党组织的工作情况,及时掌握党组织在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好的思路,促进党建工作再上新台阶,现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一、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例会由党支部书记或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书记参加,其他人不得代替参会。二、例会召开时间: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召开时间一、二、三季度为每年第一个月的第一周的周一上午,第四季度为最后一个月的末周周一上午(同时上交各单位全年党建工作总结一分)。例会地点一般设在三楼会议室,如遇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三、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市、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党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党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党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在召开例会同时,要及时传达市建设局党委有关的文件及通知精神,例会内容由党支部书记汇报本季度党建工作情况(形成全面详尽的书面材料)及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个季度党建工作打算,同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发表对党建工作的看法及建议,确保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例会采取座谈交流的方式进行,要实事求是,畅所欲言,以达到相互了解,相互借鉴,全面提高的目的。四、例会考情制度:例会严格实行点名考勤制度,考勤情况将与年终各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考核挂钩,按一定分值加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中。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五、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例会由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第四篇】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及广大基层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增强各基层党组织抓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意识,通过基层组织建设,全面推进办事处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经研究制定。一、基层党建工作例会,每月5日召开分月例会和季度会(每季度第一个月例会)。二、基层党建工作月例会由分管书记或分管镇长主持,季度会由党委书记或分管主任主持。三、例会参加人员:月例会镇分管书记、组织委员、组织员参加,下派书记、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组织委员参加;季度会党委书记、分管书记、组织委员参加,各社区党总支、街道党(总)支部负责人参加。四、例会准备工作由组织委员负责,确定例会议题、会议内容及相关的资料准备,各基层党组织需解决的问题和反映的情况,应事前上报办事处。五、例会主要内容:学习传达中央、省、市、区关于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会议和文件精神;听取基层党组织负责人关于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汇报;了解当月基层组织建设工作开展情况,安排部署下一步的工作,及时研究解决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开展业务培训、交流学习、典型培树等。六、例会主要形式:采取查看资料、经验交流、实地参观、学习等不同形式,务求实效。七、例会由组织员、组织委员负责记录、整理、存档,作为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工作内容。八、例会召开情况,作为党建工作积分的重要依据。月例会、季度会积分结果作为年终党建工作奖励表彰的主要依据,并且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和党建工作末位问责制。九、特殊情况不能如期举行,会前通知,各基层党组织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参会的,会前请假,基层组织负责人向党委书记请假,组织委员向分管书记请假,无故迟到、缺席者,追究组织负责人的责任。十、本制度从2011年1月份开始执行。
本文标题:基层党组织书记工作例会制度【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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