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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硕士学位论文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研究姓名:谢祯申请学位级别:硕士专业:会计学指导教师:伍中信20071010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研究作者:谢祯学位授予单位:湖南大学相似文献(10条)1.期刊论文王强.张伊莉国外高新技术产业政府财政扶持政策研究与借鉴-时代经贸(学术版)2006,4(11)20世纪90年代以来,世界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世界各国尤其是美、欧、日等一些发达国家大幅度加大科技投入,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呈现出快速发展态势,用于研究开发的财政预算占政府经常性预算中的比重明显提高,不仅而且新兴工业化国家和发展中大国也是如此.2.学位论文王静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微观基础研究2008目前,中国财政预算及其相关领域暴露出的问题,如控制政府规模、压缩政府支出、减轻赋税征收、规范政府财政行为等,都不是依靠政府的“内部调整”能够完成的,必须在有效的外部约束和监督下完成。这不仅是政府自身管理的需要,更是公民基本知情权的要求。随着我国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化,必然要求政府运行的全过程以恰当的形式对社会各方透明和公开。有效、规范的政府财政信息有助于推动整个社会向民主法制方向的转型,有助于减少腐败现象,有助于实现现代财政目标。一般来说,政府财政信息通过统计资料的形式向全社会发布。那么,统计资料的规范就直接决定了公众能够获取的财政信息的质量。国际上最权威的政府财政统计规范就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在2001年发布的《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GFS)》。时至今日,GFS已经基本上解决了本身的重大理论问题,而微观基础的缺失却使得GFS成为了一个泥足的巨人:理论上具备对宏观经济的强大分析能力,但缺乏坚实的微观基础,无法直接通过汇总微观数据得到理论上的宏观指标。一套设计科学的宏观经济核算体系,从理论上说,一系列账户和资产负债表等都应该能够在任何层次上进行数据汇总。然而,除了货币与金融统计体系之外,即使是最成熟的宏观经济核算体系SNA,也无法通过简单汇总有关微观数据就把宏观经济核算账户建立起来。原因就在于微观层次上需要和使用的概念和范畴,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都不适用于宏观层次。要达到微观数据库和宏观经济账户在实践中完全兼容,是异常困难的。完美的、科学的微观基础可以通过微观指标的加总即可获得宏观数据。然而,GFS做不到这一点。既然GFS自身的理论无法解决微观基础缺失的问题,那么,什么才能够作为GFS的微观支撑?目前,从理论上说,只有政府会计具备这种可能性。对微观经济进行定量化的最佳工具就是会计核算。政府会计记录政府单位的微观数据,也是获知其运行基本数据的天然工具,同时也是为GFS提供微观数据来源的最恰当的途径。在政府经济活动较为单一的前提下,政府财政更注重现金管理,故以往大多数国家采纳的都是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而2001GFS相对于1986GFS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2001GFS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并对整个分析框架进行了根本性的修订和改进。那么,相应的,大部分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所执行的、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很显然是无法满足2001GFS的数据要求的。因此,可以进一步明确,能够为2001GFS提供微观数据支持,最接近2001GFS微观基础的会计规范,只能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会计,而不是传统的收付实现制政府会计。目前,国际上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的权威性和代表性规范就是国际会计师联合会(IFAC)下设的公共部门委员会制定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IPSAS)》。而即使是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也只有极少部分项目可以通过直接加总得到GFS指标,绝大部分项目都必须要通过调整或者重新处理。因此,事实上,2001GFS的微观基础并不扎实。研究权责发生制政府会计数据向GFS宏观指标转换和过渡的框架,夯实其微观基础,不管是从理论上还是从实践上看,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文的目的就是构建一整套由微观的公共部门会计数据向GFS宏观统计数据过渡的框架,进而获得准确的GFS宏观指标。这不仅是对GFS理论本身的完善,也是实现GFS从理论顺利应用于实践的重要环节。本文的内容分为四部分,共九章。第一部分是研究的理论铺垫,包括第1章导论和第2、3章。首先介绍并评述《2001年政府财政统计手册》;其次介绍已有的、最接近2001GFS微观基础的政府会计规范,即《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这是研究GFS微观基础的理论准备。第二部分是研究的主体,包括第4、5、6章。第4章进一步明确2001GFS的微观数据来源主要就是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国际公共部门会计准则》,而这一微观基础并不扎实。于是提出了夯实2001GFS微观基础的几种思路,并论证了目前最为可行的思路就是间接编表法。这也是本文主体部分在构建2001GFS微观基础时的设计思路。第5章对2001GFS及其微观基础——IPSAS进行全面而细致的比较研究,考察各个项目的联系与区别。这是夯实GFS微观基础所必须的理论准备。其细致程度直接决定着后文过渡表的质量与准确性。第6章在比较研究的基础上,以2001GFS的分析框架为主线构建微观会计数据向GFS过渡和转换的框架,系统整理并总结GFS的微观基础。这一章的研究以过渡表的形式形成了一整套转换框架,夯实了政府财政统计体系的微观基础。第三部分是研究的可行性论证,即第7章。这一部分在前一章构建的微观基础上,进行GFS的案例试编,验证转换框架的可行性与正确性。实证证明,所构建的微观基础具有可行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运用于实践。第四部分即第8、9章,包括政策建议、结论与展望。第8章立足于GFS和政府会计的关系和特点,提出我国政府财政核算改革和完善必须是一个全方位的改革。研究认为,我国不论是在政府财政统计核算方面,还是政府会计核算方面,与国际权威规范都有相当遥远的差距。我国现行的预算会计不足以为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的改革提供符合要求的数据。这就决定我国的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改革决不能是统计或者会计上的单方面改革。而必须是两者协调进行、分阶段推进的过程,并且还要重视改革进程中两者衔接制度的设计。第9章总结本文在研究过程中进行的思考和得到的结论,并归纳了本文未涉及的方面,作为未来研究的方向。本文的工作和创新之处主要有三点:1、填补国内一项研究空白:对2001GFS的微观基础进行系统化研究和整理目前我国尚没有对GFS微观基础的研究成果。由于2001GFS在分析政府通过经济手段进行宏观调控作用的广泛程度、细致程度、效率高低方面所具有的不可替代的独特优势,可以预言,2001GFS会是政府财政统计核算史上一个新的里程碑。而其微观基础的缺乏,成为GFS应用于实践的最大障碍。有鉴于此,本文通过对政府会计和GFS的详细对比研究,系统整理了GFS的微观基础,并构建了一整套政府会计数据向GFS宏观指标过渡的转换框架,从而夯实GFS的微观基础。2、提供一种全新的研究思路:以过渡表的形式构建转换框架夯实GFS的微观基础,可以有几种思路:一是改革政府会计核算规范,使其与GFS保持一致;二是直接编表法;三是间接编表法。第一种思路是长远目标,目前缺乏操作上的可行性。第二种思路是通过统计调查获取所有GFS所需数据,费时费力,亦不可取。第三种思路即构建对照转换表,将微观数据过渡到GFS宏观指标。这是目前最值得探讨的方法,也是本文采取的研究思路。3、提出一种立体的改革模式:三个层面上的协调并进基于全文的思考,重新审视我国政府财政统计与政府会计的现状,提出一种立体的改革模式。我国缺乏构建GFS的微观基础,因此,我国政府财政统计核算体系的改革和完善,决不能简单地照搬2001GFS,而是三个层面上的协调并进:微观层面上,在政府财政统计核算的要求和指导下,立足于微观公共部门单位的会计需求,对GFS的微观基础——政府会计进行变革,使之在能够满足微观个体会计需求的同时,又能够尽可能地为宏观政府财政统计核算提供符合要求的数据信息。在这一方面,PSC的研究无疑是走在国际最前沿的。宏观层面上,参照GFS规范,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的中国GFS体系,彻底摒弃以往的单一、不成系统的政府财政统计框架。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对中国的政府财政统计体系重构,更可以说是根本性、颠覆性和创造性的革命。第三个层面上,在建立政府财政微观和宏观核算体系的基础上,实现两者的衔接和顺利转换同样重要。3.期刊论文雷新华对地方人大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的几点思考-人大建设2001,(7)审查和批准地方财政预算,监督其预算的执行,是宪法和法律赋予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地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的要求,强化财政预算监督,督促政府合理分配资金,正确处理好积累与消费的关系,对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国民经济健康协调发展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下面,笔者就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如何加强和完善对政府财政预(决)算监督谈几点想法.4.期刊论文马京林.MAJing-lin人大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监督问题的探讨-湖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7,19(6)预算是财政的核心.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需编制和执行一个和谐的财政预算.对政府的财政预算进行监督,是宪法赋予人大的职权.引起人大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监督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关键是由于民主程度不高,使人大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监督的权威性不强,监督的作用发挥不够.加强人大对地方政府财政预算的监督,关键是要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改革人大代表的选举制度和真正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举罢免制度.5.学位论文肖圣忠我国财政公开法律制度研究2007财政公开是国家决策机关和政府主管部门制定公共政策、作出宏观决策、进行公共管理的需要,也是公众了解政府财政状况、衡量政府绩效、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履行情况并作出相关决策的需要。财政公开是当今世界民主化、法制化发展的必然趋势,用法律来规范政府财政信息公开已经成为世界各国通行的做法,政府财政公开的程度、政务的透明度已成为考察各国民主法制进程的重要标准。许多西方国家在政府信息公开的立法上进行了卓有成效的探索,一些国家已经有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系统立法。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国政府对财政管理体制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制定了有关财政管理以及财政公开的法律、法规,积累了大量的经验,这些经验对于指导当前的财政管理工作和国民经济的发展仍然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但就我国财政公开的研究现状来说,还有许多问题在理论上研究得不够深入。本文运用理论结合实际、规范分析和实证分析相结合的研究方法,结合现代财政法、行政法以及现代财经理论的研究成果,对我国财政公开法律制度进行了研究。在结构上全文分为三个部分。第一部分阐述了财政公开的内涵及其特征,分析了财政公开的理论基础,论述财政公开的现实意义和必要性。财政公开是指政府依法公开其财政及相关活动的有关职能责任、行为规则、运行目标、运转成效等信息的活动。它包括财政立法公开、财政收入公开、财政支出公开、财政监督公开等等。全程性、职责性、及时性、有限性和参与性是财政公开法律制度的主要特征,法治思想、知情权、人民主权理论、行政控权论以及公共财政理论是财政公开法律制度构建的理论基础。财政公开法律制度构建的意义就在于:财政公开是以人为本、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需要;财政公开是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手段;财政公开是建设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需要;财政公开是保护纳税人权利,增强公民纳税意识的有效途径;财政公开是实现廉洁、减少腐败现象发生的重要措施;财政公开是保证公民行使监督权,建立民主、开放、有效的财政监督体制的重要前提;财政公开是WTO透明度原则的要求。第二部分论述了我国财政公开法律制度的现状及存在的主要问题。从国家立法来看,尽管我国目前尚没有专门的财政公开法律法规,但在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条款中都包含有财政公开的内容,如:宪法、预算法、监督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地方法规以及其它部门法等。从实践层面来看,财政公开法律制度也得到了建立与完善。一是理顺财政管理关系、规范政府收入途径,为财政公开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加强财政预算管理,提高了财政预算透明度;三是加大
本文标题:新公共管理模式下的政府财务信息披露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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