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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冈市家电下乡工作方案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方案的通知》(财建[2008]680号),财政部、商务部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全国推广家电下乡工作的通知》(财建[2008]862号),商务部、财政部《关于做好家电下乡推广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商综发[2008]426号)精神,结合我市农村家电消费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扩大内需、统筹城乡发展的方针,发挥财政政策对扩大农村消费的职能作用,完善农村商品流通体系,调动农民购买家电积极性,改善农民生活条件,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二、家电下乡政策要点(一)补贴对象及标准。全市范围内具有农业户籍的农村居民在家电下乡推广时间内,购买规定的家电产品,给予销售价格13%的资金补贴。补贴资金由中央和省级财政分别负担80%和20%。每户限购补贴范围内的彩电、冰箱(冰柜)、手机和洗衣机4类产品各1台(部)。(二)家电下乡产品及价格。纳入补贴范围的产品包括: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洗衣机4类,最高限价分别为彩电2000元、冰箱(冰柜)2500元、手机1000元、洗衣机2000元。具体品牌、规格以商务部、财政部招标公告为准。(三)起止时间。家电下乡实施时间暂定为4年,从2008年12月1日开始到2012年11月底止。三、销售企业、销售网点确定和要求(一)销售企业和销售网点的确定1、销售企业的确定。经省商务厅、财政厅推荐,由商务部、财政部招标确定。我市黄商集团、七一商场和武汉中百集团“打包”获得家电下乡销售企业资格。2、销售网点的确定。由市商务局、财政局根据本方案规定的销售网点备案条件,结合中标销售企业的销售网络(含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确定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凡“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承办企业经营家电业务,并具备条件的乡镇级农家店,在与中标流通企业签订加盟或授权协议后,应优先确定为家电下乡销售网点。(二)对销售企业要求1、建立机构制定方案。各有关销售企业要建立由主要负责人挂帅的家电下乡工作领导班子,确定工作机构和人员,落实工作责任,制定市场测算、宣传、农村网络建设、保障和应急措施等具体操作方案,统筹协调内部各环节工作,做到运转高效,反应快速,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进行。2、加快家电销售服务网络建设。各销售企业要确保全市销售和服务网络覆盖达到100%的乡镇,综合性网点不宜过多,每个乡镇不得超过1-2个家电下乡综合销售网点,县城要建立销售和服务中心,通过家电下乡工作打造品牌,经过优胜劣汰,使每个县城培植出一至二家质量最好,价格最优,品种最全、服务最好,乡镇有店、农村有点,方便群众,最受百姓欢迎的家电产品专营商场。3、规范促销行为。促销活动要认真执行商务部《零售商促销行为管理办法》,尊重社会公德,遵守商业职业道德,诚信兴商,不得开展低级庸俗的促销活动,不得扰乱市场正常的竞争秩序,不得侵害国家、消费者和其他零售商的合法权益;严禁市场垄断、相互压价等不正当竞争,不得借用家电下乡的名义,进行与家电下乡无关的商业促销活动;开展家电下乡促销宣传活动,其宣传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明白,不得使用含糊的、易引起误解的语言或文字;要充分利用家电下乡的相关政策,以丰富多样的形式,做好旺季促销活动。4、保证中标产品货源充足。要做好货源组织工作,确保及时将家电下乡的中标产品配送到各销售网点;要严把产品准入关,杜绝假冒伪劣、以次充好和不在中标范围的产品进入家电下乡流通网络。5、严格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所属各网点认真执行中标产品限价规定,产品的市场价格不得高于中标价格,不得以任何形式提价或变相提价销售。6、做好售后服务。一是要为农民提供安装调试、使用辅导、维修服务、详细讲解安全使用常识等,坚持按规定送货上门,不通公路的边远乡镇要送到村或农户指定的就近地点。对边远乡镇无法设立网点的,要组织团购或送货下乡,确保农民买得方便、用得放心。二是要督促销售网点认真履行服务承诺,按规定做好退换货。三是要妥善处理投诉。各有关企业都要建立24小时服务热线,从企业总部到销售网点,都要公布投诉电话,落实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受理和限时妥善处理消费者的诉求。7、积极配合宣传。各有关销售企业要积极主动地配合各地商务、财政部门搞好惠民政策的宣传,认真制定本企业的宣传方案,统一宣传内容和形式,不得搞虚假宣传,误导农民,杜绝坑害农民情况发生。8、加强制度建设与培训工作。要从购、销、存到配送、维修、服务和信息工作等方面,建立健全家电下乡工作管理制度。要以落实政策、执行制度为重点内容,对企业及各网点相关的业务、技术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各项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要积极参加省市组织的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的培训工作。三、备案的条件和程序1、销售网点备案条件:一是必须是中标企业的直营、加盟或授权的网点。二是有相应的经营场地、设施,销售规模及服务水平居所在地区前列,具备送货、安装调试、维修保养等服务能力。三是必须具备开具税务发票的条件。四是必须配备计算机及联网设备和操作人员。五是企业信誉好,无不良记录。2、备案的程序:(1)申请。家电销售企业持网点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与我省中标销售企业签定的有效协议(授权书、加盟协议)等证明材料和《湖北省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备案申请表》两份,到县市(区)商务部门备案登记。(2)审核确认。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严格按照标准进行备案,不得放松标准,同一网点不得重复备案。符合条件的在网点备案申请表上盖章核准,并在密钥发放后在《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上审核通过,备案材料由县级商务部门存档。(3)公示。县级商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确认的网点经市商务部门核准后向社会公示。同时上报省厅进行全省公示。由省统一授予“家电下乡指定店”牌匾。指定店要挂牌经营并接受商务部门的稽查和管理。对不服从管理,不配合工作,违反相关规定,严重影响家电下乡工作的报请省商务厅、财政厅取消其家电下乡销售资格。3.销售网点的设置。(1)中标企业可以在县城、乡镇设置直营店、加盟店或授权店。但其店必须符合备案的五个基本条件。授权人必须对其所授权的直营、加盟者的家电下乡产品质量、经营及售后服务等承担连带责任。(2)七一商场、黄商集团、黄冈工贸、黄冈苏宁电器等综合性家电销售企业可以在县城设置网点。4、做好销售服务。要对补贴类产品购买人准确开填税务发票并提交随机标识卡。开填发票可以一人(一户)一票多品,但不得多人(多户)共用一张发票。发票除完整清晰填写品名、规格型号、价格、购买日期等外,还须在右上角清晰工整注明购买人姓名、身份证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码(一票多品均须填写)。5、做好销售信息的登记工作。销售网点在产品销售的同时必须按照要求,将销售信息录入家电下乡信息管理系统。6、挂牌经营,设立和张贴统一的家电下乡产品公告栏和农民须知,要积极组织货源,保证供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四、购买和申领补贴程序(一)购买程序。农村居民持个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和“居民户口本”到市内任何一家经过备案的家电下乡销售网点,均可购买规定范围内的补贴类家电产品。购买时要注意索要“税务发票”和家电下乡“产品专用标识卡”,并核对所填内容与本人情况是否一致。(二)申报补贴资金程序。购买人持有关票据和证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财政所申报补贴。申报补贴时应提供的资料:(1)购货发票。(2)居民身份证(或者公安部门出具的身份证明)。(3)居民户口本。(4)补贴类家电产品专用标识卡。(5)购买人粮食直补专用存折或其他储蓄存折。没有储蓄账户的应及时开立账户后申领补贴。(三)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补贴资金的审核和兑付程序实行乡镇财政所审核、县财政局复核后兑付。(四)退货审核。按照先退补贴后退货的原则,购买人因质量问题需要退货的,在销售网点同意并在原销售发票上注明“同意退货”后到乡镇财政所审核。补贴资金尚未发放的,乡镇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未发,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补贴已发的,购买人退回补贴金额,财政所在原销售发票上签署“补贴已退,可退货”意见,并加盖公章。购买人凭乡镇财政所签署意见的销售发票到原购买网点办理退货手续。五、组织领导为了认真做好全市家电下乡推广工作,市政府成立了“黄冈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由费仁平副市长担任组长,市财政局、商务局、公安局、工商局、国税局、技术监督局、市经委、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也要相应设立领导小组。六、部门职责1、商务部门受理中标企业网点备案。依据国家和省财政厅、商务厅的公告,受理中标企业在本地的销售网点备案,并登陆家电下乡信息系统将符合条件和标准的网点予以确认。2、加强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商务、财政和各新闻媒体单位要及时将家电下乡政策内容、补贴产品、流程及网点等应该让农民了解的政策信息,特别是补贴申领发放程序及所需证明材料等信息,采取印发公告、广播专播、报刊专栏、电视专题等多种形式进行广泛宣传,要求宣传到村、户,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要防止虚假宣传,误导农民。4、认真履行监管职能。各级财政、工商、质检、公安等部门,加强对销售企业产品质量、价格、宣传和促销活动、销售服务及维修标准、退换货处理、信息系统及发票使用等方面的检查力度。发现有不能保持网点建设标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坑农害农、骗取补贴资金等重大问题的,要立即报告当地政府和市财政、商务部门,并采取相应整治措施;对上级决定进行整改或取消资格的销售网点,于做出决定之日,在家电下乡信息系统进行取消(或恢复)的确认;对凡未备案的家电销售网点假冒家电下乡名义开展销售活动,欺骗农民的,要及时会同工商部门予以查处,并上报处理情况。5、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乡财政所补贴审核认定工作的指导,保证兑付补贴资金及时发放。要强化监管责任,凡发生截留、挤占挪用和骗取补贴资金的,无论涉及任何单位、任何人,一律依照相关法规、制度查处。安排落实本级的工作经费,保障工作顺利实施。
本文标题:黄冈市家电下乡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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