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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理论图景、实践探索与推进策略乡村是中国政治架构的基本组成单元,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分享的内容,欢迎参考借鉴与借鉴。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是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共同体碰撞形成的思想火花,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是化解打通基层治理“最后一公里”困境、实现基层治理现代化转型的重要抓手。从共同体理论出发,乡村治理共同体经过“自然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数字共同体”的范式演变。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践探索,推动了乡村治理的革新,在情感、价值、利益、文化、责任领域重塑出了共同体的样态。未来持续深入推动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可以从党建引领、技术嵌入、空间再造以及话语回归等维度,推进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迈向新高度。问题提出与文献述评乡村是中国政治架构的基本组成单元,乡村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为社会治理绘制出新蓝图。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城镇化进程持续推进,城市发展日新月异,而乡村发展迟滞不前。传统意义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正在消解,重塑新的乡村治理共同体成为当务之急。以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为代表的新兴信息技术的兴起,引领人类社会迈向数字时代。数字技术正在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应用于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其穿透性打破了传统的物理空间束缚,其清晰性有效化解了诸多治理难题。近年来,在数字乡村建设战略的指引下,在治理重心和治理资源向基层下沉的推动下,数字技术被认为是重塑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良方。各级党委、政府相继开始将数字技术运用于乡村治理的实践。乡村治理共同体一直以来都是学界关注的重点话题,对既有文献进行梳理,发现主要集中在四个领域:从价值层面来看,学界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是社会治理共同体的子体系和关键根基,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契合社会治理的现实需求,有助于提升基层治理效能,对于推动基层社会治理的现代化转型有着重要意义,有学者指出,在村民意识逐渐觉醒的前提下构建乡村治理共同体有助于凝聚现代乡村社会共识;从类型划分来看,学界基于理论和实践的考察,认为乡村治理共同体包括责任共同体、村落共同体、生态环境治理共同体等类型,还有学者从城乡融合发展的角度出发提出城乡生态治理共同体的概念;从制约要素来看,学界认为基层组织功能逐渐弱化使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缺失动力引擎、社会组织的缺位使得乡村社会事务治理的广度和深度逐渐萎缩、县乡两级政府的越位掠夺了乡村治理的社会资本,这些问题逐渐演变成乡村治理共同体构建的掣肘因素;从路径建构层面来看,学界从加强基层党建引领作用、充分厘定政府权责职能边界、发挥技术治理的效能优势、推动多元主体参与以及加强制度供给和吸引社会资本参与等不同维度提出优化路径,此外,还有部分学者基于地方实践案例的考察调研,从中剖析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运行机制,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逻辑与建构路径展开论述。从上述研究可以看出,随着社会治理共同体理念的提出,学术界对于乡村治理共同体展开了广泛讨论,对于内涵界定、价值阐释、掣肘因素以及建构路径等问题各抒己见,丰富了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视角,也为本文的研究提供了理论启示。但现有研究多停留在一般层面上的乡村治理共同体,鲜有涉及数字时代语境中乡村治理共同体的问题研究。本文从共同体的理论视角切入,在讨论乡村治理共同体范式演变的基础上,重点讨论数字技术驱动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实践探索以及未来的推进策略。希冀从理论层面上拓展当前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研究视角,从实践层面上为数字时代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转型呈现可行方案。共同体:乡村治理的理论图景共同体的内涵“共同体(Community)”是一个古老而深邃的概念,早在荷马时期便开始使用,后经亚里士多德、西塞罗、马克思等学者的接力阐发,使得共同体的概念被广泛应用于政治学、哲学、人类学等诸多领域。作为共同体理论的集大成者,滕尼斯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同时为回应18世纪以来工业革命和城镇化进程带来的社会变迁,将人类共同生活分为两种对立的类型,即“共同体”和“社会”的概念,形成共同体理论。滕尼斯认为,共同体是自然形成的,具有天真性、同质性、共同性特征,生活在其中的人“从出生之时起,就休戚与共,同甘共苦”。在滕尼斯看来,共同体的内涵既有可能是类似于村庄、城市之类的地域共同体,也有可能是以情感价值、血缘关系为纽带的精神共同体。滕尼斯提出的“共同体”是建立在血缘、地缘或者共同记忆基础之上,并且认为,在人类发展历史上,“共同体”的形态要早于“社会”形态。滕尼斯“共同体”理论开启了人类社会学研究的新视角。回溯到20世纪30—40年代,以费孝通为代表的中国社会学家在引入和消化滕尼斯的“共同体”概念的同时,结合中国乡村社会发展的实际面貌,开启将滕尼斯关于共同体理论中国化的道路。费孝通在《江村经济》《乡土中国》两部经典著作中将其共同体的思想进行深入剖析。在他看来,中国的乡村社会自古以来便是一种乡土社会,在费孝通等前辈学者的启发下,后继学者相继开展“共同体”的研究,使得“共同体”的内涵得以赓续绵延。乡村共同体的范式演变美国科学社会学家托马斯·库恩将“范式”与“共同体”紧密联系在一起,他在《科学革命的结构》论著中认为“范式是一个科学共同体的成员所共有的东西”“一个科学共同体由共有一个范式的人组成”“范式是团体承诺的集合”“范式是共有的范例”。中国乡村治理的思想源远流长,从历史演进的角度来看,封建时期长期秉持的“皇权不下县”,使得乡村治理游走在国家治理体系之外,郡县制改革使得城乡二元分化格局逐渐形成并延续数千年。新中国成立以来,中国乡村经历了“人民公社体制”“城乡统筹时期”再到“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发展演变,乡村逐渐成为中国政治体系的“毛细血管”。对应的,从共同体的属性来看,中国乡村历来都是一个共同体,学界认为,中国乡村治理共同体经历了“自然共同体、政治共同体和利益共同体”的发展演变。基于现有研究,伴随着技术的革新,人类步入数字时代,而数字时代同时又超越了“技术发展”的范畴,“数字性”与“乡土性”的有机结合,塑造了“数字共同体”的形态,数字共同体既是对一般意义上的共同体的传承,同时也是对其升华。从“自然共同体”到“数字共同体”,乡村治理共同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有着不同的价值内涵,结合特定时期的经济形态、社会发展以及治理模式,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思想风貌。如今,迈向新的历史时期,构建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是实现乡村振兴的必然选择,同时也是推动乡村治理现代化转型的题中之义。实践探索:数字技术驱动的乡村治理革新数字技术为乡村治理的变革提供了契机,同时也为乡村治理共同体的构建提供了媒介。数字技术与乡村治理的耦合,顺应了数字时代社会治理的要求,推动了乡村治理的革新。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充分结合了数字技术的“工具理性”与乡土社会的“价值理性”,是对传统意义上乡村治理共同体的变革与优化,体现在乡村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数字技术驱动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在公共服务供给、社会事务治理、产业发展、乡土文化传承以及多元主体参与等领域产生了变革。为更清晰展现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的现实样态,本文认为,数字技术在乡村社会的应用,分别塑造出了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文化共同体以及责任共同体。情感共同体:公共服务供给更具均等性公共服务的概念古以有之,《大道之行也》中曾绘制了“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的美好画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纲要》(简称《十四五规划》)中提出,公共服务涵盖“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优军服务保障和文体服务保障等领域”。长期以来,受制于城乡二元分化的格局,农村信息基础设施普遍落后,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与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不相匹配,导致村民情感弱化。为化解这一难题,推动城乡居民公共服务均等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要充分实施数字乡村战略,统筹城乡信息资源,加快信息化在农村社会、生态文明等公共领域的全覆盖,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党的十八大以来,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消除绝对贫困,各级政府开展“精准扶贫”行动,通过建档立卡,精准定位贫困户,实行“一户一卡”。以精准性推动均等化,高效提升了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随着数字乡村战略的实施,数字技术在乡村场域的嵌入为公共服务供给均等性的提升提供了支撑,一方面,通过“互联网+教育”可以使边远地区乡村享受到城市的优秀教学资源,推动城市优秀教学资源与乡村之间的有机对接,有助于缩小城乡教育鸿沟,消除乡村地区“教育贫穷”的梗阻;另一方面,通过“互联网+医疗”可以为贫困山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使得贫困地区村民能够无差别享受城市的优秀医疗资源,有效地解决了乡村地区“看病难”的问题。例如xx省雅安市名山区探索推行村级事务全程代办制度,设立村级便民服务代办站,推行代办服务一卡通,构建全域覆盖的基本公共服务圈,实现一站服务不出村、下沉服务零距离,把便民实事办到了农民群众心坎上,为推动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提供了经验借鉴。在社会主要矛盾转变的今天,数字技术有助于推动乡村公共服务均等化,实现村民的情感连接,塑造出情感共同体。价值共同体:社会事务治理更具清晰性乡村治理始终贯穿于乡村建设的方方面面,乡村治理有效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同时也是技术嵌入乡村治理的价值所在。随着治理重心和治理资源向基层不断下沉,加上村民公共意识的不断提升,基层社会事务逐渐繁多,满足村民的多元化办事诉求以及提升社会事务治理的效率成为困扰乡镇政府以及村委组织的难题。大数据技术的兴起,为化解这一困境提供了良方。首先,数字技术的穿透性可以有效打破长期以来存在的“信息壁垒”现象,实现信息传输畅通,为信息纵向的联通与横向的共享提供媒介,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公共部门的透明性和开放性;其次,数字技术的清晰性可以有效绘制社会事务的精准画像,清晰识别村民的价值诉求;最后,数字技术为自下而上的民意反馈提供渠道,村民可以利用数字技术平台参与村级事务决策、进行民意反馈,为上级政府清晰掌握民情提供便利。例如,xx省湖州市德清县打造“数字乡村一张图”,利用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新兴信息技术变革的契机,基于“整体智治”理念,归集58个部门的282类基础数据,实现产业发展和乡村治理可视化、数字化、智能化。一方面,通过数字技术绘制乡村社会事务的画像,提升了乡村治理的清晰性与可视化程度,打造“看得见的治理”;另一方面,整合了村民的价值诉求,培育出价值共同体。利益共同体:乡村产业发展更具规模性乡村产业发展是乡村建设的经济基础,产业兴旺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的重点。长期以来,中国乡村始终秉持小农经济的发展模式,乡村产业碎片化。数字技术的兴起,为传统乡村产业的转型创造契机。首先,数字技术的渗透性将使生产要素和生活方式全面数字化,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创新应用,提升了生产力、改变了生产方式以及生产关系,使得农业生产的效率显著提升,一大批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出来;其次,数字经济的规模效应将被充分释放,《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指出,xx年,中国数字经济增加值规模达35.8万亿元,占GDP比重达到36.2%,数字经济能够有效消弭市场信息不对称的桎梏;最后,数字经济的普惠效应充分释放,以数据要素赋能形成的“互联网+农业”“农村电子商务”“数字农业”等新型业态,实现了乡村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集聚,壮大了新型集体经济规模,为村民致富增收、实现共同富裕注入了数字元素。例如xx壮族自治区x市构建“数字茉莉”平台,打造产业新经济引擎,依托丰富的茉莉花资源,培育以茉莉花为主导的优势产业结构,通过数字技术赋能茉莉花种植、生产、销售全产业链,实现高质量发展,推动农村数字经济新动能形成,茉莉花现代农业产业高歌猛进。xx年,x市茉莉花产业产值突破125亿元大关,综合品牌价
本文标题:数字乡村治理共同体:理论图景、实践探索与推进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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